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搜索

楊傳慶《詞學批評中的以“才”論詞》

楊傳慶2026年06月17日11:06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中國詞學文獻學現代轉型研究”負責人、南開大學文學院教授

葉燮在《原詩》中說:“大凡人無才,則心思不出。”詞的創作也不例外。名家作詞無不因其才而獨具風格,后人評價也多稱賞其才華,故而詞學批評中涉“才”之論不勝枚舉。爬梳詞學批評中的以“才”論詞,可以發現其既有體現文藝批評重視“才力”的共同點,又在“才情”“才法”關系的認識上具有切合詞體的獨特之處。

作詞須有才力

任何文藝創作都離不開才力,才力主要表現為作者的構思、想象、寫作、表達的能力。周濟《詞辨》自序中說溫庭筠、韋庄、歐陽修、秦觀、周邦彥、周密、吳文英、王沂孫、張炎等人“才艷思力,各騁一途,以極其致”。不同詞家因其才思、學力不同,創作出自成一家之詞。詞之初創,多為令體,不假安排,故能天趣自然。當慢詞漸為詞家習用,其於才力的要求越來越高。劉肅《片玉集》序中說周邦彥冠冕詞林,有“旁搜遠紹之才”,體現在“征辭引類”“言言皆有來歷”上。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也說周邦彥“多用唐人詩語,檃括入律”,其長調尤長於鋪敘,富艷精工。不難看出,周邦彥的才力體現在博學多識,善用故實,擅長敘事,雕飾辭藻等方面。清末王鵬運以“沉博絕麗之才”、鄭文焯以“雋上之才”評論吳文英,稱其詞“如韓文杜詩,無一字無來歷”,“舉典務出奇麗”,可見他們對吳文英長於用典、烹煉字句方面的才力甚為推崇。清人對於慢詞創作體現的才力的重視,形塑了以才論詞時的批評指向。如李慈銘認為納蘭性德才力與陳維崧、朱彝尊相距遠甚,納蘭是“天分殊勝而學力甚歉”﹔陳廷焯也說納蘭詞“才力不足”。二人批評納蘭性德學養不厚,這與基於小令詞而賦予納蘭的“才子”“天賦”“天資”之評相去甚遠。可見論者聚焦之詞體不同,對同一詞人才會作出“才”與“不才”的評判。

從才力的角度看,周邦彥可稱為一流詞人。他長於結構辭章,巧設脈絡,體物言情,可稱窮極工巧。然而,王國維說他“創調之才多,創意之才少”。可見,作詞的才力還需體現在“創意”上。王國維在比較章楶、蘇軾《水龍吟》詠楊花詞時,極為推崇蘇軾的和作,他說“才之不可強也如是”。對於章詞,蘇軾給予了“妙絕”之評,稍晚於蘇軾的朱弁也認為章詞有“織繡工夫”。章詞將楊花與愁怨的思婦聯系,甚為巧妙﹔其於楊花摹寫逼真,亦如織繡般精心。不過,蘇軾採用擬人之法寫楊花之神,建立物性、人情間的聯系,虛實相生,韻味無盡。特別是詞作流露的光陰流逝之苦,寫出了深湛的人生情思。以此觀之,章楶的“織繡工夫”與東坡的才力相較確實低了一層。王國維激賞東坡之才,自己也一試身手,作《水龍吟》楊花詞。從“算來隻合,人間哀樂,者般零碎。一樣飄零,寧為塵土,勿隨流水”之句,可知他在詞中寄寓的人生之慨。而由王國維在“創意”上學習東坡,也可見對東坡之才的仰慕。

詞當才情相善

文藝批評言及才情,無不以才情相稱與否作為創作成敗的標准。就詞學批評而言,它更為強調作者才性與詞體擅寫之柔婉、纏綿、深窈之情的契合。當才與情不能合至時,批評者更為看重的是情的淺深,而不是才的大小。蔣芝《詩余圖譜序》評秦觀說:“秦之賦才特長於詞。”他認為,秦觀的天賦恰合詞體。陳霆比較高啟、楊基之作,稱楊詞“清便綺麗”,高啟“殊為不及”,故有“人之才情各有獨得之妙”的感嘆。梅曾亮《嚴小秋詞序》說:“夫詩陳小己,必兼家國之流﹔詞有別裁,惟以性情為主。”指明了詩詞在題材、情感上的不同功能。詞為“別裁”,則需要有長於書寫艷、媚的別才來呈現。詞體對詞人之才提出了要求,若詞人的才性不合於詞,則所作難工。魏禧《漱芳詞序》說:“唯詩余則視夫人之才與情。才與情弗善者,雖學之而不工。”他長於詩文,但唯獨“生平未嘗作詩余(編者按:詞的別稱)”,不是沒有意願,而是“才儉而不能豪,情朴而不能艷”。所謂“情朴而不能艷”,指性情朴拙而不能作柔艷婉媚之詞。

清初《百名家詞鈔》中引毛奇齡之語說:“唐時溫、韋稱才子,而韓、柳、李、杜反不與焉,以其獨能艷也。”溫、韋有才子之稱,與他們以詞體寫艷情密切相關。就才、情而言,詞學批評中更多地強調柔婉、深摯、含蓄之情。李之儀強調詞“自有一種風格”,張先之才不如柳永,但其詞“情有余”,故而有“良可佳者”。陳廷焯也說張先“才不大而情勝”、王時翔“才不高而情勝”。可見,才之大小、高低不是評詞的要素,只要詞善言情,不妨其為絕妙好詞。當然,若能才情兼至自是最佳。像《百名家詞鈔》引吳騏之語說“文章專論才,詞兼論情”,蘇軾“才大而情疏”,而柳永、周邦彥“情長而才短”,故而主張才情兼至。即便如此,對詞體的本色定位仍是情。所以,《蓉渡詞序》引論者之語雲:“言情者詞之本,使才者詞之變。”關於作詞時情與才的處理,徐興業《凝寒室詞話》提出“作詞當尚情真,不當夸才大”。他比較兩宋詞,認為南宋詞“才大而氣密”,而北宋詞“情真”,故南宋詞“真摯之情稍遜”北宋。對於適配詞體之情的推重,塑造了詞之體性,這也是其千年不衰之因。

作詞才融於法

詞學批評中的才法關系,更多體現在詞人的才氣揮洒與詞體格律法度之間的調和上。李清照稱詞“別是一家”,她批評歐陽修、蘇軾等人雖為“學際天人”,但作詞“不協音律”,違背了詞體應守之法。不過,由於蘇軾聲望大,論者即便指出其不協音律,又多會予以回護,就像陸游說東坡“豪放”,是“不喜裁剪以就聲律”。大家似乎達成了共識,蘇軾詞的不協律並不妨害其成為佳作。對蘇軾的“豁免”實屬特例。南宋中后期以來,對遵守詞法的要求愈加嚴格。如張炎之父張樞填《惜花春》詞有“瑣窗深”句,因“深”不協改為“幽”,又不協再改為“明”。這種填詞稍有不協“隨即改正”之舉,體現了對法的恪守。到了明清時代,按譜填詞,遵守詞之格律法度成為基本要求。趙函在《納蘭詞序》中比較詩詞之別,稱詞“刻畫乎律呂分寸,一毫矜才使氣不得”﹔顧廣圻稱贊戈載詞“斂才就法,選韻最嚴,審調最確”。他們都強調作詞之才必須服從詞之法,而不能任由才氣凌轢。厲鼎煃在《星槎詞話》中說蘇、辛詞“豪放杰出”,但仍有詞的佳處,其原因就在於他們才氣縱橫仍能“斂才就范”。

被動地斂才就法,或因逞才而罔顧法度,都會對詞作造成傷害。沈雄在《古今詞話》中特意引用王世貞“法不累氣,才不累法”之論,主張才與法相得兼善而互不妨礙。萬樹贊美曹亮武“負天下之才”,又能“毫不苟簡於聲律”﹔莫友芝說陳鐘祥詞“揉才於律,翕然雅音”﹔譚獻贊賞南宋人“融法使才”,這都體現了對作詞才法兼備的推崇。不過,一般詞人很難達到才法兼善的高階要求。就才情、才法而言,拘泥於法會讓詞失去生氣,若詞有深情,倒是仍有可稱道處。如張岱詞“未合法度”,但因其“清才逸思,時露故國之思”,趙尊岳給予了認可。畢竟,真誠的情感才是一切優秀作品的根本。

歷代學者從才的角度對詞人、詞作、詞體作出的豐富評論是中國古代文才批評的重要組成。梳理詞學批評中才學、才情、才法等邏輯關系,結合詞的體性分析以才論詞的典型特征,對於更為全面認識古代文才思想以及深化詞學理論研究不無助益。

(責編:李慧博、張雯)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