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賈岱錚,系山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海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學思踐悟】
加強海洋開發利用保護,是優化區域經濟布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環節。習近平總書記在《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重要文章中強調,要“更加注重高效協同,堅持陸海統籌、山海聯動,增強協同發展合力”。“十五五”規劃綱要圍繞“堅持陸海統籌,提高經略海洋能力”作出系統部署。陸海統籌作為優化國土空間格局、拓展藍色發展新空間的關鍵路徑,正推動著一場從發展理念到治理實踐的深刻變革。深刻認識並系統推進陸海統籌,對於構建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陸海統籌的理論邏輯與時代內涵
陸海統籌,其本質是摒棄陸海分割的傳統思維,將海岸帶區域視為一個由陸域與海域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完整自然—社會—經濟復合生態系統。這一理念深刻反映了發展觀從側重單一資源開發利用向注重陸海系統治理的深刻轉變。
陸海統籌的深刻內涵根植於系統論與可持續發展理論。在認識層面,超越傳統地理學將陸海視為相對獨立單元的局限,確立陸海國土是一個相互依存、功能耦合的有機整體的系統觀。在發展層面,摒棄“重陸輕海”或簡單“以海定陸”的單向邏輯,強調陸海兩大系統的功能互補與協同進化,追求整體效益的最大化和長遠發展的可持續性。在治理層面,內在地要求破除行政分割與部門壁壘,構建適應復合生態系統內在規律的跨區域、跨部門、跨領域的一體化治理框架。
進入新時代,陸海統籌被賦予了更為豐富和緊迫的時代內涵。其一,它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戰略支點。“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將“加強海洋開發利用保護”與“促進區域聯動發展”並列部署,凸顯了海岸帶地區在暢通國內大循環、鏈接國內國際雙循環中的關鍵作用。通過陸海統籌,優化沿海產業布局與港口功能分工,能夠有效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更好地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其二,它是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關鍵舉措。“十五五”時期要打造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現代海洋城市等動力引擎,鼓勵沿海地區與內陸地區加強海洋經濟合作。陸海統籌旨在通過規劃引領和要素流動,將海洋的資源優勢與陸域的產業、科技、人才優勢相結合,帶動沿海與內陸、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協同共進,形成陸海聯動、整體提升的區域發展新格局。其三,它是踐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理念的必然選擇。海岸帶是資源環境約束緊、人地海矛盾極為尖銳的區域。面對氣候變化加劇、生物多樣性銳減、環境污染壓力等全球性挑戰,唯有通過陸海統籌,從源頭到末端實施全鏈條、全過程治理,才能守護好藍色家園,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陸海統籌的戰略價值與系統要求
推進陸海統籌,是踐行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其戰略價值體現在多個維度。它不僅是地理空間的整合,更是發展理念、治理體系乃至文明形態的演進,旨在將海岸帶從傳統認知中的國土“邊緣”轉變為對外開放、聯通全球的“前沿”,將海灣從單純的自然“地理單元”升級為驅動高質量發展的“戰略引擎”。實現高水平的陸海統籌,是一項涉及面廣、復雜程度高的系統工程,具有多層次、全方位的系統要求。
首先,在思想理念層面,要將海洋視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刻認識到流域、河口、海灣、近海之間的物質循環、能量流動和信息傳遞的內在聯系。任何孤立地看待陸地或海洋的思維,都可能導致顧此失彼、治理失效。必須以系統性的認知指導系統性的實踐。
其次,在治理體系層面,要求建立健全權責清晰、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陸海一體化治理體系。這需要從根本上克服長期以來存在的職能交叉、規劃脫節、標准不一等問題,推動海岸帶管理從多龍治水向協同共治轉變。要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門的涉海管理職責,建立跨部門的協調決策機制,明確中央與地方、不同區域在陸海統籌中的事權劃分,形成治理合力。
最后,在技術方法層面,需大力發展適應海洋立體空間特點、兼顧資源流動性與環境敏感性的規劃與管理技術。傳統的陸地規劃技術難以完全適用於動態、立體的海洋空間。需要加強海洋水文動力、生態系統演化、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等方面的基礎研究,創新海岸帶綜合調查、評價、規劃、監測的技術方法體系。“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要“積極推進海域分層立體利用”,這要求我們必須突破傳統平面管理的技術局限,發展適應立體開發的空間規劃技術。
陸海統籌的方法創新與實踐進路
深入推進陸海統籌,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在方法論上實現創新突破,並依據“十五五”規劃綱要和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的明確要求,確立清晰的實踐導向,確保各項戰略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實效。
一是堅持系統觀念,強化規劃引領。核心是加快完善“國家—省—市—縣”四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體系,實現海陸規劃在戰略目標、技術標准、規劃期限與實施管理上的實質性銜接。要健全陸海統籌的主體功能區制度,在全面摸清資源環境本底和承載能力的基礎上,科學確定海岸帶區域的主導功能和輔助功能,統籌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
二是健全治理體系,推動體制機制深度耦合。關鍵在於深化“多規合一”改革的既有成果,將其成功經驗應用於陸海統籌領域。積極探索建立由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海洋漁業、交通運輸、發展改革等部門共同參與的跨部門、跨區域陸海統籌協調機制與綜合決策平台,實現信息共享、聯合執法、協同監管。著力推動相關法律法規在政策導向、技術標准和具體條款上的協調統一,真正破解困擾基層已久的“陸海兩套標准”執行困境。
三是踐行生態優先,推進陸海一體生態保護修復。重點加強對河口、重要海灣、濱海濕地、紅樹林、珊瑚礁等關鍵生態節點的保護修復,維護其生態功能。全面建立並嚴格落實以流域為單元的陸源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制度,推動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目標與近岸海域水質改善目標聯動管理,實現“河海聯動、標本兼治”。嚴厲打擊非法圍填海、非法採砂等破壞海洋生態的行為,不斷提升海洋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健康水平和服務功能。
四是激發創新動能,促進陸海產業協同與高質量發展。一方面,大力發展海洋高端裝備、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搶佔未來競爭制高點。另一方面,積極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衛星遙感等現代信息技術,加快建設智慧海洋管理平台,顯著提升海洋觀測監測、資源勘探開發、災害預警預報、海上應急救援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