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陸建華,系安徽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縱觀整個哲學史,諸多哲學家出於對神的關注、對人的關注和對物的關注,建構了不同的哲學體系。出於對人的關注,人以及人所賴以生存的自然界進入哲學的視域﹔出於對物的關注,物以及由物所構成的宇宙走向哲學的中心。中國道家哲學對物的重視和強調,形成了“萬物平等與向善”的核心主張,這一精神特質也為中國哲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構建提供了重要思想資源。
一
庄子主張“萬物一齊”,即宇宙萬物雖然形態萬千,有大有小,有強有弱,但在本質上是平等的。這種平等源於它們擁有共同的本原、構成者和歸宿,並且這一本原還存在於物之中。從宇宙萬物的本原來說,所有的“物”擁有共同的本原和存在依據。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宇宙萬物有其共同的源頭,這個源頭就是道。庄子認為,“道者,萬物之所由也”,道“生天生地”,“萬物出乎無有”,說的也是這個意思。既然宇宙萬物的本原是一樣的,那麼,在本原層面它們就是平等的。
在道家看來,物的構成者隻有一種,就是“氣”。老子說,“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庄子舉例說,“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生,散則為死”。他們都表達了一個共同的觀點:道所生之物由氣構成,氣的聚集構成了物的形體,氣的散開就意味著物的死亡。既然所有的物都由氣構成,那麼,從物的構成的角度看,萬物就是平等的。
物在空間上是有限的存在,道卻是在空間上無限的存在。基於道的“無所不在”,庄子說,“物物者與物無際”,明確指出道作為“物物者”,既存在於物之外,又存在於物之中。這麼看,道不僅生物,也構成物。如果說氣構成了物之“體”,那麼,可以說,道構成了物之“質”。庄子之所以說道“無所不在”,存在於宇宙萬物之中,除了基於道在空間上的無限性,還基於老子所說的“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在老子看來,道不僅生出宇宙萬物,其自身也是“物”﹔道作為特殊之物,是渾然天成的、無限“大”的物,具有超越感知的特質。道作為特殊的存在,是無限“大”的物。這樣,道生物,也就是將自身的“物”轉化成自己所生的“物”,道自然也就在自己所生的“物”之中了。既然物之中都有“道”,在物中有道、物體現道的意義上,萬物就是平等的。
“道無終始,物有死生。”物作為在時間層面有限的存在,有其生,也有其死。物之死,在道家看來只是物作為物自身的消失,在本質上是由道所生之物轉化成道中之物,回歸於道。老子的“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庄子的“萬物雲雲,各復其根”,都是這個意思。既然所有的物的歸處一樣,都是回歸於道,在物的歸宿的層面,萬物就是平等的。
萬物都由道所生,又都回歸於道,並且,道還存在於萬物之中,因此庄子主張“道通為一”,“以道觀之,物無貴賤”。基於萬物平等,庄子提出“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所有的物都應該領悟道的旨意,把其他的物看作與自己是一體的、無等級差別的存在。因此,庄子反對“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的現象,也即反對任何“物”以自己為中心、為本位去看待自己和他物,自認為自己高於、優越於他物。從道的高度看,萬物是一樣的、平等的,沒有所謂貴賤之分的。即便萬物有各自屬性上的差別,這差別也是形式層面的。正如“凡有貌象聲色者,皆物也,物與物何以相遠”,這一形式層面的差別也是由道所統一,所以,庄子提出“道通其分也”。
二
宇宙萬物各有其本性和生存環境,這是任何他物、任何外部力量都無法改變的。即便是出於善意的改變,也是對其的傷害。因此,物與物之間最佳的相處模式,就是尊重對方的本性和生存環境而不去干涉。老子說,“物或行或隨,或歔或吹,或強或羸”,認為萬物有其不同的一面,這不同的一面構成了萬物各自的本性。比如,萬物中有的前行、有的跟隨,有的慢慢呼氣、有的用力出氣,有的強壯、有的瘦弱,這是其各自的常態和特性。老子又說,“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認為任何對他物的改變都是對他物的傷害,比如,讓他物增加某一方面的本性,卻事與願違,使其減少,反之亦然。這同時也說明任何物都沒有能力真正改變他物的本性。正因為如此,老子提出“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認為任何物都只能尊重他物的本性,任由對方按其本性而生存、發展。即便在對方遇到困難,需要幫助時,也只能按照對方的本性幫助對方,輔助他物的自然狀態而不去破壞。這樣,才是“常善救物”。
《庄子·駢拇》有言:“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故性長非所斷,性短非所續,無所去憂也。”這是庄子以鳧、鶴之腿為例來說明其觀點。在庄子看來,鳧之腿短、鶴之腿長,這是鳧、鶴的固有形態,這些固有形態出於其本性,對其改變的結果就是悲劇的誕生。所以,庄子總結為“性不可易”。既然萬物的本性都是不可改變的,為什麼會有些物試圖改造他物?庄子認為這是由於私心和成見。庄子提出,“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就是希望所有的物都要順應他物之自然,不要因私心和成見而去傷害對方。
萬物各有其生存環境,萬物的生存環境是由其本性所決定的。這種生存環境也是不可改變的。庄子說:“民濕寢則腰疾偏死,鰍然乎哉?木處則惴栗恂懼,猨猴然乎哉?”通過論述人、泥鰍和猿猴都各有其獨特的生存環境,且不能生活於對方的生存環境之中,來論証萬物各有其生存環境,且是不能改變或者互換的。既然萬物的生存環境是不可改變的,庄子認為萬物要尊重對方的生存環境和生活方式,即便出於愛護對方,也要順應對方的生存方式。為此,他以養鳥為例加以說明:“昔者海鳥止於魯郊,魯侯御而觴之於廟,奏九韶以為樂,具太牢以為膳。鳥乃眩視憂悲,不敢食一臠,不敢飲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養養鳥也,非以鳥養養鳥也。”這是說,以養人的方法養鳥,改變鳥的生存環境、生活習性,結果是鳥並不快樂、飽食,憂傷悲苦、餓死。相反,“若夫以鳥養養鳥者,宜棲之深林,浮之江湖,食之以委蛇,則安平陸而已矣”。尊重並保護鳥的生活習性,讓鳥回歸其熟悉、喜歡的環境,棲息於深林,漫步於沙灘,浮游於江湖,啄食魚蝦,鳥才能從容自得、自由自在。
萬物彼此尊重對方的本性和生存環境,就能各自成就自己,同時,也能成就對方,並且在對方處於困境時可以從對方的角度真正幫助到對方。這樣,萬物之間就沒有傷害,就會和諧相處。反之,傷物者一定被對方所傷,萬物彼此傷害而不知。這便是庄子強調的“不傷物者,物亦不能傷也”。
三
萬物生存於宇宙之中,都有其不得已處。即便事事順心,也有衰老、疾病和死亡等無法抗拒的苦難。在此意義上,萬物的存在都具有一抹悲劇色彩,萬物都會悲憫自己。萬物悲憫自己,由此而憐憫他物,應該就是自然的了。
憐憫他物,做到不無端地傷害他物,這似乎不是難事,只要存有善意,只要保持萬物平等、彼此尊重的理念。難的是,萬物為了自己的生存和發展不得不傷害他物時,依然能夠憐憫它們,並因為憐憫它們而不折磨它們,同時降低自身需求,從而減少傷害、減少殺戮。庄子說:“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御風寒。龁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雖有義台路寢,無所用之。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刻之,雒之。連之以羈縶,編之以皂棧,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飢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橛飾之患,而后有鞭 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就是控訴人類除了在役使中不得不傷害馬之外,還刻意虐待馬、傷害馬,導致馬的身體受到額外的摧殘,並在被摧殘中非正常死亡。這意味著,庄子希望萬物在使用他物,不得不傷害他物之前,以及不得不傷害他物之時,要顧及他物的感受,要為他物著想,憐憫、善待之:為其提供優越的生存條件,使其在被使用之前能夠感受到生命中的快樂,使其在被使用之時依然能感受到被愛憐。
對他物的最好的憐憫和善待,就是在提高對他物的利用率的基礎上,合理確立自身的需求,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他物的過度需求和消費,庄子認同“衣裘褐,食杼栗”,認為穿粗陋的衣服,食用粗糙的食物,而不追求衣服的華美、食物的精細,才是人應有的生活。庄子甚至推崇“不食五谷,吸風飲露”的生活狀態,也就是不食用五谷,從而將對他物的使用、傷害降到零。這些說法在現在看來,確有極端和片面之嫌,但庄子提倡的簡單、質朴的生活方式,對於今天的我們克服消費主義陷阱、培育綠色生活方式,仍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合理確立自身的需求,其重要前提是懂得“知足”。老子說“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說的就是“知足”的重要性:在沒有屈辱和危險的境況下實現生命的長久﹔老子說“少私寡欲”,說的就是知足的途徑和知足以后的狀態:不被私心和欲望所驅使和困擾。關於知足的反面,老子說“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認為不知足不僅會過度地傷害他物,也會給自己惹禍,傷害自己的身心健康。關於知足,庄子以鷦鷯之於樹枝、偃鼠之於河水為例作了說明。他說:“鷦鷯巢於深林,不過一枝﹔偃鼠飲河,不過滿腹。”這裡,鷦鷯、偃鼠對於樹枝、河水的需求是有限的,也是充滿智慧的。這裡,鷦鷯、偃鼠的智慧體現為知足,知道自己之所需與所不需。隻有知足,才不會縱情恣欲、貪得無厭,才會主動節制自己的欲望,營造良好的生活方式。
四
道是宇宙萬物的本原,也是其守護者、養育者。《老子·五十一章》中的“道生之,德畜之﹔長之育之﹔亭之毒之﹔養之覆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明確表達了這個意思。在老子看來,道不僅是宇宙萬物的本原、歸宿,還是其陪伴者、守護者、養育者,給予其無盡的關懷,並且使其自由發展,不加干涉。這是道的智慧,也是道之德,展示出道之於宇宙萬物的自然的“善”。《庄子·大宗師》有言,道“澤及萬世而不為仁”,表達的也是這個意思。
道是善的,其所生出的宇宙萬物也應是善的。正因為此,老子指出宇宙萬物只要“見素抱朴”,抱持本真,就能自然向善。可是,對於宇宙萬物來說向善之路又是艱難的。道之所以“善”,不僅是因為宇宙萬物皆由道所生,還因為道的存在不需要傷害其所生出的任何“物”,而宇宙萬物為了維持其生命存在和發展不得不傷及他物,還有可能為了貪欲等過度傷及他物。如果說宇宙萬物為了自身的生存、發展而被迫傷及他物不能算是“惡”的話,那麼,為了貪欲等過度傷及他物就一定是“惡”。這種“惡”的消除,需要道的榜樣的力量。為此,老子說,“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認為即便宇宙中可以與道並列的天、地、人也要效法道,從而成就自己的“善”。
宇宙萬物之所以願意效法道,是與道的至上性、主宰性分不開的。老子說,“道常無為而無不為”,認為道在萬物按其本性而生存、發展時“無為”,在萬物貪婪、縱欲時“無不為”。這種“無不為”是對萬物的懲罰。
關於天之善,老子說“天之道利而不害”,就是說天是利他的存在,天之善表現為對他物的有利無害。關於地之善,老子將其與天之善合於一起論述,“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他認為天、地共同的善在於“不自生”,為生長於天地之間的他物提供生存的場所和資源。這無疑是一種奉獻,是純粹的“利他”。關於天、地之善,庄子指出,“天地者,萬物之父母也”,認為天地如同父母一樣,養育生長於其間的萬物。關於人之善,老子沒有提及,反而論及人的不善,並認為這種不善看似損他物以利己,實則損他物也不利己。這就是老子希望人要法地、法天、法道,從而成為“聖人”的原因。庄子則關注人生的苦難,希望人們能夠“法天貴真”。
在天地之間所有的物之中,老子認為“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這是說,隻有水效法道最為成功,最接近於道,達到“上善”的境界,水之善表現為絕對的利他。庄子說:“儵魚出游從容,是魚之樂也。”以魚生活於水中的悠然自得、輕鬆快樂為例,說明水之於魚、之於他物的至善。這說明,道之善就是絕對的利他,效法道就要踐行道的利他精神。天、地和水對於道的效法給其他的物提供了榜樣,也說明只要真正效法道就一定能做到“善”。
由此可知,在道家看來,宇宙萬物都是道的產物、都由氣構成、都體現並回歸於道,因而是平等的﹔宇宙萬物都有其不可改變的特殊的本性、獨特的生存環境,彼此尊重、互不干涉是它們最好的相處方式,順對方之自然是對對方最好的幫助﹔宇宙萬物為了生存和發展在傷及他物時要心存善念、憐憫他物,同時,要降低過度的需求和欲望,做到知足﹔道是至善的存在,包括天、地、人在內的所有的物都要效法道,並通過效法道而像水那樣體現道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