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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文库>>政治

从2003年初春举国抗击“非典”起,中国公众审视政府公信力问题的敏锐度被迅速激活。时至今日,虽然政府为改善管理运行、提升其诚信度以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了不少努力,但仍然存在问题。

政府公信力:智慧之源在人民

黄健荣  2012年04月01日08:14  来源:中国教育报

  “ 政府的政治诚信是立国之基,政府的政策诚信是安民之源,政府官员的道德诚信是为政之本”

  “政府之诚,应是执政为民之忠诚,服务社会之热诚,光明磊落之坦诚;政府之信,应是言出必行之信,言出法随之信,率先垂范之信 ”

  公众关切:

  迅速激活而荡涤政府思维


  政府公信力问题日益受到公众强烈关注。2003年初春举国抗击“非典”是建国以来刷新公民意识、荡涤政府思维的重要里程碑。正是从那时起,中国公众审视政府公信力问题的敏锐度被迅速激活。时至今日,虽然政府为改善管理运行、提升其诚信度以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了不少努力,但仍然存在问题。

  在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披露,2011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而查办涉嫌食品安全渎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202人。据了解,去年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明,在所审计的53个中央部门中,查出虚报多领预算资金、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以及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诸多严重问题。同时,地方政府管理运行亦出现不少问题。审计发现,一些国税部门存在违规减免、征管不严导致税款流失等问题。审计显示,8个省区16个城市的廉租住房,有4407套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4247套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

  人们习惯认为本应有更强的自律精神、更好的道义素养、更强的法治意识的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竟然一再出现如此之多、如此之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委实令人震惊和忧虑。诚然,出现这些问题有制度方面的原因,例如预算制度存在的“黑洞”成为监督盲区,易于滋生腐败;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尚有诸多缺陷;政府管理运行的许多方面不透明、不公正和缺乏效率;对政府运行的监督制约虚化弱化,以及问责机制缺失、问责乏力等。但是,这些状况无疑都与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自身的素质密切相关。一些政府部门机构的政府官员不能正身为范,守法奉公,而是知法违法,知规违规,执法违法,把政府公信力问题再次急剧推入公众的视线。

  公信力核心:

  政府服务社会之诚信


  现代政府的存续与运行必须以其公信力为基础,应是不争之论。本质而言,政府公信力源于两个维度:一是公众对政府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效能的认可和信任;二是对政府服务社会的诚信度的认可与信任。前者是对政府行政能力与效能的评价,后者是对政府行政伦理与道义的评价。政府服务社会之诚信是政府公信力的核心,服务社会之效率与效能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础。

  一个社会的诚信包含个人诚信和组织诚信。作为组织诚信中的最重要类型,政府诚信是整个社会诚信的前提、核心和基础。荀子曰,诚,乃政事之本。因为,政府是社会中最具权威的组织,它控制着社会最重要的权力资源及其他重要资源,需要对社会生活起主要的规制、协调和导引作用,并且它的权力又是最难于监督和制约。这样的特点,决定了政府应该和必须成为社会诚信的表率和标杆,应当成为最有公信力的组织。罔顾诚信、言不践行的政府不可能长治久安,低能低效的政府必定朝不保夕。

  由此观之,一个社会的公信力建设应从政府开始,从政府的诚信建设开始。何谓政府之诚信?政府之诚,应是执政为民之忠诚,服务社会之热诚,光明磊落之坦诚;政府之信,应是言出必行之信,言出法随之信,率先垂范之信。政府的政治诚信是立国之基,政府的政策诚信是安民之源,政府官员的道德诚信是为政之本。

  自知之明:

  服务人民,拒绝政绩工程


  政府的公信力应体现在它的施政纲领。政府应当实事求是,不论是制定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或是阶段性目标,抑或是选择实现目标的方法与路径,都应符合公民为本的原则,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且切合实际。诚信的政府不说大话空话,不说套话胡话。诚信的政府不制造注水成绩以虚夸,不做“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邀功误国。

  政府的公信力应体现在它的公共政策。政府的公共政策应该能体现其服务社会的诺言,应坚守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并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共政策的制定应有得到法律充分保障的透明度与公民参与渠道,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吸纳人民的意愿与建言,以利于优化公共政策的质量。

  政府的公信力应体现在它的自知之明。政府应明确智慧的真正源泉在人民,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在人民。它深知自己是人民的代理人和代言人。他决不自认为政府全能、政府万能,更不认为政府比人民高明,需要自己去教化人民。有公信力的政府善于集中人民的智慧,倾听人民的呼声,代表人民的意志。

  政府的公信力应体现在它励精图治与清正廉洁。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机构,政府乃公器也。政府应秉持和坚守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理念。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绝不能挟公权以谋其私,不谋政府之私,不谋部门之私,也不谋个人之私;不制造和维护垄断企业损民以自肥,不制造“红顶商人”与民争利。

  政府的公信力应体现在它愿意和敢于接受公众的监督并敢于自我批评。政府不应有任何私利需要对公众隐瞒,因而不应害怕公众的批评。政府应能闻过则喜,从善如流,有高远之气度与敬贤礼士的诚意欢迎公众的监督和批评。政府不应认为自己从来正确、永远正确,无须讳疾忌医、文过饰非,并能自揭其短以求改进。有公信力的政府是阳光政府。

  政府的公信力应体现在其官员的素养和行为。政府公信力由各级政府和部门及其官员的公信力构成。政府任用的官员应符合服务公众的品格要求,应具有德、才、知、能的综合素质。政府及其官员的腐败行为是其典型之不诚信,因为他们先是用虚假的诺言骗取人民的授权,尔后又以权谋私,危害社稷。

  自律自省:

  必能“公生明,廉生威”


  有公信力的政府应是法治政府。因为这样的政府必然积极促进宪政建设,自觉遵宪、行宪和护宪。有公信力的政府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断不容任何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或自外于法,断不容任何个人与组织徇私枉法、弄权欺法,挑战法律的权威。

  有公信力的政府应该是民主和善治的政府。因为这样的政府相信人民的力量,尊重人民的意愿,相信人民的选择。这样的政府愿意以积极回应和高度负责的精神服务公众、造福社会,并乐于与公民社会实现充分的互动协商,实现合作共治。

  有公信力的政府应是一诺千金、言必信行必果的政府,而不是轻诺寡信的政府。政府制定的发展目标和各项政策不应是海市蜃楼,不应是镜花水月;政府必须言行一致,言出行至;各级政府和部门及政府官员都绝无任何优于、高于社会的特权,不应恃权自大;应以不守信为耻,以守信履约为荣。

  有公信力的政府应该是高效率和高效能的政府。因为这样的政府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必然能够以人为本,以服务为本,殚精竭虑改善和优化其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推进和维系政府管理高效率地运行,以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民生之改善。

  有公信力的政府应是可问责的政府。因为这样的政府明确其权力来自人民,必须以由此而产生的制度责任性与道德责任性回应人民的重托。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负责精神、完善的责任机制和问责机制,是一个有效率和有公信力的现代政府所必需的品格及其活力的源泉。

  人们有理由相信,如果我们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及政府官员能够真正从自身做起去维护政府公信力,并以法治之威权与道义之约束来激励政府及其官员的诚信行为与服务效能,必能有效廓清官场、整肃吏治,遏制和消解纲纪废弛和贪风邪气毒素对政府机体的侵蚀;如果政府及其官员都能坚持和实践诚信精神,加强自律自省﹐必能“公生明﹐廉生威”,从而达致政通人和,增强和维系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综上所论,促进和强化政府公信力建设势在必行。必须通过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权力,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制约,防范政府权力异化,以及提升政府官员素质等途径不断推进政府公信力建设,遏制政府公信力被侵蚀消减的危险。这是促进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推进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重要保障。

  (作者系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编: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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