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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雲逸《格物致知與宋代植物譜錄本草知識的生產》

周雲逸2026年10月14日08:35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格物致知與宋代植物譜錄本草知識的生產

作者:周雲逸,系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10—13世紀中國本草知識的域內傳播研究”負責人、河北大學宋史研究中心研究員

宋儒在認識論領域倡導的“格物致知”命題,指窮究外物之理以獲取真知的認知方法,它揭示了宋代知識生產的普遍規律。宋代植物譜錄本草知識的生產也遵行這一哲理性綱領。四庫系列叢書存有13部宋代植物譜錄,所記載的對象涵蓋筍、牡丹、荔枝、芍藥、菊、橘、梅、蘭、菌、海棠等植物,均為本草典籍收載的藥物。這些藥用植物專志,參與了中國本草知識體系的構建,至今依然發揮作用,堪稱中華文明活態傳承的根基性知識。宋代植物譜錄的價值不僅在於藥物知識的積累與創新,更在於它在本草知識生產過程中,踐行並豐富了“格物致知”的認知范式。

格物致知與本草舊說的裁斷

格物作為主體的探究與辨析行為,必然涉及對既有之“知”的審辨。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將“格物致知”細化為“即物而窮其理”“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求至乎其極”,已包括此層含義。前代本草文獻記載的部分花木知識,或因輾轉傳抄而失真,或因品種混淆而籠統,或因記載矛盾而抵牾,形成了認知遮蔽。宋代植物譜錄對本草舊說的裁斷,有助於在共識的裂隙處尋找突破,在分歧的焦點處建立新的認知。

“以驗正訛”是裁斷本草舊說最為直接的方式,其核心在於以親身觀察與驗証作為判斷文獻記載真偽的尺度。北宋贊寧《筍譜》對唐代陳藏器《本草拾遺》的駁正即為典型案例。贊寧以親驗為証,批駁陳藏器所謂“苦筍不發病”,指出苦筍冷毒尤甚。唐代孟詵《食療本草》已闡明筍性寒,動氣發冷症,不可多食。苦筍為何冷毒尤甚?贊寧是依據苦藥性寒及其親驗推斷而出。他認為苦筍最宜久煮,以之作為去除苦筍的冷毒之法,此說成為后世本草學的定則。

“以疑破蔽”是以邏輯辨析作為裁斷本草舊說的工具。“疑”是“格”的一種形態,即主體以理性審視既有知識、於無疑處生疑的思辨能力,它穿透舊說的表層敘述,追問事物的本真之理。南宋范成大《范村菊譜》對南朝陶弘景《本草經集注》的質疑,是此種裁斷方式的體現。陶弘景立有兩說:一謂味甘者為真菊、味苦者為苦薏,二謂白菊治風眩。陶氏隻以藥味甘苦作為判斷菊之真偽的依據,而白菊味苦,按其邏輯應歸入苦薏之類,並非真菊,不當有治風眩之效﹔既言其效,則白菊又當為真。范成大敏銳地捕捉到這一邏輯矛盾,提出自己的裁斷方案。他不隻以甘苦為判斷藥性的依據,既肯定甘菊可食可藥,亦主張白菊雖不可食但可入藥治頭風,從而化解了舊說的邏輯悖論,在品種分類與功效指向之間建立了新的對應關系。

“以類分殊”是以本草品種分類為解釋工具,將看似對立的文獻記載納入新的認知框架,從而實現本草知識的細化及整合。這種從“類”到“種”的認知細化,正是格物“益窮”的體現,即在已知基礎上持續追問、不斷深化,直至抵達更具解釋力的知識形態。本草舊說中有一些僵化認識,相當一部分源於品種差異未被充分認知。如五代李珣《海藥本草》記載荔枝味甘、酸,而北宋初年官修的《開寶本草》記載其味甘,后者漸成本草學的共識。北宋蔡襄《荔枝譜》對不同品種荔枝之味有細致描述,如“江綠”味少淡、“蜜荔枝”純甘如蜜、“大丁香”味微澀。依據傳統藥味理論淡味附於甘、澀味附於酸的邏輯,可知蔡襄對荔枝之味淡、澀的描述可歸入甘、酸的大類,既佐証李珣之說不誣,又從品種差異的角度重構了對荔枝之味的認知。

綜觀宋代植物譜錄對本草舊說的裁斷,可知其依據從文獻逐步移向經驗與邏輯。“以驗正訛”確立了實踐對文獻的優先性,體現了“親驗”的格物精神﹔“以疑破蔽”確立了理性對權威的超越性,體現了“審辨”的格物品格﹔“以類分殊”確立了品種分類對籠統共識的修正力,體現了“益窮”的格物路徑。三者在方法論層面呈現了格物致知的認知追求。裁斷舊說,不是為否定而否定,而是為了在舊知的基礎上建立更可靠的新知,這正是格物致知從“破”中求“立”的認識論邏輯。

格物致知與譜錄本草新知的類型

與前述對本草舊說的裁斷不同,宋代植物譜錄還有更重要的本草學貢獻,即不依傍前代本草書,提出原創性見解,被后世本草經典引用,實現了從譜錄文獻到本草經典的跨文體、跨時代傳播。宋代植物譜錄所載的本草新知,並非孤立的零散信息,其中對藥物的名實之辨確立認知對象,形性之識深入物性差異,地宜之究拓展空間維度,效用之驗完成實踐驗証,四者依次遞進,構成了從識其名到知其用的本草致知過程,也涵蓋了譜錄本草新知的四種類型。

“正名致知”與藥物新異名。正名是致知之始,名實相符方能展開有效探討。前代本草書對藥物異名的記載往往零散而隨意,如牡丹僅有鼠姑、鹿韭、百兩金數種異名。宋代植物譜錄對這一問題予以前所未有的關注。北宋歐陽修《洛陽牡丹記》將三十余種牡丹名稱納入一套命名規則體系,“或以氏,或以州,或以地,或以色,或旌其所異者而志之”,姚黃、延州紅、潛溪緋、玉板白、葉底紫等不再是孤立的異名,而是分屬特定的命名邏輯。這一歸納使紛繁的品種名稱獲得了可理解、可類推的結構秩序,對本草知識傳承具有深遠意義。

“辨形致知”與藥物新品種。辨形是格物的深化,形態細分方能深究物性差異。藥物品種的識別是正確採藥、用藥的前提。宋代植物譜錄恰恰長於對同一類藥物的不同品種進行系統性的形態描述與特征區分,范成大《范村梅譜》即為典型代表。該譜詳細記載了江梅、消梅、綠萼梅、重葉梅、紅梅、杏梅、鴛鴦梅等多種梅花品種的形態特征,每一品種均有具體的識別依據。如江梅的辨識要點在於其“遺核野生,不經栽接”的原始種源屬性,以及“花稍小而疏瘦,有韻,香最清,實小而硬”的形態與性狀特征﹔消梅的辨識要點在於“其實圓小鬆脆,多液無滓”的果實性狀,以及“不入煎造,亦不宜熟,惟堪青噉”的用法指向。這些品種信息是前代本草書未載的,后來皆被《本草綱目》征引,成為梅花類藥物形態識別的重要依據。

“定域致知”與藥物道地性。定域是格物的拓展,將物與域進行空間關聯方能理解物質成因。藥物道地性是特定產地對藥材品質的決定性因素。前代本草書對道地性的表述往往停留在某地出產某藥為佳的籠統層面,往往缺少具體的品種依據。宋代植物譜錄以其對品種的精細品第,為道地藥材提供了具體的品質描述。南宋韓彥直《橘錄》以溫州諸邑所產柑橘為天下之冠,而泥山所產真柑又為溫州絕品。譜中對真柑及其他柑、橘品種的形態特征逐項記述,其細致程度遠超此前本草書。宋代譜錄對道地性的品種確認,不僅彌補了前代本草書的不足,更為后世經典的道地藥材體系提供了直接的文獻依據。

“驗效致知”與藥物新功效。驗效是格物的完成,臨床有效方能為本草新知提供最終確証,這也是本草知識中最具價值的部分。宋代植物譜錄在這方面亦多有貢獻。南宋陳仁玉《菌譜》記載的鬆蕈有治小便失禁的功效,這是前代本草書失載的。經歷三百余年漫長的被忽視的過程,至李時珍《本草綱目》引用《菌譜》的說法,鬆蕈的治療功效才被本草學重視起來。這恰好說明了傳統藥學知識是在各種專書雜錄之間輾轉流傳,經受檢驗,慢慢沉澱而成的。

格物致知與譜錄本草知識的生產機制

宋代植物譜錄中的本草知識,其生成並非簡單的文獻沿襲或經驗匯編,而是在“物理之學”大興的時代風氣中,以多源文獻為基礎、以譜錄文體為框架、在多重動力驅動下經歷審美演化並最終指向臨床實效的知識生產過程。格物致知作為認知范式,在這一過程中得到了豐富和發展。

宋代儒學既有闡釋經義的義理之學、探究人性及天命之理的性理之學,也有研求外物規律的物理之學。物理之學以格物致知為主要手段,賦予宋人一種普遍的知識取向,即追求多方印証、廣參博採,以求對事物之理的全面把握。宋代植物譜錄多元化的文獻採擷,正是這一取向的具體實踐,它突破了醫家典籍的封閉圈,經史子集四部文獻皆成為本草知識的來源及佐証。如南宋陳思《海棠譜》採擷諸家雜錄,匯次唐以來諸人詩句,其中既有專門的花木譜記,又有筆記雜著、詩話總集、地方志乘等。海棠在本草書中本非顯藥,但是經過陳思對海棠文獻的廣採博收,其品種、典故、吟詠、栽植之法粲然備具。宋代經濟發展、出版業興盛、博物風氣盛行,構成了大規模採集、整理與傳播本草知識的外部條件。加之文人宦游、貶謫帶來的地域流動,為採集地方性藥物經驗提供了便利條件。如北宋王觀任職江都(今江蘇揚州)而“莫不詳熟”揚州芍藥,他據其所見所聞撰寫了《揚州芍藥譜》。

格物所獲之“知”要超越個體認知,上升為可供傳播的共識,需要有標准化的描述。譜錄以特定的分類框架和敘述格式,為知識積累提供了可遵循的規范。作為一種專志,植物譜錄要求對某一類花木的名稱、品種、顏色、形態、性味、功效、種植、採集、加工等信息進行系統性記錄。此種文體結構將散亂的經驗信息納入有序的敘述框架,從而將本草信息重塑為完整的知識形態。

宋代植物譜錄本草知識的更新,動力主要來自兩方面。其一,文獻內部的分歧構成了認知沖突的源頭。《神農本草經》記菊花味苦,《名醫別錄》記菊花味甘,二說不同。這些權威文獻內部的邏輯裂隙,迫使后人重新辨析、提出新解。南宋史鑄《百菊集譜》以白菊味苦、黃菊味甘之說調和經、錄之爭,正是文獻內部張力催生本草新知的典型案例。其二,親驗實踐對書本權威的超越,構成了更強勁的知識更新動力。南宋趙時庚少年時即對蘭花“目不能舍,手不能釋,即詢其名,默而識之。是以酷愛之,殆幾成癖”,凡聽聞有蘭花新品,就喜而求之,他所作的《金漳蘭譜》是他30年種植、品鑒蘭花的成果。譜錄作者從本草知識的接受者轉變為生產者,其身份轉換的核心機制正是眼見為實對書載為信的實踐突破。一地之特產、一域之經驗,經由親驗觀察而載入譜錄,傳之四方,影響后世。

格物致知在宋代譜錄本草領域的實踐是將“理”與“情”熔於一爐的知識創造活動,有別於西方自然志傳統中認知與審美分離的模式。宋代譜錄作者並非專業本草學家,他們以蒔花藝草為寄情遣興之資,由此激發了對花木的高度專注與格物興趣。諸如范成大以菊為“重九節物”而移檻觴詠,趙時庚植蘭“非徒悅目,又且悅心怡神”,他們對花木的探究正是審美精神的自然延伸。菊之隱逸、蘭之高潔、梅之孤傲,這些人格的審美賦予,更使藥物知識升華為兼具認知價值與文化意涵的符號,在知識傳播的同時實現文化精神的傳承。

闡明藥物的臨床實效正是格物致知“至極”的追求。贊寧論筍“利大小腸”、韓彥直記枸橘治中風便血、陳仁玉載鬆蕈治溲濁不禁等功效,之所以具有知識價值,正因其取驗於臨床的實用性。這些內容被后世本草書採納,也是基於此。相反,譜錄中服菊成仙、食荔枝成仙的荒誕記載,因其背離了臨床實效,逐漸被歷史淘汰。

整體而言,宋代植物譜錄本草知識的生產兼容博物觀察與人文意趣。它在辨品與窮理之間完成了對“格物致知”觀念的實踐,使之開顯出親驗與思辨的方法論形態,呈現正名、辨形、定域、驗效的認知層次,拓展為多源互証、規范著錄、情理交融、講究實效的知識生產范式,從而豐富了“格物致知”的理論內涵,開辟出本土藥物知識生產的新路徑,為重寫以本草書為主體構建的中國本草史提供了歷史啟示。

(責編:李慧博、田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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