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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选介>>年度项目成果>>理论经济

重新审视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的历史命运

——《论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的互动关系》成果简介

  2011年05月10日14:56  

  河北经贸大学杨在军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论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的互动关系》(项目批准号为06CJL016),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课题组成员:王晓霞。

  该成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如下:

  一、选题背景

  就家族企业而言,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也许应该改为“存在的就是不合理”,因为家族企业现象带给理论和实践无尽的困惑。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家族企业普遍存在与理论歧视的现实,虽然世界上至少有65%-80%的企业是家族企业,主流企业理论却没有涉及家族企业,另一方面是家族企业研究与家族企业现实存在明显时空错位,即家族企业研究肇始于家族企业地位下降的20世纪60年代,而非家族企业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工业化初期,而且家族企业研究兴起、发达于家族制度并不明显的美国,而家族制度的典型中国、日本等国则于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关注此议题。

  产生上述困惑的原因固然有很多,但最根本的是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历史定位、家族与家族企业关系、家族与企业演化规律方面的问题。为此,该成果以中国为中心,从所有权和经营权出发,以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互动关系为基本线索揭示家族企业普遍存在原因,并重新审视家族企业重大议题代际继任问题,以期厘清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理论与现实的诸多困惑。

  二、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

  成果包括六方面内容:第一,从婚姻与家族结构、家族管理制度、代际传承制度、家族功能、个人与家族关系等五个维度,描绘家族制度演变的一般规律,并重新审视中国家族制度的传统观点;第二,梳理西方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家族企业演化的历史,从外部环境、企业组织、家族、所有权、经营权及两权关系的阶段性特征等方面回顾与分析西方家族企业演化史;第三,从家族所有权和经营权出发,分析中国家族企业发展历程、各个阶段主要特点及其形成原因;第四,尝试对家族企业普遍性、家族企业所有权、家族企业寿命、所有权与经营权代际传承基本方式等做出理论与实证分析,诠释家族企业演化基本规律;第五,通过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比,找出我国家族企业演化的“中国特色”与一般性;第六,在把握中国家族企业长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家族制度、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对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现代意义及走向做出展望。

  通过以上研究,主要形成以下观点:

  第一,家族与企业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都有共同演化趋势,而且都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家族与企业发展是一个不断融合外部金融、人力、网络和关系资本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开放的过程。家族与企业对外部各种资本的融合过程、融合能力、融合水平,既是家族与企业影响力扩大的结果,也是家族与企业实力的重要表现。家族与家族企业的发达并不是以封闭为基础,这与传统观点认为的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就是封闭的代名词还是有所区别的。

  第二,家族与企业具有天然联系,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家族所有、家族控制的家族企业的长期普遍存在。家族与企业的天然联系主要体现在社会生产中最活跃的因素——人往往既同时承担家族(庭)人的角色,又同时承担企业人的角色。而且,从生命周期考察,同时承担企业人和家族人角色,往往只是人生命周期的中间阶段,而在其他时段更多的是家庭人角色。从人类发展史考察,家族人的历史也远长于企业人、经济人。企业人、经济人的人力资本投资也受家族的影响。这些因素决定了社会生产中最活跃的因素人在进入企业以后应该普遍具有家族取向。而企业则满足了家族人的就业、经济职能。家族企业通过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自然交换建立了天然联系,而实现了人类社会两类生产,即人的生产与物的生产平衡,而两类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这是家族企业普遍存在的社会根源。

  第三,家族企业普遍存在与理论歧视根源在于:将家族、企业和家族企业静态化,忽视三者动态性和现代化进程中三者的主动适应性。如果按照家族(庭)所有、家族(庭)经营的古典家族企业标准,家族企业必然随着家族及企业的发展而退出历史舞台。而家族与企业的发展是融合各种外部资本的开放的过程,兼具“家族基因”与“企业基因”的家族企业也不例外,因此家族企业内涵应该是动态的。家族企业过渡论或特色论对家族制度的理解还停留在历史上的乡土文明时代,忽视了中国家族制度在城市工业文明背景下的现代适应。

  第四,历来被视作中国文化劣根性的富不过三代、诸子均分、子承父业,在工商业领域普遍存在,而非中国特色。这是由企业和家族特性共同决定的,符合家族与企业基本演化规律。市场竞争、社会变迁、信息不确定、个体有限理性、产业更替、家族成员、家族与家族企业的连带责任等决定家族企业长寿与富不过三代的普遍性。企业生存基础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以及家族内部追求平等的逻辑,决定了工商业家族诸子均分的普遍性,这也更符合现代趋势。现代化过程中世界各国普遍确立了分散继承的法律地位验证了这一点。学术界之所以认为历史上西方工商业家族盛行集中继承,可能是将西方早期主流社会的农地、爵位的集中继承等同于边缘化的工商业家族继承的结果。

  第五,从长期看,中国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与世界相比有同有异,但演化基本逻辑相同,基本方向相同。理论界之所以强调中国“特色”,可能是由于西方家族文化的讨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完成了向工业、城市文化的转型,而对中国家族文化的研究更多停留在传统未开化文化和乡土文化的阶段,这从横向来看必然具有“中国特色”。而中华帝国的近代陨落,与当代中国及海外华人崛起的反差进一步强化了这种特色。但课题组认为,近代中华帝国的陨落不大可能是家族制度等传统因素起决定作用,相反却极有可能是因为生产力水平的相对落后制约了中国家族制度、家族企业的开放度与融合外部资本的水平。

  第六,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均有旺盛生命力,都是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理论与实践均应重视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尤其要关注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的现代适应。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在经济社会变迁中具有高度适应性,尤其在历次经济政治危机中,两者均起了稳定作用。与发达市场经济体相比,中国的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不是泛滥而是发展不够。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的发展以开放为基础,因此家族企业要发展就要逐步完善外部支持体系,促进家族与家族企业的有效开放。当然,从长期来看,家族与家族企业都不可能无限开放、无限社会化,而只是相对的,所有者与经营者普遍具有家族取向,绝大多数企业仍然倾向于家族控制,家族企业社会化往往以家族能否控制为底限。

  三、成果意义

  该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首先,对家族企业史系统的、整体的研究,弥补了此前家族企业史研究普遍断代、零散的问题;其次,从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互动关系的视角,将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尤其家族制度理解为动态的概念,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再次,从理论与实践出发,验证了家族企业的长期普遍性,这有助于减少家族企业历史地位的争议,让理论界重视家族企业;最后,通过理论及史实,论证了家族企业长寿及富不过三代、所有权传承诸子均分、经营权子承父业的普遍性等方面的问题,消除了家族企业传承理论与现实的错位。

  该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一方面,课题从理论与实践出发研究表明:家族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长期普遍性,肯定了家族企业在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地位。这有助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进而重新考量家族企业,构建符合现实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对微观经济行为主体企业、个人(家庭、居民)、政府进行指导,从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让个人和家庭得到应有发展。另一方面,研究表明:我国家族文化、家族组织对现代经济的适应是积极的,而不是被动消极的,这就提醒我们需要对家族文化加以必要的引导、规范,而不是简单的否定。

(责编: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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