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郴州蘇仙橋西晉簡牘整理與研究”首席專家、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子課題負責人、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員
在西晉歷史上,桂陽郡(轄今湖南郴州及衡陽、永州部分地區)長期寂寂無聞,《晉書》等傳世史籍對其記載極為簡略,致使后世對西晉時期桂陽郡的歷史面貌知之甚少。郴州蘇仙橋西晉簡的出土,將塵封1700余年的桂陽郡行政檔案重現於世。其中太安二年(303)的“計階簿”尤為珍貴,這份作為官吏考績依據的文書為學術界提供了研究西晉地方行政的第一手材料,使今人得以具體而微地考察桂陽郡的治理實態。
西晉上計的歷史再現
蘇仙橋晉簡“計階簿”是桂陽郡為上計編制的簿書。西晉繼承戰國秦漢以來的上計傳統,地方官於年終將轄區內的行政情況逐級上報至中央,並接受考核評比。漢代,在上計過程中通常還有其他人、簿籍及物品等隨同計吏一起前往,這在當時被稱作“計偕”,“偕”乃俱、同的意思。西晉則將“計偕”改作“計階”,這一變化可能是由於“偕”“階(階)”形近而訛。不過,考慮到西晉從縣、郡、州至中央逐級上計,猶如循階次第而上,而“階”又有憑借、根據之義,計簿不止是上計和考核的依據,對於地方官吏而言還能起到晉升之階的作用,因此稱作“計階簿”倒也形象。
蘇仙橋晉簡“計階簿”的基本特征是“縣別郡集”。首先,桂陽郡屬縣,依常規按“城邑、戶口、田租、鄉亭、郵驛、米谷、綿絹賈布”等條列數據,在年終由縣令長上報,並派遣主管者送至郡府,接受郡府有關職能部門的拘校。然后,郡府審核,進而將各縣計簿套連起來,作為底簿,在此基礎上制作郡計階簿。最后,由桂陽太守和郡丞上報,選派上計掾攜帶計階簿呈交江州治所和洛陽朝廷。
桂陽郡計吏到達洛陽后,將計簿呈報給尚書,由左民曹、吏部等列曹尚書具體審閱、考評,再提交給御史台復核、監督,后呈送三公府,由太尉、司徒、司空就相關業績上奏考評等級,獎優罰劣。計吏還會參加元旦朝會,接受皇帝頒發的詔書和敕戒。皇帝有時會親自接見計吏,詢問所在地區的“方土異同,賢才秀異,風俗好尚,農桑本務,刑獄得無冤濫,守長得無侵虐”等情況,答對優異的上計吏通常會被拔擢。直到上計吏將詔書、敕戒等帶回桂陽郡宣示,年度上計才告結束。
桂陽郡政的實際形態
蘇仙橋晉簡計階簿是保留在桂陽郡府的計簿底本,詳細記錄了太安二年前后西晉桂陽郡及屬縣的各項行政數據。其中分門別類記錄的內容,在今天看來,更像是一部比較翔實的西晉桂陽郡縣史志。
城邑、鄉亭郵驛部分具體記載了西晉桂陽郡行政區劃、道路裡程、機構人員設置、歷史沿革等情況,縣域信息尤為詳細。據一枚木牘記錄,當時便縣(今湖南永興)縣令為談隆,縣城周長約463米,城高約3.7米。便城位於桂陽郡治以北,相距約53千米,便城距江州治所約653千米,距京城洛陽約1548千米。縣內在編的縣吏161人,縣卒13人。計階簿還記錄了縣域四至和面積。有的縣則記錄了歷史沿革,如“郴縣,漢時所立,為長沙林縣”,至元始六年(6年,實為王莽居攝元年)才改名“郴縣”,與《史記》《漢書》所記載的項羽將義帝遷徙至長沙郴縣有所不同。
計階簿中有大量官署、鄉亭、郵驛的記錄。官署的類別很多,桂陽郡屬縣除與郡治相距很近的郴縣外,都在郡治附近設有“縣邸”。一些縣的屬鄉在縣城裡設有“鄉解(廨)”。縣邸、鄉廨的設置,應是為了方便縣鄉吏民赴郡縣公干。公廨的種類還有不少,如“督郵解”“左尉解”“校官解”。其他官署則有“倉”“縣市”“船官”等。還有一些廢棄無人居住的“故”官署,如“故田官亭”“故進山鄉銀屯署”“鐵官故冶塢”。
村亭郵驛及其裡程也有詳細記錄。在一些交通要道的重要節點,往往設置同名的村、亭、郵驛,如耒陽縣計階簿中就有“永和村”“永和亭”與“永和驛”。根據“永和亭,北到桐郵廿五裡”等亭郵驛裡程記錄,不僅可以推定一些村落的大致方位,而且能夠勾勒出一條從耒陽縣城出發往北,經寧定郵、永和亭/永和驛、桐郵、長聽驛/長聽亭、故萬年亭、安平亭/安平郵,直達湘東郡酃縣界的郵亭線路。
戶口數據歷來是治國理政的重要依據,也是計階簿的重要內容。西晉比較重視人口出生率與死亡率的統計,其統計方式頗為獨特。例如,某縣人口總數為32204人,當年新生人口為1919人,死亡人口為763人,其統計結果是“率計十六人生一人,余奇一千五百一十人”,“率計卌一人死一人,余奇九百廿一人”。換言之,平均16人中新生1人,剩余1510人(有10人的誤差)﹔平均41人中死亡1人,剩余921人。兩相比較,該縣人口出生率高於死亡率,人口呈正增長趨勢。
西晉對人口結構相對重視。計階簿按丁、中、老、小及微癃、篤癃(因疾病或體弱而減免賦役)統計男女人口,為派役、佔田課田等提供依據。其中,老年人口佔比最低,丁壯與小口數量接近且佔絕大部分,性別比例保持著基本均衡,人口結構大體上屬於穩定型。
根據計階簿對家庭男丁多寡的統計,西晉桂陽郡家庭規模普遍較小。一、二丁的家庭佔絕大部分,三、四丁的家庭較少,五丁以上的家庭十分罕見。丁男派役情況也有具體記載。根據丁男服役種類,官方賦予其特定身份,如“州郡縣吏”“王官吏”“冶民”“瀧難水道民”等吏民身份,“威遠士”“郡守士”“南蠻士”“郡縣卒”等士卒身份,“郡縣醫工”“南昌度支木工”“酒工”“採銀夫”等百工身份,“衣食客”“佃客”“郡內徒”“桂林徒”等客徒身份,直接展現了西晉桂陽郡的社會結構。
田租、米谷及“戶調綿絹賈布”是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是上計必備的內容。計階簿詳細統計了各縣耕墾水、陸田的情況,如某縣水、陸田共計15萬頃,僅耕墾不到0.6萬頃,不足4%,可見當時桂陽郡仍然是欠開發地區。但“新開限外田”“開荒田”等記錄顯示出地方官在墾荒方面的努力。桂陽郡田畝主要種植水稻、粟、大豆、小豆、纻、麻。水稻田租征收“稻穬”(應為稻穗),畝收租4斗稻穬,折合1.8斗米。倉和邸閣長時期認真統計稻穬、稻米的出入與換算,其數據精確到非常微小的計量單位,如“領雜米穬廿萬七千五百七十五斛二斗三升六合七勺四撮五捎六圭三來”,“來”下甚至還有計量單位“豪”。邸閣詳細統計了自太康五年(284)至永寧二年(302)近二十年戶調布的收支及結余數量。從整體上看,當時桂陽郡財政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風土人情的事物類聚
晉簡計階簿還詳細記錄了桂陽郡的山川河流、自然資源、風土人情、名勝古跡。今郴州地區山嶺縱橫,晉簡中遺留了很多古老的山水之名。當時山嶺之名或稱“山”,如“扶山”“干山”“角山”“進山”“蒲山”“蜜山”“西陽山”﹔或稱“罡(崗)”,如“扶罡”“干罡”“角罡”“進山罡”“返圃罡”。對山區礦產資源也會專門記錄,如“進山銀坊罡一所,土中有沙石可燒鑄為銀”。山間小河溝則稱作“溪”,並標注其發源地,如“和溪,原出縣和山”,“浦溪,原出縣陽山”。除了自然山水,桂陽郡還有不少陂塘,其名皆為“壞塘〇陂”,如“壞塘官陂”“壞塘和陂”“壞塘圃陂”“壞塘李陂”“壞塘燕竹陂”。“壞”應當讀作“坯”,理解為土筑的陂塘。一些新修陂塘則稱作“壞塘新陂”。山水陂塘有不少同名者,如“和山”“和溪”“壞塘和陂”,它們可能在相同的方位。
計階簿對西晉桂陽郡自然物產的記載頗為翔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當地的生態環境與物產資源狀況。當地菜蔬多達三四十種,如菔、蕺、蕨萁、荇、蔗、茼蒿、蔥、韭、蕪青、芹菜、葵等。姜、大小蒜則與麻、纻、大小豆、苟蝨(芝麻)等一並記錄,可能被視作經濟作物。養殖的家畜和家禽主要是牛、馬、羊、豬、犬、鵝、雞、鴨。當地出產的草木中藥材不少,如穹窮、烏頭、術、虎杖、女萎、釣滕(鉤藤)、忍中(忍冬)等。黃連是西晉朝廷在當地經常征調的物資。可染紫色、青色的紫草、蓼藍,以及比較珍貴的蜜蠟也很受重視。草木、動物也按門類進行記錄。草本植物有茅草、白芒、楊芒、蘆、慈草菰、蒲等。木本植物則分為兩類,一類是果木,如李、枇、柿、柟、滕梨、杶、橘、栗、山棗、柚、楊梅、枝枸、棎等﹔另一類是材木,如鬆、楊、楮、棐、柟、梓、樜桑、枹、櫟、柞、楓、樟、杉、黃檗等。竹則單列為一類,有木竹、肇竹、苦竹、燕竹、䇞竹、稚竹、率竹、簣竹等。動物則分為三大類,鳥類有鸛、鵫雉、鸧鹒、石鴣、黃雀、野鴨、鸕鹚等,獸類有麈鹿、麏、麂、野豬、狸、獺、猴、鼠、猿、零羊等。熊、虎、豹、蛇、蜈蚣、蜂等則專門歸入“能毒害人”的一類。魚類有龜、鱉、鯢、鳙、鰬、鯉、黃、鱖、鱧、鲇、鯾等。上述內容也為研究今郴州及周邊地區古今地理環境變遷提供了重要資料。
桂陽郡在行政文書中不僅詳細記載了當地的孝悌、貞順之人,擬將其事跡上報朝廷請求旌表,還系統整理了鄉賢墓地及重要古跡的分布情況。這些舉措充分體現了西晉時期以道德表彰和歷史傳承為核心的教化策略。
戰亂年代的恪盡職守
蘇仙橋晉簡計階簿制作之時,適逢“八王之亂”,中原混戰,北人南遷,巴蜀地區流民起事愈演愈烈,連帶引發太安二年荊州張昌起事,波及荊、江、揚、豫、徐五州之地,甚至攻破江州,江南諸郡也陷入戰亂。戰亂頻仍之際,史籍中始終未見桂陽郡陷落的記載。相反,晉簡計階簿等文書依然奉行西晉年號,對於近在咫尺的戰亂絲毫未見記錄。可以看出,在桂陽郡縣守令的努力下,當地吏民士卒齊心協力,守護著一方水土安寧。
在這種情況下,西晉桂陽郡吏民不僅守土有方,而且依常上計,應當有其深層次的原因。與計階簿一同出土的還有“五條詔書”與敕戒殘文。這是自晉武帝泰始四年(268)以來,晉廷在元會時例行頒發給計吏帶回郡國的文本,作為地方行政的基本原則,概括起來就是“一曰正身,二曰勤百姓,三曰撫孤寡,四曰敦本息末,五曰去人事”。敕戒還特別指出“二千石剖符於外,賦政千裡,宜直道正身,以清簡為先”。如果地方長吏能切實踐行這些行政理念,無疑將推動地方的治理與發展。
從西晉桂陽郡的行政數據來看,該地區不僅實現了人口數量的穩定增長,還保持了較為合理的人口結構和性別比例。在農業生產方面,當地積極興修水利、開墾田畝,使米谷和調布的征收均略有盈余。這一發展態勢在動蕩的西晉后期實屬難得。若計階簿所載內容屬實,則表明“五條詔書”及其敕戒並非徒具形式的官樣文章,而是在吏治方面發揮著實際效用,這或許可以解釋該詔書得以長期流傳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周邊戰事頻仍的情況下,地處江南深腹的桂陽郡仍能克服困難,認真籌備上計事宜,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對中央政權的認同。由此推測,永嘉南渡后司馬氏政權得以在江南迅速重建,除了依靠琅邪王氏等門閥士族的支持外,可能還得益於桂陽郡這類江南郡縣的社會基礎——這些地區的官員恪盡職守,民眾對中央政權保持認同,形成了較強的社會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