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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花:數字技術賦能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臧花2024年05月08日15:54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數字技術賦能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作者:臧花,系武漢輕工大學講師

文化是一個民族的靈魂,是一個民族發展的重要力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著力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繁榮發展”,為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近年來,數字技術日益成為推動文化產業繁榮發展的重要力量,推動了文化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升級,產業鏈持續延伸,社會經濟效益持續釋放。同時,文化產業發展還面臨數字技術關鍵領域創新能力不高、文化資源數據體系與數智化平台尚未建立、數字鴻溝尚未有效彌合等問題。當前亟須探索數字技術賦能文化產業的路徑,為文化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技術創新不斷夯實產業底座

加強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是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石。一方面,加強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完善“雲、網、端”基礎設施,打通“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數字鏈條,建構通信連接、智能算力為基礎的數智底座,充分利用數字新基建在數據多樣化獲取、內容自動生成、算法推薦等方面的便捷性,拓寬信息接收視野。同時,提升虛實交互終端設備的兼容性、精准度、覆蓋度、體驗感和智能化水平,滿足人民群眾參與性、體驗性、沉浸感需求。

另一方面,推動數字技術的應用。數字技術是驅動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重要力量。大數據促進內容可視化,是分析文化需求的重要工具﹔虛擬現實技術、5G推動文化資源數據共享﹔增強現實技術增加文化的表現力﹔人工智能增強文化體驗性、交互性﹔物聯網提升場景的感知力。數字技術賦能文化產業,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等科學技術全方位融合到文化產業的方方面面,推動文化產業內容生產、消費方式、產業格局轉型升級,依托科技實現產業模式創新。加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攻堅,進一步擴展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數字技術在文化產業的應用轉化,強化科技創新引領發展,夯實文化產業由傳統向現代轉型的根基。

高品質內容供給筑牢產業內核

文化產業以內容生產為核心,高品質內容供給是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當前,我國文化產業供需之間的結構性矛盾仍然突出,人民群眾對精神文化需求有了更高期盼,呈現出個性化、多樣化、品質化的追求。以優質文化內容供給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文化需求,對繁榮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有重要現實意義。

首先,中華民族豐富的文化資源是發展文化產業的優勢,以數字技術活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將其轉化為文化創意產品與服務優勢,能夠為創造高品質內容提供源源不斷的資源。例如,通過三維建模技術對原本靜態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元素進行動態化呈現,數字虛擬技術對文化遺產進行修復,對古文、古物、古跡、古籍等文化資源進行創新性表達,為人民群眾提供趣味性強、互動性高、個性化明顯、沉浸交互式的文化產品,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播、傳承與創新。

其次,科學技術不僅是文化產業的呈現形式和載體,而且滲透到文化內容生產全過程。隨著數字技術帶來的交互性的提升,文化生產、傳播、消費出現融合態勢。進一步發揮科學技術為文化生產賦能、為文化消費提質的作用,應注重通過數字技術預測市場發展趨勢,依托算法技術獲得消費者畫像,搭建起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橋梁,建立高質量供給體系,實現文化產品的快速更迭。

通過業態創新實現產業升級

推動數字技術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型文化業態,是實現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數字技術在文化產業高度滲透,賦能文化產業從創意設計、內容生產、傳播運營、消費推廣等全過程,催生出具有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特征的文化產業新業態,實現產業迭代升級,為文化產業帶來新的增長點。

數字媒體支撐下的移動互聯網社會延伸了消費文化,隨著智能終端的普及,在線消費成為當前主流消費方式,文化消費呈現出數實融合化的趨勢。通過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混合現實(MR)、擴展現實(XR)等技術,搭建數實融合的文化場景空間,整合視、聽、觸多維感官體驗,消費者在數字技術搭建的多維空間中切身感知文化魅力,滿足消費需求。加強集成全息、數字孿生、雲端展演等新型體驗技術在影視、演藝、展覽、出版等產業的運用,探索出講好中國故事的新形式,改變文化資源的價值增值方式,激活產業相關形態。

推進文化產業向其他行業領域融合滲透,建構內容多樣、覆蓋廣闊的現代化文化產業鏈,為經濟轉型升級增添新動能。隨著新技術、新創意、新場景、新商業模式、新業態的聚合,文化產業向“數字+文化”“互聯網+文化”等更廣闊的領域發展。推動文旅類、文博類、文化影視類、智慧型業態等大力發展,釋放文化產業創新活力。多元業態共同發展實現全要素升級的同時,依托數字技術創設數字化虛擬雲空間,依托物聯網、雲計算搭建智慧平台,可以實現線上游覽和交互沉浸,進一步提升新興數字文化業態的便捷性與普及性,降低體驗門檻,縮小區域發展、教育水平、認知能力、數字資源分配不均帶來的數字鴻溝,讓文化產業數字化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以治理體系現代化優化產業發展環境

優良的產業發展環境是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前提。在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健全的法律法規與市場管理機制,規范的生產、傳播、供給流程下,創設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優良環境,將進一步促進文化產業朝向智能化、雲端化發展。

建立系統的文化資源數據管理體系。打造文化產業內容生產的數字化平台,激活產業數字動能。在文化數據資源的採集、加工、存儲、交易、共享、分析等環節建立文化要素市場流通體系,提供源源不斷的素材,提升資源配置效率。

搭建全面系統的全流程監管體系。新業態發展迅猛,監管對象多樣且復雜,建構全鏈條動態監管體系是文化產業革新的迫切需要。健全的市場監管機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的基礎,必須加強技術開發、產品內容的審核體系、審批機制、道德風險評估,引導各生產要素在公平、公正、公開的文化市場環境中有序流動。

建立文化數據安全責任體系。文化資源、文化數據安全是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保証,必須建立從設計、生產到使用的完整的權責劃分體系,健全文化數據管理、知識產權保護、隱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文化數據的來源、目的、使用標准,確保文化數據安全,為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構建完善保障體系。

建構多主體共同參與協同治理機制。在產業鏈各環節加強政府、企業、相關文化生產主體、消費者、媒體公眾等之間的溝通協作,形成政、企、行業組織多方參與、信息共享的有效治理體系,為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建立良好秩序。

(責編:孫凱佳、黃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