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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召开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会议

  2011年08月03日08:29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使国家社科基金新立项目负责人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及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努力推出优秀成果,7月6日,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召开了由各相关单位科研处项目管理人员及新立项目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的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新立项目负责人会议。
    吉林省社科规划办主任金中祥首先转达了省委宣传部领导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新立项负责人提出具体要求。会议通报了我省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立项情况,对新立项目的研究和管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特别对重视成果质量及宣传推介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部署了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今年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实现了新的历史性突破,共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64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40项,青年项目16项,西部项目5项,比2010年的58项增长10%;今年共获得资助经费975万元,比去年的682万元增长43%。获得立项数量较多的学科有法学6项,中国历史6项,应用经济6项,中国文学6项。共有7个单位获得立项,立项较多的单位有吉林大学36项,位居全国高校系统第6位;东北师范大学13项。今年新立项目负责人仍然保持较强的研究实力,具有高级职称的占立项总数的88%,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共占83%,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100%,具有博士学位的占81%。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要求课题负责人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扎实开展研究工作,努力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导向性、权威性和示范性。一是开好项目研究开题会。在会后抓紧召开开题会,按预定计划启动研究。科研部门要派人参加开题会,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的宣讲、解释工作,提出要求,参与指导。二是要严把成果质量关。基础研究要深入学科前沿,提高理论创新程度;应用研究要深入生产、生活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数据。研究中要下真功夫,避免重复综述,研究工作要体现国家水准,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实践价值和学术水平。三是项目负责人要具体参与落实研究计划。课题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课题研究,一丝不苟地全程指导课题研究,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四是做好《成果要报》稿的报送、推荐工作。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成果编辑成《成果要报》稿上报。关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成果要报》征稿启事和刊发动态,做好《成果要报》的约稿、选稿和推荐工作,争取我省有更多的优秀成果入选《成果要报》和《光明日报》专刊。
    会议对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探索项目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按照省社科规划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一是做好项目中期管理。通过填报《项目年度检查表》、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所有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重要事项变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加大对到期项目的管理力度。及时提醒临近到期项目的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切实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的,全国社科规划办可直接撤项。各单位要把这一精神传达到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三是进一步规范成果鉴定结项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对受理的结项材料,要认真审核、及时报送,不得托压。切实提高鉴定结项工作效率。四是加大对项目管理工作和优秀成果的宣传。用多种宣传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及时报送反映本单位最新工作动态和优秀成果的稿件,将全国社科规划办和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作为展示工作成果的首选平台。

                                         (吉林省社科规划办供稿)

(责编: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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