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曉光,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吳玉章講席教授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提升宏觀經濟治理效能”,這是繼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宏觀經濟治理體系”這一重大原創性概念之后,黨中央面向“十五五”時期加快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出的又一重要部署。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是我們黨對我國經濟運行規律和治理邏輯的科學總結與制度化回應,既源於自改革開放以來不斷完善中國特色宏觀調控的深厚實踐基礎,也體現出面對新時代歷史方位和發展環境變化的高度理論自覺,成為構建中國經濟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標志性成果,為推動新時代高質量發展提供了理論支撐和制度保障。
1、宏觀經濟治理體系的理論內涵與時代價值
不同於“宏觀調控”這一概念,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以高質量發展為目標,通過完善規劃引領、政策協同和制度保障,對經濟總量、結構與質量實施系統治理的制度安排。其以國家發展規劃為戰略統領,以財政、貨幣政策為核心支柱,協同投資、消費、就業、產業、區域等政策形成綜合性治理框架,推動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有機結合,實現經濟運行的高效能與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構建了具有自主性、系統性和前瞻性的宏觀經濟治理知識結構,豐富和發展了習近平經濟思想中的經濟治理理論,不僅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制度化支撐,也為中國宏觀經濟學的原理提煉與政策創新奠定了理論基礎。
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是對西方宏觀調控理論的全面超越。我國提出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在吸收西方宏觀調控理論中有關市場機制、總量平衡等有益經驗的基礎上,實現了在理論框架、政策目標與制度設計上的整體超越與系統創新,突破了以短期經濟穩定和周期性管理為核心的西方宏觀調控邏輯。立足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機制和微觀基礎,以國家發展戰略為導向、以系統治理為主線,以“逆周期調節+跨周期設計+結構性改革”為政策取向,以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機制為協調邏輯,以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的政府與市場關系為保障,實現短中長期統籌兼顧的高質量發展目標。
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要求。宏觀經濟治理作為國家治理在經濟領域的集中體現,承擔著統籌全局、協調政策、優化結構、保障穩定、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功能。通過深化財稅、金融等體制機制改革,強化政策協同,構建以規劃為引領、政策為支撐、評估為約束的治理格局,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和經濟運行質量。
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高質量發展要求在效率與公平、增長與結構、創新與安全之間實現動態平衡。傳統以總量控制為主的調控方式已難以適應多重目標需要,唯有構建新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方能將短期調控轉化為結構優化與創新驅動,為新質生產力成長和經濟結構升級提供持久動能。
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是應對風險挑戰、培育長期韌性的戰略舉措。面對全球格局深刻調整和外部不確定性增加,構建科學高效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能有效提升風險防范和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通過建立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機制,構建“區間、定向、相機、精准”調控體系,使經濟在穩中求進、進中提質的軌道上行穩致遠。
2、“十四五”時期宏觀經濟治理的實踐經驗與成效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開局起步階段,也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在此期間,我國不斷推進宏觀經濟治理實踐,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保障了高質量發展行穩致遠。
一是經濟增長穩中提質,宏觀經濟實現量質並進。“十四五”時期,我國經濟保持總體平穩、質效並舉的發展態勢,宏觀經濟治理能力顯著增強。統籌實施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強化跨周期與逆周期調節,完善財政、貨幣、產業、就業等政策協同機制,推動經濟運行穩中有進、結構持續優化。2021—2024年我國GDP年均增速為5.5%,高於同期全球平均水平﹔制造業增加值佔GDP比重保持基本穩定,三次產業結構持續優化﹔物價水平總體穩定,居民就業和收入穩步增長,宏觀經濟韌性顯著增強。展望“十五五”時期,我國經濟仍將保持中高速增長,發展重心全面轉向“質的提升”,宏觀經濟治理能力、經濟韌性與創新動能持續增強。
二是創新驅動結構優化,新質生產力加速發展。科技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要素。“十四五”時期,我國堅持把科技創新作為引領高質量發展的第一動力,完善創新驅動發展體制機制,新質生產力加快形成。宏觀經濟治理注重強化科技、產業、金融政策協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深度融合,推動新興產業壯大與傳統產業升級並進。2024年,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規模比“十三五”末增長近50%,達到3.6萬億元,穩居世界第二。創新投入顯著帶動結構優化,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由2020年的7.8%提升至2024年的10.2%,提前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數字技術正深度賦能制造、能源、交通等重點領域,加快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
三是綠色低碳轉型提速,宏觀政策彰顯生態導向。“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綠色發展已成為宏觀經濟的鮮明底色。“十四五”時期,我國堅定不移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宏觀經濟治理的核心環節。宏觀經濟治理注重強化財政、產業、金融、能源等領域協同,完善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碳市場等制度安排,健全能耗雙控與碳排放約束機制,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十四五”期間,我國單位GDP能耗累計下降11.6%,構建起全球最大、發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體系,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佔比由40%提升至60%左右。綠色金融加速發展,2024年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超過36萬億元,增速比各項貸款高14.5個百分點。綠色技術創新與產業升級持續加快,綠色成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標識。
四是統籌協調防范風險,經濟韌性顯著增強。“十四五”時期,我國宏觀經濟治理更加注重在復雜多變環境中統籌發展與安全,形成多目標協同、多政策聯動的調控格局。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機制不斷健全,政策協調性顯著增強,風險監測、評估與預警體系持續完善,治理能力的前瞻性與應變性穩步提升。2021—2024年我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總體保持在合理區間,就業形勢總體穩定。糧食安全基礎更加堅實,“十四五”以來,糧食產量首次突破1.4萬億斤大關,口糧自給率100%以上,谷物自給率95%以上。能源供給能力穩步提升,綜合能源生產能力由2020年的41億噸標准煤提升至2024年的49.8億噸,提前實現“十四五”46億噸目標。金融風險總體可控,未發生系統性風險,金融機構穩健運行,糧食、能源與產業鏈供應鏈安全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宏觀經濟治理體系韌性持續提升。
3、“十五五”時期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的主要任務
“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在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具有承前啟后的重要地位。“十五五”時期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提升宏觀經濟治理效能,要繼續抓好完善國家戰略規劃體系、增強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等重點任務。
完善國家戰略規劃體系是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的核心支點。要主動適應新階段發展要求,強化規劃的戰略引領與統籌功能,構建中央與地方、總體與專項、長遠與階段性目標有機銜接的戰略體系。在“十五五”規劃實施中,應充分發揮中長期規劃的導向作用,加強與年度政策的銜接與協同。同時,要加快規劃體系數字化轉型,建設國家規劃數字中台,整合經濟、產業、財政等多層級數據資源,運用智能分析和情景推演技術,為宏觀政策提供更加強有力的決策參考。
增強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是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的關鍵機制。首先,要健全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機制,將經濟政策與非經濟性政策納入統一評估體系,科學把握政策出台的時機、力度與節奏,提升宏觀調控的系統性與前瞻性。其次,要強化國家戰略與宏觀政策的深度融合,加強財政、貨幣、產業、價格、就業、投資、消費、環保等政策整體協同,形成跨領域、跨周期的政策合力。再次,要完善跨部門會商、信息共享與預警機制,增強政策透明度和傳導效率。最后,要強化規劃導向的執行反饋機制,健全政策評估與修正流程,使宏觀政策取向更加協調一致、執行更加精准高效。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是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的樞紐環節。“十五五”時期,財稅改革應從單項調整轉向系統重塑,從預算制度、稅收結構與央地關系三個方面協同推進。首先,要健全預算績效管理和信息公開機制,提升財政資金配置的精准性與透明度,重點保障教育、科技、民生等重點領域投入。其次,要優化稅制結構,穩步推進增值稅、消費稅改革,健全直接稅體系,完善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增強稅收公平性和可持續性。同時,要厘清各類轉移支付功能定位,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提升基層財政保障能力,防范地方債務風險。最后,依托數字化與法治化手段,推進智能化征管體系建設,提高財政運行的規范性與風險可控性,使財稅體制在“十五五”時期更好服務國家治理與高質量發展,推動宏觀經濟治理效能整體提升。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是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的戰略任務。首先,要完善中央銀行制度,健全宏觀審慎管理體系,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增強金融調控的前瞻性與精准性。其次,要優化金融供給結構,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等重點領域,引導金融資源向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和民生保障等領域流動。同時,要加快資本市場建設,健全股權、債券等直接融資機制,穩步拓展期貨、衍生品和資產証券化市場,促進投融資良性互動。此外,要完善金融機構體系與風險管理機制,夯實金融安全底盤。全面強化金融監管,健全風險防范與預警處置機制。穩步推進數字人民幣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升金融體系的國際競爭力與資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