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搜索

社科發展大家談:循法治之道 鑄自主之學

——訪中國人民大學校長馬懷德

王琎 冀文亞2026年05月08日09:18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循法治之道 鑄自主之學——訪中國人民大學校長馬懷德

法治中國,氣象正新,澎湃著思想理論的創新力量。

10年前,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殷切寄語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以我們正在做的事情為中心,從我國改革發展的實踐中挖掘新材料、發現新問題、提出新觀點、構建新理論”。

10年來,從民法典編纂到法治政府建設,從監察體制改革到司法責任制落地……法治實踐的每一次突破,都為法學研究開辟新命題﹔法治中國建設的每一步跨越,都有法學理論的堅實支撐。

中國人民大學校長馬懷德,正是這萬千氣象的重要書寫者之一。深耕行政法學與法治政府建設數十載,他的學術軌跡始終與中國法治實踐同頻共振。日前,本報記者專訪馬懷德教授,邀其結合治學體悟,梳理10年來中國法學發展脈絡,盤點學科建設成就,探析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的深層理路。

明法窮理,創新法治理論

記者:10年前,您曾現場聆聽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站在今天回望,您當時在會場上的思考和期待,是否已在法學學科發展中變為現實?

馬懷德:是的,我有幸參加了這次座談會並作發言。當時我的發言主要圍繞創新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繁榮法學研究展開,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充分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研究闡釋﹔二是立足中國實際,順應時代要求,研究解決當下重大疑難復雜的法學理論和法治實踐問題﹔三是加強法學學科建設,深入發展交叉學科,改革法學教育教學體系,深化國際交流,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國際傳播力和影響力。

2022年4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人民大學考察時指出:“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歸根結底是建構中國自主的知識體系。”10年來,哲學社會科學界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在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特別是構建中國自主知識體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法學作為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背景下得到充分發展,學術研究的自主性大大增強。法學界立足中國實際,研究闡釋黨的創新理論,形成了一批標識性概念和原創性理論,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日漸完善,法治人才培養工作提質增速,中國法治的國際傳播力影響力得到加強,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正在加速形成。

記者:構建中國自主知識體系,需要凝練具有主體性、原創性的概念和范疇。在您深耕的法學領域,有哪些新概念、新理論得到了學界廣泛認可?

馬懷德:10年來,法學領域闡釋和凝練了大量標識性概念和原創性理論,為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例如,法理學的“政法”“法治軌道”“法治體系”“良法善治”﹔民法學的“綠色原則”“‘七編制’民法典體系”﹔行政法學的“數字法治政府”“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國際法學的“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等。除傳統法學學科外,數字法學等新興學科提出了諸如“數字權利”“平台治理”等概念和范疇。

法治政府理論一直是我的研究重點。“法治政府”是對政府治理目標形態的描述,是學術界和實務界共同塑造的重要概念。在早期研究中,學者普遍關注“依法行政”原則,強調行政活動需要獲得法律授權並依法進行,同時通過立法控制、司法審查等外部手段確保政府行為的合法性。這一概念是大陸法系國家行政法的重要基石,但在面對中國政府治理的復雜結構時,其“理論射程”較為有限,因而需要更具概括性和適用性的理論概念。而“法治政府”概念則可以覆蓋行政活動的各方面、全過程,其強調通過優化行政組織、完善行政程序、強化內部監督、開展督查問責等多元機制,從源頭上確保行政活動的合法性。這與中國國家治理和法治建設的實際更為契合。近年來,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的時代方位和使命任務,學界提出和闡釋了“行政法法典化”“數字法治政府”等命題,推動法治政府概念不斷豐富發展。

記者:面對人工智能等技術發展的沖擊,傳統法學理論框架是否遭遇了適用困境?應如何立足中國實踐,通過自主知識創新回應數字時代的治理需求?

馬懷德:數字技術對傳統法學理論和法律制度的挑戰是深刻且全方位的。以行政法為例,行政法的核心關切在於規范行政權力。行政權本就具有積極主動塑造秩序的特征,加之當代公共行政更多著眼於風險預防與控制,在與高效數字技術深度結合后,可能造成行政權與相對人權利關系的失衡,對傳統行政法中的一些理念和制度造成沖擊。例如,傳統行政活動需要遵循“正當程序”原則,在對當事人作出不利決定前,應由行政機關告知當事人擬作出決定的事實和理由,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以保障當事人的程序參與權。然而,當前行政機關大量引入自動化程序來輔助作出行政審批、行政處罰等行為。在這個過程中,算法本身的“黑箱”屬性可能導致告知和說明理由等機制失效,自動化決策過程則可能使陳述、申辯等權利落空,“正當程序”原則受到嚴峻挑戰。面對上述問題,學界著眼於技術和法律的有機融合,提出了“技術性正當程序”的概念,通過“程序代碼化”等手段,將公開透明、可解釋、可核驗等法治要求植入自動化程序,同時通過賦予相對人拒絕自動化決策權、算法解釋和審查請求權、人工介入請求權等權利,提升人在自動化程序中的能力,以確保正當程序價值在數字時代得以實現。

記者:當前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建設中最緊迫的任務是什麼?最需要避免的誤區有哪些?

馬懷德:過去10年,法學界在提煉標識性概念和原創性理論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構建非一日之功。如果說過去10年是“破冰”和“奠基”,那麼未來10年則是“精耕”與“融合”。當前,最緊迫的任務是實現新概念、新理論與既有知識的有機融合,確保新知識能夠真正融入既有知識體系,推動知識體系的自主構建和整體更新。在此過程中,要避免新舊知識“兩張皮”導致的“說一套、用一套”問題,這種割裂會削弱乃至消解知識的系統性功能。同時,還要尊重知識生產的規律,不能急於求成。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可大可小,揭示一條規律是創新,提出一種學說是創新,闡明一個道理是創新,創造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也是創新。”這充分說明創新有多種實現路徑,觀點、理論、方法的進步都是創新。但在這個過程中,要避免“為賦新詞強說愁”,杜絕為了創新而創新的形式主義,要真正扎根中國大地,從中國改革發展的偉大實踐中挖掘新材料、發現新問題、提出新觀點、構建新理論。

研以致用,助推法治實踐

記者: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法理內涵、科學方法與實踐偉力進行學理化闡釋,是近年來法學研究者的一項重要工作。10年來,法學界是如何立足中國法治發展實踐,以黨的創新理論觀照現實,並從制度探索與實踐創新中進一步提煉和發展理論的?

馬懷德: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人民大學考察時強調,“要以中國為觀照、以時代為觀照,立足中國實際,解決中國問題,不斷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斷推進知識創新、理論創新、方法創新,使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真正屹立於世界學術之林”。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二個堅持”,都是以中國為觀照、以時代為觀照的創新成果。例如,“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內容,是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也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法治政府建設提出的重要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各級領導干部“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為什麼要抓住“關鍵少數”?因為領導干部執掌國之重器,是立法者、執法者、司法者,對社會具有顯著的示范效應。他們一旦公器私用、違法亂紀,不僅會損害黨和政府形象,更會破壞社會公正,動搖人民對法治的信心,甚至動搖黨的執政基礎。基於這一認識,學界早前提出了“法治GDP”概念,建議將法治指標列入公職人員政績考核內容,以強化法治意識、完善政績考核體系。而今,“法治GDP”已成為干部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也明確要求,“加強領導干部依法辦事監督檢查,完善綜合性法治評價工作機制”。當前,各級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顯著提高,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將合法合規作為決策辦事的基本准則,在法治軌道上解決問題、促進發展。法學研究者的重要任務,就是對這類命題進行學理化闡釋和學術化表達,揭示其深層邏輯,從而有效引導理論研究和指導實踐工作。

再如,另一個重要維度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理念的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要求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將“人民滿意”確定為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要求之一,202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提出“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近年來,各級行政機關以此為導向,持續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深入推進“最多跑一次”“就近辦、線上辦”“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等改革,極大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這些理念探索與實踐創新,為法學研究提供了豐厚的經驗素材,亟待法學界加以學理化研究,從中總結規律、提煉理論,實現實踐探索與學術升華的良性互動。

記者:法學研究與法治實踐之間存在著深刻的互動關系——理論為實踐提供學理支撐,實踐為理論開辟新的問題域並檢驗其成色。法學研究者的工作,既可能服務宏觀層面的立法論証與制度設計,也會深入微觀層面的個案代理與法律適用。面對這種宏觀與微觀交織的實踐形態,法學研究者應當具備怎樣的方法論自覺?

馬懷德:學術思考來源於對實踐現象的抽象和反思。學說、理論的証立不能僅有邏輯推演,還需要在實踐中接受檢驗,並通過實踐進一步發展,乃至最終被正式制度所吸納。好的理論既是理性的、邏輯的,也可以是經驗的、實証的。以我個人經歷為例,我曾作為立法專家,參與了行政處罰法、立法法等多部法律的修訂工作,也曾作為訴訟代理人,代理了“賢成大廈案”“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案”等案件。這些經歷對我的學術研究大有裨益。

以代理“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案”為例,我從既有的行政法基本原則和行政授權理論出發確定了訴訟策略,但同時也發現既有理論回應問題不充分、解釋力不足的情況。於是,我撰寫了探討公務法人性質和地位的論文,推動了學界對這一問題的關注和討論。該案后來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和指導性案例。由於形成了較為充分的學術討論和穩定的司法裁判立場,行政訴訟法、高等教育法、學位法等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便擁有了比較充足的智識資源。這實際上是理論學說、典型案例與法律制度三者交互影響、相互促進的生動過程。

在我看來,法學研究者既應具有解決個案的專業能力與實踐能力,也應當具備反思制度的整體性視野和批判性思維,既要能夠精確地“從一般到個別”,運用既有理論回應和解決疑難復雜案件,也要能見微知著地“從個別到一般”,從個案中提煉出系統的制度完善方案。

記者:用中國理論闡釋中國實踐,是構建自主知識體系的重要一環。這10年來,隨著中國法治實踐的發展,法學界在對外講述中國法治故事時,手中的“底氣”和“素材”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馬懷德:部分外國學者和媒體對中國的觀察往往帶有意識形態上的“前見”乃至“偏見”,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他們對中國法治的客觀認知。對外學術交流需要打破這種隱藏前提和認知屏障。應當認識到,法治不僅僅是一套抽象的觀念、話語,同時也是一套深刻形塑社會各個方面的制度體系。判斷法治建設的成效,應當注重社會效果分析,觀察法治系統是否能夠有效調和各種利益沖突、化解各類社會矛盾,建立穩定持久的秩序﹔是否能夠以行之有效的制度體系確保經濟社會既充滿活力又井然有序。中國之所以能夠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日益增強的法治保障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中國改革發展的偉大實踐,已經充分証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正確性。尤其是近10年來,全面依法治國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更加顯著,我們有更加豐富的素材和案例去展示中國法治建設的成就,能夠以更加開放、從容的心態與世界對話,向世界講好中國法治故事,塑造中國法治形象。

育才造士,培養法治棟梁

記者: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要處理好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系。”法學教育工作者應如何處理好“書本上的法”與“行動中的法”之間的張力,引導學生在掌握理論知識的同時,具備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馬懷德:法學學科的傳統教學方式偏重概念、邏輯與規范,但青年學子社會經驗相對有限,很難切實了解現實中的法治狀況和法律實際運行過程,這勢必影響他們對法治的整體把握以及對法律規范的實踐運用。實踐教學環節是法治人才培養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在真實、具象的場景中引導學生掌握法律規范的解釋與適用方法,感受復雜的利益與價值沖突,是課堂教學所無法替代的。

以我自己指導學生為例,我經常讓他們參與實務部門委托的課題研究,或安排他們到實務部門實習鍛煉。許多學生從最基礎的資料收集開始,逐步提升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法治實踐的認識和理解也隨之加深。我曾主持“中國法治政府評估”項目,吸收了大量的在校學生參與,目的之一就是讓他們近距離觀察和體會中國法治政府建設的實際狀況。

當然,實踐導向的人才培養並不意味著弱化法學基礎知識的教育教學。恰恰相反,學生必須扎實掌握基礎理論和科學研究方法,才能有目的地認識世界、改造世界,在實踐中發現新問題、真問題,推動實踐與認識的循環往復。隻有將“以知促行”與“以行求知”相結合,才能真正實現“知行合一”。對於法學這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而言,這一點尤為重要。

記者: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無論是為共建“一帶一路”提供法治保障,還是應對日益復雜的國際經貿摩擦與制裁爭端,都對我國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提出了迫切要求。高校應當如何培養適應全球治理需求的涉外法治人才?

馬懷德: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好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積極參與全球治理,對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我看來,涉外法治人才培養需要在“復合性”上下功夫,具體體現為以下幾個“結合”:一是政治素養與專業素養的結合。涉外法治人才將來大多從事涉外立法、執法、司法以及法律服務等工作,肩負著用法治方式更好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職責,既需要具備過硬的政治素養,也需要擁有深厚的專業素養。二是理論功底與實踐能力的結合。涉外法治領域存在大量前沿新興問題,沒有現成答案,需要具備扎實的理論積澱和理論創新能力﹔同時,服務涉外法律斗爭也要求具備較強的實戰實務能力。因此,涉外法治人才必須實現理論與實踐的融通。三是國際視野與中國立場的結合。涉外法治人才不僅要具備良好的語言能力,更要具備真正的跨文化溝通能力,以國際社會能夠廣泛接受的話語體系,准確表達中國的立場與訴求。

圍繞上述目標,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第一,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教育引導涉外法治人才自覺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和自覺遵守者,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第二,優化培養方案,強化實踐教學。加強以國際法和國別法原理、案例、實務等內容為核心模塊的課程體系建設﹔深化與涉外實務部門及國際組織的合作,搭建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的教學實習實踐基地﹔開展模擬法庭等多樣化競賽活動,推動以賽促教、以賽促學、以賽育人。第三,形成培養合力。在校內,建立跨學科專業人才培養機制,強化外語、國際政治、國際關系、國際經貿、世界歷史等課程教學,增加非英語語種教育,培養學生“一精多會、一專多能”的能力﹔在校際,強化合作,建立聯合培養機制,探索聯合授予學位,全面提升學生的跨文化能力。

記者:大學不僅是傳授知識的殿堂,更是塑造完整人格、培育責任擔當的搖籃。作為大學管理者,您始終倡導“依法治校”。在您看來,依法治校的微觀實踐,與依法治國的宏觀理念之間,存在著怎樣的內在呼應?

馬懷德:兩者具有高度的內在一致性,都要求治理者尊重法治的理念、價值與精神,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塑造穩定、理性、可預期的秩序。因此,無論是在我曾工作的中國政法大學,還是在現在任職的中國人民大學,我都倡導學校各項管理工作必須講依據、講理性、講誠信、講程序、講責任、講証據,通過依法治校實現高校的“善治”。例如,兩校都建立了“接訴即辦”投訴建議平台,學生與學校各職能部門在公開平台上通過制度化的方式溝通、處理各類訴求,既有助於提升學校的治理水平,也有利於明晰各項權利義務的邊界。在我看來,切實推進依法治校,能夠幫助學生塑造規則意識和法治信仰。當他們步入社會后,便能夠保持對法治的堅定信念,身體力行地投身於法治中國建設的偉大事業中,就像習近平總書記要求的那樣,“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勇當開路先鋒、爭當事業闖將”。

(本報記者 王琎 冀文亞)

(責編:金一、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