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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向華《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洪向華2026年05月18日08:53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作者:洪向華,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副秘書長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更高標准、更實舉措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更大成效,要構建覆蓋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第一責任人責任、“一崗雙責”等方面的完整責任鏈條,堅持以“兩個責任”抓綱帶目,健全各負其責、統一協調的管黨治黨責任格局,真正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為實現“十五五”時期目標任務提供堅強保障。

1、督促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明確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突出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黨的二十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將“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修改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展現了我們黨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同時對各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提供了指導和規范。

黨委能否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直接關系黨風廉政建設成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配套制度”。新征程上,全面從嚴治黨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鏟除腐敗滋生土壤的任務依然艱巨,必須壓緊壓實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把責任厘清楚,把任務部署好,切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更大成效。在總體要求上,從黨中央到省市縣黨委,從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到基層黨支部,都要肩負起主體責任,黨委書記要把抓好黨建當作必須擔當的職責。在職責分工中,抓住關鍵主體,不斷提高履職盡責本領,把黨的重大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提升工作實效,對本地區本單位的政治生態負責,對干部健康成長負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領導、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員干部從嚴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上,黨委(黨組)應將黨的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全覆蓋,督促主要領導干部嚴於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確保管黨治黨真正抓到底、嚴到份。

2、進一步強化專責監督

監督是紀委的首要職責,是紀檢監察機關做好執紀、問責和調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重要基礎。實踐中,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依規依紀依法開展監督工作,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情況,推動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保証黨的團結統一。

紀委要充分發揮監督職責及作用,確保監督不缺位。履行協助職責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對於紀委監委而言,要堅守職責定位,扛好監督責任,為黨委主體作用發揮當好參謀助手。不斷健全完善“兩個責任”貫通聯動機制,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新部署新要求等重大事項,巡視巡察、專項檢查、專項治理等重要工作,涉及“關鍵少數”、重點領域等重大案件,按照請示報告要求及時向黨委提出意見建議。對意識不強、角色缺位、行為失范等問題和現象,及時予以提醒和糾正,確保黨委(黨組)主體責任落實見效。

紀委監督要聚焦主責主業,避免監督的泛化虛化。實踐中,應當防范偏離主責主業,防止陷入“監督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的怪圈,防止陷入本應由主責部門承擔主體責任的具體業務之中,從而避免監督沒有抓手、監督虛化泛化等問題。做好監督對象底數、監督事項摸底和適時更新台賬,做到動態識別、精准監督。明確監督的重點內容,切實履行法定的監督執紀問責之職責,高效發揮監督效能。

突出“監督的再監督”,督促各責任主體履行好自身職責,確保監督不越位。履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職責,必須拿捏好分寸,明晰什麼能干、什麼不能干。紀檢監察機關要有更高的政治站位,尊崇黨章,聚焦中心任務,確保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的正確方向。不斷創新完善工作的載體和抓手,綜合運用政治監督、專項檢查等方式,完善紀檢監察專責監督體系,推動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基層監督體系、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制,進一步提升監督效果,維護良好政治生態。

3、嚴格落實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升全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健全精准發力、標本兼治的監管體系”。監管責任是職能部門對本部門、本領域、本行業等監督對象所承擔的監督、管理職責。紀委監督不能代替黨委監督,紀委監督也不能代替職能部門的監管,各責任主體都要知責、擔責、履責。職能部門的監管具有專業性強、監督距離近等優勢,必須充分發揮其優勢,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大監督格局完善發展和效能釋放。

明確監管職責,各職能部門需依據法律法規,精准界定自身權力邊界與監管范圍,避免出現職能交叉或責任空白現象,確保監管全覆蓋、無死角。根據部門和行業自身業務特點,職能部門圍繞本部門本單位涉及重大項目審批核准和招投標、重大資金使用、物資採購等權力相對集中、廉政風險相對較大的領域和環節,緊盯關鍵崗位、關鍵環節,加強過程監督,對監管責任落實不力的職能部門及其相關責任人,要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聚焦重點領域強化專項監督,建立協同聯動機制。不同職能部門間應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打破壁壘、凝聚合力,以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管切實保障社會平穩健康發展。一方面,強化各類監督主體的貫通融合,促進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形成合力,不斷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使自律與他律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另一方面,對金融、醫藥、基建工程和招投標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領域及腐敗易發多發的領域行業,持續深化腐敗問題專項整治,把正風肅紀反腐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進治理、推動發展貫通起來,壓實各方責任,整合監督力量,從制度層面堵塞漏洞、補齊短板,實現常態化監督、長效化治理。

改進黨員管理機制,強化監管執行力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必須落實到黨員隊伍的管理中,以完善從嚴管理監督干部機制,健全正風肅紀常態化機制,推動監管工作主體能力提升。同時,配備專業人員是提升監管效能的重要內容之一,要充分運用其專業的知識儲備、豐富的實踐經驗、有效的方法手段,精准發現監管領域的細微問題。如對金融領域的監管工作,需要充分發揮審計工作者、風險評估師等專業人士力量,以便快速識別潛在風險點,提高監管的前瞻性、精准性、協同性、有效性。

4、優化責任落實考評機制,對失職失責精准科學問責

在推動各監督主體高效履職的進程中,優化責任落實考評機制和對失職失責精准科學問責,猶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缺一不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簽字背書,做到守土有責。出了問題,就要追究責任。”新征程上,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有歷史眼光、戰略高度,以責任主體到位、責任要求到位、考核問責到位,推動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到位。

細化責任落實考評要求,精准施策。考評機制一方面必須堅持正確的價值導向,形成科學、綜合、全面的評價結果,避免“唯指標論”“唯數據論”等傾向。要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導致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弱化、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嚴肅問責。另一方面要推動考評過程的多元動態發展,使考評指標精細化可量化,堅持事實描述而非價值判斷,摒棄模糊籠統的概述。因此,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可行的責任清單和考核標准,讓責任落實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堅持辯証分析,用好問責“指揮棒”。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予以問責,“履行職責”包括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落實。應在科學設置考核項目和健全制度機制上下功夫,減小干部考評壓力,更好發揮考評的激勵督促作用。在強調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同時,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既堅持原則、嚴格問責,又區別情況、分類處理,最大限度激發各級干部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

對失職失責行為進行精准科學問責。“精准”意味著精准定位責任主體,杜絕“一刀切”式的問責,將責任精確到具體崗位、個人,讓問責有的放矢。“科學”則要求遵循既定規則與程序,綜合考量主客觀因素。對於因不可抗力、政策法規變動等客觀原因導致的履職偏差,應給予合理免責空間﹔對主觀懈怠、故意違規行為絕不姑息,從重從速處置。問責結果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讓每一次問責都成為一堂生動的“責任公開課”,促使全體職能人員繃緊責任之弦,筑牢責任根基,保障各項事業在規范軌道上穩步前行。

(責編:金一、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