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春照、馮穎紅,分別系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副教授,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教授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人民追求民主、發展民主、實現民主的偉大創造,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了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回顧中國共產黨百余年民主探索實踐,立足現實洞悉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有助於我們深刻理解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價值、科學把握其顯著優勢。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黨領導人民進行長期民主實踐探索的智慧結晶。一百多年來,中國共產黨始終牢記初心使命,高舉人民民主旗幟,為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開展了一系列實踐探索,使中國人民真正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陝甘寧邊區參議會制度、華北臨時人民代表大會等民主探索,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雛形,也是人民民主在中國的重要實踐形式。新中國成立后,1954年召開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同時,在黨的領導下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為人民當家作主提供了制度保証。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我們黨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定新憲法,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入新時代,我們黨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構建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豐富民主形式,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使各方面制度和國家治理更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2019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古北市民中心時,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將“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寫入決議。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把“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部署。全過程人民民主是黨不斷推進中國式民主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實踐創新的經驗結晶,是新時代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取得的重要標志性成果。
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一方面,完備的制度體系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保証和方向指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其設計和安排、運行和實踐都體現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新型政黨制度以合作、參與、協商為基本精神,以團結、民主、和諧為本質屬性,具有政治參與、利益表達、社會整合、民主監督和維護穩定的重要功能,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增強了基層群眾的民主意識和民主能力,培養了基層群眾的民主習慣,充分彰顯了中國民主的廣泛性和真實性,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廣泛的實踐舞台。另一方面,完整的參與實踐使全過程人民民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在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在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在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全過程人民民主將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環節貫通,形成了民主實踐鏈條的完整閉環,使國家政治生活與社會生活各環節、各方面都能體現人民意願、傾聽人民聲音,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實踐的廣泛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強大的實踐價值。馬克思、恩格斯指出:“民主是什麼呢?它必須具備一定的意義,否則它就不能存在。”全過程人民民主將民主的內涵從政治領域擴展到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諸多領域,以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有效保証全體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使人民當家作主更好體現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實現最廣大人民的廣泛持續參與,找到了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能夠真正解決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及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有效激發社會活力、人民創造力,進而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凝聚智慧、匯聚力量。與此同時,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對西式民主的超越,既關注民主的過程又關注民主的結果,既重視民主的程序也重視民主的實質,既珍視民主的代表性又珍視民眾的參與性,使人民不僅有選舉、投票的權利,也有廣泛參與的權利﹔不僅能表達自己的意願,也能有效實現﹔不僅推動國家發展,也共享發展成果。全過程人民民主既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也體現了全人類對民主的共同追求﹔既推動了中國民主政治發展,也豐富了人類政治文明形態,為人類民主事業發展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