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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震:《周易》治世思想的三重境界

劉 震2023年10月09日16:28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周易》治世思想的三重境界

作者:劉 震,系山東大學易學與中國古代哲學研究中心兼職教授、中國周易學會副會長

《周易》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典籍,其豐富的人文思想對中華文明的發展產生了極其深刻的影響。既往《周易》的研究多從哲學維度入手,對其陰陽辯証的思想進行闡述,人們或將其視為卜筮之書,而無視其精深的哲學表達,或將其視為儒家經典,而將其思想體系的闡釋局限於儒學視角。正是由於上述觀點對《周易》多有誤解,使得我們今天有必要重新審視《周易》的思想體系,關注《周易》之中對於人性的表達以及由此而呈現出的社會治理理念,梳理其思想內涵中的“德治”與“法治”社會治理理論架構,進而為構建當代中國社會治理體系提供智慧支持。

關於社會治理,《周易》所提倡的思想主線在於“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這意味著《周易》的治理思想是以天道為核心。《周易》的天道理念從根源上而言,既脫胎於傳統筮法體系又有所突破,其對天道的定義趨向於“易與天地准”,這種認知包含兩個層次:其一是突出天道對現實社會與人生的客觀約束﹔其二則是強調了天道的可知性。由此出發,中華文明所倡導的“天人合一”本質上在於謀求天道與人道相互之間的契合,通過對天道自然的認知以及契合於天道的行為,最終實現天人之間的和諧。由於這種契合的前提在於天道之客觀性與可知性,由此中華文明強調“天人合一”的根本在於認知與順應天道,而非力圖改造天道自然。

從歷史發展來看,這種治世理念的價值首先避免了將天道上升到類似神明式的存在,從而完全喪失人的主觀能動性。事實上,從先秦到漢代佔筮學說的發展中,可以較為清晰地看到,佔筮中“神”的比重有所下降,而“德”的關聯則顯著上升,在《周易》看來,人可以“德”而“知天”。正是這種“知天”中所包含的“治天”訴求,使得中華文明並沒有走向宗教國度,而是在治世的過程中不斷求索,力圖更好地把握天道。

與此同時,在《周易》看來,盡管我們可以有效認識天道,把握天理,但是這種不斷求索的行為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完全消解乃至改造天道的客觀性。《周易》認為天道是不斷發展變化的,這就意味著對天道的理解與天道本身的差異會伴隨著上述變化恆久存在,故而《周易》對天道的理解是因順多於改造。在《周易》看來,隻有做到了“與天地合其德”,方可稱之為“大人”,因此能否掌握與順應天道,恰恰是《周易》之“治天”思想的關鍵所在,而在中華文明數千年的發展過程中,我們始終能夠在名教與自然中保持一種大致平衡,其根源就來自於上述思想。在當今社會,這種“治天”的思維模式一方面可以引導我們不斷探索自然,從而科學理性地去審視客觀世界,另一方面則可有效避免陷入“人類中心主義”的誤區之中。

關於《周易》的思想屬性研究,既往成果的特點在於出發點較為單一,即將《周易》視為儒家的經典。被譽為“群經之首、大道之源”的《周易》,實際上在早期是作為獨立學術派別而存在的,其倫理思想對后世的儒家影響較為深刻。同時,儒家與《周易》的相互結合也豐富與完善了各自的倫理價值體系。但整體而言,儒家與《周易》所秉持的觀念並不完全相同。先秦儒家在倫理上重視性善,進而強調德性教化之貢獻,據此形成了“德治”的治世理念。與其迥然不同的法家在倫理上重視性惡,強調嚴刑峻法之約束,據此形成了“法治”的治世理念。《周易》雖言性善,但其不同於儒家之處在於,其指引性善的方略是“德治”與“法治”相綜合的一條路徑。與儒家相比,《周易》更重視規則,特別是在君子與小人的區別上,儒家對此的表述是以德分之,《周易》則是以位定之。與法家相比,《周易》將“善”視為人性之本源,即人之為善乃至於最終成就善,根源在於人之有向善之本能,這種本能不僅使得人區別於禽獸,更使得其在建立社會規則的過程中,同時注重了揚善與止惡兩個維度。因此在《周易》視域下的聖人,既注重“理財正辭”進而導人向善,亦強調“禁民為非”進而防微杜漸。

從這種社會治理思想出發,《周易》認為倫理上的美德必須與其所處的社會地位相統一,即以德配位,且君子之德與小人之德各有差異。這種倫理模式的重點在於將德性區分為基本倫理與職業操守兩個層面。即自小人至君子皆要遵循的社會基本倫理,與有位君子才需要恪守的職位德操有所差異。《周易》的這種“倫理與治世”的思維體系在今天的社會人際關系中有著較為重要的現實價值,其對基本倫理與職業操守的劃分相較傳統的儒家倫理體系更為合理,在社會上廣泛推廣的可行性亦更大。當今社會與中國傳統社會相比,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嶄新的社會環境需要社會治理理念的與時偕行。當今社會一方面以法治為准繩,從而約束每一位公民可以在統一的標准之上約束自身的行為﹔一方面以德治為目標,引導每一個社會公民都可以在“舉而措之天下之民”的理想中實現自身進步與社會價值的有機統一。這種社會治理可以說與《周易》所倡導的倫理觀念是非常契合的。

如前所述,社會治理理念與人性有著極為重要的關系。《周易》所主張的性善論與孟子所主張的性善論有所不同,是一種基於自然的性善論。其理論有以下幾個關鍵點:其一是人性的源頭來自上天,上天賦予人與萬物相同的善。因此,人之向善是一種天賦,且人之向善的規范在於外在天道,從而確立了“天人合一”是人之為善的終極目標﹔其二是人性雖本善,但卻必須通過后天方可覺醒成就實然意義上的善,而動物等無覺醒之可能。由於人與萬物有同源之善,使得人在參贊天地化育中促成萬物“知至至之,知終終之”成為一種可能,但同時又使得人脫離萬物而成為具有特殊性質的存在。從上述兩個特點我們不難看出,《周易》的性善論在相當程度上認為“善”的形成與外在條件息息相關,“善”不僅依賴外在源頭,並且通過外在條件得以完善。這與《周易》在思想根源上受到筮法影響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但是這種性善論並沒有全然忽視人的自覺性,與之相反,《周易》對人的特殊性進行了定義,即人對善的覺醒能力。

正是由於這種善的天賦外來,使得《周易》對自我的自覺表達呈現出一種以學習感悟為主的方式。正如《易傳》中所言“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周易》對人之自覺的路徑定義雖並不唯一,但其源頭卻是一致的,即“繼之者善”。外求的功夫修養客觀上要求將個人修養的提高與外界環境的認知聯系在一起。因此《周易》所提倡的自覺以“窮理盡性”為前提。窮理強調對客觀自然環境的充分認知與准確把握,盡性強調對內心自覺的全面覺悟與合理表達。個人自覺最終服務於社會治世的形式在於見仁見智者以君子形態引領百姓達成一種和諧。從個人自覺的境界而言,“君子”指向了一種近乎完美的人生態度。在《周易》看來,隻有通曉天地之道,順化萬物之德,外承人物之義,內明良善之理的人,方可稱之為“君子”,而君子的行為除了自修個人品德之外,更需要引導社會大眾正確處理天人之道,從而和順天地之化育。通過分析個人自覺與君子行為之間的邏輯演進,我們可以更直觀地感知具有《周易》特色的君子形象及其現代價值。

整體而言,《周易》的治世思想分為“治天”、“治人”與“治心”三個層次,不僅探究了不同層次之下“自我”概念的多維呈現,更重要的在於立體展示中華文明視域下的宇宙觀、人生觀與價值觀。可以說隻有正確把握了《周易》的治世思想,方可謂知《周易》。

(責編:王曦若、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