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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发生史

——《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学研究》成果简介

  2011年05月10日17:02  

  华中师范大学王齐洲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学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5BZW013),最终成果为专著《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发生史》。

  文学观念是指对于文学普遍本质或属性的理性认识,它既是文学理论的核心、文学批评的指南,也是文学史研究的基础。现行文学理论教材虽有关于文学观念的论述,但只限于理论层面。中国文学史研究本来需要讨论文学观念,不然就难以确定研究对象,但20世纪30年代中国文学史学科体系建立之后,人们就不再关心这一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学术界提出“重写文学史”以来,文学观念再度受到大家重视,发表了一批有影响的论文和著作。但总体而言,中国现代文学观念的研究比古代文学观念的研究更为活跃,古代文学观念多用现代文学观念进行解读,而对于中国古代文学观念何时发生、何以发生、如何发生、其思想文化内涵究竟是什么等这些奠定中国文学发展基础的重大问题,尚缺少专门研究。

  发生学研究主要受欧洲考古学和文化人类学影响,在中国已有近百年历史。20世纪中国艺术发生学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不过,这些论著讨论艺术发生,常常与起源等同,殊不知起源学是寻找事物初始的一个点,而发生学则要解析事物的结构体系及其构造机制,二者存在很大差异。斯洛伐克汉学家玛利安·高利克的《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发生史(1917~1930)》,将发生学引入文学批评领域,给人以启发。但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学研究却无人问津。如果说文学创作因其有作品遗存,还能够做起源学研究,那么,文学观念作为人类的一种认识,根据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原理,则更适合进行发生学研究。清理、研究、描述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并不是去寻找文学观念起源的某一固定的点,而是要说明这一观念是如何建构的,这种建构的原因和机制是什么,它经历了怎样的发展阶段,各个阶段的内在联系是什么,等等。

  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发生学研究有两种思路和方法。一是以今人的文学观念为基点,向上追溯,寻找符合今人文学观念各种要素的发生学证据,使得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然而,这种研究只是用古代的例证说明了今人的观念,并不能使今人真正了解古人,也无法提供关于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准确知识。况且今人与古人对文学的认识并不一样,故这种研究的结论也就难以令人信服。另一种思路和方法是尽可能全面地收集中国早期文学观念的各种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一切载有文学观念符号的文献,以及与这些观念相联系的考古材料,从所有信息的归纳整理和比较分析中、从古代文学观念生成的动态过程中探寻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丰富内涵。研究结论不必与今人的观念相一致,却必须能够说明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生成机理和发生机制,所揭示的文化内涵可以放到当时的语境中接受检验。其采用的方法除坚持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外,更强调知识考古学和文化人类学方法,以期能够真正挖掘出古代文学思想资源。

  中国文学的发生也许可以追溯到很早,但独立的文学活动却是西周以后才有。此前的文学只是隐含在其他活动中,或者作为这些活动的一部分。因此,古代文学观念的明确表达一直要到春秋时期。然而,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其中有主体的变迁、知识的积累、视角的转换、文化的转型,以及社会的发展、话语的更新等。这样,这项成果涉及的问题便非常复杂,具体说来主要有如下内容。

  一、文化主体与文学观念。文学观念的发生离不开文化主体,探讨中国早期文化主体的变迁,有利于清理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主体机制。从殷商到西周到春秋,社会文化主体由巫到史到士儒,他们的文化地位和文化职能的变迁,与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息息相关。

  二、文化活动与文学观念。文学观念的发生脱胎于文化活动,探讨中国早期文化活动的发展,有利于清理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文化机制。从占卜、祭祀为主的文化活动到礼乐、会盟为主的文化活动,到处士横议、百家争鸣的文化活动,可以追寻文学逐渐发展为独立文化活动的历史轨迹。

  三、文学话语与文学观念。文学观念的发生依赖于文学话语,探讨中国早期文学话语的内涵、关联及其扩展,有利于清理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语言机制。从“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到“不学诗,无以言”,从“神人以和”到“修辞立其诚”,可以分析话语结构的主题变化对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影响。

  四、社会生活与文学观念。文学观念的发生来源于社会生活,探讨中国早期社会生活的演变,有利于清理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社会机制。从殷商时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到西周的“礼乐刑政”到春秋的诸侯争霸列国外交,可以发现社会生活变迁对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影响。

  五、学术思想与文学观念。文学观念的发生依托于学术思想,探讨中国早期学术思想的发展,有利于清理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学术机制。从原始宗教到成熟形态的宗教,从巫术信仰到王官之学,从政教合一到百家之说,可以辨析不同学术思想对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影响。

  六、知识系统与文学观念。文学观念的发生联结于知识系统,探讨中国早期知识系统的结构,有利于清理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认识机制。从殷商时期的学习占卜到西周时期的学习“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到春秋时期“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可以揭示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知识背景。

  围绕上述六个方面,成果具体探讨了以下专题:“观乎天文”: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滥觞;从“观乎天文”到“观乎人文”: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视角转换;功用与价值:春秋时期中国文学观念的发展;“诗言志”: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一个标本;文治教化:孔子的文学观念;“修辞立其诚”:孔子的修辞观念;文学的人化与人的文学化:孔子后学的文学观念;“为文学出言谈”:墨子的文学观念;“绝学无忧”与“精诚动人”:道家的文学观念;“息文学而明法度”:法家的文学观念;庠序学校: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教育基础;巫史士儒:中国古代文学主体的变迁;“君子谋道”: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主体意识。这些专题既有纵向清理,也有横向考察,既有宏观描述,也有微观辨析,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展开,以适应文学观念动态发展的实际。

  成果的创新主要体现为:一是在学理上,将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作为一个动态的历史建构过程予以全方位探讨、考察、研究,发掘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丰富内涵,以建立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发生学的历史框架和知识谱系。二是在方法上,注重知识考古,所有的观念都有符号依据,所有的话语都进行结构分析,所有的论证都注意收集二重证据,所有的结论都建立在可靠文献和文物的基础之上,以弘扬国学研究的优良传统。三是在体系上,系统清理了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在发生过程中的主要思想资源、思维路径、表达形式和基本概念,探讨了文学观念发生的内在机理和外在机制,并初步建构了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发生史。

  就理论价值而言,成果的许多观点可以促进人们对中国文学观念的理论思考。如,认为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与中国文化由祭祀文化转向礼乐文化、由鬼神崇拜转向世俗关怀相关联,与文化主体由神职人员转向知识分子、文化活动由娱神为主转向教民为主相关联,也与社会结构和知识体系由神道设教政教合一转向人道设教政教分离相关联,因此,中国文学观念发生之初就具有强烈的人文精神和政教色彩。又如,认为“诗言志”的宗教文化基础奠定了诗的神圣性特征,文学观念的超越性内涵可以从这里找到发生学依据。“献诗陈志”的礼乐教化增强了诗的社会性功能,文学观念的伦理道德要求可以从这里获取实践理性经验。“赋诗言志”的春秋诗教赋予了诗的独立性价值,文学观念的私人化倾向可以从这里开放出个体人格和精神情感的奇葩。当诗获得独立价值并与个人精神生活和人格修养联系在一起,独立的文学观念也就同时发生了。成果中对许多代表性人物的文学观念的考察,也与传统的认识不太一致,这都开阔了研究视野,有利于推动有关问题研究的深入。

  就应用价值而言,成果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可供学人借鉴。今人研究古代文学观念,多以现代文学观念为参照,在历史资料中寻找符合现代文学观念的相关证据,以此来构建文学观念史。该成果注重全面收集中国早期文学观念资料,从归纳整理和比较分析中,从思想观念生成变异的动态过程中,去探寻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丰富内涵,力图说明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生成机理和发生机制,并将所揭示的观念内涵放到当时的语境中加以检验。除坚持王国维提倡的“二重证据法”外,同时也采用了语言学、文艺学、宗教学、社会学、文化学、心理学、符号学、统计学等所有行之有效的方法。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学研究,不仅可以拓展文学观念研究的领域,构筑中国文学观念研究的基础,而且可以为中国文学理论史研究、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中国文学发展史研究提供始源性成果,以推动这些领域研究的深入;同时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文学理论、为中国文学与世界各民族文学的平等交流和对话提供基础性平台。

(责编: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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