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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發現與先秦史詩、頌詩

2024年07月11日09:29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煙台大學江林昌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考古發現與先秦史詩、頌詩”(項目批准號為:13BZW046),最終成果為同名專著。課題組成員有:孫進、李秀亮、代生。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在世界史詩研究學術史上,西方有“荷馬問題”“荷馬諸問題”“莪相史詩問題”“倫洛特史詩問題”“涅戈什史詩問題”等,中國也有“少數民族史詩問題”與“漢語史詩問題”。

自從古希臘哲學家亞裡士多德在他的《詩學》裡討論荷馬史詩開始,世界學術界對史詩的討論已有二千多年的歷史了。到目前為止,除了“漢語史詩問題”仍然懸而未決外,其他諸多史詩問題均已得到較好的解決,有了大致共同的認識。漢語史詩問題的討論,既涉及概念、術語等理論問題,也涉及傳世文獻資料的考辨、考古資料的利用等問題,還涉及東西方文明起源與發展對史詩內涵、特征、發展變化的影響等問題。漢語史詩問題是一個重大而艱巨的課題。對這一問題的討論,既是學科發展的需要,更是正確認識中華民族文化,建構中國古代文史學科理論體系的需要,任重道遠,意義深廣。

二  成果的主要內容

1.出現漢語史詩問題的症結在於用西方史詩理論曲解中國古代材料

19世紀以前,西方學者基本上是根據荷馬史詩來歸納史詩概念。英國牛津大學版《簡明文學術語詞典》,美國普林斯頓版《詩歌與詩學百科全書》,均將史詩定義為“用崇高的格調來講述神靈或英雄的故事。”以此為基礎,衡量史詩有三個尺度:其一,史詩是鴻篇巨制,其二,史詩有神話故事,其三,史詩有作者。黑格爾《美學》即以此為標准斷言:“中國人卻沒有民族史詩。”這對中國學者刺激很大。凡討論中國文化,研究中國文學,都繞不開史詩問題。所以史詩問題便成了20世紀中國學者一直討論的煩惱的問題,學者們提出了各種意見,歸納起來有三種。(1)否定說。以饒宗頤、張鬆如等先生為代表。(2)間接肯定說。以王國維、胡適、魯迅、茅盾、鐘敬文、鄭振鐸等人為代表。(3)直接肯定說。以陸侃如、馮沅君、游國恩、余冠英、汪泳豪、駱玉明、趙敏俐等人為代表。

綜合來看,這三種有關漢語史詩的不同意見,都是圍繞19世紀以前西方史詩概念理論為標准而立說。如胡適認為中國“也許古代本有故事詩,而因為文字的困難,不存有記錄”。這是從史詩的神話故事角度立言。饒宗頤指出:“中國古代之長篇史詩幾付缺如”,陸侃如、馮沅君從史詩十篇周詩合起來認為“這也許可以成一個大規模的周的史詩”。這是從史詩的篇幅角度立論。陸、馮還推測這十篇周的史詩的作者“也許就是吉甫”。這是從作者角度立說。我們曾從“也許”“幾乎”“還沒有”等措辭可以看出,學者們對中國古代之有史詩都是不夠自信的。

然而,這種不自信是不必要的,也是不應該的。

首先,就西方史詩理論本身來看。19世紀以前的史詩理論只是靜態的文本研究,到了20世紀西方史詩理論已經有很大的發展,從史詩文本的靜態研究發展為動態的口頭程式理論了,從而將“荷馬問題”發展成了“荷馬諸問題了”。這口頭程式理論還發展出了“純口頭傳唱的文本”到“口傳有關的文本”再到“以傳統為取向的創作文本”等。用這種20世紀西方新史詩理論來觀照中國漢語史詩材料,有許多問題可以做重新解釋。

中國少數民族史詩研究自改革開放四十年來,成績斐然,正是有一大批優秀學者在積極參與國際史詩研究,緊跟國際史詩學科前沿,一方面對接、消化、引進20世紀西方優秀的史詩理論﹔另一方面,又深入田野調查,收集整理、研究中國少數民族史詩。結果他們發現,中國少數民族史詩在內容上除了西方的“英雄史詩”之外,還有“創世史詩”“遷徙史詩”﹔在傳承演布方面上,既有不同口傳人系統,如托夢神授藝人、聞知藝人,又有同一個母體文本在不同部族、不同地區,用不同母語再創編、再演述、再流布,從而形成同一母體文本下不同語言、不同級別、不同形式的書面記錄文本。這些都極大地豐富了世界史詩資料,又建構了中國特色的少數民族史詩理論體系。

中國少數民族史詩研究近四十年來的進步,為漢語史詩研究做出了帶動作用。中國學者通過田野現場調查,所獲得的大量活態口頭史詩資料表明,西方史詩口頭程式理論與中國少數民族史詩現狀有相合處,但有許多不合處,所以要建構中國少數民族自己的史詩理論體系。同樣道理,20世紀中國考古大發現所提供的有關漢語史詩的大量新資料,再結合傳世文獻中的漢語史詩資料,做綜合考察,結果表明,西方史詩概念、術語、理論體系並不適用中國古代漢語史詩實際,用西方的理論標准來強求中國的古代本來就是不公平的。所以,19世紀以來,西方學者否定中國漢語史詩的存在,20世紀中國學者本身對漢語史詩問題的不自信等消極局面,都必須徹底改變了。

其次,從社會經濟角度看。自鴉片戰爭以來,中國經濟上落后於西方,中國的政治社會又處於半封建半殖民地被動局面。所以到20世紀上半葉,中國學者為了引進西方先進文化,做出種種讓步性解釋,還有一些無奈的原因,可以理解。而當今中國經過改革開放四十年的努力,經濟上已經躍居世界第二,政治上的國際影響力也越來越大。中國已經走向世界舞台,我們不能在學術上再受西方話語中心的影響和束縛了。

我們應該以習近平總書記於2016年5月17日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為指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從中國立場出發,具體分析中國自己的傳世文獻和考古出土文獻中的史詩資料,借鑒西方史詩理論的合理因素,概括中國自己的漢語史詩概念、術語,建構中國漢語史詩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話語中心。

2.從中華文明起源、發展的特殊規律背景下研究漢語史詩

20世紀是中國考古大發現、考古學大發展的時代。我們不僅看到了商周時期豐富的甲骨文、青銅銘文,還看到了戰國時期埋入地下的整篇整部簡帛文獻。這些出土文字資料,可以印証補充傳世文獻典籍,比司馬遷更有條件了解上古歷史文化。同時,考古發掘還揭開了一萬年以來再到秦漢時期完整序列的地下遺址與遺物。考古區系類型學的文化歷史分析,與考古聚落形態學的社會歷史分析,已基本把握了中華文明如何從原始氏族社會走向文明社會的具體狀況。學術界對中華文明的認識已取得了全局性、突破性的進展,其中有些認識是顛覆性的。通過與古希臘、古羅馬為代表的地中海古代諸文明比較可知,中華古文明在起源與早期發展過程中有許多自身特點,非西方文明理論所能解釋。對這些文明特點,我們必須做出自己的理論概括。西方史詩理論體系,是西方古文明的產物,而中國漢語史詩理論體系必須建立在中華文明起源發展的基礎之上。東西方文明起源發展路徑的不同,就決定了東西方史詩概念、術語及理論體系的不同。

西方文明起源的一個突出現象是原始氏族社會的血緣管理被文明社會的地緣管理所取代了。無論是農村地緣內還是城市地緣內,人員都是流動的,不管他們屬於哪一個氏族哪一部族。正因為如此,農村與城市之間都是各自獨立而分離的。而在中國古代,原始氏族社會的血緣管理在文明社會裡依然延續下來了。雖然也出現了城市,但城內的氏族貴族階層與城外農村裡的氏族平民,屬於同宗同族同血緣,因此城市與農村是不可分離的,統一在血緣管理共同體之中。此其一。

西方文明起源后,原始氏族社會的公共土地被分成小塊歸個體家庭所有,手工業、商貿業也都從農業中獨立出來。土地以及土地上生產的農產品,與手工業產品,都作為商品可以自由交換買賣。而中國文明起源后,土地仍然公有,手工業、畜牧業仍然附屬在農業之下,所有的產品在同一血緣的氏族部落酋長貴族階層領導下,按等級和諧分配。此其二。

西方文明起源后,青銅器被用於生產工具,以促進生產力發展,文字則服務於商貿產品交流記賬及私產記錄。而中國文明起源后,因農耕生產需要而祭祀天地神靈,因血緣管理需要而祭祀祖先神靈,原始巫術不但沒有消失,反而發展升格為原始宗教,神靈觀念進一步強化,通神手段集中到氏族貴族手中。因宗教祭祀的需要,中國古代的玉器、青銅器、文字均沒有被制作生產工具或服務於產品交流,而是成為巫術通神的法器媒介,是神權、族權、軍權的象征,是宗教、政治、倫理的三合一,具有神聖性。此其三。

以上諸方面說明,隨著農耕生產的進步,社會的發展,中華文明起源了,但原始氏族社會的諸多因素並沒有因文明的出現而瓦解,反而被延續下來,並獲得更具體更系統地發展。所以張光直先生稱中華文明起源表現為“連續性”形態,而與西方文明起源的“破裂性”形態相區別。侯外廬先生則稱中華文明起源走的是“維新”路徑,而與西方的“革新”路徑相區別。侯先生還以恩格斯的“家庭、私產、國家”三項為指標,作東西方文明的比較,指出古希臘、古羅馬的文明起源“是從家族到私產再到國家,國家代替了家族”﹔而中國古代文明起源“是由家族到國家,國家混合在家族裡面,叫作‘社稷’。因此,前者是新陳代謝,新的沖破了舊的,這是革命的路線﹔后者卻是新陳糾葛,舊的拖住了新的,這是維新的路線。”

以上種種有別於西方文明的中國文明起源發展的獨特規律,必然深刻影響到當時及其后的社會形態、宗教習俗、語言思維、文學藝術乃至民族精神等方面。其中在史詩方面有如下鮮明表現。

(1)在西方,無論是希臘的《荷馬史詩》,還是其他民族的史詩,都是其氏族社會高級階段“英雄時代”的產物。也就是說,西方史詩產生於文明形成之前。當西方社會進入文明時代之后,英雄時代的神話與史詩及相關的野性思維、原始思維都隻有文本的記載,而不再有現實生活中吟唱歌舞的實踐活動。

而在中國,原始氏族社會的農耕生產、血緣管理在文明社會裡依然延續下來了。因此,原始氏族社會的野性思維、原始思維也延續下來了。以野性思維、原始思維為特征的神話與史詩也延續下來了,並在部族、王族的宗教活動中吟唱演奏。其內容也由宇宙開辟、氏族圖騰誕生而發展為部族酋長率領全族民眾發明各種生產,或遷徙,或戰爭,等等。其相關內容隨著部族酋長、君王世系的增長而篇幅增長,這在《尚書》典、誥、謨、《世本》,《詩經》之《雅》《頌》,《楚辭》之《離騷》《天問》《九歌》中,均有反映,以及地下出土文獻資料甲骨文、青銅銘文、簡牘帛書中也有反映。我們以下各章將就此展開具體論証。

(2)在西方文明起源前的英雄時代,已經為文明的產生准備了條件。其表現之一便是各部族聯盟組織的擴大化,不同血緣之間已有廣泛的融合,其社會層次已很復雜,這是造成《荷馬史詩》等西方史詩篇幅長、情節多的社會基礎,至於史詩的作者、命名更是西方文明進入理性化之后的具體反映。

而中國古代由於血緣管理在進入文明社會之后依然表現出其穩定性與延續性,這就決定了其史詩內容在血緣上的唯一性。史詩吟唱記錄僅限在本族內的世系及相關內容。所以與西方史詩相比,篇幅顯得單獨而短小。而且中國史詩是血緣部族內集體演唱,不可能有具體的作者。其歌唱、吟誦在中國還有特殊的名稱,這就是“頌”“祝”“史”“冊”“典”雅”等,我們可以把中國的史詩稱為頌詩,這就是該成果將史詩與頌詩並列的原因。

三  成果的主要價值

與西方文明比較,中華文明起源、發展有自己的特殊規律。因此,在中華文明背景下產生的漢語史詩、頌詩,有自己的起源、形成路徑,有自己的口頭傳布與書面傳承方式,有自己的內涵特征、精神實質。從五帝時代中華文明的起源到夏商周三代中華文明的早期發展,長達3000年左右的原始宗教時期,中國漢語史詩、頌詩在各自的血緣部族內傳承發展。到了春秋戰國文明轉型時期,原始宗教衰落,漢語史詩、頌詩又因血緣變地緣、大小文化的融合而出現了融合、轉化與創新,形成了新的史詩、頌詩民族經典。這些史詩、頌詩民族經典是整個中華民族精神的集中體現,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核心基因,在秦漢以后2000多年的中華文明綿延發展過程中產生了深遠而廣泛的影響,並對當今中國的道德文化建設具有深刻的現實指導意義。

(責編:蔡夢達、黃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