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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桌對話】
編者按
在文化強國建設中,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如同“車之兩輪”,其中公共文化服務作為文化事業的核心組成部分,更是起到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的壓艙石作用。從街頭巷尾的社區圖書館、精心展陳的博物館,到街道社區的公益表演、田間地頭的下鄉演出,“十四五”時期我國文化事業加速發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快建設,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面向“十五五”,如何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提質增效,更精准對接和滿足群眾需求?本期圓桌對話,光明智庫邀請專家共同探尋文化事業賦能文化強國建設的有效路徑。
與談人
李國新 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教授、文化和旅游研究(公共文化)基地主任
楊乘虎 北京師范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副院長、國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專家委員會秘書長
金武剛 華東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國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專家委員會委員
主持人
本報記者 陳恆 陳之殷
“十四五”時期公共文化服務發展成效
光明智庫:“十四五”收官在即,相關部門也公布了一系列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方面的數據和進展。從您個人的調研或研究來看,哪個領域或層面的感受最深?
李國新:這些數據中,讓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國公共文化服務的發展速度。和2019年相比,2024年公共圖書館總流通人次增長49%,為讀者舉辦各類活動增長70%﹔文化館(站)等群眾文化機構開展各類文化活動增長80%,服務惠及人次增長40%﹔博物館數量增長37%,接待觀眾人次增長33%,這是宏觀數據反映的發展態勢。具體到不同設施、不同方面,高質量發展各有特色。
從公共圖書館的總量和單館人口覆蓋率來看,我國已經發展到和發達國家並駕齊驅的水平。2021-2025年間,我國公共圖書館在國際圖書館聯合會每年面向全球的專業評獎中獲得各類獎項近30項,成為同時期獲獎最多的國家。在文化館(站)領域,以生活美學、文化傳承、才藝養成、個性展示為主要內容的城市“市民藝術夜校”異軍突起,並迅速向“全時段、全地域、全年齡”延伸,成為“十四五”時期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新亮點。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十四五”以來,博物館已經發展成為最具旅游吸引力的公共文化設施。“為一座博物館奔赴一座城”已是旅游熱潮中屢見不鮮的現象:目前全國有50多座城市明確提出了建設“博物館之城”的目標。博物館成為“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有效載體,成為文旅深度融合發展的典型代表。
金武剛:我比較關注新型公共文化空間的變化:目前,以城市書房、文化驛站為代表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已建成4萬多個。據我們調查,五年前,即2020年10月,全國才建成3300多個城市書房,而文化驛站才剛剛興起、數量較少。在“十四五”短短5年間,新型公共文化空間數量增加了10倍多。
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建設,大多由政府提供政策引導和資源支持,由社會力量提供場地空間、參與運行管理,改變了以往公共文化設施由政府統包統攬的建設模式。這類空間建設大多引入多元主體,投入少、見效快,融合打造圖書閱讀、藝術展覽、文化沙龍、輕食餐飲等服務於一體,分布於都市商圈、居民社區、文化園區等地,成為“小而美、小而活”的公共閱讀和藝術空間,極大地增強了設施和服務的可及性,成為“家門口的好去處”。
快速發展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間,進一步編實織密了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有效解決了人民群眾日益增加的品質文化需求與設施布局不平衡、服務供給不充分之間的突出矛盾,充分彰顯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勢必在“十五五”期間發揮出更大作用。
楊乘虎:從數字化的角度來看,“十四五”時期數字化深刻改變了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邏輯、傳播機制與治理方式,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經歷了數字化躍遷與結構性重塑。過去五年,從“文化雲”“數字博物館”“智慧圖書館”到“雲展演”“數字非遺”等創新實踐,我們看到的不只是服務形式的線上化,更是文化資源配置方式的再分配與公共文化服務的再定義。數字基礎設施的建設與雲端服務的普及,使邊遠地區、困難群體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文化可及性。許多地方通過數字平台實現“共建共享”,文化資源得以在國家、地區與社區三個層面形成循環流動。
同時,數字化也推動了文化服務的治理邏輯轉型。大數據與人工智能的嵌入,使文化管理部門從“項目管理者”轉向“數據治理者”,從經驗決策走向算法輔助決策。通過智能監測與需求畫像,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正從“普惠式均等”邁向“差異化精准”。這意味著公共文化服務不再僅以“覆蓋面”為目標,而更加注重“匹配度”和“獲得感”。
總體而言,數字化使公共文化服務從單一供給體系轉向動態生態系統,也預示著“十五五”時期公共文化服務將進入以“數據驅動、場景融合、主體共建”為特征的新階段。
如何推動公共文化設施提質增效
光明智庫:“十四五”時期,各地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取得的進展有目共睹。如何以設施的提質增效為抓手,提供更高質量的公共文化服務?
楊乘虎:“十四五”以來,我國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確實取得了歷史性進展,無論是覆蓋范圍、投資規模,還是設施類型、數字化水平,都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但與此同時,在設施使用效率、空間布局、供需匹配等方面還有待優化,亟須實現從“建設導向”向“運營導向”的轉型。一是從供給擴張轉向結構優化。建立基於文化生態與人口特征的空間供給模型,從“均勻分布”走向“功能分層、特色分區、動態調配”,實現“文化資源—社會空間—人口需求”的精准匹配。二是從項目思維轉向制度思維。構建常態化、數據化、可評估的治理機制,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考核體系,把“使用效率”“公共滿意度”“文化創新度”等指標納入預算與評價環節。三是把數字化轉型視為治理變革,而非單純技術加持。通過文化大數據與智能分析,實現“數據—決策—反饋”的動態循環,使治理更精准。四是提升文化參與度。應支持社區共治、志願者組織與文化企業等多主體共同參與,把“使用率”轉化為“活力指數”,讓“文化消費”升華為“文化生產”。
李國新:要把“十五五”時期新型公共文化空間發展重點由空間建設轉移到“管好用好”上來。比如,公共圖書館的重要任務是推動、引導、服務全民閱讀,國際普遍經驗表明,以活動帶動閱讀是面向普通社會公眾的閱讀推廣服務的重要方式。公共圖書館的提質增效就要牢固樹立以多樣化的活動帶動面向公眾的閱讀推廣服務的“大閱讀”理念,致力於閱讀活動的有特色、貼近性、對象化、接地氣,構筑可讀、可聽、可視、可感、可參與的立體閱讀體驗環境。又如,當前文化館服務的一個突出短板是缺乏基礎性、常態化服務項目。近年來浙江、深圳等地文化館創造的“藝術自習室”“市民共享展廳”等服務項目,就是彌補這一短板的有效方式。所以,文化館應轉變服務觀念,打造出一系列創新性的基礎性、常態化服務項目,從而激活陣地資源,吸引公眾了解文化館、走進文化館、利用文化館。
金武剛:從實踐來看,各地在提質增效方面已進行了許多探索,積累了一些經驗。一是在免費開放基礎上,做好錯時、延時服務,進一步釋放公共文化設施的潛在服務效能。近年來,全國各地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試點夜間開放,提供書報閱讀、藝術培訓、展覽展示、文化特展等內容豐富的服務,打造“奇妙夜”等活動,受到普遍歡迎。上海、廣東、北京、甘肅、福建等地還把延時、錯時服務乃至夜間服務要求納入了地方立法。二是在普遍均等服務基礎上,重點擴大對中青年群體的有效服務。如“市民藝術夜校”吸引了大量年輕人涌入,改變了“兩頭熱、中間冷”的傳統樣態。三是以公共文化設施為依托,推動服務從館內走向館外、從線下拓展到線上。採用總分館制、送戲下鄉、“文藝輕騎兵”等多種方式,將優質文化資源送至城鄉基層﹔利用公共文化雲、抖音、B站等平台,組織提供雲閱讀、雲培訓、雲展覽、雲演藝、雲課堂等線上服務,擴大服務覆蓋面。四是以公共文化設施為平台,引入多元主體開展專業化運營。以上種種舉措,旨在讓公共文化設施“建”起來后,能夠“用”起來、“活”起來,以至“火”起來,實現“滿載”運行,真正增強公共文化設施的惠民實效,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
如何抓住數字化賦能的發展機遇
光明智庫:當前數字技術迅猛發展,特別是人工智能的崛起將對“十五五”時期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產生哪些影響?如何抓住這一機遇?
楊乘虎:數字技術特別是人工智能的崛起是“十五五”時期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關鍵變量。它不僅是一種技術力量,更是一場認知方式與治理邏輯的深層變革。在供給方式上,AI正在重構公共文化資源的生產與分發體系,使文化內容能夠實現精准匹配與智能推薦。例如,通過大模型算法對文化偏好、閱讀習慣、活動參與度等數據進行學習分析,可以為不同地區、不同年齡層提供差異化的內容方案,從而實現從“被動推送”到“主動共創”的轉變。同時,AI還能提升文化創作與傳播效率,如智能生成文案、虛擬主持、沉浸式展演等,極大拓展了公共文化的呈現空間與體驗邊界。在治理機制上,通過人工智能與大數據結合,可以形成“數據—分析—決策—反饋”的閉環治理機制,實現實時監測、動態優化和精准投放。例如,文化場館可通過算法分析人流與活動偏好,優化開放時段與內容布局﹔文化政策的制定也可基於社會輿情、參與熱度、文化滿意度等多維數據,從經驗判斷走向科學決策。在文化價值上,AI的作用不僅是效率提升,更是文化創新的催化。AI藝術創作、數字人文研究、虛擬展館等新形態,正在重塑公共文化的表達方式和審美生態。它使公共文化服務不再只是“供給制度”,而成為“文化共創平台”。群眾不僅是接受者,更可成為算法時代的參與者和創作者,通過AI工具實現自我表達與文化共建。
為此,一方面要加快建設國家級公共文化數據基礎設施,打通文化、科技、社會數據的共享通道,建立公共文化大模型與智能服務平台﹔另一方面,要完善相關倫理與治理規則,確保AI技術在文化領域的使用既促進創新,又堅守公共性與多樣性。更重要的是,要培養兼具文化素養與技術能力的復合型人才,讓AI真正成為提升文化治理能力與激發文化創造力的制度性力量。
金武剛:信息技術迅猛發展對公共文化服務發展帶來了全方位影響:服務內容在迭代、供給方式在轉型、空間功能在拓展、專業技能在革新……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應當抓住機遇、主動出擊。一是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領域的新質生產力發展。鼓勵企業生產開發基於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數字技術的公共文化數智產品,更新升級各類用於公共文化服務的智能終端、體感裝置等軟硬件。二是積極拓展公共數字文化服務內容。統籌推進公共文化雲平台建設,實現跨層級、跨系統、跨業態的數據流通和協同治理,推動公共文化雲平台與互聯網消費雲平台互聯互通。引入現代信息技術,優化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網絡,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三是積極打造公共文化服務應用場景。利用大數據分析支持決策,持續優化公共文化“菜單式”“訂單式”服務。善用虛擬現實、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創造業態多樣、內容豐富的公共文化服務應用場景。
李國新:持續實施全國智慧圖書館體系和公共文化雲建設項目,是“十五五”時期公共文化服務智慧化建設的重要抓手。智慧圖書館體系建設應充分運用人工智能技術,在建設面向全民閱讀的智慧服務平台、智慧服務資源、智慧服務場景、智慧服務生態等方面形成突破。公共文化雲要對接主流通用大模型和專業大模型,匯聚全國優質公共數字文化資源,構建物理分布、邏輯關聯、高效互動的公共文化雲集群體系。
目前,我國公共文化數字化服務的環境、條件、資源和能力是走在世界前列的。人工智能、全息顯示、數字孿生等新技術,為發展線上線下一體化、在線在場相結合的文化體驗提供了技術保証。應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智慧化場景建設,特別是縣級圖書館、文化館等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的智慧化場景建設,把縣級圖書館、文化館打造成為縣城數智化體驗中心,發揮帶動基層數字服務普惠應用拓展和深化的作用,推動公共文化智慧化服務城鄉一體發展。
如何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
光明智庫:健全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機制、推進公共文化設施所有權和使用權分置改革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革任務,如何推進這一改革?
楊乘虎:這一改革的實質是要理順“政府—社會—公眾”三者的權責關系:政府保留公共文化設施的產權與監管權,社會力量依法獲得使用權與運營權,從而形成“公有產權、社會運作、公眾共享”的新格局。這不僅能盤活沉澱資產,也能通過市場機制與社會創新,提升設施運營的效率與活力。為此,一要建立多元主體協同參與的制度化機制。政府應從“供給者”轉向“平台搭建者”和“規則制定者”,通過完善公共文化服務購買機制、推廣PPP模式和“委托運營+績效考核”方式,引導社會資本、社會組織、文化企業、社區團體共同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二要完善治理體系。在所有權與使用權分置后,必須防止“公產私用”“服務異化”。通過建立績效導向的監管機制,將公共性、可及性、社會滿意度等納入考核體系,實現“有激勵、有約束、有反饋”。可以依托數字化監管平台,實時監測設施使用率、活動頻次和公眾參與度,形成“透明運營—數據評估—社會監督”的治理閉環。三要強化政策保障與法律支撐。分置改革涉及財政投入、資產管理和產權劃分,急需法律制度明確邊界。例如,可制定公共文化設施運營管理條例,明確資產屬性、使用權流轉及社會主體責任。同時,細化和落實關於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政策措施,形成穩定的制度激勵。
李國新:目前,各地已經就公共文化設施社會化運營進行了諸多實踐探索,為“十五五”時期推進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課題和要求。一是培育合格社會化運營管理承接主體的路徑與方式。要建立起社會化運營管理承接主體的條件要求、遴選和退出機制,確保承接主體具有相應的專業化運營管理水平和能力,形成開放性與專業性相結合、能進能出、動態調整、優勝劣汰的格局。二是“兩權分置”模式下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保障責任的落實方式。“兩權分置”改變的是公共文化設施的運營管理主體,並不是改變公共文化服務的責任主體。要確保“兩權分置”模式下政府責任不弱化、公共財政支持不縮減,防止出現新的“以文養文”。三是公共文化服務激發活力、開拓創新、提質增效的動力機制。在保証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與時俱進、高質量免費提供的基礎上,積極發展優惠收費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激發各類運營管理主體的創新動力和運營活力,創造出更多的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四是與“兩權分置”改革相適應的政府監管方式。推動政府監管方式由行政管理型向契約管理型轉變,探索政府對實行不同運營管理方式的公共文化機構進行政治監督、履約檢查和效能考核的有效辦法。
金武剛:在改革實施過程中,應該把握好三個關系的“度”:一是社會化和專業化的關系,要對參與主體的專業資質和專業能力進行把握,建立准入退出機制和服務評價標准制度﹔二是行政化和契約化的關系,要提升政府現代治理能力,通過市場激勵機制引入社會主體,按照合同要求進行監管,改變行政命令的傳統管理方式﹔三是品質化和商業化的關系,要把握好公共文化服務的范圍和邊界,不去擠佔文化市場。
為防范理念偏差、政策空轉、執行走樣,應當設立一些剛性原則:一是公共文化設施的公益屬性不能變。以公共文化設施為基礎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具有公益屬性。二是公共文化設施的基本服務不能弱。常規性圖書文獻借閱、普惠性文藝輔導培訓、公益性展覽展示及群眾性文化活動組織等是“陽光普照”式基本服務,消除了人民群眾服務利用的“門檻”,彰顯了社會公平正義,是公共文化設施設立與發展的基石。改革只能增強而不能削弱基本服務,而且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還要與時俱進擴大基本服務的范圍和種類。三是與公共文化服務無關的商業經營活動不能干。公共文化設施可以提供商業經營活動,但必須與公共文化服務相關,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適當延伸與擴展,不能違背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所確立的“紅線”。
如何推動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
光明智庫:基層是公共文化服務的薄弱環節。如何通過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助力城鄉精神文明建設?
楊乘虎:推動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關鍵在於實現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縱向貫通與橫向協同。目前,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在宏觀層面已形成較為完備的頂層設計,破解“資源下不去、服務接不住”等結構性問題,必須從資源配置機制、治理模式和主體能力三個維度進行系統重構。一是要推動資源配置的重心下移,從“下達式供給”轉向“響應式供給”。應建立以數據驅動的基層文化需求畫像體系,通過文化大數據、社會感知系統和居民文化行為分析,實現基層文化偏好、參與能力與需求類型的動態識別,從而推動文化資源在需求端實現“智能流動”。二是要打破層級壁壘,構建“國家—省—市—縣—村”五級聯動的文化資源協同網絡。應通過建設“公共文化雲鏈”等機制,實現文化資源的多級調用與動態授權。國家級文化機構、博物館、院團等生產的優質內容,可通過智能調度系統直接分發至鄉鎮文化站、農村書屋等基層節點,實現數字內容的模塊化共享與本地化再生產。三是要強化基層的“文化吸納能力”,讓資源“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資源直達的關鍵不只是“輸血”,更在於提升基層的“造血”功能。這需要通過文化專業人才下沉、駐地藝術家計劃、文化志願者機制等方式,培養基層文化從業者的策劃、運營與傳播能力。總體來看,隻有公共文化資源的直達機制從“資源下沉”升級為“生態共建”,實現從單向供給向共創共享的轉型,才能使基層真正成為文化活力的發生地和創新的第一現場。
李國新:建立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部署的公共文化領域改革任務。完成這一任務,重要的是結合當地實際,讓實踐中已有探索、行之有效的做法實現常態化、穩定化、制度化,形成優質資源和服務的生產、創造以及向農村、基層傳輸機制所需要的保障條件和支撐環境。比如,上海實行多年的公共文化內容配送、浙江的“Top100文化服務菜單”、深圳的全民藝術普及培訓“藝術拼團”、陝西渭南的“鄉村直通車·文化趕大集”等,都是優質公共文化資源和服務直達基層的創新實踐。基層有無窮的創造力,鼓勵基層創新、典型示范引領是建立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的重要路徑。
金武剛:文化館(站)組織的鄰裡互助、孝老愛親等群眾文化活動,博物館、美術館舉辦的歷史文物、優秀作品等展覽,圖書館、農家書屋開展的閱讀推廣、科普活動,使公共文化設施成為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陣地。應通過普惠性、系統化、可持續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將散存於典籍、非遺、古跡、民俗中的傳統文化資源轉化為可感、可及、可參與的公共文化產品,賦予其新的時代內涵與現代表達形式,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從“遺產”走向“生活”,從“保護”邁向“共享”,從“存儲收集”走向“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