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網站入口

站內搜索

程渤:明清刻帖的典型分類及帖石體例

程渤2024年07月02日15:09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元明清三代刻帖史論稿”負責人、淮陰工學院設計藝術學院教授

明清大部分刻帖,基本沿用宋代刻帖的思路,種類大致可分為刻入歷代名家法書、刻入某代法書、刻入某家法書三大類。然而從明代中晚期開始,私家刻帖大量出現,到了清代,刻帖數量更是爆發式增長,從而豐富了刻帖的種類,並使其分類方式更為復雜。同時,得益於技術的進步、觀念的成熟,在注重藝術性的同時,明清刻帖更加注重實用功能,逐漸形成了較為固定的刻帖體例。

明清刻帖的典型分類

明清刻帖種類較之前更為豐富,其新意主要在書家及內容的選擇編排上。

明初刻帖基本沿襲《淳化閣帖》成帖思路,即以年代為綱,將歷代書家名跡匯刻於一帙。至明中期以后,又增加斷代書家及專刻一家書的叢帖,刻本朝書家書更成為明帖的一大特點。刻本朝書的優勢是資源豐富、真偽易斷,但正因為唾手可得,也就容易被人所忽視。明人這種厚古而不薄今的思想,在今日看來尤為難得。

圍繞同一主題集刻諸家跋文、題贊而成專帖者,如徐弘祖刻《晴山堂法帖》,收時人與前人為其父祖所撰之詩文記序、墓銘碑傳等,成為明代極富特色的一件刻帖。又有按書體歸類成帖者,如《三十二體金剛經》,三十二體皆為篆書,其中一些篆體后世早已不流行乃至消失,文字學資料幸賴此帖得以保存。

專刻某地之書是明刻帖的一個創舉,這類刻帖產生在經濟富足、文化昌盛的江南一帶。地域性刻帖如《金陵名賢帖》等,是保存地方文獻、弘揚地方文化的一種絕佳方式。明帖還有為某一家族刻帖者,家族成員有父子、兄妹等,多為本朝人。如《崇蘭館帖》,刻莫如忠、莫是龍父子書﹔《之室集帖》,刻邢侗、邢慈靜兄妹書。這類家族叢帖,刻帖者以親友、后裔、族人乃至同鄉居多,具有獨特的紀念意義。

按地域、家族、書體等主題匯刻的叢帖,是明代刻帖的創新,它在繼承宋刻帖的基礎上又有所發揚,更打開了清人的刻帖思路,清刻帖鼎盛時代的來臨,明人的啟迪之功不可埋沒。

清代是刻帖的巔峰時期,數量和種類都遠遠超過了宋明兩代刻帖的總和,所以清帖分類比明帖分類復雜得多。除了與前述明刻帖相接近的分類方式外,清刻帖還有以書家的職業身份或歷史評價來作為入帖標准者﹔清刻帖還從內容及形式的角度,增加了尺牘、摹古、臨書、集字及金石圖譜等種類。

如《國朝畫家書》,收清代畫家一百三十人,多為題畫詩,以書寫者的職業身份為選帖標准,這種思路使刻帖具有書史研究與畫史研究的雙重意義。又,《人帖》遴選標准首重人品氣節,入帖者宋兩人、明二十五人、清一人,俱為忠義之士。

將書家尺牘匯為一帙,在清代頗為盛行,代表作是吳修《昭代名人尺牘》二十四卷,數量為清刻尺牘之最,同時吳修在序中也指明了匯刻尺牘對保存文獻的積極作用。

有部分清刻帖以摹古為主題,如《因宜堂法帖》,是對吉金銘辭及古碑文字的摹刻,將不常見的金文及碑文刻為法帖,以滿足人們學書或研究的需要。

清代匯刻書家臨書作品者,很多是以臨書專帖的形式出現,如《攀雲閣臨漢碑》收錢泳臨漢碑,《惟清齋手臨各家法帖》收鐵保臨各類碑帖法書,這些刻帖體現了清人對臨古的重視。

前人集字成碑者較多,集字叢帖則不多,目前僅見《愛鵝堂法書》和《小長蘆館集字帖》兩種,《愛鵝堂法書》內容為“二王”書集唐詩一百零六首,《小長蘆館集字帖》內容為“二王”、孫過庭書集楹聯、誥命、墓志、小傳等。

此外還有清代圖譜刻帖,以摹刻器型、印鑒、畫像等較為多見。清代金石學的興起,激發了以摹刻鐘鼎彝器銘文、器型為主題的法帖的產生,如《清愛堂家藏鐘鼎彝器款識法帖》。將印譜摹刻成帖,乃是清刻帖的首創,如《槐蔭樓印譜》,也有如《印人畫像帖》,將畫像刻為叢帖,摹刻了清代二十八位著名印人像。

明清刻帖的帖石體例

刻帖在長期發展中,刻石體例越來越完善。其實,宋刻《淳化閣帖》體例即已頗為合理,之后的歷代刻帖多是在此基礎上更臻成熟。

明代私家刻帖在帖石的尺寸上,長度既非一律,也無固定尺寸。大部分的帖石尺寸,長度在三尺左右,至長不過四尺,一些帖石長度依據刻帖內容多寡而定,長短不一,但帖石寬度(即帖面高度)基本是一致的,以便成帖裝裱整齊。不同法帖的帖面高度有區別,但大多在三十三厘米(一尺)左右,裝裱並剪裁上下兩端后成書尺寸,高度在三十厘米左右,折頁后的書頁寬度在十五厘米左右。

叢帖動輒數十方甚至百余方帖石,為了便於整理排列,石上須依次刻有序號,這種序號被稱為“版號”。版號通常由兩組序列文字組成,如“某/某”的形式,前為卷號,表明該石隸屬於第幾卷﹔后為石號,表明這方帖石在該卷中的次序。卷號多以天干“甲、乙、丙、丁……”為序,石號則以“一、二、三……”排列,如“甲/一”,即指該石為第一卷的第一石。

帖名指法帖名稱,卷名指分卷題名,叢帖一般在每卷起首都會標注帖名與卷名。明清刻帖多以易於辨識的楷書或隸書書寫帖名,但是也有少量特例,如明《來禽館真跡》,帖名為草書﹔清《過雲樓藏帖》,以古文書寫卷名,然而這些情況在明清刻帖中並不多見。清代刻帖在形式感上比宋明帖更為考究,一些清帖如《友石齋法帖》《紫藤花館藏帖》《小長蘆館集字帖》《甌香館集帖》等,均在帖石上刻有外簽,簽上寫明帖名及卷數,並添加外框以便裁剪,使用於法帖裝裱成冊后的封面上,這樣制作完畢的裱本在美觀性及整齊度上確實超過了宋明刻帖。

刻石紀年一般都刻於帖尾,有的是刻於每卷卷尾,即便每卷都有紀年,時間一般也是統一的。有的刻帖工程耗時較久,也會每卷各自紀年。刻石紀年未必記錄的都是刻石的真實情況,明清刻帖的刻石紀年,其年款既有實指,亦有虛指。明《墨池堂選帖》每兩年刻畢一卷,紀年當時實指﹔明《戲鴻堂法書》十六卷,每卷均記刻於“萬歷三十一年,歲次癸卯人日”,自然虛指無疑。

刻工署名一般處於帖末,署名字體正常較小,但也有特例,章簡甫為華夏刻《真賞齋帖》,以篆書署名,且刻工署名竟大於正文,這是名工自信的一種表現。此外,尚有少量刻工以摹入印章代替署名,如清《契蘭堂法帖》,刻工以印鑒代替署名。

刻帖分類、體例與明清刻帖鑒定

在鑒定、整理叢帖時,刻帖的分類及帖石體例等基本信息有著區分刻帖次序、鑒定法帖真偽、辨識法帖歸屬、判斷刻帖時代等作用,對深入研究刻帖意義重大。

明《停雲館帖》有十二卷本、四卷本及單卷本之分。《停雲館法帖》初刻為四卷,楷書標題,后毀於火,遂增刻為十二卷,四卷本現已失傳,以十二卷本流傳最廣。在四卷本、十二卷本之外,還有文嘉集蔡、蘇、黃、米宋四家書九帖刻成的單卷本《停雲館法帖》。此拓本極為稀少,僅見遼寧省博物館、蘇州博物館各藏有一冊,兩者內容與目次基本相同,帖名、帖目標題依次為:“停雲館法帖。宋蔡忠惠公書、宋蘇文忠書、宋黃文節公書、宋米南宮書。”其帖名為隸書,帖目標題為楷書。帖末有藏石者華復初的跋文:“右宋蔡蘇黃米四名公書,計九帖,文休承郡博從真跡摹刻,甚精,蓋《停雲帖》之祖也。”

按華復初所記,單卷本是十二卷本《停雲館帖》的初刻,但以刻帖分類及體例論之,存在諸多疑點:

單卷本全刻宋四家書,計九帖,四家為四名家,指向性極強。十二卷本中,五、六、七卷為宋人書,其中含蔡蘇黃米的為卷五,收入了李建中等十人二十四帖。兩種選帖思路並不一致。

十二卷本《停雲館帖》從頭至尾,沒有出現“停雲館法帖”的帖名,“停雲館帖”的帖名由來,源於每卷卷末刻款“長洲文氏停雲館摹勒上石”。如果存在歸屬關系,則無法解釋十二卷本《停雲館帖》無帖名、單卷本《停雲館法帖》卻標注帖名之事。

除帖名外,單卷本《停雲館法帖》無卷名,作者姓名以楷書標題,而十二卷本《停雲館帖》卷名和作者名,均為隸書,兩者格式亦不一致。

十二卷本《停雲館帖》收入法書百余種,多為文家自藏,僅有少量是將他人藏品借摹入帖者。單卷本既然標注為“停雲館法帖”,那麼九帖亦當多為文氏自藏,也應一並刻入十二卷本。然而,單卷本與十二卷本相較,九帖中僅蔡襄《腳氣帖》見於十二卷本,其余八帖並未刻入,這說明單卷本和十二卷本的帖源並不一致。

蔡襄《腳氣帖》原作現藏於台北“故宮”,草書,七行。十二卷本忠實反映了原作的章法,單卷本則改刻為九行。刻帖改變每行字數的原因,通常是原跡與帖石高度不一致,《腳氣帖》在單卷本與十二卷本中的行款差異,說明單卷本與十二卷本的帖石高度不一致,單卷本帖石高度低於十二卷本,這也是兩者沒有歸屬關系的重要依據。

由此可見,單卷本《停雲館法帖》與十二卷本《停雲館帖》在刻石范式、帖源、帖石高度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推斷單卷本並非十二卷本的初刻,兩者之間也無隸屬關系。華復初記其為“停雲之祖”,不能排除有故意拔高的可能。

以往刻帖的研究重點,多在輯刻者的身份和遴選思路、輯刻內容的藝術和文史價值上,刻帖分類及帖石體例往往被忽視。然而,分類與體例常常蘊含重要的版本信息,對其進行分析探討,可以推動刻帖研究向更深層次發展。

《崇蘭館帖》,故宮博物院藏。    作者供圖

(責編:金一、黃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