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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管理>>验收报告

2011年7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验收情况报告

  2011年08月09日14:25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11年7月,我办共审核、审批了141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材料,其中101项成果质量较好,准予结项,结项率为71.6%,40项成果因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未能结项。
  一、成果结项情况及部分成果介绍
  7月结项的101项成果中,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有22项,占结项总数的21.8%;“良好”的40项,占39.6%;“合格”的34项,占33.7%;免于鉴定的5项,占4.9%。共有1114篇阶段性成果公开发表,其中34项获得省部级社科类优秀成果奖。等级为“优秀”的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有新颖的研究视角。例如,广东商学院林洪教授主持完成的《周期性普查及其经费管理绩效问题研究》,研究视角独特,以统计制度设计、普查经费管理和普查经费绩效评价等三个视角为基础,将我国国情、普查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力投入等各方面关系加以协调统一,得出对周期性普查方面有启发意义的结论;广西师范大学麦永雄教授主持完成的《德勒兹诗学与跨语境理论意义》,颇具特色地从赛博空间的新视角探讨德勒兹的空间诗学、媒介诗学和褶子诗学,揭示了德勒兹的哲性诗学蕴含的认识论图式、审美范式和诗学概念,有助于深化我们对电子传媒时代文化艺术的理解。
  二是有厚重的学术价值。例如,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萧霁虹研究员主持完成的《云南道教碑刻辑录》,首次将云南道教碑刻予以系统辑录,为地方道教史和历史文化研究提供了新的丰富资料;浙江理工大学谭劲松教授主持完成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衡量标准、评价体系与实现机制研究》,对社会总资产的内涵、统计范围和统计口径的界定,改变了长期以来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把经营性资产等同于社会总资产的传统做法,构建和规范了同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接轨的社会总资产统计的范畴与概念,具有较为重要的学术价值。
  三是有较高的应用价值。例如,重庆文理学院张锐副教授主持完成的《企业利益相关者行为特征及调控机制研究》,提出了企业利益相关者协同进化行为的优势来源与动力机制、形成与实现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演化与优化机制,修正了平衡记分卡战略地图,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广西师范大学贺祖斌教授主持完成的《西部省级区域经济结构与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提出了区域高等教育对省域经济发展贡献度的观点和相关建议,为解决省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对区域高等教育所带来的影响提供了理论依据,并为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发展西部省级区域高等教育提供了决策参考。
  二、复审项目的研究修改情况
  7月验收了34项以前申请结项未通过、需参照鉴定专家意见修改后报我办复审的项目,经仔细审核和严格审批,准予结项。这些项目课题组参照鉴定专家意见认真修改成果,进一步提高了质量。例如:
  《贫困背景下中西部民族自治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课题组接到修改意见后,随即召开全体组员会议,对专家的鉴定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用5个多月时间,调整了成果结构,修改了各部分内容,补充了许多关于中部民族地区的数据资料,增加了近3万字的内容。课题组表示,“鉴定专家提出的意见切中要害,我们虚心接受,并向他们表示感谢”。
  《社会主义复兴与中华民族复兴的统一》课题组参考鉴定专家意见,对结构作了调整,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理想二者之间的关系作了进一步论述,对一些观点作了进一步明确,对重复之处作了删改,成果质量明显提高。课题组在修改说明中说:“对鉴定专家和全国社科规划办这种严格把关的做法和敬业精神深表谢意”。
  《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社区建设与和谐社会》课题组根据鉴定专家意见讨论了修改方案,用3个月时间,对成果进行了认真梳理,强化了主线,增强了逻辑性,补充了材料,丰富了研究内容。课题组认为,“鉴定专家认真的工作精神和精湛的专业素养,既提高了成果质量,又为我们树立了良好学风”。
  三、未结项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
  7月审核、审批的141项申请鉴定结项成果中,40项成果未能结项,占28.4%,其中34项需参考鉴定专家意见修改后报我办复审,6项需修改后重新申请鉴定结项。这些成果主要存在以下几类问题:
  一是分析不够深透。例如,《反商业贿赂立法研究》(06AFX004),内容虽然丰富,但理论分析显得不足,实证分析更是不够;《汉韩动词配价对比》(07BYY069),对汉语和韩语动词配价对比分析显得肤浅,对“价用”部分的探讨不够深入。
  二是内容游离主题。例如,《破产法律制度研究》(04BFX021),整体结构松散,不仅有的章节前后重复,而且部分内容明显脱离了研究主线;《基于社区参与的草原旅游发展模式研究》(06CJY033),有些章节内容互相独立,缺乏内在逻辑联系,没有围绕主题进行研究。
  三是参考资料陈旧。例如,《内蒙古高原牧区贫困地域类型调查与扶贫开发对策研究》(04BJY058),引用的文献资料过于陈旧,有些资料数据是十多年前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平与满意度研究》(07BTQ016),文献综述引用的文献资料绝大部分是2007年以前的。
  四、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组织成果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7月成果验收工作中,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和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在遵守鉴定时间、执行双向匿名、专家遴选与回避、分值统计等方面均严格执行我办有关规定。
  有的单位在组织鉴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鉴定、审核时间超过我办规定期限,如个别单位鉴定时间长达12个月之久;二是分数计算错误;三是鉴定结果抄写错误,如个别单位在一项成果鉴定中,把鉴定专家在“成果出版建议”一栏中“可出也可不出”抄写成“值得出版”。对这些单位,我办在逐项复核并校正其工作失误的同时,已去函提醒,并要求其抓紧整改。
  五、成果鉴定认真负责专家记录
  参与7月验收成果鉴定工作的700多位专家,绝大多数能够按照要求履行鉴定专家职责,其中61位专家因鉴定态度非常认真负责、评价意见客观中肯,被记入我办“成果鉴定工作认真负责的专家档案”。名单如下:
  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7人):中国人民大学王欣新教授、郑杭生教授、黄卫伟教授,北京大学王丹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陈其泰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曹富国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曹淑艳教授。
  中国社科院(5人):聂鸿音研究员,许宏研究员,冯今源研究员,史建云研究员,陈洁副研究员。
  贵州(5人):贵州民族学院孙兆霞教授、王国勇教授,贵州大学洪名勇教授,贵州师范大学冯胜刚教授,贵州省社科院谢一研究员。
  上海(4人):复旦大学周伟林研究员、徐以骅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叶敦平教授,上海外国语大学许余龙教授。
  北京(3人):首都师范大学史桂芳教授、黄天树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刘菲教授。
  辽宁(3人):东北大学郁培丽教授,大连外国语学院何彤梅教授,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杨光教授。
  江苏(3人):南京大学张建军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苗建军教授,中国矿业大学聂锐教授。
  浙江(3人):浙江工业大学张欣教授,温州大学叶世祥教授,宁波大学郑曙光教授。
  河南(3人):河南大学王崇喜教授,河南省社会科学院萧鲁阳研究员,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蔡全法研究员。
  云南(3人):云南民族大学尤仁林教授,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蒋志龙研究员,云南行政学院段尔煜研究员。
  甘肃(3人):西北师范大学芦平生教授,兰州商学院王肃元教授,甘肃省社科院曲玮研究员。
  天津(2人):南开大学关信平教授,天津师范大学周宝宏教授。
  河北(2人):河北师范大学杨寄林教授,河北工业大学张贵教授。
  湖南(2人):湖南大学杨胜刚教授,湘潭大学何振教授。
  湖北(2人):武汉大学石云霞教授、蔡守秋教授。
  广东(2人):中山大学蔡立辉教授,深圳大学孙静娟教授。
  中央国家机关(1人):中共中央党校罗平汉教授。
  内蒙古(1人):内蒙古大学钱贵霞教授。
  吉林(1人):东北师范大学张晓华教授。
  江西(1人):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罗莹研究员。
  福建(1人):厦门大学夏雅丽教授。
  安徽(1人):安徽师范大学马陵合教授。
  广西(1人):广西大学罗树杰教授。
  四川(1人):电子科技大学张震教授。
  西藏(1人):西藏民族学院狄方耀教授。
相关链接: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011年7月成果鉴定等级公告

(责编:秦华、张湘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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