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搜索

黎海波《長征時期黨的群眾紀律建設及其歷史經驗》

黎海波2026年03月25日09:18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長征時期黨的群眾紀律建設及其歷史經驗

作者:黎海波,系湖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中南民族大學分中心研究員、中南民族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

紀律建設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本質屬性和內在要求,是中國共產黨凝聚革命力量、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重要保障。群眾紀律建設是黨的紀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黨的群眾紀律建設,是踐行黨的根本宗旨、鞏固黨長期執政基礎的必然要求。

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以來,一貫重視黨的群眾紀律建設。在艱苦卓絕的二萬五千裡長征中,面對國民黨軍隊的圍追堵截和艱苦險惡的生存環境,中國共產黨一方面領導紅軍與國民黨軍隊進行殊死斗爭,另一方面高度重視群眾紀律,領導紅軍嚴格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制定嚴明的群眾紀律,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得到各族群眾衷心擁護和支持,提升了黨和紅軍的戰斗力,保証了長征的偉大勝利。

把群眾紀律建設作為一項事關全局的重要工作,嚴格制定群眾紀律

黨的二大通過的黨章在“紀律”一章中,雖未專門提及黨的群眾紀律,不過也包含了相關要求。黨的群眾紀律發軔於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黨領導的人民軍隊處理與群眾關系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1927年9月,毛澤東同志率領秋收起義部隊到達江西省永新縣三灣村。由於長途跋涉,飢餓難耐,有一些戰士刨了老百姓地裡的紅薯來吃。偷吃一個紅薯事小,損害群眾利益事大。10月3日,毛澤東同志在楓樹坪宣布行軍紀律,指出“說話要和氣,買賣要公平,不拿群眾一個紅薯”(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毛澤東年譜》第一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23年版,第219頁),要求部隊嚴格遵守群眾紀律。10月24日,毛澤東同志在荊竹山“雷打石”旁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工農革命軍最早的三項紀律:“一、行動聽指揮﹔二、不拿群眾一個紅薯﹔三、打土豪要歸公。”(《毛澤東年譜》第一卷,第222頁),要求大家一定要做好群眾工作。創建井岡山革命根據地時,工農革命軍在1928年1月順利攻下井岡山南麓的遂川縣城。針對軍中出現的從老鄉家借門板和稻草打地鋪、送還不及時以及稻草散亂等現象,毛澤東同志在遂川李家坪提出“六項注意”。1929年1月,紅軍轉戰贛南閩西開辟中央革命根據地期間,更加注重抓群眾紀律,“三大紀律六項注意”擴展為“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提出后,在加強部隊紀律性、增強內外部團結,促進作風建設、爭取人民群眾擁護和支持以及瓦解敵軍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長征途中,紅軍從依托革命根據地作戰變成機動運動作戰,從鞏固和擴大根據地變成開辟和發展新蘇區,在這種情況下,黨和紅軍能不能加強群眾紀律建設,爭取群眾支持,保障戰爭給養,不僅關系到戰略轉移這一重要任務的順利完成,而且也關系到黨和紅軍的生死存亡。因此,我們黨始終把加強群眾紀律建設作為一項事關長征全局的重要工作來抓,先后發布了一系列指示和規定。

1934年10月,紅軍總政治部在《關於准備長途行軍與戰斗的政治指令》中明確要求,“保証部隊與群眾的正確關系”,“堅決與脫離群眾、破壞紀律的現象作斗爭”,“加強部隊中關於蘇維埃政策與群眾工作的教育(本部另有政治課材料發下),進行進出宣傳與紀律檢查,堅決的與脫離群眾、破壞紀律的現象斗爭,對於不能教育的破壞紀律的壞分子,應給以處罰,甚至在群眾中公審槍決”(《中國工農紅軍長征史料叢書:文獻(1)》,解放軍出版社2016年版,第69~70頁)。1934年11月19日,紅軍總政治部發布了長征后第一個民族工作的綱領性文件《關於爭取少數民族工作的指示》,通過嚴明的群眾紀律,讓各族群眾深刻感受到共產黨和紅軍的革命品質和優良作風。11月29日,又發布了《關於瑤苗民族中工作的原則指示》,並附有相關口號13條。1935年1月,在抵達遵義后,紅軍總政治部發出《關於進遵義城的口號和八項注意通令》,主要內容包括:“一、整齊武裝服裝。二、不掉隊落隊。三、不脫離部隊,不自由行動。四、到宿營地后出外要請假。五、私人不准向群眾借東西。六、不亂買東西吃。七、無事不要進群眾家裡去。八、注意衛生,不亂屙屎尿。”(李勇、殷子賢:《紅軍長征編年紀實》,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6年版,第46頁)

把群眾紀律建設作為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重要體現,大力宣傳群眾紀律

人民性是馬克思主義的本質屬性。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長征途中,加強黨的紀律特別是群眾紀律宣傳,取得群眾的了解和信任,是組織群眾、團結群眾,不斷壯大紅軍隊伍和力量的重要工作。

紅軍在長征中曾廣泛印發名為《什麼是紅軍》的傳單和小冊子,向沿途廣大群眾宣傳黨和紅軍的性質宗旨。1934年11月,《紅星》報發出號外,提出七條號召,主要包括紅軍“不亂拿群眾一點東西”“損壞了群眾東西要賠償,借群眾東西要送還”“不強買東西,買東西要給錢”“完全做到上門板,捆禾草,把地上打掃干淨”“出發時要向群眾告別”等,強調這是保持紅軍紀律和爭取群眾工作上最低限度的要求,鼓勵紅軍戰士爭創群眾工作和群眾紀律的模范連隊。1935年1月,紅軍進入遵義后,編演各種文藝節目,將黨和紅軍的群眾紀律等融於節目之中向群眾進行宣傳。紅軍戰士不僅編演快板劇和順口溜等,還教群眾傳唱歌曲,通過傳唱《紅軍紀律歌》宣傳嚴明紀律。歌詞中不僅明確提到“紅軍紀律真嚴明”,還有“捆茅草,上門板,房子掃干淨,借物要送還,損壞要賠錢”等關於群眾利益的細節規定。1935年5月,朱德同志在冕寧發布《中國工農紅軍布告》,明確要求:“紅軍萬裡長征,所向勢如破竹﹔今已來到川西,尊重彝人風俗。軍紀十分嚴明,不動一絲一粟﹔糧食公平購買,價錢交付十足”(《朱德選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9頁),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宣傳紅軍的群眾紀律。

把群眾紀律建設作為密切黨與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重要保証,嚴格執行群眾紀律

隻有嚴格執行群眾紀律,才能走好黨的群眾路線,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長征途中,紅軍處處關心群眾疾苦,嚴格遵守黨的群眾紀律,以實際行動向人民群眾展現了紅軍是一支紀律嚴明、真正維護群眾利益的軍隊。

長征中,各級黨員干部不僅帶頭遵守群眾紀律,而且非常重視部隊的紀律檢查工作。紅軍抵達遵義前,朱德和周恩來等同志親自檢查了紅一、紅三和紅九軍團執行群眾紀律的情況,紅軍總政治部代主任李富春同志向各軍團發布《關於我軍沿途注意與苗民關系加強紀律檢查的指示》等,要求部隊加強紀律檢查收容隊工作,在宿營地分段檢查紀律開展斗爭,同一切違反群眾紀律的現象作斗爭。紅一和紅四方面軍會合后,部隊缺糧問題非常嚴重,為保証紅軍生存和實現北上抗日,紅軍不得不在當地籌集糧食。1935年1月,紅軍總政治部明確告知群眾,紅軍是工農群眾自己的軍隊,是有嚴格群眾紀律的軍隊,不拿群眾一點東西,絕對保護工農貧民的利益,如有侵犯群眾利益的行為,每個群眾可以到政治部來控告。1935年7月,紅軍總政治部又發布《關於糧食問題的訓令》等文件,絕對禁止強買糧食、群眾不在家不給錢等。紅軍戰士嚴格執行規定,即使每天隻吃一頓,或者找野菜、草根或樹皮充飢,也不侵佔群眾的一粒糧食。

嚴格執行群眾紀律除了要嚴格遵守和監督之外,還要對違反群眾紀律的行為進行嚴厲懲處。如紅三軍團戰士袁子何,行軍途中故意逗留在后面,帶領一名運輸員槍殺群眾的雞鴨,亂拿群眾的東西。后經發覺責令后仍不悔改,照舊自由行動,故意破壞群眾紀律,最終被執行槍決(楊茂東:《長征:英雄集團的傳奇》,廣州出版社1997年版,第372頁)。在長征那種異常艱苦險惡的環境中,隻有保持鐵的紀律,保証紀律的堅決貫徹執行,才能不斷凝聚起高昂的革命意志和戰斗力。嚴格執行群眾紀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長征所到之處,紅軍得到了沿途群眾的大力支持和積極擁護,為長征勝利奠定了重要群眾基礎。1935年10月,陳雲同志指出,長征中,“每個紅軍戰士都知道三大紀律和八項注意。這些規定包含了我們的優良傳統,因此,我們要求每一個戰士務必遵守”(《紅軍長征紀實叢書 紅一方面軍卷1》,中共黨史出版社2016年版,第55頁)。

可以說,從長征時期“不拿群眾一個紅薯”的要求,到延安時期“隻見公仆不見官”的作風,再到解放戰爭時期“用小推車推出來”的勝利……一部黨的革命奮斗史,就是一部用嚴明紀律維護群眾利益、贏得人民擁護的歷史。歷史証明,正是因為時刻嚴守紀律、心裡裝著人民,黨才能在危難之際獲得廣大群眾的衷心擁護和堅定支持。新時代新征程,這份用生命和鮮血鑄就的好作風好傳統,必將指引我們不斷取得新的輝煌。

(責編:金一、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