当前,一些网站为提高点击率,故意传播不良信息;有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欺诈、行骗、赌博等;有些人利用网络的虚拟性,造谣中伤,诽谤他人;还有一些人的言论与主流价值观相悖,在网络上炒作所谓的“富二代”、“炫富族”等,扭曲了人生观、价值观,助长了很多年轻人的拜金主义。这些行为,严重冲击和侵蚀着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如若不予以清除,主流文化就会失去阵地。
除管理方外,网站与网民,是网络文化的重要主体。所谓自律,主要就是网站与网民的自我约束。
网络文化的道德建设
1.网络文化规范的道德尺度
电子化、数字化的网络,营造了一种独一无二的隐蔽空间,也给人们提供了逾越社会规范、社会现实的机会空间。网络社会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网瘾、网恋、叫骂、攻讦等现象严重挑战着人类传统伦理道德。因此,必须以道德尺度规范网络文化,
1)维护“共享”模式
网络资源的“提供-使用”模式,是网络文化的基本形式。每一个网民,既是网络文化和网络服务的生产者和提供者,也是网络文化的使用者和享受者。网络文化道德尺度的建立,应该以维护这一基本模式为基点。
2)倡导“共享”精神
从主体角度进行引导,倡导网民发展和弘扬“共享”精神。“共享”的主体是网民,充分发挥网民的“共享”精神,既是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的关键和前提,也是网络文化道德建设的目标和归宿。网络文化规范的道德尺度,应该以有利于“共享”为导向,引导、提倡共享精神在网络社会的弘扬。
3)提供有价值的“共享”内容
从客体角度进行规范,以提供真实而有价值的“共享”内容。“共享”的客体是各种可供共享的资源。要达到良好的、纯净的、各取所需的共享状态,网络文化必须剔除消极的或者说是被污染了的垃圾信息,提供真实的、有价值的资源,并将其内化为每个人心中自觉遵守的网络行为规范,从而实现“共享”成果的最大化和效益的最优化。
2.网络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
网络道德是人们在网络交往过程中,处理各个方面关系时所应持有的价值观、行为模式和准则,以及应表现出来的情感等一系列的具体规范和要求。构建完善的网络道德体系,必须确立网络道德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反映现实社会道德规范要求
网络道德并不是脱离现实社会的一种新的道德形式,它实际上是现实社会生活的延伸,是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折射。网络道德的基本价值,与现实生活会有高度的一致性。人类社会的共有价值,如正义、公平、善良、和谐等,一定是网络世界的基本准则。人们在借助网络进行社会交往时,也只有遵守现实社会的相应准则和要求,恪守人类社会的价值理念和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才可能形成和谐的网络社会,并使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协调发展。
2)遵循网络自身特点
人们在网络上的交往方式与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一样。所以,在构建网络道德规范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考虑现实社会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考虑网络自身的特点,例如交往的匿名和非匿名问题,我们只能要求注册时的实名,而不能强求每一个人在网上必须实名。这就是所谓“后台实名,前台匿名”。当然,可以提倡和鼓励网民自愿选择全实名制。例如,从前的“人人网”及其前身--“校内网”,正是因为实施实名制而赢得网民良好口碑的。
3)确立网络道德范畴
要逐步确立网络道德的范畴。网络道德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但概括地讲,依然是要围绕“人”处理几个最基本的关系。
首先,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与他人的关系问题。网络上的诚信,并不表现在非匿名上,而更多的是表现在处事的态度以及是否对他人的利益具有侵害的倾向和情节上。
其次,与社会的关系。网络所形成的,是一个虚拟社会。很多人认为,生活在纯粹的虚拟社会中,是无所谓什么责任和道德的,可以为所欲为。然而,纯粹的虚拟社会是不存在的,每一个网络的终端,都与现实社会相连;任何一个人网上行为的结果,必定会对现实社会发生不同程度影响。如何解决好人与虚拟社会以及现实社会的关系问题,自然成为网络道德的重要范畴。
再次,与自我的关系。人在网络中往往会表现出一种非我的状态,有时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为什么这样做和这样做的结果,只是凭借一时的好奇、兴趣,或是发泄在现实生活中的郁闷、不快和不满。在网络交往中,“自我”的扭曲时有发生。因此,网络道德必须规范在网络交往过程中网民与自我的关系。
第四,与自然的关系。在网络上,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运用科学技术手段的目的和方式上。正当、合理地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应成为网络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
重视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
网站,是网络文化传播的平台和载体。中央及各省市的主流新闻网站、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门户网站,都是网络文化的直接建设者、参与者,肩负着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使命,理应发挥建设健康网络文化“主力军”的重要作用。网站应当加强自律,把好上传关口,当好有害信息“守门员”。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把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结合起来,是各国管理互联网的通行做法。
目前,国际互联网举报热线联合会已有22个成员。这些成员,都是各国负责上报工作的行业组织。各国普遍实行有害信息“通知删除”和“删除免责”机制,要求网站必须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1996年9月,英国网络服务提供商,自发成立半官方组织--网络观察基金会,在贸易和工业部、内政部及城市警察署的支持下开展日常工作。为鼓励从业者自律,该基金会与由50家网络服务提供商组成的联盟组织、英国城市警察署和内政部等组织和部门,共同签署《“安全网络:分级、检举、责任”协议》。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其成效显著。2006年公布的报告显示,英国网上源自本土的非法内容,已从1996年的18%下降到0.2%,在被举报的网上非法信息源中,来自英国本土的只占1.6%。
强化网民自律意识
对于互联网的发展而言,仅靠强硬的网络监管,未必能起到应有的理想效果。从中国的网络现实可以看出,网络自律的程度,远远低于他律。
培养网民的自律意识,靠自律和责任感的软力量,才能有效维护网络的安全和健康。互联网自由度的大小,倚赖于网民的自律程度。有自爱才有自尊,有自省才有自制,有自律才有自由。现实生活需要良好的秩序,虚拟的互联网同样如此。
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需要培育心智成熟的网络使用者。网络使用者,应具备起码的网络伦理道德意识、网络责任意识和网络自律自治意识。这是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健康的网络文化氛围的底线要求和前提条件。
林林总总的网络文化消极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局部的真实状况和人性的本来面目,但这不应是我们修改互联网技术特性和转变网络文化精神气质的理由;相反,这应是我们培育心智成熟的网络使用者的契机。这是因为,人,始终是网络的决定因素。互联网和网络文化考验一个社会、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真实程度,也为一个社会、一个民族提供了文明进步的可行方向。以人类现代文明共有的标准,培育心智成熟的网络使用者,我们才能更好地分享网络文化带来的数字福利和喜悦,才能造就一种人人受益的网络文化。
1.网民自律的关键方法
网民自律的关键方法,是遵循“我为网络、网络为我”、“从我做起”等意识的培养,通过反省,检查克服自己的陋习,在实践中不断身体力行,这样,才能达到道德自律境界。
我们已经完全生活在一个媒介化社会。随着网络媒介的崛起,社会文化面临着一种新的文化转型时期,即整个社会呈现出全新的参与式文化现象。在这种参与式文化的浪潮中,网络媒介创造出了一种全新的媒介素养方式 :以培养受众具备“媒介批判意识”为核心的传统媒介素养,正在过渡为以“媒介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网络媒介素养。这是当前我国媒介素养的一个重要转折。在这种新型媒介素养形成过程中,我们尤其应该重视网络媒介所形成的生活政治和社会建构动力,这无疑将成为网络媒介素养的重要内容。
2.上网应遵循基本的四大原则
我们认为,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政府公务员,还是一个普通学生,或是一个打工仔,只要是网民,上网时就应当遵循基本的四大原则。这些要求不是很高,却是基本的底线,大家都可以做到。
1)无害原则
要求网络行为都要尽可能避免对他人、对网络环境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这是一个最低的道德标准,也是网络文化的一个伦理底线。比如说网络色情,你肯定知道是不好的;还有电脑病毒,肯定知道这是不对的,是伤害他人、破坏别人的电脑,危害网络;还有网络犯罪等。
例如黑客行为和骇客等行为,实际上都是一些年轻人为了炫耀网络技术玩的一些恶作剧,有一些并没有直接的破坏能力,就是显示一下自己的本事而已,但是客观上对网络、对社会造成了危害。当然如果是有意的,特别是出于牟利动机,则有可能涉嫌网络犯罪。曾在国内造成很大损失的“熊猫烧香”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违反网络无害的原则,明明知道不对还去做,自己的良心应该受到谴责。
2)公正原则
网络信息权利的分配,应该体现社会平等。
要让每一个公民,都有权使用网络。例如,把网费降低一点,网民的普及面就会更大。个人的网络行为,应该关注他人的存在、他人的感受,关乎网站的利益。还要关注不同文化生存的公正问题,关注世界各国网络文化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关注网络资源分配的公正问题,关注文化多样性的问题。
要防范网络殖民文化。网络殖民文化是很严重的。网络上的信息,过去英语占95%,后来占92、90%,现在是85%以上。汉民族人口很多,有十几亿,还有海外中华民族的子孙。因此,要增大网络的汉语信息量,降低英语所占的比例。
3)尊重原则
网络不是无人之境,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网络主体之间,应该彼此尊重,不能把对方看成是纯粹的数字化符号。
无论网络如何技术化、虚拟化,你要知道它的主体始终是人,不是机器,也不是虚拟的人。网络空间是人性化的空间,不能随意被操纵。一定要尊重他人、尊重网络,共同保护和珍惜网络环境。
4)善待网络
我们在接受网络带来的美好生活的同时,应该树立网络生态观念,倡导全社会都善待网络。这是建设健康的网络文化所必须的。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四川理工学院)
(责编: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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