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樂愛國,系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武夷學院朱子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廈門大學哲學系教授)
儒家的民本思想源遠流長。在繼承早期儒家傳統的基礎上,朱子的民本思想不僅對以往的諸多命題作了深入詮釋,而且提出了許多創新概念,進一步深化了儒家民本思想的內涵。其中新意主要有二:其一,在君民關系上,更為突出民眾的主導地位,即使同樣以舟水之喻闡釋君民關系,早期儒家較多是告誡君王要居安思危,而朱子則警示君王要敬畏百姓,順應民心,注重人民的主體性﹔其二,在強調滿足民眾利益需求的同時,要求為政者有更高的道德修養,去除其私欲,將對外的民本施政與對內的道德修養結合起來。
“國以民為本”
儒家的民本思想可以追溯到《尚書》所載“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孔子主張“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並言“所重:民、食、喪、祭”。同時,《禮記·緇衣》載孔子曰“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禮記·孔子閑居》載孔子曰“民之父母”。這實際上構成了早期儒家所言“國以民為本”中以君王為中心的政治內涵。此外,漢代又有“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國之本也”的說法,並逐漸形成“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的以農為本的基本國策,影響后世。
朱子早年所撰《資治通鑒綱目》引述了“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的說法,后來撰《四書章句集注》,注《孟子》“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指出:“蓋國以民為本,社稷亦為民而立,而君之尊,又系於二者之存亡,故其輕重如此。”通過對民眾、社稷、君王三者關系及其輕重次序的理論分析,朱子對“國以民為本”作了深入討論,不僅深化了《孟子》“民貴君輕”的思想,而且凸顯了儒家民本思想中以民眾為主導的基本內涵,實現了從早期以君王為中心到以民眾為主導的理論突破。朱子曾說,“丘民,田野之民,至微賤也。然得其心,則天下歸之。天子,至尊貴也,而得其心者,不過為諸侯耳。是民為重也”,並指出“以理言之,則民貴﹔以分言之,則君貴,此固兼行而不悖也,各於其時視其輕重之所在而已”。在朱子看來,民眾是天下國家的主體,得民心者得天下,因而民眾較君王為重,天經地義,但並不否定君王職分之重要。朱子注《大學》“治國平天下”,還特別引述唐陸贄所言“民者邦之本,財者民之心。其心傷則其本傷,其本傷則枝干凋瘁,而根柢蹷拔矣”。顯然,朱子的民本思想強調以民眾為主導,相較於早期儒家,具有更多的新意。尤為重要的是,朱子以民眾為主導的民本思想,不僅體現於他提出的“國以民為本”的命題中,而且還貫穿於其對具體的君民關系的論述中。他提出“君民一體”的理念,要求“以民心為己心”,並強調“民之所欲,皆為致之”,這些觀點不僅豐富了“國以民為本”的政治內涵,實際上也推動了儒家民本思想的發展。
“君民一體”
“君民一體”的概念很早就已出現。《管子·君臣上》有言:“先王善與民為一體。與民為一體,則是以國守國、以民守民也。然則民不便為非矣。”這裡所謂“君民一體”,指的是君王要“以國守國、以民守民”,依靠百姓治理百姓,強調君民之間的相互聯系與依存關系。實際上,孔子講“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雖是以君王為中心,但同時又蘊含君民相須之義,因而也體現了“君民一體”的思想。漢儒稱“帝之與民,猶頭之與足,相須而行也”,唐儒孔穎達則言“君民共為一體”。但無論如何,早期儒家講“君民一體”,主要講君民相須,並強調以君王為中心。
朱子言“君民一體”,出自其對《論語》孔子門人有若答魯哀公所問而言“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的注釋。朱子注曰:“民富則君不至獨貧,民貧則君不能獨富。有若深言君民一體之意,以止公之厚斂,為人上者所宜深念也。”遭遇荒年,君王用度不足,有若主張減輕百姓稅賦,並且認為,隻有百姓富足了,才有君王的富足﹔百姓貧窮,君王又何來富足?將百姓富足作為君王富足的前提。在朱子看來,有若所言體現了“君民一體”。朱子對“君民一體”作了進一步闡釋:“蓋君之所與者民也,民足矣,則君雖不足,亦無與共其不足者﹔民苟不足,則君雖自足,而誰與共其足哉?此蓋告之以君民一體,不必厚斂之意。”特別強調“君民一體”中君王的財富源自百姓的生產勞動,君王的富足取決於百姓的富足,因而反對橫征暴斂。
《論語》記載堯對舜言“四海困窮,天祿永終”,朱子注曰:“四海之人困窮,則君祿亦永絕矣。”這與朱子講“民富,則君不至獨貧﹔民貧,則君不能獨富”的“君民一體”是一致的。朱子晚年解《尚書》“慎乃有位,敬修其可願,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表示“為人君者當自警戒,以謹守其所居之位,修其所願欲之事,欲其有以常保其位,永為下民之所愛戴,而不至於危亡也。若不恤其民,使其至於困窮,則天命去之,一絕而不復續矣,豈人君之所願欲也哉”。在朱子看來,解決百姓的困窮,應當成為君王的重要職責。正如朱子在《庚子應詔封事》中所說:“天下國家之大務,莫大於恤民,而恤民之實,在省賦,省賦之實在治軍。若夫治軍省賦以為恤民之本,則又在夫人君正其心術,以立紀綱而已矣。”朱子認為,國家治理的首要之務在於體恤民眾之疾苦,以恤民為中心。
應當說,朱子以民眾為主導的“君民一體”,不僅強調國家君王的財富來自百姓的生產勞動,而且要求把解決百姓的窮困、體恤民眾之疾苦當作治國理政的首要之務,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早期儒家以君王為中心的“君民一體”。為此,朱子明確贊同程頤門人尹焞所說“君之與民,貴賤雖不同,然其心未始有異也”,描繪了在君之與民貴賤不同的政治背景下君民同心同德、休戚與共的“君民一體”。
“以民心為己心”
孔子講“民之父母”,來自《詩》言“民之父母”。《禮記》有載“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如此而后可以為民父母矣”,強調為政者應具備“有父之尊,有母之親”的品質。《大學》既講“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的“絜矩之道”,又載“《詩》雲:‘樂隻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由“民之父母”而講為政者應當體察民情,與民同好惡。據此,朱子闡釋為“能絜矩而以民心為己心,則是愛民如子,而民愛之如父母矣”。從“民之父母”“與民同好惡”中,朱子引申出“以民心為己心”“愛民如子”的理念。
朱子提出“以民心為己心”,強調為政者應當以民心為主導,實為其以民眾為主導的“君民一體”的進一步延伸。而且,他還特別強調“與民同欲”,要求君王“先慎乎德”,以德為本,以財為末,不僅不可“外本內末,爭民施奪”,而且還要散財於民,滿足民眾對於美好生活的欲求,從而能夠實現“有人”“有土”“有財”,“不患無財用”。因此,朱子還特別強調要“與民同利”,反對“與民爭利”。顯然,朱子提出“以民心為己心”,要求更多地關注民眾的訴求,切實保障民眾的利益,無疑是對“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的繼承與發展。
孔子講“安民心”,孟子講“得民心”,漢唐儒家吸取《老子》“以百姓心為心”的思想而講“順民心”。至朱子,則進一步提出“以民心為己心”,明確要求為政者將民眾的利益訴求放在自己的心上。重要的是,朱子還把“民心”與“天理”結合起來,強調“先王之政,細大具舉,而無事不合民心、順天理”。從形而上學的層面,為“民心”奠定了根基。
朱子晚年解《尚書》,引蘇軾曰:“民猶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物無險於民者矣。”要求君王敬畏百姓,並肯定蘇軾所言“以民心為天命”。他推崇《尚書》中的“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又鑒於張載所言“帝王之命,主於民心”,並由此提出“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朱子不僅把民眾的切身利益當作治國理政的中心,而且賦予了“民心”以道德與宇宙論意義,將其置於至高無上的地位,實際上正是對“以民心為己心”根本內涵的進一步發揮。
“民之所欲,皆為致之”
《尚書》不僅講“民惟邦本”,而且提出“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實際上是要求為政者傾聽民聲,順應民意。《孟子》講“得民心”,強調“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漢儒趙岐注曰:“欲得民心,聚其所欲而與之……勿施行其所惡,使民近,則民心可得矣。”宋儒尤為強調《尚書》所言“民之所欲,天必從之”以及《孟子》所言“所欲與之聚之”。
朱子對人之所欲多有討論,他既主張“明天理,滅人欲”,又講“人欲也未便是不好”。《尚書》所載《洪范》九疇,相傳為箕子向周武王陳述的治國大法,其中第九疇述“五福六極”,“五福: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命”。《漢書》記載晁錯言“三王臣主俱賢,故合謀相輔,計安天下,莫不本於人情。人情莫不欲壽,三王生而不傷也﹔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而不困也﹔人情莫不欲安,三王扶而不危也﹔人情莫不欲逸,三王節其力而不盡也。其為法令也,合於人情而后行之﹔其動眾使民也,本於人事然后為之”。晁錯所言,影響很大,被后世儒家廣泛引述。同樣也被朱子引述,他在《孟子集注》中將其明確定位為:“民之所欲,皆為致之,如聚斂然。民之所惡,則勿施於民。”朱子把“民之所欲”具體定位為“欲壽”“欲富”“欲安”“欲逸”之類的物質生活層面的基本欲求,並且要求為政者滿足民眾的合理欲求。此外,朱子還推崇孟子所謂“與民同樂”,認為“與民同樂者,推好樂之心以行仁政,使民各得其所也”“好樂而能與百姓同之,則天下之民歸之矣”。“與民同樂”就是要“使民各得其所”,滿足民眾的需要。
需要指出的是,朱子主張為政者“明天理,滅人欲”,實際是要求為政者去除自己的私欲,以滿足民眾的正當欲求。如前所述,《尚書·仲虺之誥》講“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漢儒注曰,“民無君主則恣情欲,必致禍亂”,認為民眾放縱自己的欲望,會導致禍亂。然而朱子則認為,為政者若是無貪欲,“雖賞民使之為盜,民亦知恥而不竊”。顯然,在朱子看來,最為重要的是為政者要去除個人私欲,不能有貪欲,從而給民眾作表率。
總的來說,在中國古代社會中,朱子既強調為政者要滿足百姓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又要求其去除個人的私欲,盡管在制度保障方面仍有缺陷,但其思想精華可以為當今的治國理政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又勇於自我革命提供有價值的思想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