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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管理>>验收报告

2011年4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验收情况报告

  2011年06月07日17:08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11年4月,我办共审核、审批了131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材料,其中100项成果质量较好,准予结项,结项率为76.3%,31项成果因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未能结项。
  一、成果结项情况及部分成果介绍
  本月结项的100项成果中,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有11项,占结项总数的11%;“良好”的58项,占58%;“合格”的29项,占29%;免于鉴定的2项,占2%。共有1018篇阶段性成果公开发表,其中29项获得省部级社科类优秀成果奖。等级为“优秀”的成果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学术价值较高。例如,鉴定专家认为,东北师范大学王林辉副教授主持完成的《资本体现式和非体现式技术进步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研究》,“是当前理论研究的前沿课题,通过构建内生经济增长模型,揭示了资本体现式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内生作用机制,深化了内生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理论,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包头师范学院黎虎教授主持完成的《汉唐“交聘”体制研究》,“通过对汉唐‘交聘’体制系统论述,为中国古代外交制度史学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为当代外交事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学术价值厚重”。
  二是调查研究充分。例如,鉴定专家认为,西北民族大学隆英强同志主持完成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藏族习惯法的关系研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藏族习惯法在社会主义和谐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研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藏族习惯法的关系提供了扎实的依据”;青海大学张爱儒教授主持完成的《青藏铁路沿线旅游业资源开发和保护问题研究》,“对青藏铁路沿线自然和人文状况作了大量实地调查,所使用的许多图片和数据均为第一手资料,反映了研究者求真、求实的学风”。
  三是理论探讨深入。例如,鉴定专家认为,河北师范大学王长华教授主持完成的《〈毛诗〉与中国文化精神》,“对《毛诗》在历朝的传播与影响论述相当深入,揭示了在不同时代,由《毛诗》所产生的影响与建构的文化精神关系,论证严密,探析深透,表现出扎实的理论功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骏教授主持完成的《日本古代文学“和习”问题研究》,“从分析语言表达的细微变异——‘和习’入手,对产生变异的文化语境,以及作者的主体意识与创新精神进行深入探讨,论据充分,分析透彻,很有说服力”。
  二、复审项目的研究修改情况
  本月验收了38项以前申请结项未通过、需参照鉴定专家意见修改后报我办复审的项目,经仔细审核和严格审批,准予结项。这些项目课题组参照鉴定专家意见认真修改成果,进一步提高了质量。例如:
  《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比较研究》课题组根据鉴定专家意见,对成果进行了认真梳理,加强了分析力度,增加了导言内容,充实了有关章节,改正了错别字。课题组在修改说明中说:“鉴定专家提出的意见十分中肯,我们对他们认真负责的精神表示敬佩”。
  《新中国的腐败高发期及其治理方略研究》课题组参照鉴定专家意见调整了成果结构,删除了一些章节,充实了较多内容,增加了6000字的导言。课题组认为,“鉴定专家的意见切中要害,他们高度负责的精神使我们深受感动,真诚感谢他们的辛苦劳动”。
  《英国作家戴维·洛奇研究》课题组接到修改意见后,多次讨论修改方案,明确了核心概念,对相关章节进行了充分论述和补充完善,并对文字进行了认真校对。课题组在修改说明中写到,“通过修改,我们培养了严谨的治学态度,提高了科研水平,这都得益于全国社科规划办和鉴定专家的严格要求”。
  三、未结项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月审核、审批的131项申请鉴定结项成果中,31项成果未能结项,占23.7%,其中25项需参考鉴定专家意见修改后报我办复审,5项需修改后重新申请鉴定结项,1项终止研究。这些成果主要存在以下几类问题:
  一是内容离题。例如,《危害社会行为的制裁模式研究》(08BFX067),题目指的是“危害社会行为”,内容论证的却是“危害社会治安行为”;《非政府组织参与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问题研究》(04CFX012),主题是非政府组织参与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问题,而内容所论述的是农民工的各种权利的保护。
  二是结构散乱。例如,《破产法理论与规范制度研究》(07BFX034),结构安排不科学,有些章节之间逻辑关系不清晰;《唐长安社会流动研究——社会史的一个侧面》(07CZS006),各章出于众人之手,相互联系薄弱。
  三是分析不透。例如,《中国现行国有财产法律制度的缺陷分析与对策研究》(01AFX004),对重要问题缺乏足够论证,国家财产分级所有是核心观点,但成果对此缺乏足够论证;《外资并购对行业竞争格局影响研究》(08CJY049),很多问题未进行充分论证,尤其是在对外资并购行业竞争的正面影响和积极作用方面缺乏必要的实证分析。
  四是校对马虎。例如,《基于退耕的环京津贫困带贫困与反贫困问题研究》(09CSH014),一些图表标示有错、计量单位不统一,统计数字前后不一;《推进信息化与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融合的研究与实践》(09BJY055),行文和格式不规范,有些图表没有编号。
  四、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组织成果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本月成果验收工作中,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和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等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遵守鉴定时间、执行双向匿名、专家遴选与回避、分值统计等方面均严格执行我办有关规定。
  个别管理单位在组织鉴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鉴定、审核时间超过我办规定期限。二是分数计算错误。对这些单位,我办在逐项复核并校正其工作失误的同时,已分别去函提醒,并要求其抓紧整改。
  五、成果鉴定认真负责专家记录
  参与本月验收成果鉴定工作的650位专家,绝大多数能够按照要求履行鉴定专家职责,其中40位专家因鉴定态度非常认真负责、评价意见客观中肯,被记入我办“成果鉴定工作认真负责的专家档案”。名单如下:
  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8人):北京师范大学周少川教授、宁欣教授、王志祥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牛润珍教授、黄卫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王顺安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潘志明教授,国际关系学院张士铨教授。
  浙江(3人):浙江大学胡可先教授、周明初教授,宁波大学唐绍祥教授。
  山东(3人):山东大学张金龙教授、王小舒教授,济南大学崔海正教授。
  河北(2人):河北大学马文秀教授、李赶顺教授。
  吉林(2人):吉林大学徐卫东教授,北华大学陶淑芬教授。
  上海(2人):复旦大学郑利华教授,上海社科院卢汉龙研究员。
  江苏(2人):南京财经大学何干强教授,苏州大学方汉文教授。
  贵州(2人):贵州民族学院顾朴光教授、王国勇教授。
  云南(2人):云南师范大学余明九研究员,云南民族大学李敬教授。
  青海(2人):青海民族大学殷生宝教授,青海省政协蒲文成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1人):历史研究所梁满仓研究员。
  中央国家机关(1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沈桂萍教授。
  天津(1人):南开大学吴国存教授。
  内蒙古(1人):内蒙古农业大学郭宝亮教授。
  黑龙江(1人):黑龙江大学于文秀教授。
  福建(1人):厦门大学黄建忠教授。
  安徽(1人):淮北师范大学张兆勇教授。
  河南(1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李新安教授。
  湖北(1人):中南民族大学李吉和教授。
  湖南(1人):湖南省委党校周正刚教授。
  广西(1人):广西大学罗树杰教授。
  甘肃(1人):西北师范大学李朝东教授。

(责编:秦华、张湘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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