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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陽 鄒升平:以人才布局優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張金陽 鄒升平2025年12月09日08:33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以人才布局優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專題深思)

作者單位:揚州大學

區域協調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要求。隨著我國經濟從高速增長階段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轉變,人才對區域協調發展的促進作用越來越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才是第一資源。”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建議》提出:“加強人才協作,優化人才結構,促進人才區域協調發展。”這一要求,對於以人才布局優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把黨中央精神落到實處,要深入認識人才布局優化對於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意義,以系統觀念優化人才資源配置,促進人才區域合理布局,發揮人才隊伍整體功能,為構建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注入動能。

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人才是最寶貴的資源。一個國家和民族要發展進步,離不開人才﹔一個區域要推動創新發展、實現生產力躍升,必須重視人才。人才不僅直接影響區域經濟增長的質量和速度,而且通過人才流動,能促進新的思維方式和創新理念、專業技術和知識信息等的擴散傳播,進而促進人才流入地的產業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比如,促進人才從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流動,不僅能為欠發達地區帶來先進的技術、管理和理念,更能激活其內生發展動力。又如,在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中,引導專業技術人才、返鄉創業人才、鄉村治理人才等向基層一線集聚,不僅能為農業農村現代化、鄉村全面振興提供重要支撐,更有助於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優化人才布局,不僅可以打破區域之間對資源流動的限制,還可以推動區域間產業分工協作深化,有利於有效縮小區域發展差距,增強發展的整體性與協調性。這要求我們准確把握不同區域的發展特點、發展方式、發展階段,堅持從區域發展、人才需求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區分類施策,促進人才區域協調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堅定實施人才強國戰略,著力打破限制人才流動、使用、發揮作用的體制機制障礙,印發《關於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意見》,組織開展教育醫療人才“組團式”援藏援疆援青,創新博士服務團和“西部之光”訪問學者選派方式,等等。通過機制保障,大大促進了人才在區域間合理流動、交流和合作。當前,我國已經形成了一支規模宏大、素質優良、結構不斷優化、作用日益突出的人才隊伍,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決戰脫貧攻堅等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任務中發揮了關鍵支撐作用。一批批青年人積極響應號召,把個人理想追求融入黨和國家事業之中,到欠發達地區、到鄉村、到基層一線,在參與社會實踐、深入了解國情、厚植家國情懷、錘煉自身本領的同時,為當地發展貢獻了人才力量。同時需要看到,區域差異大、發展不平衡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人才布局與區域協調發展的要求仍不相適應,制約著區域協調發展成效。比如,各類人才在華東、華南地區的集聚程度較高,城市各類人才佔比高於農村地區,等等。為此,要根據不同區域和城市的功能定位,在差異化發展中尋求優勢互補,建設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人才發展高地、集聚平台,確保人才布局適應區域協調發展的需要。

完善促進人才合理流動的體制機制。人才流動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科學合理的人才流動體制機制是促進人才合理布局的重要保障。通過系統的制度設計、持續的政策創新與良好的體制機制配套,打破人才流動壁壘,是完善人才合理流動體制機制的題中應有之義。為此,要把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人才流動的規律,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消除妨礙人才等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體制機制障礙,為人才等要素跨區域流動提供保障,增強各地區經濟發展的要素支撐。同時需要看到,經濟基礎好、教育資源富集、創新生態優良、薪酬待遇高的地區,往往容易吸引人才,成為高素質人才流入區、集聚區。為此,要優化國家人才生態,加快引導和推動人才按照區域發展需求,在東中西部地區之間順暢流動,優化不同區域的人才資源配置﹔同時,加強人才流入地與流出地之間的統籌規劃和政策協作,防止過度流向東部沿海地區等發達地區。

促進人才鏈與產業鏈融合。人才因產業而聚,產業因人才而興。在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中加強產業協同,推動產業集聚,優化產業生態,既能夠使研發、制造、服務在空間上合理分布、在功能上高效聚合,為區域協調發展提供重要支撐,也能夠吸引高素質人才集聚,形成更加合理的人才布局。為此,要統籌考慮優化人才布局與促進產業發展,根據本地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科研條件等,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和優勢產業﹔同時,以本地產業發展的急迫需要和長遠需求為導向,推動人才鏈與產業鏈融合,形成產業引聚人才、人才賦能產業的良好局面。比如,支持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充分發揮本地的資源環境、地理區位、歷史文化等特色優勢,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吸引集聚高水平人才。鼓勵欠發達地區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機遇,利用數智技術,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產業發展層次,提高對各類人才的產業承載力,進而為區域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勁動力。

推動人才政策與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對接。加強人才政策與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對接和協同,讓人才政策更好適配區域協調發展需求,以人才價值釋放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落地,有利於形成人才與區域發展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要按照《建議》關於“增強區域發展協調性”的部署要求,加快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發展,促進東中西、南北方協調發展,同時深化東中西部人才協作,增加中西部地區對人才的吸引力。進一步優化科技創新中心和人才高地建設布局,加強對人才在不同區域間流動競爭秩序的監管,規范人才流動秩序,減少欠發達地區人才流失。不斷健全地區之間高效協同、開放共享、互利共贏的人才合作關系,比如可通過項目合作、技術咨詢等方式推動人才在區域間柔性流動,完善人才布局體制機制,實現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

(責編:王燕華、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