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 濤 歐陽日輝,均系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分別系中央財經大學副校長、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互聯網經濟研究院副院長
【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數字產業是新質生產力布局的主要領域,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全方位全鏈條普及應用,發展工業互聯網,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是搶佔數字經濟競爭制高點的戰略部署,對我國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增強數字經濟國際競爭力具有深遠意義。
1.數字產業集群是數字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當前,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飛速發展,數字領域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加速融合。數字產業是數字技術規模化應用和產業化轉化的結果,是數字經濟的基礎性、先導性產業。隨著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數據要素乘數作用充分發揮、數字空間需求快速增加等,數字產業的技術融合和產業裂變不斷出現,催生著大量的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業態。打造數字產業集群,已成為新一輪國際競爭的關鍵。
數字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逐步拓展至數字技術、產品、服務與解決方案等諸多領域,其協作需求逐漸凸顯,數字企業在地域空間上聚集,形成了數字產業集聚。在數字產業集聚過程中,數字企業不僅可以實現數據無縫對接互動和供應鏈互通協作,還以開放式協作與眾包模式無邊界地細化數字分工,從而形成了具有專業分工效應、規模效應、知識溢出效應和競合效應的數字產業群落。在數字產業群落中,核心數字企業通過創新要素協作、數據驅動和平台精准匹配,建立信任和溝通機制,不斷推動數字企業形成價值共創模式,產生集聚效應和網絡效應。由此,數字產業集群可定義為,以數字基礎設施為底座,以數字技術創新為引領,以數據開發利用為驅動,以從事數字產品制造和服務的企業為主體,以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為支撐,以實體地理空間集聚和數字空間互聯互通為載體,所形成的網絡化數字產業生態組織。
數字產業集群既遵循一般產業集群的發展規律,又有其自身特征。一是創新性。數字產業本身具有創新驅動、快速迭代的特點,數字產業集群中的產業能夠以不斷的技術創新、應用創新、模式創新等,為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提供數字技術、產品、服務、基礎設施和解決方案。二是協同性。數字產業集群高度依賴新一代信息技術、數字平台開展協同生產,通過數字化方式對集群活動進行管理,並以此吸引更多的技術、資本、人才、數據等要素以及企業、機構等主體參與集群建設。三是融合性。數字產業集群可以通過平台實現網絡化協作研發生產,對土地、設備等傳統要素的依賴性大幅下降,但並不能完全擺脫對實物勞動資料和勞動者的物理集聚,而是形成線上線下的融合。四是生態性。數字產業集群聚焦某類應用、某類服務,強調跨界技術融合、數字平台支撐、數據要素驅動、數實融合發展、線上線下資源配置、集群生態共建,為集群內外企業和機構創造產業聯動效應,實現創新鏈、產業鏈和價值鏈深度融合,有效破解了傳統產業“集群病”。
2.准確把握我國數字產業集群的發展趨勢
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為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打下了堅實基礎。一是數字經濟規模持續壯大。2023年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超過12萬億元,佔GDP比重約10%。二是技術創新持續突破。5G、人工智能等技術創新取得突破,數據要素市場加快建設,數字經濟產業體系不斷完善。三是數字產業基礎稟賦不斷夯實,以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為代表的新興業務收入逐年攀升,數字產業體系完備性、規模性優勢愈發明顯。四是數字經濟投融資增速持續領跑其他領域,數字消費新動能更加強勁,數實融合縱深推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不斷邁出新步伐。
數字產業集群加速成長,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數字產業集群發展模式。根據依托的資源稟賦不同,我國數字產業集群主要有數字技術牽引和數據資源驅動兩種模式。數字技術牽引模式,以新一代信息通信、電子信息制造、軟件、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等數字產業為代表,把數字技術創新作為集群發展的命脈和根基所在,匯聚一批創新型企業及其研發和服務機構。目前,我國已形成集成電路、人工智能、大數據、元宇宙、數字安防、超高清視頻、電子信息等一大批數字產業集群。數據資源驅動模式,將數據要素作為集群創新發展的重要來源,以此培育數據產業,包括從事數據技術創新、資源開發利用、數據技術賦能應用的企業,同時也包括從事數據產品和服務流通交易的企業,以及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的企業。從市場和政府的視角出發,數字產業集群主要有市場主導型和政府牽引型。產業集群理論既強調形成物理空間集聚,相關資源和主體要在一定區域內有實體存在﹔又強調錨定特定產業,在一定物理空間內形成特定產業鏈上各類供應商的廣泛匯集。實現這兩個目標既可以通過市場演化,也可以通過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型數字產業集群,主要是龍頭企業主導集群產業發展方向,開放技術、數據、供應鏈、市場等資源,發揮頭雁效應,圍繞龍頭企業關鍵技術和核心業務,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推動協同創新,聚集上下游企業。政府牽引型數字產業集群,主要通過加強政策部署,配套土地、人才、資本等資源,集中打造產業特色地標和園區載體,強化集群協同性和集聚度。
當前,我國數字產業集群快速發展,呈現出四個明顯的發展趨勢。一是前沿技術引領,數字產業集群高端化發展,重點布局人工智能、區塊鏈、量子計算等前沿技術領域。二是數實融合發展,數字產業集群從注重自身發展轉向賦能實體經濟,一批特色鮮明的數字車間、智能工廠加速涌現。三是創新主體協同,數字產業集群生態化趨勢凸顯,形成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跨界協同創新的產業生態。四是平台引擎作用凸顯,區塊鏈等新平台蓬勃興起,有力提升區域經濟競爭力。必須看到,我國數字產業集群的發展尚處於初級階段,表現出一定的“極化”現象。比如,主要分布在東部沿海地區,其中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是我國數字產業集群發展的核心區域。三大區域數字產業集群各有所長,京津冀專注基礎科學和數字前沿領域創新,長三角注重跨區域、產學研的向內融合,粵港澳大灣區則著力在共享、創新、開放中不斷尋求向外突圍。未來,我國有望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布局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提升創新策源能力和大規模產業化能力。
3.協同發力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
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必須展現出數字技術的引領性、數據要素的驅動性、產業生態的開放性等鮮明特征。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應立足我國數字產業集群發展的現實基礎,科學分析數字產業集群發展的未來趨勢,從以下五方面著力:
深化數字產業和數字產業集群的理論研究。參考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定位,既對上述兩個集群有效包容,又立足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明確數字產業集群的內涵和外延,深入研究數字產業集群的特征與演化機制。在科學評估數字產業集群競爭力水平的基礎上,研判數字產業集群的關鍵能力和發展趨勢,明確戰略性主導產業方向,實施差異化發展策略。
建設大中小企業協同共進、融合共贏的產業生態。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大力支持具有資源配置力、生態主導力、國際競爭力的核心企業和細分領域“專精特新”企業加快發展。加快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布局,鼓勵數字企業開放合作,促進產業鏈協同發展。發揮核心企業的集聚作用,形成緊密合作、優勢互補的產業分工協作體系,從而構建頭部企業協同中小企業和創新企業蓬勃發展的“雁陣”式格局。
構建協作緊密、高效安全的數字產業集群創新網絡。支持平台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推動科技和商業模式協同創新,加快引導以流量為核心的平台企業向價值型平台進化升級。成立數字產業集群聯盟,健全集群治理機制。建立集群內數字技術服務商、開源社區、產業互聯網平台等多元主體參與的治理機制,加快建設數字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台,提供信息共享、項目合作、融資對接等服務。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推行規范透明的政企溝通機制,完善企業參與集群建設的渠道。
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數字產業集群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網絡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數據安全防護能力。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開展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實施產業鏈“補鏈強鏈”工程,針對薄弱環節開展政策幫扶,提高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開展數字產業安全預警監測,完善數字產業安全風險防控機制。
參與全球產業分工,深化數字產業集群開放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創新網絡和產業鏈。支持數字企業“走出去”設立研發中心、銷售分支機構等,提升全球資源配置能力。鼓勵外資企業在集群內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等機構,促進全球創新要素在數字產業集群內聚集。支持數字產業集群大力度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帶動集群創新發展。積極參與數字領域國際規則標准制定,提高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