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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兆惠:《馬氏文通》之前西方的漢語語法研究

魏兆惠2023年11月29日10:16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馬氏文通》之前西方的漢語語法研究

作者:魏兆惠,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6至20世紀初域外漢語語法觀”負責人、北京語言大學北京文獻語言與文化傳承研究基地教授  

一般認為,清末學者馬建忠所撰、1898年出版的《馬氏文通》標志著漢語語法學的正式創立。如果我們把目光投向域外,便可知在《馬氏文通》前近300年的時間裡,西方漢學家、外交家、傳教士,或通過書信手稿、報章雜志,或編寫教材、著書立說,表達了對漢語語法的認識。這些“異族之故書”構建了雖不完善但較為完整的漢語語法系統,對國內學者的語法研究產生了一定影響,值得我們關注與探討。

在印歐語框架下認識漢語語法體系

西人潛意識裡認為漢語和拉丁語、英語等不同語言之間隱藏著共同的東西,因而可以建立起適用於所有語言的一般原理。比如他們認為漢語詞類與句法成分之間有一一對應關系,因而不同位置上的同一個詞的詞類有變化,認為漢語的介詞和方位詞就是印歐語的前置詞和后置詞,動詞也有時、態,可分為主動、被動、中性等類。這無疑是“拿印歐語的眼光看待漢語”,忽略漢語的個性而導致一些牽強附會的解釋。

歐洲第一部完整、全面的語法書《語法科學》以詞法研究為主,詞分名、動、分、冠、代、介、副、連八品,這種詞本位思想及分類方法直到中世紀仍是詞法研究的典范。《華語官語語法》《中國言法》《上海方言口語語法》《漢文經緯》《語言自邇集》等都將詞分為八類或九類,只是各小類的名稱、界限等略有不同。他們認為漢語詞可分類,但要“入句顯類”,有時反又走上“詞無定類”的錯誤道路。《馬氏文通》《高等國文法》《新著國語文法》的九類詞,也沒有擺脫印歐語語法的窠臼。20世紀30年代和50年代國內掀起兩場詞類問題大討論,直至今日,詞類研究取得了長足進步,但是仍然無法完全做到呂叔湘先生呼吁的“要大破特破,要把‘詞’‘動詞’‘形容詞’‘主語’‘賓語’等暫時拋棄”。

《語法科學》從八類詞中抽象出人稱、性、數、格、時、式、態等語法范疇,《漢文經緯》《華語官話語法》《中國言法》等也認為漢語有形態,名詞有主格、賓格、屬格、與格、呼格、離格、工具格和方位格等,動詞的時態分為不定時態、有定現在時、完成時、過去時和將來時等。也有人意識到漢語沒有印歐語那樣的形態變化,但又無法擺脫印歐語體系,採取折中辦法(即術語用印歐語的,手段用漢語的),認為在漢語中名詞和代詞通過加“小詞”的方式,動詞通過加介詞的方式完成所謂的“格變”。這種削足適履的做法勢必掩蓋漢語的特點。

《文學書官話》《上海方言口語語法》等根據英語的語法體系均把句子分為單句、復句和並列句三類,復句下又分狀語、賓語、關系、目的、說明、比較、相似、條件、原因、附加從句等小類。《漢文經緯》雖然批評這種企圖“把漢語句法強行按捺於印歐形態學的普洛克魯斯特之床”的做法,但其句法系統與前者沒有實質區別。這種做法難以厘清單、復、並列句的界限,直到黎錦熙將並列句置於復句層次之下,才確立了漢語單、復二分模式。不過在句法研究過程中,西人對漢語某些特殊句式如把字句、被字句、倒裝句、雙賓語句等的獨到認識為后世研究帶來不少啟示。

旁觀者視域中的漢語語法特點探索

其一,對漢語詞類特點的挖掘。

一是對古人詞分“虛、實”的繼承與發展。宋羅大經《鶴林玉露》談作詩講究“實字、虛字”,此后兩個術語的內涵不太固定,但一直沿用到清代。17世紀英國的維爾金斯和庫柏等也從語義角度將詞分為全義詞和小品詞兩類,這和中國古人的二分思想有暗合之處。馬若瑟《漢語札記》從清人畢華珍《衍緒草堂筆記》中吸收了“虛、實”的概念,德國的甲柏連孜、英國的艾約瑟等紛紛效仿。中國古人虛、實之分多從對偶、修辭的角度來講的,西人則從詞語意義和語法功能講的。

二是對漢語量詞特色的重視。量詞早在殷墟甲骨文中就出現,魏晉南北朝進入成熟階段,現代漢語量詞有700多個。將量詞單獨看作一個詞類,西方人早於國人。意大利的衛匡國、英國的威妥瑪、美國的高第丕等的詞類系統中,“量詞”均是獨立一類。而在國內,“量詞”這一術語最早見於1924年的《新著國語文法》,直到呂叔湘、王力時,才以“單位詞”之名獨立出來。

其二,對語法相關研究領域的啟示。

一是語體語法思想初顯。西人對漢語語體的認識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文言和口語的差別。西人來華之初,其語法著作以文言為主體,分為“深文理”和“淺文理”。由於傳教對象多是平民百姓,研究和推廣白話口語的語法著作大量出現。《漢語札記》是“首次把漢語分為白話和文言兩部分來研究的著作”,《華語官話語法》《上海方言口語語法》《語言自邇集》《文學書官話》《漳州話語法》等以口語甚至是上海土白、廣東土白、福建榕腔等為研究對象,其中也不乏文言與白話對照研究。語體差別另一方面體現在有高雅和低級之分。知識分子在較正式場合或在就學術性話題進行交流時,多用接近於書面語的高雅語體,在日常生活時則用低級語體。艾約瑟等人指出高級語體和低級語體在語氣詞、助詞、動詞、人稱代詞等使用上存在明顯的差異。

二是方言語法意識凸顯。國內第一篇研究方言語法的論文是趙元任先生1926年的《北京、蘇州、常州語助詞的研究》。早在17世紀,傳教士們就有意識地為漢語方言進行分區,並開展方言記錄和研究工作。除了北京、南京官話外,廣東、福建沿海是宗教傳播的前沿陣地,對閩語、粵語的研究最多,著述最豐。他們不僅記錄了當時的北京官話、南京官話及多種方言的語法現象,也有意識進行漢外及官話、方言的語法對比,為漢語方言語法尤其是方言歷史語法研究留下了一筆寶貴財富。

三是韻律語法觀念濃厚。西人將韻律與語法結合由來已久,特拉克斯《語法科學》第一部分就是“准確的朗讀,充分注意韻律”,19世紀默裡《英語語法》也有“句法及韻律學”一章。《通用漢言之法》和《中國言法》同樣有“韻律”一章,介紹漢語詩、辭、歌、賦的特點。《官話口語語法》不僅指出詩歌的韻律,更詳述散文中詞和句子的韻律特征,討論構詞中的韻律規則,將英語詩歌的音步理論運用於漢語構詞的韻律分析中,也重視對偶、重疊在韻律中的作用,韻律對句法的制約作用等。西人不僅關注官話韻律問題,也發現在不同的方言如上海話、廈門話中存在不同的韻律表現。

其三,對漢語詞序重要性的認識。

洪堡特、艾約瑟、馬禮遜等都認識到漢語有自己的語法手段。“語言的語法手段首先是詞序,其次就是助詞,而助詞的意義也取決於詞序。”這種認識得到國內學者的呼應,《馬氏文通》指出漢語中什麼成分在句讀中應居於什麼位置,一般是不可變更的,變更也是有條件的,《新著國語文法》也明確“漢語乃是各詞孤立的分析語,全靠詞的排列來表達意思”。詞序是漢語重要的語法手段,現已成為學界共識。

西人注意到漢語存在常規和非常規詞序。形容詞通常放在所修飾名詞之前,及物動詞在賓語之前,副詞常位於所修飾的形容詞或動詞之前,這是常規的詞序。《文學書官話》指出漢語口語的三種順序是順行、退行、逆行,后兩種非常規詞序充分說明了漢語句子靈活性的特點。他們還認識到,漢語詞序排列是有一定原則的,漢語的詞會按照種和屬的順序、內容先於形式、自然優先原則、時間順序原則排列。

總之,在《馬氏文通》之前,西人從旁觀者視角對漢語的某些認知,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漢語研究的現代化、科學化。但也不可否認,他們對漢語語法的研究帶著印歐語法體系的鐐銬,有些研究結果也必然受到諸多詬病。我們應正確評判其在學術史上的價值,從而更好地建立“自立於而不自外於、獨立於而不孤立於西方的學術研究”。

(責編:皮博、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