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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2026年09月28日08:45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7章64條,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加強黨的領導。明確規定審計工作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

  二是細化完善審計監督內容。細化對財政收支的審計范圍和內容﹔將對財政決算草案的審計情況和對國有資源、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的審計情況納入審計結果報告﹔明確審計法中“其他關系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范圍﹔將國有資源管理使用納入專項審計調查范圍,並完善審計管轄規則。

  三是健全審計工作程序。增加對打探干預審計事項行為實行登記報告制度的規定,確保審計工作不受干擾﹔細化被審計單位、有關機關協助審計機關開展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查詢單位、個人在金融機構與審計事項相關的存款的程序。

  四是壓實審計整改責任。明確被審計單位承擔審計整改主體責任,並細化整改不到位的法律責任﹔規定審計機關應當在審計報告中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分類提出整改要求,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及時審核認定﹔規定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主管機關、單位應當加強統籌協調,督促審計問題整改,建立健全有關制度。

  《 人民日報 》( 2026年09月25日 04 版)

(責編:王燕華、田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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