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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穎嵐 劉騁《加強文化遺產整體性系統性保護》

張穎嵐 劉 騁2026年06月12日09:22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加強文化遺產整體性系統性保護(有的放矢)

作者分別為浙江大學藝術與考古學院教授、研究員

文化遺產是賡續文明根脈、傳承民族記憶的重要載體。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強文化和自然遺產的整體性、系統性保護,切實提高遺產保護能力和水平,守護好中華民族的文化瑰寶和自然珍寶。”“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需要進一步深化保護理念,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維護文化遺產安全,推動文化遺產保護事業高質量發展。

文化遺產並非孤立靜態的文物、遺址或技藝,而是文明演進、社會生活、空間格局和價值精神交織的有機統一體,是在過去、現在與未來的持續演進中生成、延續並更新的“文化生命體”。整體性保護,強調從文明整體和文化生態出發,把遺產本體、歷史環境、空間肌理、社會生活和精神價值作為有機整體予以保護,在完整場域中呈現其歷史厚度、文化溫度和文明高度。系統性保護,強調以文明連續性貫通過去、現在、未來,以整體關聯統攝“點、線、面”,在把握遺產與人、環境、制度、生活之間的內在聯系基礎上予以保護。兩者統一於全過程、全要素、全鏈條保護之中,彰顯了以系統思維把握文明發展、以整體觀念推進文化建設的科學方法,使文化遺產保護從單體化、靜態化、碎片化的“對象保護”,轉為對“文化生命體”的整體觀照、系統傳承和動態延續。進一步推動文化遺產整體性系統性保護,要從安全保障、活化利用、協同治理、技術賦能等方面入手,保護好、傳承好、傳播好中華文化瑰寶。

筑牢安全屏障。文化遺產安全不僅關乎其本體和歷史環境延續,更關乎國家文化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當前,一些地區仍存在重開發輕保護、重利用輕監管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應堅持底線思維、系統觀念、法治方式協同發力,推動從事后處置轉向全程防控。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處理好保護和發展的關系,切實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守牢文化遺產的安全底線,避免過度開發、不當利用、過度商業化等現象。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督察,聚焦建設施工、館藏文物、數字資源等重點領域,完善風險識別、動態監測、預警處置的責任追究閉環機制,守牢文物安全底線。統籌本體安全、環境安全、數據安全、價值安全,將價值闡釋、傳播管理、數字治理納入安全體系,有效防范歷史虛無主義、文化霸權主義等錯誤思潮。

豐富共享場景。文化遺產是承載共同記憶、凝聚文化認同、構筑精神家園的公共財富。隨著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文化遺產保護也應從靜態保存、專業展示走向公共闡釋、生活融入和價值共享。“十四五”時期,全國博物館接待觀眾超41億人次,每年舉辦展覽超4萬個、教育活動超50萬場次,文化普惠水平持續提升。但部分文化遺產仍存在開放不足、體驗不強、融入生活不夠等問題,公共價值尚未充分釋放。加強文化遺產整體性系統性保護,要維護遺產本體及其歷史環境、空間肌理和文化生態的完整性,同時大力拓展公眾的參與和體驗空間。依托文化生態保護區、國家文化公園、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文物主題游徑、鄉村(社區)博物館、非遺工坊等載體,構建城鄉貫通、點線面結合的共享網絡。同時,可分類制定開放利用清單,推動低級別和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活化利用,使散落在城鄉空間中的歷史遺存成為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社區更新、鄉村文化振興和文旅消費的重要載體。

強化協同治理。文化遺產保護涉及多部門、多層級、多領域,具有鮮明的復合性、公共性和系統性。文化遺產整體性系統性保護要求以整體性治理回應文化遺產系統的復雜結構,以制度協同貫通保護傳承各環節,以共建共治共享凝聚多方合力。政府重在統籌規劃制度供給和公共責任落實,專業力量重在學術闡釋、技術支撐和價值評估,社會力量重在激活資源、融入生活、拓展場景,公眾參與則推動遺產保護轉化為共同守護、共同傳承、共同受益。當前,一些地方仍存在文化遺產保護權責邊界不清、規劃銜接不足、信息壁壘較多、執法協同不暢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應堅持系統觀念,強化統一監管,推動文化遺產保護治理從“多頭分治”走向“系統集成”:理順各級政府文物保護事權與支出責任,健全責任清晰、投入穩定、考核有力的保障機制﹔完善跨區域、跨部門聯席機制,推動相關部門規劃銜接、信息共享、事項聯辦、執法協同﹔探索文化遺產合理利用負面清單制度,規范社會資本參與特許經營,明晰公益性保護與經營性利用邊界,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

推動技術賦能。“十五五”規劃綱要對“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動文化建設數智化賦能、信息化轉型”作出部署,這對文化遺產保護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加強數智技術賦能文化遺產保護,推進數字建檔、智能監測、虛擬修復、活化傳播,為遺產保護、研究、傳播與利用全鏈條注入新動能,提升文化遺產保護效能。要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為統領,以中華文明探源和考古中國工程、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等為牽引,系統梳理文物、非遺、文化景觀等資源要素,推動文化遺產保護從分類管理走向譜系建構,構建動態更新、支撐決策的文化遺產資源數據庫,同時提煉文化遺產蘊含的文明基因、價值理念等精神內涵。建立“資源識別—技術賦能—價值闡釋—場景轉化”實施鏈條,支持文化遺產領域人工智能應用、新型基礎設施和無形資產投資,提升風險預警、研究闡釋和展示傳播能力。探索文化遺產數據確權、分級開放、授權使用和安全監管制度,促進資源可識別、數據可流通、權責可追溯。完善價值評估、數字建模、IP授權、場景運營等機制,健全轉化收益、回饋保護、惠及社區、支持傳承的閉環體系。

(責編:王燕華、田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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