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搜索

黃正建《萬國衣冠拜冕旒》

——有關唐代衣食住行研究的思考

黃正建2026年03月19日16:37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萬國衣冠拜冕旒

作者:黃正建,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古文書學研究”首席專家、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歷史研究中的日常生活史研究興起於20世紀七八十年代,其宗旨是關注政治、經濟、軍事等之外的日常生活領域,以個人和群體的日常生活研究補充對結構、制度以及規律等的探討。日常生活史研究重視人特別是普通人、小人物的日常生活,研究范圍廣泛,關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背景下人的生活狀態及其演變等,其中最主要的內容是研究衣食住行。

1.衣食住行是人類歷史的前提

衣食住行之所以重要,首先因為它是人類歷史的前提。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表述他們的唯物主義觀點時曾經說過:“我們首先應當確定一切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也就是一切歷史的第一個前提,這個前提是: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但是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東西。”

任何時代的國家治理、社會治理,都離不開衣食住行。就國家治理而言,政府在制定經濟政策時必須考慮全體人民在衣食住行方面的消費,由此安排生產、流通、供給、分配。古人對此也有過許多議論,比如《新唐書·食貨志》記載:“自天寶至今,戶九百余萬。《王制》:上農夫食九人,中農夫七人。以中農夫計之,為六千三百萬人。少壯相均,人食米二升,日費米百二十六萬斛,歲費四萬五千三百六十萬斛,而衣倍之,吉凶之禮再倍,余三年之儲以備水旱凶災,當米十三萬六千八十萬斛。”唐玄宗天寶年間(742-756年)戶口最盛,有900余萬戶,一戶按7口人算,是6300萬人,平均一人一天消費2升米,6300萬人一天要消費126萬石,一年就要消費45360萬石,而衣服上的花費是這個數字的兩倍,婚喪嫁娶還要再加倍。這樣,即使不算3年儲備糧,國家一年也必須有生產13億6000多萬石糧食的能力。這種建立在衣食消費方面的數據,成為治理國家時制定各項政策的基礎。

就社會治理而言,維持社會秩序的觀念、道德、禮俗隻有滲透到衣食住行中,才能潛移默化地發揮作用。《新唐書·禮儀志》有言:“凡民之事,莫不一出於禮。由之以教其民為孝慈、友悌、忠信、仁義者,常不出於居處、動作、衣服、飲食之間。蓋其朝夕從事者,無非乎此也。”由於衣食住行是每天都要進行的行為,將“孝慈、友悌、忠信、仁義”等價值觀滲透在其中,民眾就會不自覺地踐行這些觀念,社會就會向善的方向運行,維持一種良性秩序。

最重要的是,社會的變革、民族的融合、文化的交流不僅總能反映在衣食住行上,而且隻有最終落實到衣食住行上,這種變革、融合、交流才具備最深厚的基礎,才算是完成。

由以上原因可知,人類歷史的發生發展,無不與日常生活尤其是衣食住行息息相關,衣食住行研究自然就成為歷史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

2.唐代衣食住行與法律

中華法系發展到唐代走向成熟,形成了由律、令、格、式四種法典構成的法律體系。其中,律基本相當於現在的刑法,令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的規定,格是皇帝詔敕的選編,式是國家機構行政的細則。當律、令、式出現不適應社會發展的條文時,由格進行修正和補充。律令格式相互配合,保証了唐代社會正常有序地運行。而唐代衣食住行的特點之一,是它們往往被規定在法典中,換句話說,法典規定、制約著當時的衣食住行。這種規定主要針對不同階層,也包含對奢侈等行為的限制。

武德七年(624年)正式頒布《衣服令》,規定從皇帝到各級官員的冠冕服飾,比如規定官員的“朝服”,大致是冠幘纓簪導、絳紗單衣、白紗中單、白裙襦、革帶、蔽膝、襪舄等。品級不同,冠、幘有所不同。這套服飾是大朝會等特別正式的場合穿的。朝服之外,官員還有常服,其規定見於《禮部式》,即親王及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之類。百姓的常服也規定在《禮部式》中,基本只能是服白和服黃。這些法律一方面區分了禮制性質的服飾和生活中實際穿著的服飾,同時嚴格規定了不同等級的不同服制和服色,是等級社會階級社會的鮮明反映。

在飲食方面,唐代對食器的材料規格有所限制。比如《儀制令》規定:一品以下不得用純金純玉的食器,六品以下不得用純銀的食器等。居住方面,《營繕令》規定:三品以上堂舍,不得過五間九架﹔五品以上堂舍,不得過五間七架﹔六品以下堂舍,不得過三間五架﹔普通百姓堂舍,不得過三間四架。還特別規定,無論官員百姓“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樓閣,臨視人家”。《營繕令》明確要求不許造樓閣窺探別人,或有保護隱私的用意。當然,商業用房如酒樓店肆等除外。《鹵簿令》《少府式》等規定了帝王以下出行隊伍的構成和乘具規格。《儀制令》規定了官員在路上相遇時如何避讓致敬。《廄牧令》規定了館驛和驛馬傳馬制度。《關市令》規定了通關“過所”(通行証)的申請和使用制度。特別是《儀制令》還有類似現代交通規則的令文,即在街巷行路時,要“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賤避貴”反映了當時等級社會的不平等,而“少避老”“輕避重”或體現了對老人和體力勞動者的尊重。

令式之外,皇帝還經常下詔書對衣食住行予以規范限制,主要針對越級和奢侈。例如,唐高宗咸亨五年(674年)曾下詔書要求“自今以后,衣服上下,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僭上”。當時,很多官員和百姓在規定的服色內穿了不符合自己身份服色的短衫,或者在街巷野外公然穿著不符合自己身份的服色。高宗下令,今后地位高的人可以穿地位低的服色,但地位低的人不能穿地位高的服色。唐玄宗執政初期勵精圖治,曾下詔書說,現在“雕文刻鏤,衣紈履絲,習俗相夸,殊途競爽,致傷風俗,為弊良深。珠玉錦繡,既令禁斷”,金銀等除了可以做腰帶以及馬銜馬鐙酒杯餐勺外,都鑄為金鋌銀鋌。官員夫人“已有錦繡衣服,聽染為皂”。“天下更不得採取珠玉,刻鏤器玩,造作錦繡珠繩”,“兩京及諸州舊有官織錦坊,悉停”。這是在說,現在社會上官員百姓競相夸耀擁有金銀珠玉、錦繡衣裳,為害很深,敗壞了風氣,應該加以禁止和限制。由於以上規定都出自令、式等法典或皇帝詔書,因此違反就要受到刑事處罰。《唐律》規定,凡是違反了令、式,要受到“笞”,即藤條類刑具打50或40下的懲罰。上述唐玄宗詔書也規定,如果違反詔書中的命令,要受到“杖”,即木棒類刑具打100下的懲罰。

將衣食住行納入法律調整范圍,用刑律予以保障,是中國古代社會日常生活的特色。它一方面有利於維護等級制度,維持既定社會秩序,但另一方面侵犯了私人生活領域,乃至抑制消費、阻礙經濟發展。

3.從衣食住行看唐朝社會的過渡性質

中國古代社會從秦朝建立中央集權的大一統王朝直到清朝滅亡,2000多年的歷史大致可分為前后兩期,唐朝就處於這兩期的過渡階段。前期的各種制度文化,如均田制、租庸調制、府兵制、三省六部制在唐代趨於完善,儒家經典的闡釋在唐代進入總結統一,佛教完成了各個宗派的建立。與此同時,所有這些完善、總結、完成,在唐代中后期均開始瓦解,新的制度文化開始萌芽:國家不再出台土地制度,租庸調變成了兩稅法,義務兵制向召募雇佣兵制發展,三省六部制演變為中書門下體制,使職差遣普及,對儒家經典的新的闡釋出現,禪宗頗為盛行。這些在唐代出現的新的制度文化繼續發展,影響了宋以后古代社會后期的整個階段。

衣食住行也是如此。秦漢以來一直以褒衣博帶的服飾為主,區別官員身份等級的標志主要在“冠”上。例如,百官的冠冕有10等,包括袞冕等5種冕、進賢冠等3種冠和爵弁等2種弁。冕以旒的多少、冠以梁的多少來區分等級。例如進賢冠,三品以上三梁、五品以上兩梁、九品以上一梁。這種褒衣博帶、靠冠來區分身份等級的服飾不僅穿著繁復,且分辨不易。南北朝時期的北方,開始出現了頭戴幞頭、身穿圓領袍衫、腰系革帶、足蹬靴的簡便服飾。這種服飾與便於騎馬的實際需求有關。與此同時,還產生了用顏色來區分不同身份等級的做法。這一做法最初也許和游牧民族需要快速識別不同放牧群體的需求有關。經過上百年的實踐變化,到唐代,這種幞頭袍衫,按顏色區分身份等級的做法被固定下來,並被寫入法典。唐朝雖然制度上還有“冠冕”朝服的規定,但在實際生活中,無論帝王還是庶民都已經以幞頭袍衫為主了。這種服飾到宋以后逐漸演變成正式的公服朝服,影響直到明代。武則天延載元年(694年)又曾規定諸王袍上繡盤龍或鹿,尚書袍上繡對雁,武官袍上繡對虎、對鷹、對獅子等,更是后來官服上“補子”的早期雛形。

秦漢以來基本是跪坐地上或坐低矮的榻。魏晉南北朝傳來了“胡床”。胡床仍屬低矮坐具,但它能折疊,攜帶方便,可垂腳,特別適宜在野外使用,所以受到軍隊特別是野戰軍將領的歡迎,到唐代依然流行。胡床之外,唐代還有一種外來的高坐具,最初叫“繩床”,不能折疊,坐面很寬,可以盤腿坐在上面,因此開始時流行於寺院,是僧人坐禪時用的。繩床面和靠背最初可能用繩編成,所以叫“繩床”。這種繩床因為有靠背可倚,后來被稱為“倚床”“倚子”,最后定名為“椅子”。從唐代壁畫看,唐玄宗時期已經有椅子了。到唐后期,椅子的使用逐漸增多。《入唐求法巡禮行記》記載,日本和尚圓仁九世紀中葉到唐朝巡禮,曾住在揚州開元寺,淮南節度使李德裕率眾來寺,“俱坐椅子,啜茶”。椅子到宋代開始普及,從此,中國古代的日常生活進入高坐具時代,延續至今。高坐具的出現和普及不僅改變了室內家具、陳設的風格,也使國民的身體特別是腿的發育變得更加自然。

唐人出行,男子以騎馬、騎驢為主,婦女多乘車。后來出現了用人力手抬或肩扛的乘具。前者叫“腰輿”,后者有多種稱呼,如“擔子”“肩輿”“籃輿”等,以“肩輿”最貼切也最普及。但是唐代從制度上規定官員不得乘坐“肩輿”,隻有在生病時才可乘坐。肩輿在后代被稱為“轎子”,宋朝開始允許官員乘坐,到南宋完全普及,影響直至明清。從唐代官員的騎馬,到宋以后的坐轎,官員特別是文官們的體魄逐漸下降,喪失了縱馬馳騁的豪邁氣概。

衣食住行研究的本質是關注普通人的生活。歷史就是由普通人通過衣食住行一筆一畫書寫的。沒有衣食住行,缺少了普通人,歷史就不夠全面完整。總體而言,衣食住行研究涉及許多方面,除去服飾化妝樣式,食物種類、菜肴做法,住宅的建筑材料、布局,車馬的種類、形制等物質形態外,更重要的是要研究衣食住行中的禮儀習俗、階級差別、地域特色、民族交流等,從而豐富歷史研究的內容。因此,衣食住行不僅是歷史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而且是一個基礎領域。

(責編:王燕華、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