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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跟踪管理和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

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第50号

  2011年12月06日10:41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办,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全军社科规划办:

  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在各级科研管理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为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信息收集,请各管理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收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信息

  为健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库和加强网站建设,我办将分步骤收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信息。

  1.对以前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进行登记。请各管理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前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出版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要求项目所在单位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登记表》包括所有已结项目,由我办统一制作并通过电子邮件发放,请各管理单位及时转发给项目所在单位,并于2012年1月15日之前,收齐《登记表》及电子版文件,向我办成果处报送(电子信箱ghbcgc@sina.com)。

  2.对2012年以后新出版的成果按季度汇总上报。从2012年1月份开始,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后,要及时将出版书目的基本信息(包括出版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署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和简介提交到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按季度填写《20  年第  季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从我办网站“管理资料下载区”下载),向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上报。各管理单位在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和12月25日之前,将汇总后的《登记表》发送到我办成果处电子信箱ghbcgc@sina.com。

  二、对2002年和2003年立项至今尚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最后清理

  2010年10月份我办发布了《关于对部分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终止处理的通告》,对2002年和2003年立项但至今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统一作终止处理。为提高国家社科基金使用效益,规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需要进一步清查这批项目未能完成的实际情况。请涉及到的管理单位根据我办提供的项目名单,要求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见附件2,从我办网站“管理资料下载区”下载),说明逾期未完成项目的主要原因,于2012年1月15日之前报送我办成果处。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32条第6款“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的,由全国社科规划办撤销项目”的规定,我办将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对这批项目正式发文予以撤项或者终止。

  三、按时上报2011年度检查综合报告

  根据今年6月28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第21号),各管理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特别是2010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请各管理单位认真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于2012年1月15日之前报送我办成果处(可直接发至电子信箱ghbcgc@sina.com),并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各管理单位的年度检查综合报告将全部在我办网站公开。

  四、使用国家社科基金成果管理数据系统

  为提高成果鉴定结项工作效率,我办开发了国家社科基金成果管理数据系统,近日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给各管理单位。成果管理数据系统用于录入《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鉴定结项数据。请各管理单位收到该系统后尽快试用,有问题及时向我办成果处工作人员提出。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各管理单位在报送《鉴定结项审批书》时,需将成果管理数据系统文件和电子版成果一起发送至我办成果处接收数据专用电子邮箱zskcgc@sina.com,咨询电话010-63094851、83083055。

  附件:

  1. 《20  年第 季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

  2. 《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年12月5日

(责编: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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