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福范,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學思踐悟】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中強調,“黨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權,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任務”。這是新時代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的堅實保障,對於在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實踐中更加突出制度治權、依規管權、規范用權,以嚴密制度和剛性執行確保權力始終在正確軌道上運行具有深遠意義。
一
“黨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權”,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此次會議上提出的一個重大論斷。這一論斷從根本上揭示了長期執政條件下黨的自我革命的關鍵指向,對於以更高標准、更嚴舉措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具有重大意義。權力問題,從來就是執政黨建設面對的核心問題。權力是一把雙刃劍,一旦失去約束,就可能異化為謀私工具,進而腐蝕黨的先進性純潔性,破壞黨群干群關系,最終侵蝕黨的執政根基。中國共產黨作為一個長期執政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強調“黨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權”,這不是一般性的工作要求,而是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必須牽住的“牛鼻子”,是將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的關鍵環節。
從馬克思主義政黨建設規律來看,執政黨的最大風險,往往不是缺乏執政能力和水平,而是權力運行失范所導致的政治風險。特別是在長期執政條件下,國家治理體系更為復雜,腐敗往往通過權力尋租、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渠道來進行,這些腐敗問題的根源都指向權力的監督與制約。黨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權,就是要從制度層面解決權力從哪裡來、為誰用、怎麼用、由誰監督等重大問題,把權力運行置於監督和約束之下,從源頭上壓縮腐敗滋生空間。
從新時代黨的建設經驗來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制定實施中央八項規定開局破題,立鐵規矩、強硬約束,推動黨風政風煥然一新。中央八項規定在黨風廉政建設中之所以具有穿透力和長效性,就在於它能夠從最容易滋生特權、最容易侵蝕黨群干群關系的環節入手,用制度和紀律明確了權力運行的邊界,壓縮權力行使的任性空間,由此帶來了政治生態的深刻變化。實踐表明,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純潔黨風政風的有效路徑,也是提升國家治理效能的重要保証。
從新時代新征程我們黨所承擔的使命任務來看,“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任務重、協同要求高。越是處於關鍵時期,越需要通過規范權力運行、強化制度約束,確保各項重大決策部署不走樣、不變形。隻有把治權作為推進自我革命的關鍵著力點,才能在更深層次上實現正風肅紀反腐的貫通聯動,才能以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為順利實現“十五五”時期目標任務提供堅強保障。
二
治權是否有效,關鍵要看制度是否科學、執行是否剛性、約束是否到位。這就要求,必須以科學制度供給為基礎、以剛性制度執行為關鍵、以維護制度權威為保障,使權力運行的全過程始終處於制度約束之下。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既要不斷完善制度規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又要著力提高制度執行力,增強剛性約束。要堅持法規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規制度沒有特權、執行法規制度沒有例外,確保制度規定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這一重要論斷,從制度供給、制度執行、制度權威三個層面,系統回答了制度籠子如何才能真正扎緊、帶電、有效等關鍵問題,深刻揭示了以制度治權的基本方法論。
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必須有科學有效的“籠子”。制度建設的關鍵,在於把權力運行的重點環節和風險節點全面納入制度軌道,做到權責清晰、程序明確、邊界分明。同時,制度並非越多越好,而在於是否系統、協調、可操作。“密而不繁”強調制度覆蓋要全面而不碎片化,“有效管用”強調制度設計要直指問題、直達要害,而不能停留在原則宣示層面。隻有堅持問題導向和實踐導向,圍繞重點領域、關鍵崗位、關鍵事項完善制度體系,制度供給才能真正成為規范權力運行的穩定框架。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制度建設如果停留在文本層面,缺乏剛性執行,就難以形成現實約束。習近平總書記將提高制度執行力與增強剛性約束並舉,強調的正是制度必須具備現實強制力和穩定預期。“執行力”解決的是制度能否嚴格落實的問題,“剛性約束”解決的是違反制度必然付出代價的問題。二者相互支撐,指向防止制度執行中的選擇性落實、變通式執行和打折扣執行,確保制度運行不被隨意消解、不被權力侵蝕。
制度權威的核心,不在於制度條文本身,而在於制度是否能夠約束最有權力的人。“人人平等”“沒有特權”“沒有例外”三個方面層層遞進,明確否定了制度執行中的任何特殊化、彈性化空間,體現的是制度治權不可動搖的剛性原則。這一要求的實質不是技術層面的執行問題,而是嚴肅的政治原則問題。唯有以嚴格執行維護制度權威,以制度權威倒逼權力規范運行,才能確保制度真正管得住權、治得了權。
三
把制度籠子扎緊,關鍵在於使其落地見效。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把手”要帶頭執行制度。要加強法規制度宣傳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懂法紀、明規矩、知敬畏。要進一步提高黨務、政務的透明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這些要求從領導責任、思想認知和運行環境三個方面構成制度執行由要求走向實效的完整鏈條。
制度籠子能否扎緊,不僅在文本嚴不嚴,而且看“關鍵少數”守不守。制度能不能執行,首先取決於權力掌握最集中者是否率先守規矩。“一把手”掌握主要權力、承擔關鍵責任,其對執行制度的態度和行為具有強烈示范效應。“一把手”嚴格依規用權、帶頭遵規守紀,就能推動制度權威在組織內部牢固樹立,反之就會迅速削弱制度的嚴肅性,甚至使權力運行偏離軌道,引發“破窗效應”。因此,必須堅持以上率下,把帶頭執行制度作為檢驗領導干部政治品質、政治能力的重要標准,把對“一把手”的監督擺在突出位置,推動形成“關鍵少數”率先垂范、全體干部共同遵循的良好局面。
制度如果隻停留在外在約束層面,就容易演變為“被動遵守”。隻有通過持續的法規制度教育,使黨員、干部真正理解制度、認同制度、敬畏制度,制度才能轉化為穩定的行為准則和行動自覺。懂法紀,解決“知不知道”的問題﹔明規矩,解決“邊界清不清”的問題﹔知敬畏,解決“敢不敢越界”的問題。隻有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在思想上真正形成對制度的尊崇、對紀律的敬畏、對權力的清醒認識,制度才能從外在約束上升為內在自覺,權力才能從被動受約束轉化為主動受監督。
權力運行越封閉,制度越容易被規避﹔權力運行越公開,制度越容易被執行。提高黨務、政務透明度,本質上是通過信息公開、過程可視、結果可查,壓縮權力暗箱操作和制度變通的空間,使制度執行處在可監督、可追責的環境中。“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並不是單純的公開問題,而是通過透明化運行機制,增強制度的可見性、可監督性和可追責性,從而提升制度執行的剛性。這就要求以公開促規范、以透明強監督,把權力運行置於群眾監督和制度監督之下,使制度籠子真正看得見、管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