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天樂,系中山大學藝術學院副教授
錢穆曾言,“游中國山水,即如讀中國歷史,全國歷史盡融入山水中”。從山水信仰到山水哲學,從山水藝術到山水美學,在山水的歷史與山水的思辨中,山水由“自然之物”逐步轉為人們向往的“精神之象”,形成了中國人獨特的自然觀照、民族氣質與文化習性,成為體現中華民族思想特征的一個重要命題。山水的歷史與山水的文化構成了中國人獨特的“山水精神”。山水精神正是從早期的山水崇拜、儒道哲學觀念以及山水藝術實踐中不斷發展而來的。在有關山水精神的種種闡發下,逐漸形成了三個經典的哲學內涵與主流學說,即“天人合一”的自然觀、“天道境界”的宇宙觀與“士人理想”的文化觀。
“天人合一”的自然觀
山水精神發軔於中國傳統儒道自然觀,這種自然觀集中體現了“天人合一”觀念下人與自然的辯証關系,展現了中國人獨特的自然理解與生存觀念。有學者認為,中國山水文化體現出的意志主導的積極精神就是“天人合一”,即從人出發,重視人與自然山水的和諧與協調。在古今諸多有關山水精神的論說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影響最為廣泛。
“天人合一”的核心在於闡發自然與人的依存關系,這是山水精神得以生發的思想基礎。山水精神是人將自然“文化”后的精神,並非山水作為自然客觀物的本來所屬。對於山水精神的闡發,當然不是對其作為客觀物的自然山水之解讀,而是詮釋山水文化傳統中反映的人對自然的深刻體察與內在觀照。人隻有與自然共存、對話,才能夠領略何謂山水之“精神”。《周易》有載,“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先秦儒家強調人與天的關系正是“相依相存”與“互濟共生”,天地運作與人的生存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進一步說,山水精神不是單純的自然崇拜,也不是山水神化后的神秘莫測,而是由天至人、由人達天的一種生存理想境界。
在中國歷代哲人看來,人與自然相處的最佳模式就是“天人合一”。並且,人不僅是天地之間最有智慧和靈性的存在,而且具有感通天地的本性,若能夠修身養性、完善自我、誠明仁性,就能夠與天地和諧相處,達到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境界。北宋理學家張載曾將“天人合一”作為一個正式命題進行詮釋,強調“儒者則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學而可以成聖,得天而未始遺人”。在儒家的心性學說與天命思想中,人的德性、修養、造化都能感應於天,人性隻有與天性合德,人才能參與到自然的改造中,並與自然周行不殆、生生不息。明末文人張岱有詞:“山水精神鶯燕喜。好似乾坤,又做乾坤起。”當然,天人合一的自然觀念在佛教哲學中也大量體現,如一花一世界,一葉一菩提,一花、一葉都是一種永恆的精神,人正是在這種永恆中不斷感悟生命的實質。總的來看,山水精神的形成正是基於天人合一的自然觀。
“天道境界”的宇宙觀
在“天人合一”的思想外,山水精神還指向了一種宏大的天地信仰與宇宙之道,山水精神的世界性構想就是道家哲學中的“天道”境界。
在古人眼中,山水生萬物,是文明的源頭。《說文解字》載:“山,宣也。宣氣散,生萬物,有石而高。”還載:“水,准也。”段玉裁注,“謂水之平也。天下莫平於水,水平謂之准”。山水代表了天地,人們認為,高山不僅可以接近天界,登山可長壽,而且能使人獲得靈氣,山逐漸演化為人們心中的神聖形象,名山大川不僅能“興雲致雨”,還能“利澤天下”,成為政治權力開始的中心。山水精神在山水崇拜與天地信仰的文化中不斷發展,並以“天道”為精神內核。
在人與天的關系層面,老子曾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認為人要遵循天道,天道就是自然之根本規律,道始於一,不論是自然法則還是道德法則,都應歸統於一個“天道”中,即使人心不等同於天道,也可將其內化於心。美國學者大衛·欣頓提出“荒野宇宙觀”:宇宙核心是具有生發力的“無”,有生於無。宇宙是天下萬物的共同棲息地,沒有主客對立,也沒有精神與物質的分離。山水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了整個宇宙系統,正是在這般天地宇宙觀念的整一思想中,中國人對於山水的想象、神化及崇拜得以展開。而道家對於山水的態度並非征服,盡管天道與人道的運作結構相似,但隻有遵循“天道”才能推進“人道”。山水崇拜進一步引發了人們對宇宙天地的思考,山水精神也是人們對道家天道思想的領會與構想。如有學者言:中國傳統的山水精神主要是以道家傳統為底蘊,部分地糅合並顯現為儒學,在后期又特別涵納了禪宗的相關精髓,追尋物我一體的、非本質主義的、同一化存在的世界觀和自然觀。以天道為指引的山水精神,也由此具有了更為宏大的宇宙觀色彩。
“士人理想”的文化觀
在自然哲學與宇宙想象的哲學涵養中,山水精神便有了新的文化闡釋方向——一種士人審美理想的文化建構。由於山水精神特指山水的氣質與生命,山水不僅有形質,而且有其內在的性情和氣韻,而對山水進行審美觀照的主體,正是那些具有學識修養的士大夫群體。士人將自我的內在性情與價值追求融入對山水的審察與理解中,並在山水詩、山水畫等藝術實踐中呈現出超逸的人生觀。
正如有學者認為,中國山水精神具有超越世俗性的特質,山水的性情與人的精神相通,如儒家的山水“比德”說和山水畫的“氣韻”觀念等,具有高尚人格的士人往往隱遁在山水的脫俗環境中。西晉名士張華有言:“隱士托山林,遁世以保真。”東晉郭璞認為士人應該“高蹈風塵外”,北宋韓拙則說,“是以山水之妙,多專於才逸隱遁之流,名卿高蹈之士,悟空識性,明了燭物,得其趣者之所作也”。山水,成為士人“隱居求志”的特殊場域,士人或登一方孤亭,或乘一葉小舟,徜徉於山水之間,以尋求一種永恆的“漁樵精神”。
從對山水性情的體察,再到士大夫對自身的審視,山水與士人之間結成了一張隱晦且牢固的網,山水畫成為士人寄情於山水的一種精神載體。如元代畫家吳鎮的《漁父圖》為那些有志於山水的觀者展示了一個自然淡泊、遠離塵世的超逸境界。徐復觀曾言:“人的精神,固然要憑山水的精神而得到超越。但中國文化的特性,在超越時,並非一往而不復返,在超越時,即是當下的安頓,當下安頓於山水自然之中。”換言之,山水精神多體現於山水藝術作品中所折射出的士人精神,山水畫成為士人山水思想的表現載體。在五代宋元的山水詩畫藝術中,普通的漁父、騎驢的旅人、拄杖的老者,都進入了士人的視野,或是作為自我的化身,“山水”成為士人觀察現實和表達現實的重要通道。此時,“山水”被世俗化,但也並未脫離精神隱喻和文化屬性,人們對山水的觀察和審視,一直與個人的處境、政治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等多方面因素緊密關聯,當“山水”成為一種審美對象時,“高尚、隱居、淡泊、修身”的士人形象也就此成立。有學者說,中國山水畫的基本精神,就是不拘泥一時、一事、一人、一物的世俗沉浮,而是通過對自然景觀的創造性刻畫,妙悟自然,超以象外,以此傳達人對自然的依戀,寄寓人的生命感知和社會體驗。
因此,山水精神的形成基於“天人合一”的自然觀,探索於“天道境界”的宇宙觀,落實於“士人理想”的人生觀,在其經典的哲學內涵與主流學說中,逐步構建起中國人的生存規則、世界想象以及審美觀照。山水精神的文化理解與歷史闡發不但彰顯了中國人的自然智慧與空間認知,而且觸發了以山水為中心的哲學思辨與藝術表達,這使得山水成為把握中華文明基因與民族精神內核的關鍵。錢穆曾說:“山水勝境,必經前人描述歌詠,人文相續,乃益顯其活處。若如西方人,僅以冒險探幽投跡人類未到處,有天地,無人物。即如踏上月球,亦不如一丘一壑,一溪一池,身履其地,而發思古之幽情者,所能同日而語也。”總之,在中國的文化傳統、環境結構以及民族審美的特定語境中,山水精神正是以自然為基准,從人的精神維度中展開對萬物義理、社會秩序以及個體生命的深刻體察,最后凝結為中國人的一種獨特價值意向與審美旨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