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屈群蘋,系浙江省委黨校文化發展與文化浙江研究中心研究員,社會學文化學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學思踐悟】
當前,人工智能正從技術創新走向社會應用、從產業領域走向治理場域,成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力量。基層是廣大人民群眾生活的地方,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人工智能賦能社會治理的重要場景。這種賦能不是簡單提效,而是治理理念、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的系統性重塑,引發治理邏輯與生活形態的深層變革,為加快創造美好數智生活拓展新路徑、提供新可能。
一
人工智能賦能基層社會治理,本質上是對治理資源的重新配置和治理關系的深度重塑。
數據聯通重塑治理感知機制。長期以來,信息不對稱是制約基層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因素,導致治理主體難以及時、全面、准確把握社會需求和運行狀態。人工智能技術的廣泛應用,匯聚融合多源異構數據,使基層治理感知從局部觀察升級為全域感知、由事后掌握轉為實時研判。以杭州“城市大腦”為代表的實踐,正是通過整合城管、環保、應急等部門數據,推動治理主體在數字空間中協同聯動,為精准識別問題、科學研判風險、有效回應訴求提供支撐。需要強調的是,數據聯通並非簡單的數據堆積,而是通過技術賦能深化對社會運行規律和群眾需求特征的把握,推動基層治理從“經驗判斷”向“數智認知”轉變。
科學決策優化治理資源配置。基層治理的重要任務,是在有限公共資源條件下更好回應多元化、差異化的社會需求。傳統治理更多依賴行政經驗和平均投入,難以實現資源的精准匹配。人工智能借助算法模型、智能分析和趨勢預測,能夠精准識別需求結構、研判風險態勢,推動資源配置由粗放供給向精准供給轉變、由事后補救向源頭干預延伸。例如,北京中關村街道“關芯”平台,整合轄區“人、地、事、物、組織”等多維數據,通過人工智能算法分析環境運行、安全風險和民生訴求,為治理決策提供動態監測和智能預判支持。這種基於數據分析的決策模式,有助於提升公共資源配置效率,推動基層治理更加科學化、精細化。
人機協同重構基層治理關系。人工智能進入基層治理領域,帶來的不僅是工具升級,更是治理關系和治理結構的深刻變革。數字平台連接政府、社會組織和城鄉居民,推動不同主體在同一空間中實現信息共享、互動協商和協同治理,使基層治理由單向管理走向多元參與、由封閉運行走向開放協同。同時也要看到,算法和數據應用可能帶來技術權力擴張、算法偏見、數字鴻溝等潛在風險。推進人機協同治理,關鍵在於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正確處理技術賦能與公眾參與、治理效能與權利保障之間的關系,使人工智能更好服務社會公平與民生福祉。
二
人工智能賦能基層社會治理,既是回應時代命題的現實之需,也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歷史必然。
一方面,供需適配與風險防范的現實需求。當前,人民群眾對公共服務的需求更加多樣化、個性化、品質化,傳統基層治理在精准供給、及時響應和有效服務等方面面臨挑戰。同時,作為擁有14億多人口的大國,我國基層治理面對利益訴求多元、社會結構復雜、風險因素交織等現實考驗,對預警研判和應急處置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以人工智能等為代表的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演進,機器學習、計算機視覺、自然語言處理、知識圖譜等關鍵技術不斷取得突破,算法能力持續提升,應用成本不斷降低,推動人工智能從實驗室走向社會治理實踐。與此同時,數據中心、算力平台等新型基礎設施加快建設,為人工智能嵌入基層治理提供有力支撐。人工智能憑借其強大的數據處理、趨勢預測和智能分析能力,能夠精准識別群眾需求、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優化公共服務供給,在提升治理效能和風險防范能力方面具有顯著優勢。近日,商務部等八部門印發《關於加快“人工智能+消費”發展的實施意見》,圍繞若干場景作出系統部署,為人工智能服務民生、促進供需適配和創新基層治理提供了實踐方向。
另一方面,提升治理現代化水平的內在要求。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其現代化水平直接關系國家治理整體效能。“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和社會治理政策法律法規體系,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人工智能具備數據整合、精准服務和動態優化等能力,與基層治理現代化方向高度契合,有助於推動治理資源優化配置、治理過程精准調控和治理服務高效供給。因此,人工智能賦能基層社會治理,不是“錦上添花”的附加選項,而是順應數字時代發展、落實國家戰略部署的必然選擇。同時必須清醒認識到,技術進步並不必然帶來治理效能提升,關鍵在於堅持正確價值導向,推動制度優勢與技術優勢有機結合,確保人工智能向上向善發展,真正成為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可靠力量。
三
人工智能助力創造美好數智生活,其本質是一場以技術為引擎、以人民為中心的治理生態變革。這一圖景的鋪展,需要價值導向、制度保障與治理生態的協同發力。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導向。技術的意義不在於替代人,而在於更好服務人、解放人、發展人。人工智能隻有真正服務於人的全面發展、服務於人民群眾的現實需求,其價值才能得到充分彰顯。推進人工智能賦能基層治理,必須始終把增進民生福祉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把人民滿意度作為衡量技術應用成效的重要標准。既要注重提升治理效率和服務質量,也要高度關注數字鴻溝、算法偏見等潛在問題,切實保障不同群體平等享有數字發展成果。對於涉及公民基本權利、社會公平正義的關鍵領域,必須堅守人的主體地位,確保技術演進始終蘊含人文關懷、彰顯價值理性。
健全包容審慎的制度保障體系。人工智能賦能基層治理不僅是技術創新過程,也是制度創新過程。隨著人工智能廣泛嵌入社會治理場景,數據安全、算法透明、責任認定等問題日益受到關注,迫切需要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制度規范體系。一方面,堅持依法治理,完善算法備案、模型審查、數據治理、風險評估等制度安排,推動技術應用在法治軌道上規范運行,確保人工智能發展有邊界、有規則、有底線﹔另一方面,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為新技術應用和治理模式探索留出合理空間,避免因過度規制抑制創新活力。特別是在數據治理領域,既要發揮數據要素價值,又要強化隱私保護和安全保障,實現發展與安全、效率與公平的有機統一。
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生態。人工智能賦能基層治理,是一場治理生態的重塑。提升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的一個關鍵維度,就是充分調動各類主體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加快形成社會治理人人參與、人人盡責的良好局面。數字技術的發展,為拓寬公眾參與渠道、提升社會協同水平創造了有利條件。依托智能平台,群眾訴求表達、社會組織服務對接、基層協商議事和資源整合更加便捷高效,有助於促進多元主體協同互動,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在這一過程中,應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同數字技術優勢有機結合起來,確保基層治理始終沿著正確方向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