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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基石》

2026年06月18日08:36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基石(加快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

作者為吉林大學教授

法學是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經國序民、治國理政、實現良法善治的作用不可或缺。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是加快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的必由之路,是中國法學高質量發展的百年大計,是推動改變世界法學學術版圖的世紀工程。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基石,對回答“什麼是法治”“如何實現法治”這一法學的基本理論問題貢獻中國智慧、提出中國方案,從而更好在整體和全局上引領塑造中國法學的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

標識性概念、原創性理論是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主干

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更好發揮中國法學服務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的作用,不能照搬套用西方法學理論,必須在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上邁出步伐、取得突破。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黨的創新理論體系化學理化研究闡釋,深刻揭示蘊含其中的道理學理哲理,以黨的創新理論引領哲學社會科學知識創新、理論創新、方法創新,構建以各學科標識性概念、原創性理論為主干的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並運用和落實到教學實踐中。”這一重要論述科學闡明了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核心要素和關鍵抓手。

以標識性概念為主干,是因為標識性概念具有重要的辨識作用,是表明事物性質、屬性和特征的標記。一個新學說、新學科與其他既有學說、學科相區別的關鍵要素就是標識性概念。例如,“權利”就是區別法學與我國古代律學、法學與其他社會科學的標識性概念。標識性概念居於整個概念體系的中軸線位置,是一種知識體系中的主體性主導性要素。標識性概念具有理論結構上的不可或缺性。若缺乏標識性概念,理論鏈條就無法銜接,理論體系也無以建構。正如“實踐”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標識性概念,如果缺了“實踐”這一概念,馬克思主義哲學就難以連綴成理論體系。

以原創性理論為主干,是因為知識體系的內核是理論,原創性是自主性最鮮明的表現。哲學社會科學產生原創性理論,意味著提出了反映時代要求、體現時代精神的重大理論命題,更新了理論范式,填補了理論空白,變革了理論內涵,拓展了理論思維,特別是更加准確地揭示了研究對象的本質、規律及其形成發展的基本原理和內在邏輯。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內核必然是原創性的法學理論。習近平法治思想創造性提出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具有原創性、標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時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重大創新發展。這些原創性法治理論成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主干。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最具標識性的概念、最具原創性的理論

在新時代以來中國法學所有的標識性概念和原創性理論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一個最具標識性的概念、最具原創性的理論。

從實踐上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抓手。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指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此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法治建設領域提出“更好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建設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等要求。

從理論上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一個具有自主性、標識性、原創性的概念和理論。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列舉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提出的一系列“具有原創性、時代性的概念和理論”,其中之一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用“八個明確”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核心內容進行闡述,2021年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決議》用“十個明確”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核心內容作出進一步概括,其中都包括“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由此可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一個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制度特征,能夠科學回答法治的中國之問、世界之問、人民之問、時代之問,思想性和實踐性相統一的創新概念和理論。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基石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

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為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基石,其學術邏輯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一個集中體現,闡明了我們黨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立場和基本觀點,揭示了法治中國建設的內在要求和實踐邏輯,既明確中國法治的性質和方向,又指出中國法治的進路和方法,對於實現什麼樣的法治、如何實現法治等重大問題作出了將法治的內容規定性與形式規定性有機貫通起來的科學回答。這為超越西方法治理論,以中國自主的法治理論為指導深入研究各法律部門的專業法律問題,構建中國自主的法學研究命題、知識話語、學術理論提供了思想起點和邏輯起點。

二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中國法學各學科提供了一套科學把握、准確認識當代中國法治國情的銳利思想武器,為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創造了必備的、急需的、管用的理論范式。透過這個理論范式,法學研究才能從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的思想高度,以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體系化視角,深入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中諸如“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如何有機統一”“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如何有機結合”等中國法治實踐和中國法學發展的真問題,使中國法學更加貼近中國現實、彰顯中國創造。

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為基石,具有強大的歷史穿透力、科學解釋力、理論建構力、實踐指導力。分散在法治建設各領域各環節,由各部門法學所提煉、歸納、創造的具體法學概念和理論,都能夠通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相互聯系、走向協調統一,從而搭建起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思想大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所蘊含的系統觀念、系統思維、系統方法,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在交流開放中不斷走向自洽自足提供了思想指引和精神動力。

綜上,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一內涵深刻、視野寬廣、方法科學的概念和理論為基石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必將廣泛且有效地匯聚和激發中國法學的思想活力和發展潛力,為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中國法學應有的學術貢獻。

(責編:李慧博、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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