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季中揚,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西北地區民族民間文藝交融所見中華文化符號研究”首席專家、東南大學中華民族視覺形象研究基地教授
新大眾文藝是在互聯網時代由大眾參與、新技術賦能、新媒介承載,融合多元文藝內容發展而成的,具有融合性、交互性與全民參與性的文藝新生態。新技術與新媒介催生出諸多前所未有的文藝新形態,如網絡文學、短視頻、微短劇、動漫、電子游戲、人工智能繪畫、人工智能音樂等。這不僅創新了文藝的形態,而且重塑了人與文藝的社會關系。立足社會關系視角,厘清新大眾文藝究竟帶來了哪些新變化、有何新價值,是理解新大眾文藝的關鍵。
主體性價值:彰顯大眾文藝創作主體地位
大眾文藝主要有三種基本的歷史形態:傳統民間文藝形態、現代大眾文藝早期形態、新大眾文藝形態。
傳統民間文藝是大眾自發創造、自我享有的生活文化,歷經時間的洗禮,其中的文藝精品往往會在后世升格為高雅文藝、經典文藝,《詩經·國風》、六朝民歌等都是典型代表。神話、傳說、諺語、歌謠、小戲、泥塑、面花、剪紙、炕圍畫、年畫等各類傳統民間文藝形態,無不出自大眾之口、大眾之手、大眾之心,既裝點著大眾的日常生活,也豐富著他們的精神世界。也就是說,大眾既是傳統民間文藝的創作者、傳播者,又是消費者、評判者。
現代大眾文藝早期形態有兩種情形,即文化工業生產體系之中的大眾文藝與“為人民的”大眾文藝。二者都是在工業文明時代,伴隨報紙、廣播、電視等現代媒介興起、形成的現代大眾文藝形態,都與傳統民間文藝的自發創作、口耳相傳的原生形態有明顯區別。文化工業生產體系之中的大眾文藝以機械復制、量化生產為基本特征,在該生產體系之中,大眾往往只是文藝的消費者和被動接受者,其生產與傳播主要遵循商品化、市場化邏輯,更側重於消費性、標准化與娛樂性,文藝作品的審美獨立性與精神價值被相對弱化了。“為人民的”大眾文藝是毛澤東同志《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明確提出的。“為人民的”大眾文藝強調以人民的文藝需求為中心,重視文藝作品的精神啟迪與價值引領作用。
新大眾文藝是現代大眾文藝的最新形態,既繼承了傳統民間文藝與“為人民的”大眾文藝的優良傳統,又因數字媒介技術的深度介入而發展出諸多新質。2024年《延河》編輯部提出“新大眾文藝”概念,指出“隨著互聯網、人工智能以及各種新技術的興起,人民大眾可以更廣泛地參與到各種文藝創作與活動之中,人民大眾真正成為文藝的主人,而不是單純的欣賞者,這就是新大眾文藝”,強調“人民大眾可以更廣泛地參與到各種文藝創作與活動之中”,無疑抓住了新大眾文藝的核心要義。
現代大眾文藝早期的文化工業生產模式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大眾的文藝創作主體地位,如今現代新技術、新媒介的突破性變革扭轉了這個局面,讓大眾獲得了便捷的、多元的參與文藝創作的機會與渠道。先是互聯網催生了一大批不再受傳統報刊文藝生產機制限制的網絡寫手,讀者“跟帖”互動的模式造就了寫手與讀者共創的文藝新形態,這類作品是真正意義上的“生產者式文本”,使得大眾自主的意義生產具備了現實可能性。之后,微信、抖音等自媒體傳播技術普及,民眾自編自創的短視頻海量增長,其中不乏音樂表演、手工藝類非遺展演等文藝作品。當前人工智能技術的廣泛應用,更是大大降低了大眾文藝的創作門檻,幾乎人人可以寫詩、繪畫、創作音樂等。普通人僅需要通過自然語言與人工智能工具交互,就能生成小說、畫作、音樂視頻、漫劇等。
可以說,新技術、新媒介極大地拓展了大眾參與文藝創作的渠道,讓現代大眾擁有了充分表達、傳播自我的廣闊空間,這已然彰顯了大眾的文藝創作主體地位。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大眾文藝創作主體性潛能的完全實現。基於流量經濟的運行邏輯,平台及其算法憑借分發機制形成潛在的內容傾向與傳播偏好,從選題方向、內容風格到表達方式,都對大眾文藝創作發揮著強力引導作用。也就是說,創作者並非以純粹的直覺、靈感、個性化表達為核心遵循,反而需要主動適配用戶偏好、熱點趨勢以及點擊率、完播率等平台標准。實際上,大眾創作主體性的真正實現,有賴於大眾建立自覺的批判意識,進而獲得改造現有文藝生產機制的能力。隻有主導文藝創作主動權、掌握技術規則,而非無意識地屈從於算法規則的裹挾,才有可能在創作中實現真正的自主表達,確立真正的文藝創作主體性。
生產力價值:促進文藝生產力躍升
有學者揭示,馬克思所說的“藝術生產”有兩重內涵:一是作為人類一般精神生產方式的藝術創作活動,遵循普遍藝術規律和審美邏輯﹔二是指資本主義生產體系中精神生產部門開展的生產性勞動,這類勞動以商品形式產出精神產品,目的是創造剩余價值、獲得經濟利益。在馬克思所處時代的資本主義生產體系中,后一類藝術生產的規模和社會影響力都十分有限。然而,隨著現代新技術、新媒介的發展,大眾文藝生產在國民經濟中的佔比越來越高。事實上,當代社會消費者的審美品位已經成為驅動諸多產業發展的核心動力,藝術生產、審美消費在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
“互聯網技術和新媒體改變了文藝形態,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藝類型,也帶來文藝觀念和文藝實踐的深刻變化。”文藝實踐的深刻變化主要體現在大眾成為文藝生產的主力軍,依托人工智能技術的賦能,全社會的文藝生產力得到了空前提高。隨著自動生成圖像技術的成熟與普及,不僅大眾成為美術創作的主體,更重要的是,相關技術還實現了藝術設計生產效率的跨越式提升。有從事城市燈光設計的藝術家表示,過去需要20人花費半年才能完工的設計,在人工智能技術輔助下,僅需3人一周左右就能完工。人工智能可以介入劇本構思、分鏡生成、角色建模、配音配樂、后期特效等創作全流程,這讓普通大眾都能參與微短劇生產,帶來漫劇生產的爆炸式增長。人工智能自動生成文學、音樂等原生數字文藝形態的技術已經比較成熟,從業人員眾多,產值也頗為驚人。
藝術生產本質上屬於人類特有的精神生產活動,它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生產勞動,其產品也不可等同於普通商品。進而言之,優秀的文藝作品應承載深度的人文關懷、時代精神與價值意蘊,而這恰恰是人工智能所不能賦予的。人工智能技術並不能提升文藝作品的思想性、藝術性與獨創性,反而可能讓創作者過於追求“炫技式”的視覺奇觀,導致作品缺乏源自生命體驗的情感溫度與精神厚度。如果文藝創作過度依賴人工智能的數據拼貼與模式化生成,可能導致作品回避復雜社會現實、流於淺層情緒宣泄,甚至出現價值導向偏差。
誠然,當代新大眾文藝提升了文藝生產力,但生產力的提升並不等同於大眾文藝品質的實質性提高。主要表現在如下三個方面。一是內容類型化、同質化現象嚴重。為迎合算法偏好,大量作品傾向於模仿已被驗証的“流量密碼”,導致網絡文學中“系統流”“無限流”扎堆,微短劇充斥“逆襲打臉”的雷同劇情,人工智能生成藝術呈現明顯的風格化趨同現象。這正是法蘭克福學派所批判的“文化工業”的標准化商品生產的典型特征。二是審美淺薄化與“爽感”依賴的蔓延。多數創作者為了追求即時流量,刻意在作品中套用“黃金三秒”“強沖突”“快節奏”等程式化創作邏輯,導致作品缺乏深度敘事,呈現“碎片化”“淺表化”等特征。文藝作品失去了應有的思想深度,淪為滿足“平滑”美學需求的文化快餐。三是創新抑制與“信息繭房”的相互強化。數字平台的算法推薦基於用戶歷史偏好形成“過濾氣泡”,使小眾化、實驗性、高審美價值的作品難以獲得足夠曝光,這種“信息繭房”效應反過來又會讓創作者在流量壓力下不敢嘗試創新突破。
需要強調的是,上述對新大眾文藝現存問題的辨析,絕非否定大眾的審美品位,也絕非主張退回到精英文藝時代的舊格局。恰恰相反,正是因為珍視新大眾文藝“讓人民大眾真正成為文藝的主人”這一歷史性進步,才更需要厘清是何種力量正在侵蝕大眾的文藝主體性,最終目的是推動對新大眾文藝的進一步優化、引領與治理,真正實現其潛在的藝術生產價值。
交往價值:塑造文藝交往新空間
在口語文化時代,大眾的文藝交往具有廣場性、現場性、互動性特征,講故事、說書、民間表演都是這類交往的具體形態,屬於典型的即時性直接互動行為。隨著報刊、廣播、電影、電視等現代大眾媒介的發展,大眾的文藝交往空間逐漸與日常生活場所分離,口語文化時代大眾之間即時、直接、互動的文藝交往,變成了單向度的、被動地接受內容的行為。如今數字技術的飛速發展,則催生了以深度交互、廣泛參與為特征的新的大眾文藝交往空間與交往方式。
依托數字技術,抖音、B站、小紅書等數字平台相繼誕生,成為新大眾文藝生產、流通與展演的基礎架構。這些平台打破了物理空間邊界,實現了信息的海量存儲與即時全域覆蓋,為全球范圍內的用戶同步在場與實時互動提供了可能,是大眾新型文藝交往空間的核心“地基”。數字技術的“強交互性”和“共創性”模糊了創作者與受眾的身份邊界,讓二者形成了“共創共謀”的新型關系。受眾通過彈幕、評論、點贊、打賞、轉發、戲仿等渠道輸出的實時反饋,能直接影響創作進程,文藝生產由此變成創作者、受眾、平台算法共同參與的“協商性生產”。這種特質使得新大眾文藝具有傳統民間文藝的“現場感”。更為重要的是,在這種新空間中,人們以文藝為紐帶展開交往,本身帶有深度理解、精神交流的訴求。這類交往固然不乏喧嘩、吵鬧的內容,但也更容易催生共識與共鳴。
依托現代新技術、新媒介形塑的大眾文藝,往往深度嵌入市場化運行機制。從這一角度看,新大眾文藝構建的新型交往空間,很難徹底擺脫市場邏輯的結構性影響。從更深層次來看,啟蒙理性的邏輯發展趨向於自我逆轉,由此可能導致技術統治,因而,依托現代技術、大眾媒介產出的文化產品,容易讓大眾在娛樂消遣中安於現有市場秩序。當然,社會並非完全依賴理性化的制度系統運作,而是由“系統”與“生活世界”共同構成。由市場、行政、法律等構成的“系統”受制於工具理性,依靠制度化的手段運作﹔而由文化、語言、習俗等構成的“生活世界”是價值生成、意義共享的場所。參與交往的行動者可以在“生活世界”中通過語言與行為相互理解、達成共識,形成交往理性。也就是說,新大眾文藝所塑造的交往新空間既具有社會的“系統”性,也具有“生活世界”屬性,在這個虛擬社會中,只要謹防“系統”邏輯越界侵入“生活世界”,就能形成理想的公共領域,使其成為兼具開放性、協商性、動態生成性的“第三空間”。
一般認為,現代媒介空間很難成為理想的公共領域,認為它更可能是被市場、技術主導的“偽公共領域”。之所以形成這種判斷,主要原因在於未看到或未能充分估量當代數字技術、新媒介突破性發展所帶來的深刻變革,即大眾成為文藝創作主體,也成為國民經濟體系中的藝術生產主體,媒介空間因此具備了“生活世界”屬性,擁有主體性的大眾可以通過共創文藝新文本展開對話、討論、深度交往,激發出群眾性力量,共同抵抗“系統”及其工具理性對“生活世界”的侵犯。由此觀之,新大眾文藝塑造的交往新空間,不但豐富了整體文藝生態,更將社會影響延伸到廣闊的公共領域。換言之,這類交往新空間不僅是文藝共創的場域,更可能成為孕育公眾議程、生成社會共識的新型公共載體。
因此,新大眾文藝具有突出的當代價值,但這些價值並非已是完全落地的既定成果,而是有待進一步釋放的潛在可能。這三重價值都面臨著工具理性的挑戰,如果缺少超越技術邏輯與市場邏輯的力量介入,新大眾文藝的創作主體就可能異化為“數據勞工”,藝術生產力的釋放就可能只是單純數量擴張,交往新空間也可能淪為“偽公共領域”。隻有站在人民立場,進行適當干預,才可能打破技術邏輯的壟斷,引導大眾真正成為文藝創作、藝術生產的主體。具體而言,政府可通過公共文化政策為小眾、實驗性創作預留充足的發展空間,通過開展普惠性社會美育提升大眾整體審美水准,引導數字平台破除流量至上的單一評價邏輯,將文化多樣性、公共對話質量等維度納入算法優化的目標體系中,推動治理端、平台端與新大眾文藝創作主體形成良性互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