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網站入口

站內搜索

程德理 張瀟研:以知識產權引導創新資源的有效配置

程德理 張瀟研2024年04月23日08:30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以知識產權引導創新資源的有效配置

作者:程德理、張瀟研,分別系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學人文學院博士生

資源配置合理與否對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成效有重要影響。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知識產權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強調了知識產權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隻有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才能完善現代產權制度、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促進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知識產權引導創新資源優化配置已是時代趨勢,創新資源的有效利用對我國經濟的高效和協調發展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及創新主體要切實認識到知識產權引導創新資源配置理念與邏輯,讓知識產權在創新資源的優化配置中發揮更大作用,推進高質量發展。

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也是人類不斷改造自然世界的過程。人類賴以生存的各種資源不斷被發現、創造並日益豐富,其中,起主導作用的資源的演進代表著人類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主導資源是指一個文明時代作為社會生產基本存在的前提和活動主要指向的物質資料或精神資料。主導資源的狀況決定了社會發展水平的狀況,是社會生產力性質和經濟活動特點的投影。人類社會實踐復雜化的加劇,使資源變得越來越豐富多樣。隨著不同資源在創造財富方面的貢獻變化,主導性資源也在不斷變化。人類社會發展的每個階段總會有一種資源成為經濟發展中的主導資源,它在很大程度上整合著其他資源,其開發利用狀況不僅集中反映了當時的生產力水平,而且影響著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從而使經濟發展呈現明顯的時代特征。

從主導資源演變的維度看,歷史發展至今,人類先后經歷了自然經濟、工業經濟和知識經濟,土地、資本和知識分別充當了不同階段主導資源的角色。在自然經濟社會,以土地資源為核心的自然資源成為主導性資源。人們依賴土地進行生產和生活,以佔有、支配、使用土地等自然資源的權利制度構建起整個社會的經濟基礎,對經濟社會的整體發展起決定性作用,整個社會也呈現出以農業經濟為主的自然經濟形態。從自然經濟社會過渡到工業經濟社會是一個復雜的歷史過程。以蒸汽機的發明及運用為特征的工業革命使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規模日益龐大的工業生產與創新活動中,資本對其他資源進行了統籌與整合,實現了更高水平的生產力與生產效率。資本作為主導性資源影響著人類經濟的諸多方面,使人類經濟呈現出明顯的工業經濟時代特征。第三次科技革命使人類踏入知識經濟社會,知識對於經濟發展的作用程度和方式都發生了質的變化。知識經濟時代以知識資源為主導資源,以創新為驅動力,不斷構建新的知識體系、提高知識的廣度與深度、開發各種先進技術,為經濟增長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強勁動力。

現代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尤其是互聯網技術的成熟使知識在短時間內急劇增長,出現了“知識爆炸”的現象。然而,並非所有的知識都可稱之為“資源”,即並非所有的知識都能進行生產與消費。對於非公有的知識和技術,其他企業通過合法的反向工程、非法的技術模仿與復制等也會使企業喪失已取得的競爭優勢。這種現象對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以及創新的積極性都會形成較大沖擊。為促使知識在合法合理的規范下進行生產與消費,使對知識的投入者能合理獲取競爭優勢,產權化的知識——“知識產權”便應運而生並快速發展。知識產權對知識資源的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等全鏈條進行了產權制度的設計,為創新活動提供了制度保障,為知識賦能經濟提供了規范路徑。

知識產權既具有法律屬性和技術屬性,也具有資源屬性。從法律屬性看,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時間性、專有性、無形性,未經許可其他人不得使用﹔從技術屬性看,知識產權代表著新的生產力發展方向,它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創新性的智力成果,其核心價值是“新”,即新技術、新創意、新工藝、新方法。由此可見,知識產權與新質生產力具有內涵上的契合性﹔知識資產是稀缺資源,強調的是智力性創造的成果。馬克思主義認為,創造性勞動需要勞動者的高素質和勞動工具的先進性,隻有這樣才能對勞動對象進行比較深入的了解,才能進行較為復雜的勞動過程。國家通過制度配置和政策安排對知識資源的創造、運用、保護及管理等進行指導和規制。從國際看,知識產權是世界貿易體制中的一項基本規則,構成了國際貿易的知識化和知識產權的國際化,其運用狀態決定著產業或企業在全球價值鏈上的地位。

由此可見,知識產權的技術屬性和資源屬性決定了它是新質生產力的要素之一,影響著生產力要素中的勞動對象的新穎性和廣泛性,以及勞動工具的有效性和先進性。以知識產權為核心配置創新資源符合先進生產力的發展方向。同時,知識產權還具有法律屬性,其建立起來的規則體系塑造了先進的現代產權關系,將有效引導創新資源的持續投入,從而形成良好的資源配置循環。

以知識產權為代表的現代產權制度,其設計順應創新激勵發展邏輯。知識產權制度通過產權確認促進創新資源要素的流動,參與創新資源優化配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極大地提高了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和運用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技術市場化的產物,但政府又可以通過有效政策與法規引導、調控和制約這種市場行為。

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有利於發揮市場競爭機制的功能來實現資源配置的優化。首先,知識產權分散的決策結構有益於市場的靈活轉變。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和運用是企業科技研發活動的直接結果,是否申請知識產權、如何申請以及申請何種類型的知識產權均由企業根據自己的技術特點和市場需求決定。這一分散的決策結構使知識產權的生產者(權利人)和消費者(被許可或轉讓人)對供求的變化能作出靈活有效的反應,利用新技術新模式迅速地集聚創新資源。其次,利益法定和競爭自由有利於發揮人們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專利、商標和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制度為權利人設計了期限不等的利益獲得權。在其有效期內,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用其實施以盈利為目的的生產、銷售和使用行為,否則就要承擔嚴苛的法律責任。在這種收益保護機制下,社會資源會不斷流入附加值較高的部門,促進生產技術和產品結構的不斷創新,提高資源的優化配置效率。最后,以知識產權信息公開為主要特征的信息結構,能夠使每個參與經濟活動的競爭者,通過官方渠道獲得清楚和有效的信息,並能有效地加以利用,及時作出投資決策,有利於資源向價值鏈高端攀升。

另一方面,知識產權作為一種創造科技成果的活動也受到科技政策的制約和影響。知識產權的保護強度及其運用程度對於其資源配置功能的發揮有重要影響,政府可以通過科技政策制定、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政策的實施等措施引導資源向最需要的領域集聚。因此,在強調知識產權市場特性的同時,也要重視做好技術發展預測、宏觀總量調控和產業結構調整、國家資源的總體配置和生產力布局,以確定國民經濟和科技發展的戰略目標,集中必要資金進行重點領域的建設,使社會資源得到更為合理的配置。

(責編:孫凱佳、黃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