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 朗,系西南政法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中華傳統文化的精神內核中,審美與道德始終是相互滲透的核心維度。從儒家“盡善盡美”的倫理追求,到道家“天地大美”的生存智慧,再到禪宗“即心即佛”的圓融境界,審美與道德從未割裂,並通過“道德審美化”與“審美道德化”的雙向運動,構成了中華美育精神的突出特征,使中華傳統文化成為兼具倫理深度與審美張力的生命哲學體系。
審美與道德:中華傳統文化的雙重維度
不同於西方文化強調科學和宗教,中華傳統文化更看重審美和道德,並且,道德趨向審美化與審美趨向道德化構成了中華美育精神的突出特征。這種雙重性並非簡單疊加,而是呈現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生關系。
從文化源頭看,《周易》“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理念,奠定了“以文化人”的美育傳統——這裡的“文”既包含禮儀規范(道德),又涵蓋詩樂歌舞(審美)。周公制禮作樂,將“禮”的倫理秩序與“樂”的審美和諧相統一,形成“樂合同,禮別異”的治理智慧。禮通過等差秩序確立社會規范,樂則以韻律和諧消融對立,二者共同造就了中華民族“美善相濟”的文化基因。
儒家將這種基因發展為“美善合一”的人格理想。孔子論樂,既贊《韶》“盡美矣,又盡善也”,又貶《武》“盡美矣,未盡善也”,可見其以“善”統攝“美”的價值取向。但這種統攝並非壓制審美,而是使道德規范獲得審美形式。“仁”作為儒家核心道德,並非抽象教條,而是通過“繪事后素”的比喻、“逝者如斯”的感懷,轉化為可感可知的生命體驗。孟子“充實之謂美”的命題,更是將道德修養的完善視為審美境界的提升,實現了“從善到美”的升華。
道家則從“道法自然”出發,構建“天地大美”的審美體系,具有深刻的道德指向。老子“大音希聲,大象無形”的審美判斷,本質上是對功利主義的否定﹔庄子“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的論斷,將自然之美與“無為而治”的社會理想相勾連。當庄子描繪“神人無功,聖人無名”的境界時,審美自由與道德超越已渾然一體,這種“大美”絕非單純的形式美感,而是“不以物害己”的生存智慧,是對異化道德的審美救贖。
禪宗作為中國化的佛教流派,將審美與道德的融合推向圓融。“青青翠竹,盡是法身﹔郁郁黃花,無非般若”的公案,打破了世俗與神聖的界限,使擔水砍柴的日常勞作成為覺悟途徑。這種“平常心是道”的智慧,既以審美消解了道德的嚴苛,又以道德充實了審美的空泛,最終形成“在審美中修行,在修行中審美”的獨特路徑。
道德審美化:倫理規范的詩意表達
中華傳統文化的“道德審美化”,指將剛性的倫理規范轉化為柔性的審美形式,使道德教化擺脫說教性,獲得“潤物無聲”的感染力。這種轉化並非弱化道德,而是通過詩、樂、禮、畫等藝術載體,使道德成為可感、可悅、可傳的生命形式。孔子以“六藝”教人,這裡的“六藝”如“射”“御”不能簡單理解為實用技術,而是要從藝術的角度理解為對人的品性的細微訓練,最終的目標則是培養士和君子。
禮樂制度是道德審美化的典型范式。周代禮樂並非單純的禮儀條文,而是通過“樂懸”(樂器擺放)、“舞佾”(舞蹈行列)等視覺形式,將“君君臣臣”的倫理秩序轉化為審美秩序。《禮記》強調“樂者,通倫理者也”,說明樂的審美功能始終服務於“和”這一道德目標。當鐘鼓齊鳴、佾舞有序時,等級規范不再是壓迫性的約束,而成為“洋洋乎盈耳”的審美體驗,這種“形式即倫理”的智慧,使道德獲得了情感認同。
文學藝術是道德審美化的重要載體。《詩經》作為儒家“詩教”的重要文本,以“比興”手法將道德判斷蘊含於草木鳥獸的意象中。“關關雎鳩,在河之洲”以鳥鳴求偶起興,隱喻“君子好逑”的婚戀道德﹔“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以碩鼠為喻,批判剝削者的不仁。這種“托物言志”的表達,使“思無邪”的道德要求轉化為“溫柔敦厚”的審美風尚。后世文人“文以載道”的傳統,延續了這一邏輯。杜甫“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道德批判,通過“對比”的審美手法獲得震撼力﹔蘇軾“一蓑煙雨任平生”的人生境界,以詩的意境詮釋了“君子坦蕩蕩”的道德修養。
日常生活的審美化更是道德審美化的延伸。明代洪應明將“處世讓一步為高”“待人寬一分是福”的處世道德,轉化為“寵辱不驚,閑看庭前花開花落”的審美境界﹔清代王永彬以“茅舍竹籬,自饒清趣”的語句,詮釋“安貧樂道”的道德堅守。這種“以美喻德”的傳統,使平凡的日常生活成為道德修行的場域,使“孝悌忠信”融入“柴米油鹽”中的審美實踐。如二十四孝中“扇枕溫衾”的故事,通過“扇枕”“溫衾”的具體行為,將“孝”的道德規范融入充滿溫情的生活場景。
道德審美化的本質,是避免道德淪為僵化的教條。當“克己復禮”通過《詩經》的韻律傳播,當“天人合一”借助山水畫的意境呈現,道德便不再是外在的約束,而成為內在的精神需求。中華傳統文化的思想內核呈現為超出了一切現成的存在狀態而又不離世間的生成樣態,構成盡性盡命詩意盎然的澄明之境,這種“澄明”正是道德與審美的共同產物。
審美道德化:審美活動的倫理自覺
與“道德審美化”相對,“審美道德化”指審美活動始終內蘊倫理判斷,使“美”的形式服務於“善”的價值,避免審美淪為無底線的感官享樂。中華傳統文化並不推崇“為藝術而藝術”,而是要求審美活動承擔明善惡、正人心的道德使命。
中華傳統文化中藝術創作的倫理導向尤為顯著。例如,繪畫藝術“畫品即人品”的觀念貫穿始終。顧愷之“遷想妙得”的創作原則,強調藝術家需先“明乎物理”才能寫神、傳神﹔《論語》中的“山水比德”思想,將自然山水的審美價值與君子品格相聯系。這一導向大大影響了后世藝術創作,諸如梅蘭竹菊等成為中國傳統繪畫創作的重要題材。書法藝術也強調“書如其人”,顏真卿《祭侄文稿》的“驚天地泣鬼神”,不僅在於其筆法氣勢,更在於其字裡行間的愛國情懷。
審美趣味的雅俗之辨,實質是道德標准的外顯。儒家將“鄭聲”視為淫樂而力主“放鄭聲”,因其“亂雅樂”的審美形式背后,是“亂人倫”的道德隱患﹔明代李贄“童心說”推崇童心之言,看似突破雅俗界限,實則以“童心”的道德純粹性對抗虛偽禮教。這種“趣味即道德”的認知,使審美選擇成為道德修養的體現。喝茶不僅是味覺享受,更是體察“廉美和敬”的茶道倫理﹔插花不僅是視覺布置,更是“天人和合”的生態道德實踐。
自然審美同樣暗含倫理維度。孔子“知者樂水,仁者樂山”的命題,將自然景物的審美特征與君子品德聯系起來,使“觀山水”成為“修德行”的途徑﹔范仲淹《岳陽樓記》中“覽物之情”的變化,最終指向“先天下之憂而憂”的道德升華。這種“比德”傳統,使自然審美超越了形式欣賞,成為道德反思的媒介。人們欣賞鬆之堅韌、梅之傲骨,本質上是對堅貞不屈、高潔自守等道德品質的肯定。
審美道德化的深層邏輯,是避免審美淪為感官的放縱。《禮記》批判“鄭衛之音”“亂世之音”,正是因其“使人心淫”的審美效果導致道德崩壞。中華傳統文化追求的美感是天地之大美,絕非感官刺激的低級趣味,並要求“樂而不淫,哀而不傷”,體現了對審美與道德平衡的追求。這種“以善制美”的智慧,使中華美育精神始終保持健康的價值導向。
當代踐行:弘揚中華美育精神
在當代社會,中華傳統文化中“審美與道德共生”的特征,為破解“審美低級化”與“道德空心化”的困境提供了重要啟示,重拾“道德審美化”與“審美道德化”的傳統,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在教育領域,需構建“美善相濟”的育人模式。中國傳統美育能夠避開抽象的道德對生命的壓抑,這種優勢在當代更顯珍貴。如傳承和弘揚儒家的“詩教”傳統,將當代提倡的道德觀念融入詩詞、戲曲、書法等藝術形式,如通過《游子吟》體會“孝”的溫情,通過《正氣歌》感悟“忠”的崇高。又如,發揚道家道法自然的智慧,引導人們在山水自然中理解生態文明的道德內涵,實現“以美養德”。
在文化實踐中,應推動中華傳統藝術的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如故宮文創將瑞獸紋樣轉化為生活用品,使傳統吉祥寓意獲得現代審美形式﹔河南衛視“端午奇妙游”以舞蹈演繹《洛神賦》,使“忠情”的道德主題獲得青春表達。這種轉化不是消解道德,而是像古人“制禮作樂”那樣,為道德倫理尋找富有感染力的審美載體。
在個體修養層面,需踐行“在審美中修德,在修德中審美”的生活哲學。如通過書法修煉“心正筆正”的品格,通過茶道體驗領悟“和而不同”的智慧,使平凡生活成為美育與德育的統一場域。正如蔡元培提倡的“以美育代宗教”,這種傳統審美資源的現代轉化,能為現代人提供超越功利的精神寄托,提升現代人的人文修養和道德情操。
中華美育精神的突出特征,不在於審美與道德的簡單疊加,而在於二者的“互化”——道德因審美而溫潤,審美因道德而深厚。從周公禮樂到宋明理學,從文人書畫到民間歌謠,這種“美善相濟”的智慧,塑造了中華民族“溫柔敦厚”的民族性格,也為人類文明進步提供了“以美育德”“以德涵美”的中國方案。在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今天,我們要大力弘揚中華美育精神,讓審美成為道德的詩意表達,讓道德成為審美的價值內核,最終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這一美育的永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