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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认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道德认识论》成果简介

  2011年05月10日17:05  

  江西师范大学吴瑾菁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道德认识论》(项目批准号为07FZX008),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道德认识问题是伦理学原理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备受关注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中国历史上关于“知”这一问题的提出,最早可见之于《国语》和《左传》;西方历史上关于道德认识的思考可溯及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中外思想家们对于道德认识问题所进行过的思考和研究,对伦理学原理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如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创新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认识理论,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该成果从道德认识问题研究历史脉络的梳理入手,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对道德认识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初步勾勒出道德认识理论的基本轮廓。从成果结构来说,该成果包括导言、正文七章和余论,共九章;从成果研究思路来说,该成果从道德认识问题的历史研究追溯入手,从道德认识的概念、特性、本质、过程、基础、悖论、到道德良知诸问题逐一展开。

  第一章“导言”:导言首先对该成果题目做了一个说明,因为“道德认识论”这个标题会使人产生两种理解,一是关于道德的认识论的研究;一是关于道德认识理论的研究。虽然这两方面的意思无法截然分开,但究竟是从认识论高度还是从一般的理论研究角度研究道德认识涉及该成果的立论依据。该成果的总体思路侧重于后一个方面,也就是关于道德认识的一般理论研究,是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道德认识问题的说明及描述。其次是对道德认识研究的历史源流进行梳理,从中国与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的资料对道德认识的研究历史予以归纳。道德认识的研究是一个古老课题,无论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还是西方学者,都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然而这些研究是有缺陷的。这些缺陷的产生与其世界观和方法论有直接联系,也与他们所处时代背景及相关学科研究的局限性密切相关。可见,如何克服道德认识研究的历史局限性,开创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认识理论,是一项急迫的任务。本章还论述了为什么研究道德认识问题。一方面从当前国内外关于道德认识问题研究的现状来看,缺乏关于道德认识问题的全面、系统的研究,更缺乏从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的研究。另一方面研究道德认识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今社会乃至世界范围内的善恶混淆、颠倒,青少年乃至成年人对道德问题的迷惘、困惑,是向伦理理论工作者发出的研究道德认识问题的时代呼声。

  第二章“道德认识的概念”:从概念界定入手说明问题,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用思路,该成果研究也不例外。澄清一些与道德认识相关的概念,这是理解道德认识概念的前提。与道德认识概念相关的这些概念包括:认识、认知、意识、知识、常识、智慧等等。道德认识也是认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本章阐明认识是什么?一般意义上所理解的认识与道德认识中的认识是否一样?认知又是什么?意识与道德认识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知识、常识、智慧与道德认识有怎样的关系?其次,阐明与道德认识密切相关的道德认识的主体是什么。道德认识主体是现实的人,这个现实的人可以有三种类型:单独的个人、共同体和社会。道德认识主体具有与其他一些认识主体相比不同的特点与功能。最后,阐明道德认识的客体是什么。道德认识是以道德现象作为自己的认识客体的,并且道德现象可以分为可知的道德现象与可感的道德现象两大类。可知的道德现象包括道德心理现象、道德规则现象和道德知识现象;可感的道德现象包括道德活动现象和道德关系现象。通过以上三个方面问题的分析,可以归纳出道德认识的概念。所谓道德认识就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现实的人,以自身道德实践活动获得的感性体悟及知识经验,并在头脑中形成的观念反映形式。

  第三章“道德认识的特性”:道德认识与一般的科学认识、审美认识等认识形式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要进一步研究道德认识,就必须对道德认识特点、性质进行分析。道德认识特性首先表现为道德认识过程的自为性。所谓道德认识的自为性是指道德认识是主体的自觉认识、主动认识,更体现为道德思维上的“纳我性”,即道德思维始终是从“我”出发,形成的是关于“人我”之间关系的、“为我”的思维。其次表现为道德认识基础的知行合一性。道德认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认识。道德认识的这种实践性品格,可以称做“知行合一”。当我们从主体生存层面理解“实践”,将“实践”看作是一种存在方式的话,道德认识就是以人的存在为基础的认识,“知行合一”可以说是道德认识的一个重要特征。最后表现为道德认识形式的规范性。道德认识的成果往往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表达出来的,体现出道德认识成果的特殊性。从形式上说,道德规范是一种高度概括的关于善的认识;从内容上说,道德规范主要是一种对应然的理解与反思,而不仅仅是对现实的把握与反映。

  第四章“道德认识的本质”:从根本属性上区分道德认识,就是对道德认识的本质界定。与科学认识、审美认识相比,道德认识的根本属性在于道德认识的价值性。首先,价值是什么?价值是主体在客体基础上构建的意义世界,决定了价值认识以“有我性”与“评判性”区别于事实认识。虽然科学认识中具有价值性的成分,但科学认识的工具性、功利性和单向度性与道德认识的价值具有明显的区别。其次,审美认识的个体性与道德认识的普遍性。尽管审美标准是绝对与相对、情感与理性的统一,但审美认识的本质仍然是一种个体性的认识,是个体意见的表达与个体主观心灵状态的反映,是当下性的认识。道德认识由于道德规则的一致性、道德意见的可统一性,决定了道德认识是在承认差异性存在的前提下的普遍性认识。最后,道德认识是指向“应当”的价值性认识。道德认识以主体间的相互交往关系作为自己的认识对象,决定了它的鲜明特征就是:它表示了“应当”的理想状态并指向了人的目的。

  第五章“道德认识的过程”:从逻辑过程看道德认识,主要经历了道德体认、道德认同及道德觉悟三个阶段。首先是道德体认阶段,这个阶段主要包括道德体验与道德认知两个方面。道德体验既是情感体验,也是行动体验;道德认知则是通过道德学习方式获得道德知识。在道德体认阶段,认识主体一方面通过道德体验获得有关道德现象的感性认知,另一方面通过道德认知获得有关道德知识的理性认识,以此为起点,展开道德认识活动。这是道德认识过程的逻辑起点。在这个阶段,就已经体现出道德情感与理性的共同作用。其次是道德认同阶段。道德体认阶段获得的道德认识是肤浅的、外在的,要使这种认识进一步深化与内化,就必须要通过道德的认同阶段。道德认同就是通过认识主体的道德反思,对已获得的道德认识进行选择并加以接受。在这个阶段,道德理性表现出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最后是道德觉悟阶段。将认同的道德认识融会贯通,形成真正的“我”的道德认识,并能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新的道德知识,这样的一个阶段就如佛家所说的,是达到了一个觉悟的境界。道德直觉是这个阶段的主要道德认识方式,并充分体现出了道德意志的作用。这是一个“知”与“行”得到了完美结合的阶段,通过这个阶段获得的道德认识才是“真知”,才能表现为“行”。

  第六章“道德认识的基础”:道德认识尽管是认识主体的一种带有强烈主观性特征的认识,也还是要受到外在条件的制约的。首先,从道德认识的心理基础来看,道德认识受到了认识主体的心理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意向、意识与个性。意向这个心理因素主要是指需要、情绪情感、兴趣爱好;意识这个心理因素主要是指主体意识与性别意识;个性这个心理因素主要是指气质与性格。其次,从道德认识的实践基础来看,道德认识受到环境、教育与主体经验三项要素的影响。最后,从道德认识的社会基础来看,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因素对道德认识也是有作用的。经济是道德的基础,经济中表现出来的经济利益对道德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包括道德认识;政治活动中的体制与组织及表现政治关系的政治思想等内容从不同的方面影响着道德认识的产生与发展;社会文化中的风俗习惯、民族心理及宗教信仰对道德认识的作用显著。

  第七章“道德认识的悖论”:首先,本章以悖论在道德认识中的不同方面的存在为区分标准,将道德认识悖论分为三种主要形式:辨识悖论、知行悖论与德性悖论。辨识悖论主要是在道德认识的辨认与识别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现象,与道德认识的客体(对象)有关,包括关于“行为”的辨识悖论和关于“准则”的辨识悖论;知行悖论是由于“知行脱节”产生的悖论现象,包括社会之“知”与自我之“行”之间的悖论和自我之“知”与“行”之间的悖论;德性悖论是一个人德性品质中存在的悖论现象,包括公德与私德的悖论、公德的悖论、私德的悖论。其次,探讨道德认识悖论的产生的原因,这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认识论根源、社会性根源和主观性根源。最后,阐述道德认识的悖论效应及价值。道德认识悖论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的影响,又有消极的影响。从积极方面来看,道德认识悖论现象促进了社会道德的发展、个体道德认识能力的提高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从消极方面来看,道德认识悖论造成了思维混乱、模糊了道德评价标准,不利于社会道德教育工作的开展及道德人格的形成,甚至带来了世界局势的动荡不安。

  第八章“道德良知”:道德认识不是为认识而认识,其最终目的是要形成人们的道德良知。道德良知是道德认识的最高境界,是道德上的“真知”。道德良知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的道德良知主要指的是一种先天就有的道德知识与道德能力;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的道德良知概念不同于中国的道德良知,更多的是以“良心”来表示相关的内容;道德良知与良心在内容上有相似性,但须对二者进行更为严格的意义区分。其次,良知是道德认识的最终成果及最高形式,达到了这一阶段的道德认识已经成为主体的一种道德能力。作为道德能力的良知,是主体对道德知识、原则、规范等道德现象的辨识能力;是主体以自我道德认识贯穿于行动之中的行动能力;更是主体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间都能坚持自我良知的同一能力。最后,要通过各种方式培养认识主体道德良知的形成。关于道德良知的养成途径,最值得强调的两种重要的方法是:道德践行与道德反省。人们头脑中形成的道德认识既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错误的,这就需要通过长期的道德践行使道德认识符合社会的道德要求。道德良知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由浅入深的过程。

  余论“从道德之知到道德之行”:现实社会条件下,具备有良知的“德性”以后并不一定就会有“德行”的发生。这一现象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社会的道德环境;二是个体的心理动因。道德行为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社会道德环境。当社会的不道德现象成为一种风气,社会又缺乏实施道德行为的必要条件的时候,就会影响到人们道德行为的实施。此外,从心理动因来说,个体进行道德行为选择时,会对行为成本进行计较。既会考虑某一行为的成本投入与收益之间的关系,也会考虑不同行为的成本投入与收益之间的关系。道德行为的实现受到社会、个体两个因素的影响。为此,要完成道德之知向道德之行的转化,一方面要改善社会的道德环境,另一方面要养成个体的道德行为习惯。只有社会与个体这两个方面双管齐下,才能彻底解决从道德之知向道德之行转化中的困难。

  新的时代条件下,道德认识这个古老话题焕发出了新的活力,再次引起了我们对这个问题的重视。通过对道德认识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梳理,我们发现道德认识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认识问题,而且是人的德性品质中的重要内容;不仅仅是一种道德上的“知”,更是与道德上的“行”密不可分的。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和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都必须要从道德认识问题入手,以养成人们的道德良知为目标。只有解决了人们头脑中的认识问题,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道德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责编: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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