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庄子》英譯副文本中的典籍翻譯話語研究”負責人、湖北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
“士人讀書,當從經學始,經學當從注疏始。”章句注疏被尊為中國學人做學問的入門基本功,與之相伴而生的注疏體在漫長的國學學術發展史中成為中國文化治學和表現思想的主要方式,章句注疏之學便成為中國傳統思想、文化和學術的重要載體。典籍的章句注疏不僅就本質而言是歷時性語內翻譯,而且是典籍譯者釋義之據,更是典籍翻譯詩學之源,其翻譯學價值日益彰顯,對當代中國典籍翻譯話語體系構建舉足輕重。
章句訓詁:歷時性語內翻譯
章句是始於漢代的古籍注釋方法,“離章辨句”的簡稱,包括解釋詞義、串講句意、分析句法、剖析文章結構等,是對古籍進行初步“解碼”的語言釋譯活動。清人沈欽韓《漢書疏証》在解釋章句時說:“章句者,經師指括其文,敷暢其義,以相教授。”至於訓詁,孔穎達《毛詩正義》對此解釋是:“詁者古也,古今異言,通之使人知也﹔訓者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然則詁訓者,通古今之異辭、辨物之形貌,則解釋之義盡歸於此。”也就是說,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釋詞義謂之“訓”,用當代的語言解釋古詞語謂之“詁”。
訓詁是一種完整而系統的古籍釋讀術,包括釋詞、析句、概括主題和闡發義理,是對古籍進行進一步“解碼”的語言釋譯活動。概而言之,章句訓詁是后世學者用今語對古文所做的字義、句義和文義上的解釋。史學大師呂思勉《文字學四種》曾解釋章句訓詁興起之原因:“去古漸遠,語法漸變﹔經籍之義,非復僅加符號所能明,乃不得不益之以說。類乎傳注之章句,由是而興。”后世學者之所以要對古籍進行章句訓詁,一是因為古人將文字刻在竹簡木牘上,因年代久遠,編聯的麻繩朽斷,致使簡編脫亂訛缺,后世學者莫得其本真﹔二是時代變遷、時空阻隔造成古今語言隔閡,今人已難以讀懂古文。為了消除以上兩種原因造成的語言阻隔,后世學者運用章句訓詁之術來闡釋經典,用今語翻譯古文,以消解古今語言隔閡,從而易於后世讀者讀懂原典本義。所以,從本質上講,章句訓詁就是當今翻譯學中的語內翻譯。
翻譯有語內翻譯、語際翻譯和符際翻譯之分,其中語內翻譯又被進一步細分為歷時性語內翻譯、方言性語內翻譯、語言模式轉變性語內翻譯等。語內翻譯是同一語言內部不同語言變體之間的語言轉換,立足點在於解釋,諸如以今語釋古文、以簡語釋繁語、以易語釋難語、重述解釋等發生在同一種語言內部的語言轉換,均為語內翻譯。當闡釋者以今語釋古文,用釋者自己所處時代的語言符號,以一種與彼時主流詩學和意識形態相合的方式,對典籍原文本中的字詞、句章進行解釋,這便是一種歷時性語內翻譯。中國典籍的章句訓詁作為一種古文今釋的文本解釋活動,帶著與生俱來的語內翻譯烙印,在歷史與文化的長廊中徜徉,賡續傳承,成為歷時性語內翻譯之常道和中國傳統學術之范式。
注疏原則:典籍翻譯忠實原則之本
章句注疏之學是對古代典籍含義做解釋的學問,秉承的基本原則是“注不離經,疏不破注”,方法包括分章析句(簡稱“章句”)、通古今之異辭與辨物之形貌(簡稱“訓詁”)、解釋字義與疏通文義(簡稱“注疏”)。古人解釋經典,為經作注時,完全依照經的原文,不違背原典的經義﹔為舊注作疏時,完全依照注文,不違背舊注的觀點。這是經學解釋公認的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也是中國章句注疏之學的傳統。
清代著名學者陳澧曾說:“蓋時有古今,猶地有東西南北。相隔遠則語言不通矣。地遠則有翻譯, 時遠則有訓詁。有翻譯則能使別國如鄉鄰, 有訓詁則能使古今如旦暮, 所謂通之也。”因地遠語言不通,使之相通,談的是不同語言之間的翻譯﹔因時遠語言不通,使之相通,談的是同一種語言跨越時代阻隔的翻譯,即訓詁注疏。需要說明的是,章句、訓詁與注疏在內涵、外延上雖各有側重,但同屬於闡釋經典的方法,統稱“章句注疏之學”。很顯然,陳澧一語道出了經典注疏與翻譯的相通之處:經典注疏用以消除古今時間上的語言隔閡,通古今之異言﹔翻譯用以消除地域空間上的語言隔閡,通異域之異言。古往今來,有經典必有綿延不絕的注疏傳統和翻譯傳統,有注疏傳統和翻譯傳統必有所遵循的注疏原則和翻譯原則。按照訓詁學的傳統,古人注疏向來遵循“注不離經,疏不破注”的原則。譬如,唐代經學家孔穎達撰修《五經正義》時,經注並釋,為經作注時,恪守文本,忠於原典,依從原典文義進行通釋﹔為注作疏時,專宗一家注文,謹從注文疏通文義,可謂“注不離經,疏不破注”的典范。該古文今釋的注疏原則,實為典籍翻譯忠實原則之本源。
“通古今之異言”的注疏與“通異域之異言”的翻譯在功能和學理上委實相通。注疏是中華經典傳承的一個特色,也就是通過給經典進行注疏的方式,走一條追求經典之原初含義的學術探索之路。前人注疏典籍所遵循的“注不離經,疏不破注”的原則,體現了典籍注家對原典文本的忠實,這在當今翻譯領域謂之“遵循忠實原則”。忠實原則是譯界公認的翻譯首要原則,對典籍翻譯而言亦然。典籍譯者通過依本迻譯,以真譯典,力求從文義到詩學原汁原味地展現典籍的文化特質,將原典的文義、古典詩學、思想智慧及其知識體系不加竄易地傳布給更廣泛的譯語受眾,包括培育潛在讀者、教化有一定基礎知識的讀者和專業讀者,走的是一條追求經典之原初含義的翻譯傳播之路。典籍譯者對經典之原初含義的信守與典籍注家對經典之原初含義的信守同出一轍,都是對忠實原則的信守。
概言之,“注不離經,疏不破注”的注疏原則是中國古代學者進行歷時性語內翻譯時所遵循的語內翻譯忠實原則。當該語內翻譯原則被推衍至語際翻譯之中時,便是語際翻譯的忠實原則,也就是當今譯學核心概念之一的“忠實原則”。
注疏文獻:典籍譯者釋義之據
注疏是注解典籍與解釋注解的文字。顧炎武《日知錄》雲:“先儒釋經之書,或曰傳,或曰箋,或曰解,或曰學,今通謂之注……《孝經》則唐明皇御注,其后儒辨釋之書,名曰正義,今通謂之疏。”據此可知,先儒釋經之書通謂之“注”,后儒辨釋之書通謂之“疏”。“注”是注文,是對原典的注解,有“傳、箋、解、學”等別稱﹔“疏”是疏解,是對注的進一步注解,亦稱“義疏、正義、疏義”等。注與疏並稱為“注疏”。前者側重解釋字義,后者側重疏通文義,先賢們秉承“注不駁經,疏不駁注”的注疏原則,通過注疏詮釋古代經典,形成了蔚為大觀的中華典籍注疏文獻,這些注疏文獻成為中西典籍譯者的釋義之據。
古代典籍歷經數千年的時代變遷,在傳抄流傳的過程中發生了字句上的疏漏和訛誤,從而造成解讀困難,再加上古今語言上的障礙,使得當今典籍翻譯離不開歷代典籍注疏文獻。中西典籍譯者均借助注疏文獻通曉原典本義,而且在翻譯過程中將經過注疏文獻考據的名物內涵、字義和文義,以括號注、行間注、段間注、腳注、尾注或術語表附注等各類副文本形式,置於典籍譯本中,借以在譯本中重構原語文本生成時的歷史背景,為譯文提供豐富的社會文化語境和文本語境,讓被時間阻隔的文本意義彰顯,為目標語讀者提供多視角的解讀參考,以彌補典籍外譯的文化因素缺失,消解目標語讀者對中國文化的陌生感和距離感。比如,英國漢學家理雅各(James Legge)翻譯《庄子》,所援引的各類《庄子》注本的注疏多達1000余條,故被稱為“學術型翻譯”。在典籍外譯譯本中,中華典籍注疏從未缺席,始終在場,成為典籍外譯譯注之本、典籍譯者釋義之據。
注疏形態:典籍翻譯詩學形態之源
作為一種實踐性的闡釋活動,典籍注疏在漫長的實踐歷程中,大抵形成孤解體和集解體兩種基本注疏形態。如崔大華《庄子歧解》所言,“在百數十家的《庄子》注解中,按其取舍方法而言,大抵有兩種:一是孤解法,即在自己獨立理解或選擇前人觀點的基礎上,給出一種自己認為是最為確當的解釋。二是集解法,即同時採錄多家的注解”。前者主要特征是“兼採眾說,或擇善而從,或另提新解”,比如東漢鄭玄的《禮記注》和晉人郭象的《庄子注》﹔后者往往“集眾家之說薈萃一處”,即匯集諸家之說來進行注釋,比如梁劉孝標的《世說新語注》和北魏酈道元的《水經注》,兩注本均征引各類文獻達400余種。
出於消解古籍外譯語言時空隔閡的需要,考據前人留下的典籍注疏文獻成為典籍外譯的必由之路。中西典籍譯者在參閱中華典籍注疏、研辨原典本義的翻譯過程中,承繼並發揚前賢的注疏范式,漸漸在典籍翻譯中形成兩種相應的翻譯詩學形態——閉合式孤解譯法和開放式集解譯法。有的典籍譯者在反復考証、甄別多個注疏者不同注解的基礎上,選用譯者認為最為確當的意義進行翻譯,擇一而從,文本釋義相對確定,意義趨於閉合,此謂“閉合式孤解譯法”,比如汪榕培先生的《庄子》譯本採用的便是“兼採眾說,擇優而從”的孤解模式﹔有的典籍譯者則同時採錄多家注解,利用譯注等副文本功能予以深度翻譯,且同一譯注提供多種解釋,避免原文本意義狹窄化,留給譯語讀者更多的解讀選擇空間,文本釋義相對多元,意義趨於開放,此謂“開放式集解譯法”,比如美國漢學家任博克(Brook A. Ziporyn)的《庄子》譯本採用的便是“一注多釋”的集解模式。由此可見,典籍注疏模式是中華典籍翻譯之元模式,典籍注疏形態是典籍翻譯詩學形態之源,原典本身所蘊藏的詩學思想也以注疏的形式向翻譯學科滲透,更使得典籍注疏之學具有了獨特的跨學科應用價值。
典籍章句注疏是中華典籍翻譯的肇始之基,從過程到內容再到詩學形態,中華典籍的翻譯都深受典籍章句注疏傳統的影響。除以上所舉三端外,中華典籍章句注疏之學中還蘊藏著其他微觀層面的當代譯論基本命題,比如“由字以通其辭,由辭以通其道,循環往復,互文互証”所蘊含的闡釋學翻譯觀、“六經注我,我注六經”所蘊含的譯者主體性理念、“不惑傳注,舍傳求經,義理至上,闡發新說”所蘊含的譯學改寫理論等。
總之,典籍翻譯對典籍章句注疏之學有繼承也有發展,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繼承。通過典籍翻譯話語源流鏡鑒,可以發現中華典籍章句注疏之學系典籍翻譯話語的根基,這對拓展譯學論域而言具有重要的當代翻譯學價值和跨學科應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