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個民族需要有民族精神,一個城市同樣需要有城市精神。”今年8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指出:“塑造彰顯文化底蘊和獨特氣質的城市精神。”塑造城市精神是加強城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是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必須准確理解城市精神的特征、內涵,積極探索塑造城市精神的途徑。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形成與現代化人民城市相適應的思想觀念、文明風尚、行為規范,提高市民文明素質,豐富城市精神文化生活,塑造彰顯文化底蘊和獨特氣質的城市精神,為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提供精神動力。
城市精神是一個城市的靈魂,既能凝聚人心、引領風尚,又能樹立形象、擴大影響,其基本特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獨特性。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的獨特標識和精神名片,象征一座城市的“人格”與“品格”,具有獨特性。二是共識性。城市精神得到廣大市民廣泛認同和踐行,具有凝聚共識和強化認同的功能。三是導向性。城市精神具有價值導向和方向引領的作用,既為市民的道德風尚和日常行為樹立標杆,又為引領城市走向未來提供精神力量。
城市不能是千城一面的,不同城市精神的具體內涵也必然存在差別。城市精神的內涵與以下幾方面因素有關。歷史文脈與人文底蘊。城市精神植根於城市的獨特歷史背景與文化傳統,體現著一座城市在歷史長河中形成的優良風尚、人文精神和集體記憶。例如,浙江杭州的人文精神與其江南文化密不可分,江蘇蘇州的“崇文”風尚與其歷史傳統相契合。價值觀念與生活理念。城市精神既體現市民的價值觀念、行為規范、生活習慣等,又潛移默化地影響這些方面。時代特征和未來願景。城市精神折射著城市發展的現狀與未來,具有鮮明的時代性。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背景下,城市精神內涵要不斷與時俱進、豐富拓展。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城市精神彰顯著一個城市的特色風貌。要結合自己的歷史傳承、區域文化、時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對外樹立形象,對內凝聚人心。”塑造城市精神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將“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加強政府引導、市民參與和社會協同,堅持與時俱進、動態調整,因地制宜、彰顯特色,長期積澱、凝聚共識。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
注重挖掘與提煉,賦予城市精神獨特內涵。要破除“千城一面”問題,城市精神的內涵就不能是千篇一律的。隻有因地制宜塑造城市精神,讓城市精神內涵充分體現城市的文化底蘊和特色風貌,才能彰顯城市不可復制的個性氣質。比如,上海有機融合紅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塑造了“海納百川、追求卓越、開明睿智、大氣謙和”的城市精神。可組織專業人士對城市的歷史沿革、傳統文化、民俗非遺等進行系統性梳理和研究,提煉具有代表性的精神元素,找到貫穿城市發展、能夠引發共鳴的精神特質,讓城市精神有根可循、有源可溯。可通過問卷調查、征文活動等方式,發動廣大市民參與討論城市精神的內涵與特質。需綜合各方意見,在尊重歷史、立足當下、引領未來的基礎上,提煉出具有地域特色和價值導向性的城市精神內涵。措辭要盡量精准、響亮、富有感染力,避免空洞和同質化。
加強傳播與轉化,推動城市精神入腦入心。塑造城市精神的落腳點是使其內涵實質獲得市民的廣泛認同,真正入腦入心,從而凝聚共識、振奮精神。為此,必須綜合運用各種傳播手段,加強對城市精神的傳播與轉化,讓城市精神叫得響、傳得開。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解讀城市精神的內涵及意義,講好體現城市精神的生動故事,讓抽象精神變得具體可感。可在城市的各類公共場所,適當通過標語、公益廣告等形式展示城市精神,營造濃厚的文化氛圍。可將城市精神融入當地中小學教育活動中,讓青少年從小了解、認同自己生活的城市。可通過組織演講比賽、征文活動、志願服務等活動,推動城市精神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等。
確保踐行與落地,將城市精神具象化。城市精神不能隻停留在口頭上,而必須融入城市治理實踐與發展建設之中,使之真正落地。可將城市精神的核心理念和要求融入城市發展相關制度和規范條例,如市民公約、行業規范、村規民約等,引導人們自覺弘揚和踐行城市精神。可在城市設計中體現城市精神內涵,將核心理念融入城市空間布局、建筑設計、景觀打造之中。要重視保護代表城市歷史文脈的老街、古建筑等,讓市民能“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重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創新,適當保留世代相傳的藝術形式、體現地方特質的生活方式等,具象化體現城市精神氣質。
堅持調整與完善,讓城市精神與時俱進。城市精神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隨著城市的發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與時俱進,體現時代性。可定期通過社會調查和專家評估等方式,了解各方面對城市精神的認同度和踐行度,評估其實際效果,並根據實際需要對其進行動態調整。根據社會發展新變化、城市面臨新挑戰等,對城市精神的內涵和傳播方式等進行必要的調整,使城市精神始終保持生機與活力。比如,廣東深圳曾於1990年將“深圳精神”提煉為“開拓、創新、團結、奉獻”﹔2002年調整為“開拓創新、誠信守法、務實高效、團結奉獻”﹔2020年再次修改為“敢闖敢試、開放包容、務實尚法、追求卓越”。“深圳精神”的演進,體現了鮮明的時代特色和創新精神。與時俱進地培育城市精神,彰顯了謀劃城市發展更為遠大的眼光,能夠更好引領城市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