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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暢:一板書盡三國史:長沙吳簡中牘文書的學術價值

徐暢2023年12月25日11:07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未刊竹木牘文書分類整理與綜合研究”負責人、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副教授

走馬樓吳簡中的牘文書 作者/供圖

中國古代在紙張發明以前使用的書寫材料,主要有簡、牘和絲帛,其中帛書為小眾,20世紀至今我國境內的古代墓葬、遺址中,大規模出土簡牘文書。簡牘,即將竹木削制成片,經殺青、打磨等程序,以供書寫。關於簡和牘的區別,《說文》記作“簡,牒也”“牘,書版也”,《論衡·量知》解釋,“截竹為筒,破以為牒,加筆墨之跡,乃成文字”,“斷木為槧,之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牘”,明確了兩者材質差異,一般情況下,竹質為簡,木質為牘。

然而,簡和牘的差異更在於形制與容量。兩者雖皆為窄長形,但木片可“之為板”,具有相當幅度,容納更多文字,時人又稱為“版”“方”或“札”。《儀禮·士喪禮》“書赗於方,若九、若七、若五”提示,相比單行、兩行書寫的簡,“方”可多行書寫。正是由於上述特征,遇有篇幅合宜的文書,常選擇木版,“不及百名書於方”,以求“一板書盡”,不必像竹簡一樣編連成冊,存在錯、脫簡之虞。

由於我國南北植物品種的差異,牘類文書以往多見於西北邊塞。20世紀后半期,兩湖地區官署遺址的古井中大量發現窖藏簡牘,除竹質外,也有相當數量的木牘,如湘西出土裡耶秦簡中,就有不少具有“一板書盡”特征的木簡牘,稱為“單獨簡”。1996年,湖南長沙出土的走馬樓三國吳簡中,竹簡佔絕大多數,但亦有幅度較寬的木質書寫物,一事一牘,單枚即構成一件公文,涵蓋完整史學信息,引發學界關注,值得做系統整理與研究。

竹木牘文書:

長沙吳簡“最后的寶藏”

與秦漢斷代簡牘等新資料層出的狀況不同,魏晉南北朝史領域,地下出土文獻的數量較為有限,而尤以三國、兩晉為甚。三國處於漢魏晉社會變革期,但長期以來,有關這一時期的傳世與出土文獻均顯不足。走馬樓三國吳簡的發現,使這種局面極大改觀。

1996年,長沙市文物工作隊配合城市基本建設,對位於市中心五一廣場東南側走馬樓街平和堂商廈的古井群進行發掘,在其中的22號古井遺址內、外,共採集與發掘近14萬枚簡牘,紀年少部分為東漢末、主要在孫吳嘉禾年間(232—238),田余慶先生將其命名為“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吳簡內容豐富,形制多樣,是我國迄今發現的數量最多、最重要的三國時代出土文獻,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吳簡中,形制最為特殊的是大木簡,其次是竹簡(分採集和發掘簡),1999—2019年,吳簡收藏單位長沙簡牘博物館共推出簡牘圖文對照本十卷、二十九冊(即《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之《嘉禾吏民田家莂》,《竹簡》〔壹〕至〔玖〕),完成了絕大多數吳簡的整理。而經館藏確認,吳簡檔案群中尚有近400枚牘文書未刊。

吳簡中的牘文書長度與竹簡相仿(長22—29厘米),卻較其明顯寬厚,均寬4—5厘米、厚0.3—1厘米(竹簡寬0.5—1.2厘米、厚0.15厘米左右),多以木板為之,少數用竹板做成,合稱“竹木牘”。與竹簡的散碎相比,竹木牘保存完好,字跡清晰,常被制為賬簿、官文書或書信,承載信息豐厚,研究價值巨大,屬於長沙吳簡的精華部分,堪稱孫吳簡牘群“最后的寶藏”。

雖然在吳簡被發現的次年,即有一些代表性木牘得以刊發,但過去20多年的整理重點在竹簡。牘文書中,僅存留井內部分得以隨發掘簡一起整理問世﹔大量的採集和散見竹木牘,一直沒有得到系統整理與刊布,信息散在各處。據統計,長沙簡牘博物館藏牘文書近400枚,目前已刊竹木牘約佔總數的1/4。推動所有牘文書的科學整理,在《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十卷本之外,另出版《竹木牘》特輯,更顯迫在眉睫。

深度整理:

符合牘文書特質的整理模式

相較簡冊整理和復原法的持續探索,以往學界對牘文書的特殊性沒有予以足夠重視,這裡針對吳簡中竹木牘的內容和性質,特提出“深度整理”辦法,希望可以為未來簡牘學中牘類文書的整理與研究提供經驗借鑒。

具體而言,由於久存地下,編繩腐朽,並受到井內積壓、井壁塌垮的沖擊,吳簡在出土時簡冊多已散落,原始編連方式較難確認,因而率先啟動的竹簡整理,目標不在復原冊書,主要是進行文字釋讀﹔另外,由於吳簡是我國較早發現的古井簡牘,在竹簡成像上尚未採用新技術,《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前十卷圖版系文物出版社用常規手段拍攝。如今再來回頭看,對吳簡的整理效果並不理想。

而吳簡中的牘文書,牘面字跡清晰,內容豐富。據統計,未刊牘文書包括各類官府往來文書、倉庫賬簿、書信及封發記錄,名刺、習字等各類雜文書等,大多為一事一牘,信息量大而集中,與敦煌吐魯番紙本文書的情況較為類似。

鑒於上述情況,牘文書的整理,應與紙文書的整理法對接。圍繞敦煌吐魯番文書的整理,精品案例多見,其中武漢大學唐長孺學術團隊對吐魯番出土文書的“深度整理”,為學術界樹立了標杆。所謂“深度整理”,即寓整理於研究之中,在充分熟悉原件和理解內容基礎上,對相關文書進行綴合、錄文、標點、斷代、定名、注釋,由此形成高質量圖文對照整理本。這一做法,正可運用到吳簡未刊牘文書的整理中來。

具體而言,第一步是採用紅外線成像儀為牘文書掃描正、背高清圖片,保留完整的圖像記錄。第二步是分類工作,從記載內容和文書類型出發,對牘文書進行集成,共分公文、賬簿、書信、雜殘文書四大類、十四小類,每類附類解。第三步是系年、釋文及解讀工作。竹木牘有明確紀年的約佔1/3,大量牘文書年代信息不全,先依據干支朔閏、職官、人名等有效信息,對其進行系年﹔隨后利用書法史、文字學、歷史學知識,為牘文書作釋文、標點、分行﹔最后根據已刊吳簡內容及三國史背景,推進對重點詞語及背后重要制度的考釋。

經過基於牘文書特質提出的“深度整理”進程,以往三國吳簡整理中的疑難案例,如對“君教”文書牘中“畫諾”的理解,對許迪割米案文書中長官批示的辨析,對《石彭文書》中年號“赤烏”的釋讀,對移舉文書中“私學”身份的闡發等,皆取得了重點突破。系統作業使得古老文書重新煥發生機。

吳牘文書與三國史研究的吳地視角

三國是漢唐八百余年社會發展中的變革期,而三國史是漢魏六朝史研究的基點,但記載這段歷史的傳世文獻有限,各國的典章制度、文書禮法、地理民俗等情況,多已不為人知。縱觀20世紀以來的三國史研究,多就高層政治史、軍事史、重要歷史事件和人物深加求索,很少觸及基層社會,且多以曹魏為敘事中心。如地方行政制度研究,探討郡府縣廷結構,皆以曹魏為例﹔文化史領域,僅建安七子與鄴下文人,就挑起時代文學自覺大旗﹔書法史領域,三國書法新變,可以“洛下新風”一言蔽之。吳、蜀兩國的情況,隱入歷史的灰暗背景,誠為學界憾事。鑒於此,有學者提出三國文化之“吳蜀視角”。然而,視角轉換亦受制材料、史料的匱乏,一直是孫吳史研究的瓶頸。

孫吳政權統轄的江南地區,以往僅有零星墓葬與河溝簡發現,內容主要為名刺、遣冊等,長沙吳簡的批量出土,改變了上述局面。有關孫吳的史籍,由士人修成,記載重大史事與人物,而吳簡發現於長沙郡及臨湘侯國官署,恰屬基層檔案,為自下而上地考察吳地統治秩序及基層社會運轉,提供了史料支撐。借助吳簡對孫吳史的研究,20多年來取得了不俗成績,一直引領著魏晉南北朝史的學術潮流。2019年之前,研究者面對的主要是竹簡,圍繞散碎的簿籍簡,進行冊書復原集成工作,在此基礎上開展經濟賦役史研究。相比之下,竹木牘則“養在深閨人未識”,《竹木牘》卷共收錄吳牘文書近400枚,大部分為未刊,而性質為登載核心內容的官私文書,從其內容出發,可洞見三國歷史演進的復雜性、吳地歷史的獨特性,從而得出新知,助推學術研究。

例如,秦漢三國實行簡牘文書行政,但直至20世紀末,學界對三國地方行政與公文形態所知甚少。長沙吳簡中的牘文書,內容恰是江南地方的公文檔案,《竹木牘》卷公文類中的君教文書、關白文書、移舉文書,書信類中的封檢與封發事目,賬簿類中的簽牌,都是孫吳臨湘縣廷在日常行政運轉中產生的官文書,通過對其整理考釋,可揭示孫吳縣級公文運轉機制:縣廷諸曹是公文的制作和承載者,而門下是公文運轉的樞紐。吳制本於秦制,又可作為六朝公文機制的源頭,承上啟下且充滿活力。在此基礎上,可進一步復原縣級單位的機構設置與僚佐設官分職情況。

又如,漢末三國是中國書法變革期,古隸、八分、章草向楷書、行書、今草演進,行書尤有標志性,書法史上所謂“洛下新風”,即言曹魏處行書變革前沿,孫吳則保守停滯。眾所周知,行書最初用於書信,《三國志》稱為“相聞”,長期以來難見三國書信實物,而《竹木牘》卷中獨有孫吳嘉禾年間長沙吏民之間通信12件,其中周詳致內兄嫂書等還直接提及“相聞”﹔觀察書體,個中既有行書,也有楷書、草書,涵蓋新、舊筆法,恰說明孫吳基層書手並非固守舊習,自知或不自知地參與了書體變革。這一認識,足以填補三國書法史研究的余白。

以上只是吳牘內容的一鱗半爪,牘文書涵蓋的信息涉及地方行政、社會經濟、文化風俗、吏民生活與信仰等多方面,具有豐富的學術價值。綜合利用文字學、文書學、考古學、歷史學等多學科方法,對吳牘文書作深入剖析,並將相關事實置於特定時空檢視,相信可扭轉三國史研究以孫吳為配角的偏向,還吳地歷史以其本來面目。

(責編:皮博、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