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濤,系外交學院外交學與外事管理系副教授
1945年,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取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勝利。飽受戰爭摧殘的世界人民迫切希望能夠遠離戰火,維護持久和平。然而,戰爭雖已結束,戰爭的威脅卻並未完全消除,不能正視歷史、反思責任,使得戰爭思維仍然存在於某些人的頭腦和言行之中。近期,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的錯誤言論既罔顧歷史事實,同時也違背法理和國際關系基本准則。與這些錯誤言行做堅決斗爭,是我們為了人類和平與未來必須肩負起的使命。
《波茨坦公告》明確規定了對日本的戰后處置
1945年8月15日,負隅頑抗的日本法西斯終於認清了自己的命運。昭和天皇宣讀投降詔書的錄音向全國播出,詔書開篇即告知全體日本人:“朕已命帝國政府通告美、英、中、蘇四國,接受其聯合公告。”9月2日在密蘇裡號戰列艦上,日本簽署並遞交的投降書中,再次確認,對於美、中、英“各國政府首腦於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宣布及爾后由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參加之宣言條款……代表接受”。
《波茨坦公告》除了敦促日本盡快無條件投降之外,更是明確指出:“欺騙及錯誤領導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權威及勢力必須永久鏟除,蓋吾人堅持非將負責之窮兵黷武主義驅出世界,則和平安全及正義之新秩序勢不可能建立”,“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時,及直到日本制造戰爭之力量業已毀滅而有確實可信之証據時,日本領土須經盟國之軍隊予以佔領”,“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可以領有之小島在內”,“對於戰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虜者在內)將處以法律之裁判”,“日本將被許維持其經濟所必需及可以償付賠款所需要之工業,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裝作戰之工業不在其內”。對於所列出的這些條件,公告措辭極其嚴厲地強調,“吾人決不許更改,亦無其他另一方式。猶豫遷延,更為吾人所不容許”。因此,《波茨坦公告》作為一份得到反法西斯盟國與日本政府都明確接受的法律文件,既對日本的無條件投降進行了規定,更對日本的戰后處置進行了規定。
戰爭結束后,由於英國與中國都忙於國內事務,蘇聯不願意將自己的軍隊置於美國佔領軍總司令的指揮之下,因此盟軍的佔領實際是美國單獨佔領,對日本的戰后處置也主要由美國來進行。戰后初期,美國的對日處置措施基本嚴格遵守了《波茨坦公告》中的相關內容,力求鏟除日本軍國主義及其基礎。
1946年1月,盟國佔領軍總司令麥克阿瑟發布公告,宣布在日本東京成立由中國、美國、蘇聯、英國、法國、荷蘭、印度、加拿大、新西蘭、菲律賓和澳大利亞十一國法官與檢察官組成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同日還公布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根據該憲章,法庭有權審理三種犯罪:破壞和平罪、違反戰爭法規及慣例罪和違背人道罪,這三種罪行分別對應的即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甲級戰犯、乙級戰犯和丙級戰犯。由於戰犯人數眾多,東京法庭以審判甲級戰犯為主,乙級和丙級戰犯則由設在各受害國的法庭單獨審理。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正式成立后,中國派出法學界權威梅汝璈出任法官,向哲浚出任檢察官。4月29日,經過認定,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甲級戰犯中的28名正式予以起訴,並於5月3日開始進行審理。東京審判持續了兩年多的時間,至1948年11月12日才結束。判決書確認,日本的內外政策在其受審查時期即1928至1945年間,都是旨在准備和發動侵略戰爭。20余名甲級戰犯不同程度獲刑,被判處絞刑的7人於1948年12月23日在東京巢鴨監獄被執行絞刑。
此外,中國作為戰勝國,還依照法庭憲章,在北平、沈陽、南京、廣州、上海等地設立軍事法庭,審判在侵華戰爭中犯有嚴重罪行的日本乙級和丙級戰犯。
除了懲辦戰犯之外,對於其他軍國主義分子,為了盡可能將他們從日本戰后政治生活中清除出去,美國於1946年1月發布了“公職追放令”,對日本政府公職人員進行整肅,將戰前及戰時的軍國主義分子,如戰爭罪犯、陸海軍職業軍人、極端國家主義分子、主要右翼團體重要成員、佔領地長官以及與日本擴張政策相聯系的金融機構和開發公司的負責人等,從公職人員中清除出去。超過20萬人受到整肅,大批軍國主義分子被剝奪了公職,軍國主義勢力作為曾經具有極大影響力的一個整體,得以從日本統治階層中清除。
日本未能徹底反思戰爭,隻想擺脫戰敗包袱
與德國相比,日本戰后政府並不是在否定戰時政權的基礎上建立起來,在形式上只是一般的政權更替。宣布投降的鈴木貫太郎內閣在宣布總辭職時,列出的原因甚至都不是日本戰敗,而是在結束戰爭的問題上“兩次麻煩天皇聖斷”。日本天皇於8月15日對國內民眾所宣讀的那份詔書,盡管我們稱之為投降詔書,但在日本國內,卻被稱為“終戰詔書”,充滿粉飾之詞。因此,戰后的日本政府始終沒能對戰時政府的戰爭責任進行徹底清算。
二戰結束后不久,冷戰的鐵幕拉開。出於冷戰需要,美國放寬和取消了一些對日政策。原本在日本政界被大量清除的軍國主義分子,得以重新回到政界。其中最為著名的一個例子便是岸信介,他本是甲級戰犯嫌疑人,戰爭期間曾擔任“滿洲國”實業部部長,后來在東條英機內閣出任商工大臣,因為在塞班島戰役上與東條英機有過爭執而得以免除被起訴。但他仍然是整肅對象,本無機會再掀風浪,卻因整肅解除,重新進入政壇,直至1957年出任首相。岸信介對新中國極度仇視,正是在他執政期間,發生了長崎國旗事件,導致剛剛有所發展的中日民間經貿與人文往來完全中斷。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一些日本政客最關心的問題不是如何反思戰爭,而是如何擺脫戰敗包袱。1954年底上台的鳩山一郎就已經開始主張修改憲法、重建軍隊。至岸信介時,更是不惜押上自己的政治生命,修改1951年《日美安保條約》。他先是擴充軍備,為下一步行動奠定基礎。隨后,岸信介利用日本人民反對美軍基地、要求和平的呼聲,向美國施壓,於1960年與美國簽訂了新的安保條約,要借日美合作實現日本地位的提升。在日本人民更大規模的反安保斗爭浪潮中,岸信介強行通過了新安保條約,並隨后辭職。
至20世紀80年代,日本的經濟大國地位日趨鞏固,想要擺脫戰后體制束縛的想法更加突出。日本政府提出了“戰后政治總決算”的口號,社會中也出現了詆毀“東京審判”、篡改歷史教科書的現象。21世紀之后,小泉純一郎與安倍晉三都以所謂“正常國家”為自己的戰略目標,試圖擺脫戰后體制。
追求和平的大潮中要警惕日本軍國主義逆流
1945年《聯合國憲章》鄭重宣布:“我聯合國人民同茲決心,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類兩度身歷慘不堪言之戰禍,重申基本人權,人格尊嚴與價值,以及男女與大小各國平等權利之信念,創造適當環境,俾克維持正義,尊重由條約與國際法其他淵源而起之義務,久而弗懈,促成大自由中之社會進步及較善之民生,並為達此目的,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鄰之道,和睦相處,集中力量,以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接受原則,確立力法,以保証非為公共利益,不得使用武力,運用國際機構,以促成全球人民經濟及社會之進展,用是發憤立志,務當同心協力,以竟厥功。”經歷過兩次大戰浩劫的世界人民,決意追求和平。聯合國歷經80余年仍然在國際舞台上發揮著重要作用的事實也充分証明,和平的觀念依然深入人心。
在日本,同樣有著熱愛和平、追求和平的力量。當年發動戰爭的是作為國家統治者或者為之服務的日本軍國主義分子,日本普通民眾在他們的裹挾之下被架上瘋狂的戰車,同樣飽嘗戰爭之苦。日本各地有著為數眾多的和平祈念公園,表達著民眾對和平的熱愛。在政治家中,也有很多具有正義感、願意認真面對歷史的人。1993年結束了戰后“55年體制”、代表新黨出任首相的細川護熙,第一次明確承認“侵略戰爭”。前不久剛剛去世的村山富市前首相在1995年8月15日發表正式談話,對日本殖民統治和侵略表示深刻反省,向戰爭受害國表示道歉。這些進步人士,真正了解戰爭給受害國人民與本國人民帶來的雙重災難,是維護戰后日本和平與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
然而,日本總有一些政客無視這些真正追求和平的力量,公然挑戰《聯合國憲章》《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建立起來的戰后國際秩序。他們有時候也會高呼和平的口號,卻隻強調日本作為“核武器唯一受害者”的形象,對於為何日本民眾會成為核武器受害者、為何會爆發這樣一場戰爭,卻隻字不提。如果日本不能認真檢討戰爭爆發的原因,從而為從根本上避免戰爭接受歷史教訓,和平又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保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