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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诗考证

——《清诗考证》成果简介

  2011年09月21日11:20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浙江大学朱则杰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诗考证》(项目批准号为10BZW058),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课题组成员:高明。

  一、研究目的

  中国古典诗歌自先秦而下,按照加速度不断发展,至清代达到极度繁荣。清代诗歌(含词)首先在作家、作品的数量上,就超过此前历代诗歌总和的若干倍,从而形成了一份巨大的文化遗产。但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清代诗歌研究投入的力量相对较少。这也就使得清代诗歌,有可能成为一个学术研究的新的增长点。而清代诗歌本身,其有待探讨的问题之多,也就可想而知了。

  另一方面,对清代诗歌各种形式的研究成果数量众多,但从总体上来看,主要还是对清代诗歌进行宏观的探讨,特别是从面上对清代诗歌文献进行基本的考察;并且在这些成果中,客观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大量的疏误。

  基于这样两方面的原因,这项成果专门针对清代诗歌本身和现有研究成果中的各种实质性问题,运用考证的方法对它们进行研究,以期使大量具体问题获得解决,也使现有研究成果更趋完善,从而为今后的清代诗歌研究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结构

  这项成果按照考证对象,大体分为四个大类,即作四辑。

  第一辑《文献专书类》,主要考证现有几种最重要的清代诗歌文献学著作和若干专书。有关文献学著作,从邓之诚先生《清诗纪事初编》开始,到袁行云先生《清人诗集叙录》,再到李灵年、杨忠两位先生共同主编的《清人别集总目》和柯愈春先生所著《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刚好构成一个系列。台湾编的《清代文学论著集目》属于研究论著的索引,附于其后。有关专书,所考的是《汪辟疆说近代诗》、两种高校通用中国文学史教材和钱钟书先生的《谈艺录》,也都具有代表性。这个项目负责人旧出著作如《清诗史》等,以《拙著自讼》为题附于最末,并且比较集中地对其中已经发现的部分错误做了检讨。此外本来还有一些重要的文献和研究方面的著作,例如钱仲联先生主编的《清诗纪事》和严迪昌先生所著同名《清诗史》,考虑到有所不便,所以没有专门列入此辑,只在其他地方略有涉及。

  第二辑《总集别集类》,集中考证清代诗歌的文献本身,以总集为主。总集方面的考证,相对最为系统。首先补正清人《四库全书总目》的有关提要,并以此作为前奏。其次考证美国GRINNELL学院历史系教授谢正光先生和香港中文大学佘汝丰先生共同编著的《清初人选清初诗汇考》,并对该书附录的《清初诗选待访书目》进行考辨,同时以该书正文内部涉及的资料为线索进行补遗。继此之后,都是作者自己所做的工作。例如在《清初人选清初诗汇考》附录之外,进一步考证其他的清诗总集佚著,范围更广,种类更多。特别是对现存的清诗总集,主要从版本、编者和内部的作者、作品这样四个方面进行了考证,建立了一个总集考证的基本框架。其他如总集误作别集考辨、总集作者统计中的若干问题、总集所见作家集外诗文辑考之类,则就近分附其间。此外,由总集生发兼考八旗诗歌、结社集会,进一步扩展清诗研究的内部领域。

  第三辑《作家作品类》,考证前两辑各专题之外的作家和作品。主要是以作家为纲,按照时代先后排序,从明遗民吴本泰、林古度直到末代皇帝溥仪的堂兄溥儒。同一作家有关题目则大致从生平到创作,再到其他方面,酌情排序。从篇幅来看,本辑在全书中比重最大,有关内容也最为丰富多样,部分可以参见下文关于这项成果主要内容的介绍。

  第四辑《特殊意象类》,考证清代诗歌中的若干特殊意象,主要包括六组:“朱”、“红”、“赤”、“丹”、“花”和“落花”,南京、江南与南方,“日”与“月”,“秦”与“汉”,“汉”与“胡”,“明”与“清”。这种对特殊意象的考证,表面上看似论述,实际上仍以考证方法出之。前面第三辑有些篇章通过考证诗歌的典故来源之类,增进对具体作品的理解,则是以考证来做鉴赏。二者性质相近,可以说都是考证方法运用的一种延伸。

  全书四辑,每辑相对独立,但内部又自成系统,同时各辑之间又互有联系,照应补充,总体上都归结于清代诗歌的考证。

  三、主要内容

  这项成果的具体内容,广泛涉及清代诗歌有关作家生平、文献典籍、作品阐释、文字校勘、创作现象等等。从考证工作的角度来看,可以概括为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对明显错误的问题予以纠正。这是此项研究成果最主要的方面。成果中,绝大多数题目都是直接针对各种错误而发的,例如第三辑第七十八篇所涉清初女诗人钱凤纶,后人在提及其亲属关系时,每每以兄作父,又连带其弟钱肇修以母作妻;第八十九篇所涉八旗作家李锴、戴亨、陈景元,生前即并称“辽东三老”,后人或将李锴误作长海,又误以为“皆布衣不仕”(实际戴亨曾举进士,官为知县)等等;第一百六十八篇所涉丁立中《西溪棹歌》一百首,开头第一首以一首七言绝句作为典故,自注称其作者为晋人郭璞,不知郭璞当时诗歌格律还不曾成熟,该绝句实出后世伪造……凡此种种,都通过具体考证而取得正确的结论。特别是第一辑以及第二辑,有关内容大都属于这种性质。

  二是对存在分歧的问题做出判断。例如第三辑第一百十三篇所涉“乾隆三大家”内袁枚与蒋士铨的交往,某些情况在袁枚本人的记载中就有不同的说法,而通过考证,最后对有关说法做出明确的判断;第一百四十七篇所涉清代一种原书可能已经失传的《本事词》,其编撰者或作“陈蛮”,或作“陈銮”,或作“陈君銮”,或作“陈蛮,字君銮”,而从清诗总集所收陈銮诗歌入手,结合方志以及同时代人的诗歌,可以确定其作者为“陈銮”,并且也能知道该《本事词》的卷数。此外,涉及诗歌的版本,不少作品在文字上颇多出入,然而除书本线索之外,借助现存的清人书法、绘画乃至碑刻等实体物件进行校勘,往往是能够收到特殊效果的。这项成果有不少地方就做了这样的探索。

  三是对尚不清楚的问题进行考证。这些问题一般不存在鲜明的针对性,但又应当尽可能地予以解决,具体则以作家的生卒年和著作的有关情况居多。例如第三辑第一百四十二篇所涉多种书目文献,每书同时著录两个清代诗人陈琮,并且都不知其生卒年;而通过考证,可以知道二者实际就是同一个人,并且至少其生年也可以考知,由此便能够准确解决作家排序的问题。第一辑第四篇《〈清人别集总目〉零札》、第五篇《〈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订补》,所考一百余位清代诗人,多半也是补充他们的生卒年。而第二辑第六篇第四条所涉浙江图书馆善本室藏海内外唯一的一种钞本顾有孝辑《纪事诗钞》,经比对上海图书馆等处所藏顾有孝编纂的其他诗歌总集,可以知道其最末两卷实际钞配自《骊珠集》。特别是许多原书已经遗佚的清人诗集,借助偶尔流传的序跋文字或其他线索,可以推测出原书的基本面貌,或者为之钩沉。这种情况在第二辑有关篇章反映最为集中。

  四是对若干散佚的作品进行搜集。这主要是针对现今已经整理出版的各种清人诗文集以及相关的《全明词》(兼收清初遗民作家)、《全清词》等总集。例如第二辑第十三篇《清诗总集所见名家集外诗文辑考》、第二十篇《〈全明词〉〈全清词〉辑补示例及其他》,第三辑第一篇《吴本泰佚词〈菩萨蛮〉五首》、第一百二十九篇《罗聘集外诗文九题》、第一百六十二篇《陈衍佚文〈一柳草堂诗稿序〉及其他》等等,可以为《全明词》、《全清词》和《王士祯全集》、《朱书集》、《扬州八怪诗文集》、蒋士铨《忠雅堂集校笺》、王闿运《湘绮楼诗文集》、陈衍《陈石遗集》、李详《李审言文集》等多种著作提供增补。

  五是对某些具有规律性的创作现象进行总结。这方面目前主要针对清代诗歌中普遍存在而区别于前代诗歌的若干特殊意象,通过考证而予以归纳总结,例如“秦”与“汉”,“汉”与“胡”,“明”与“清”等等。有些涉及考证方法本身的问题,附带也予以归纳总结,例如第三辑第四十四篇《朱彝尊〈曝书亭集〉关于“越”若干时候的用法》、第一百七十一篇《“周甲”两解》、第一百七十二篇《“第某秩”“某秩”与“开某秩”“某秩开几”》等。

  以上所涉各种具体问题,或难或易,或简单或复杂,总数至少以千处计。其中除个别可能与前人或时贤无意之中撞车(部分后来发现者已在文内交代)以外,均为这项成果首次指出、提出和解决。

  四、学术价值

  首先是大量订正现有清代诗歌研究成果中的各种疏误。涉及清代诗歌研究的诸多论著,客观上难免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疏忽和错误。这项成果就作者阅历和能力所及,对此类疏误之处做了广泛的订正,既有助于现有研究成果的更趋完善,又能够减少此后清代诗歌研究过程中的以讹传讹。有些论著错误量非常大,成果无法一一予以订正,但通过示例的形式,原作者或读者、出版单位同样可以举一反三,从中得到提示和启发。这项成果的一部分内容,例如第一辑第二篇《读〈清人诗集叙录〉札记》、第二辑第二十篇《〈全明词〉〈全清词〉辑补示例及其他》、第三辑第八十四篇《鲁之裕卒年及其他》等,作为前期成果单独发表之后,就已经被有关论著和出版单位所吸收。

  在考证的过程中,这项成果或反面批评,或正面引述,基本上涵盖了现有清代诗歌的各种研究论著,这在一定程度上,等于以“考证”的形式为此前的清代诗歌研究做了一番检阅工作,在清代诗歌研究的发展历程中具有某种总结性的意义。以后的读者通过这项成果,可以比较全面、快捷地了解清代诗歌研究的主要文献以及它们的某些特点。

  其次是理清清代诗歌本身的各种现象。清代诗歌研究薄弱,有待探讨和解决的各式各样的问题非常多。这项成果根据学科自身的发展和研究工作的需要,在不少方面做出了努力。例如第二辑关于清诗总集的研究,此前主要是国外和境外的学者做过一些基础性的工作,现在通过这项成果的一系列篇章,可以建构一个文献研究的基本框架,使之趋于系统和深化。这对以后清诗总集的深入研究,将会起到引导的作用。同样如第三辑第七十篇《“长安十子”》、第八十九篇《“辽东三老”及其他》、第一百十四篇《蒋士铨题寄袁枚赵翼的若干集外诗文》等,考证清代诗人中的若干并称群体,澄清事实,更正讹误,不但对开发清代诗人并称群体的研究具有意义,而且为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清史·典志·文学艺术志·诗词篇》的撰写提供了直接、翔实的参考。此外,这项成果的附录之一《主要征引书目》,列清人以下著作约九百种,可以为将来研究清代诗歌提供一份基本的书单。

  第三是这项成果自身的学术定位。《清诗考证》是作者计划长期研究的主要课题,目前这项成果只是一个“初编”。全书篇幅,按照通行的大32开本计算,以版面一百万字为定。同时,这项成果的内容,都以实在为特色,而很少空泛论述。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在目前清代诗歌研究的领域中,除了个别工具书性质的书目文献类著作以外,可以说是一部比较有分量的成果。对于本来就比较薄弱的清代诗歌研究来说,这项成果的问世,将能够起到一个较大的推动作用。

  第四是相关的学风建设。近些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学术界的浮躁风气相当严重,屡见批评。这项成果从1999年开始集中写作,前后积累十年有余,又都以传统的考证方法扎扎实实地从事向来较受冷遇的清代诗歌研究,这与浮躁风气正好相反。从这个角度来说,这项成果的问世,对于倡导优良的学风,也未尝不具有积极的意义。

(责编: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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