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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选介

“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发展变化及和谐社会构建研究”最终成果简介

胡乃武  2011年05月09日14:11  

  中国人民大学胡乃武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发展变化及和谐社会构建研究"(项目号05&ZD050),形成的最终成果包括3部专著,20篇论文。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利益是人们从事社会活动的动力。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经济利益表现出来。"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再加上我们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因此,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每一种利益关系都包含有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邓小平曾经反复地告诫我们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又说:"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他还说:"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 目前,中国社会中的有些利益矛盾加剧了,有些利益差别已经扩大到危及社会的安定,尤其是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城乡利益矛盾和地区利益矛盾都比较突出,是到了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妥善处理的时候了。

  课题研究目的试图通过对我国现阶段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具体分析,得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般规律。最终成果有以下重要意义:

  1.课题研究得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般规律,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政策支持。

  2.课题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从根本上夯实了"和谐社会理论"的基础,拓宽了现有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范围,为构建中国经济学的分析体系提供理论基础。

  二、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政策建议

  从经济利益关系的角度讲,在我国这样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大国,存在着多种错综复杂的经济利益矛盾,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和谐。本课题主要研究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主要内容包括十个部分。

  1.一至三部分提出构建社会经济利益和谐的基本规律。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形成和谐的利益关系创造了前提条件。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和谐的利益关系并不会自发地实现,必须通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谐社会才能够成为现实。当前,实现利益和谐的关键在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兼顾,保证各方面的利益都得到妥善安排,这是形成和谐的利益关系的基本方法。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形成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既存在着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同时产生不少的矛盾和冲突,这些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主要有:阶层利益关系;区域利益关系;城乡利益关系;产业间利益关系;代际利益关系;企业内部利益关系和中央与地方利益关系。这些利益关系,有些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事物,有些则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如何调整上述种种经济利益矛盾,并将其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为了正确处理各种利益矛盾,需要弄清各种利益矛盾产生的根源。各种利益矛盾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缺陷产生的经济利益矛盾和由于政府经济职能发挥不够产生的经济利益矛盾。首先,市场机制本身就具有产生某种经济利益矛盾的天然属性。从资源配置角度看,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过程中也会有失灵的时候,其突出表现是垄断问题。垄断的存在将使垄断厂商获得正常利润之外的经济利润,从而使不同规模的厂商之间产生利润率和工资率的差异,这就必然表现为利益矛盾。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看,市场经济要求按生产要素分配。这样就必然导致某些拥有优质生产要素的经济主体获得较高的收入,而由此造成的收入差距必然带来一定的利益矛盾。从宏观经济增长和波动的角度看,在经济增长和波动过程中,总是有某些产业、地区、部门增长得更快,而这些增长更快的产业、地区、部门,其收入必然要和其他产业、地区、部门拉开差距,从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利益矛盾。其次,政府职能发挥得不够也有可能在某些方面加剧市场中的利益矛盾。例如,政府行使资源配置职能时,在各个阶层、产业、地区、部门之间可能会存在政府投资支出的差别,这在客观上将会起到扩大收入差距的作用;政府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可能会加剧中央和地方的矛盾;而政府的收入分配职能有可能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缩小收入差距、缓解利益矛盾方面软弱无力。综上所述,市场和政府各有其产生经济利益矛盾的原因。这为我们正确认识和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矛盾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2.四至十部分具体研究了七种主要经济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性。

  一是阶层利益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日益复杂,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有加剧的趋势。社会学家的研究表明,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各阶层利益冲突加剧的重要原因。第一,政府管制"失灵"和市场机制失灵都会导致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但收入再分配作为一种弥补市场失灵的手段,只能解决市场机制造成的收入差距问题;而对于政府管制"失灵"所造成的收入差距的扩大,则需要通过其他的途径来解决。第二,政府管制"失灵"和市场机制失灵所造成的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导致目前各阶层利益冲突加剧的重要原因。要缓解各阶层的利益冲突,要从市场机制和政府管制这两个源头入手进行政策设计。适度的收入再分配和适当干预市场机制的政府管制,是缓解目前各阶层利益冲突的重要政策手段。

  二是区域利益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区域利益关系失调日趋严重,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区域冲突频发,区域合作步履维艰。从国际背景看,我国区域利益冲突与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城市化和信息化浪潮有着密切联系。从国内背景看,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问题、工业化道路的选择问题、区域经济政策缺陷问题、区域利益主体间的博弈问题和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的缺陷等,都是区域经济利益关系失调的重要原因。要调整区域利益关系,需要分层次地实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的区域管理制度;加强区域合作,化解区域利益冲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是城乡利益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经历了先扩大后缩小的演变轨迹。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经大大高于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收入差距最优值。这意味着要解决经济增长所受到的需求束缚,就必须采取措施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低、中国工业部门的资本深化、人均GDP水平低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降低,都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需要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和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实行土地经营权的自由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以提高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需要中央及地方财政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需要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

  四是产业间利益关系。目前我国三次产业之间、三次产业内部、垄断产业和非垄断产业之间,都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导致产业间利益冲突。要缓解三次产业之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第一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利益冲突,就要实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制度,改革不利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建立有效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的教育水平。目前我国存在着两种类型的垄断,即行政性垄断与经济性垄断(包括自然垄断)。其中行政性垄断占较大的比重,且行政性垄断与经济性垄断混淆在一起,加剧了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的利益冲突。要实现行业之间的利益和谐,必须打破行政性垄断,在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降低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建全反垄断政策体系,建立公开、透明、有效的监督制度。

  五是代际利益关系。代际利益关系主要指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由于政策设置而导致的利益冲突。对代际关系影响最大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保障到目前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障的转变。由于上代人参加工作时所面临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同,很多人并没有积蓄,保障制度转变后,国家为了保障这部分人的生活,采用了透支的方法,由国家从后代人的税收和所缴纳的社保基金中提前垫付。这就导致正在工作一代人的账户没有真正的资金积累,形成所谓"空账"。要保证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必须拓宽筹资渠道,弥补资金缺口,并采取多样化的资金运营方式。一是多元化筹集社保基金。主要采取财政手段弥补历史欠帐形成的隐性债务,落实个人帐户;通过税收渠道开拓社保基金来源;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以增加筹资收入。二是探索新的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包括持股国有企业、参与实体经济投资和投资海外资本市场。

  六是企业内部利益关系。就国有企业而言,集中体现在企业治理结构上。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企业开始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股份制为特征,利益相关人包括股东、经理层、普通劳动者等内部相关人,也包括政府、消费者等外部相关人。由于企业内部各经济主体所追求的利益目标不同,相互之间矛盾重重。要调整国有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就必须遵循"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按此逻辑,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的权益,而且要重视利用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经营者的控制;不仅强调经营者的权威,还要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实际参与。具体地说,就是董事会、监督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如职工代表、银行代表等。通过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使国有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变得更加和谐。

  七是中央与地方利益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我国实行了财政分权化改革。但我国的财政分权面临着如何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和利益问题。如果不考虑市场化因素,分税制改革后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但加入市场化指标后,财政分权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弱化,甚至转为负相关关系。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负作用,很有可能是财政体制在制度设计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出了问题。因此,下一步的财政改革应放在规范财政分权改革的制度安排上,包括取消预算外资金;明确政府职责,明晰财权和事权的划分;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建立更加明晰的绩效考核标准来增强地方政府的问责性等。

  三、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1.成果从正确处理新时期我国社会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方面,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经济理论的支持。

  2.对我国各领域中存在的各种重大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研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这种应用价值不仅体现在不同领域的专门性对策研究,可以为相关部门从协调利益关系的角度展开工作;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本研究的各种政策建议是服从于"和谐社会"这个总体纲领,而不是从单一的领域或部门出发认识问题,因此可以克服以往各种实证研究中存在的相互孤立、相互冲突的缺陷。

  3.阶段性成果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在各类学术期刊和中央级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25篇,三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责编: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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