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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黎星:易道與天文:文化蘊涵之探析

黃黎星2023年05月29日13:31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易道與天文:文化蘊涵之探析

 作者:黃黎星,系福建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

中國古代天文學,堪稱古文明之肇基與淵藪。古代先賢,仰觀浩瀚蒼穹,俯察方位分野,記錄天象變化,確定星宿排列,測算日躔月離,了解黃道白道,標記景昃朔望,創制演進,從觀象授時到制定歷法,“敬授民時”“以前民用”,發展出包羅眾多形態、記錄豐富數據、具有精妙特色的以歷法制定為核心的天文學,是中華文明的重要載體之一。古代天文學的諸多內容,在《周易》這部經典裡有所表現,《周易》經傳中與天文學現象相關的敘述描寫,引發了諸多闡釋解讀和聯想發揮。而在漫長的易學發展史中,將易學的象數義理與天文歷法學進行結合,或以易學象數解說天文歷法,或引用天文歷法的內容進入易學解說體系,也都呈現出豐富多彩的形態。易學與天文學的交融匯通,形成了傳統文化的一大特色。易學與天文學關系的問題,相關資料散見於各種不同類別、不同形式的文獻中,其所呈現的角度、方法、觀念、結論也各異其趣。綜觀易學與天文學這一領域所呈現的頗為繁雜的現象,要進行相關的研究,需要厘清諸多觀念,明晰相應認識,既宏覽博觀,又探賾洞微,融通兩端,通其法,知其術,明其理,得其義,以期獲得能夠精當闡釋傳統文化內涵,又具有新時代認識高度的成果。

在古代典籍裡,最早使用“天文”一詞的,是《周易》的《賁·彖》,這也是今天仍在使用的“天文學”名稱的詞源。《系辭傳》提及:“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實際上,《周易》經傳中所涉及的天文歷法的內容頗為豐富,歷來受到學者不同程度與方式的多樣化關注。例如,南宋鮑雲龍撰《天原發微》,“以秦漢以來,言天者或拘於數術,或淪於空虛,致天人之故郁而不明,因取《易》中諸大節目,博考詳究,先列諸儒之說於前,而以己見辨論其下”。明代黃道周著《三易洞璣》,“蓋約天文歷數歸之於《易》,其曰《三易》者,謂伏羲之《易》,文王之《易》,孔子之《易》也﹔曰《洞璣》者,璣衡古人測天之器,謂以《易》測天,毫忽不爽也”。清代江永的《河洛精蘊·卦象考》中,列舉了“天文類”與“歲時類”。近現代及當代學者如尚秉和、聞一多、黃壽祺、潘雨廷、盧央等,在相關研究、論述中都涉及易學與天文學的內容。

從《周易》經傳來看,《乾》卦與斗建及星宿的關系,《乾》卦辭“元亨利貞”對春夏秋冬的擬取象征,《坤》卦中的天文學意涵,《訟·大象傳》體現對天體運動的認識,爻辭“月幾望”與月相朔望觀測(涉及紀月與月食),《泰》《否》兩卦的天文學意涵,《蠱》《革》《巽》卦中的天干名,《臨》卦辭“至於八月有凶”與天文歷法,《復》卦與作為天文歷法關鍵節點的冬至,卦爻辭中“七日來復”“七日得”與古歷法,《睽》卦上九爻辭與星象,《革·大象傳》稱“治歷明時”的意義,《豐》卦爻辭所涉天文現象觀測,以及《系辭傳》中與天文學相關的論述,尤其是“大衍筮法”這一章與天文歷法的關聯性,都需再加以全面的考察、梳理、比對、探研、辨析。結合歷代易家解說與天文歷法文獻,有望產生新的總結性成果。

濫觴於先秦時期的易學研究,持續發展至今,橫亙出一條三千年的易學史浩蕩長流,而在此發展進程中,易學體系吸收借鑒天文歷法的成果,將易學的象數、義理內容與天文歷法相結合,以建構易學解說模式,形成了易學與天文歷法的交融。先秦時期,易學與天文歷法交融的內容比較稀少單薄,到西漢時期,隨著天文歷法的發展,特別是漢武帝時期具有標志性的《太初歷》的制定頒行,包括天體觀測、天文數據、歷法規則在內的相關知識,逐漸被更廣泛的知識階層所認知、熟悉。

與此同時,《周易》的經典地位得到提升、確立,易學也進入發展史上極為重要的繁榮時期,易學的文化解釋功能得到極大擴張。因緣際會,在天文歷法學與易學同時發展勃興的漢代,易學體系對天文歷法的援引,以及建構模式的形成,成為我們今天相關研究需要追溯的源頭。其中,“卦氣”說模式的建構及其與天文歷法的互動,最值得重視。“卦氣”說的基本法則,是以六十四卦中《坎》《離》《震》《兌》為“四正卦”,其余六十卦,每卦各主六日七分,則三百六十爻共主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合周天之數,清晰地顯示了“卦氣”說對天文學數值的吸納與尊重。“四正卦”《震》《離》《兌》《坎》主春、夏、秋、冬四時,其各爻主二十四節氣﹔又以十二辟卦主十二辰,其各爻主七十二候。《周易》卦爻象數與二十四節氣、七十二候的配值,內容涉及歷法、物候、氣象、禮制等方面,且對其他學科領域也產生旁涉性的影響。

此外,京房所創“八宮卦例”“八卦六位”對天文歷法的運用,鄭玄“爻辰”說融合了易卦與星宿,虞翻易說中具有的天文歷法蘊涵等,以及后世對這些內容的接續性探究的資料,頗為繁復。易學體系對天文歷法的援引,增益了易學領域的文化內涵,擴大了易學文化的關懷視野,形成了解釋宇宙自然、社會人事的模式,作為累積形成的文化傳統,值得我們從中吸取精華,實現其形式與內涵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在中國古代天文歷法學的體系中,運用易學象數模式或義理思想作為經典依傍和支持內容的例子同樣非常豐富。天文歷法對易學經典依傍的具體內容,比較顯著的,可大致區分為三個類別,一是以易解歷,二是援易說歷,三是據易制歷。當然,此三者又常常是綜合應用與顯現的,例如,《漢書·律歷志》所記劉歆對《三統歷》的易學解說,這種融通易學與天文歷法的形式,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其文化蘊涵豐富,影響深遠,值得進一步探究。再如,唐代天文學家僧一行依據《周易》“大衍之數”立法制歷,名之為《大衍歷》。《大衍歷》除了從《易》數中推出基本數據(如通法、策實、揲法)外,還使用卦氣說(卦爻象數)來直接解釋或說明天象及物候(即所謂“發斂術”)。又如,歷代史書《歷志》《天文志》中對《周易》經傳的推尊與援引,或依據《周易》經傳,從根本原理上闡明天地自然之道,陰陽二氣之流轉,作為歷法制定之原則﹔或以《周易》經傳辭句,說明歷法的延承、更革、修正等意義所在﹔又有以《周易》的四象、八卦、六十四卦的模式,來與歷法的建構模式進行類比,並借用《周易·系辭上傳》“大衍之數五十”章所提及的“天地之數”,以及揲蓍成卦的程式、數目,及其自然哲學的象征寓意,來說明歷法中相關數目的設定、安排及其象征意義。這些內容,既有形而上觀念理論,又有形而下的建構模式,變通其法,數值匹配,都體現了古代學者滿懷熱情、苦心孤詣的探究與彌合,這些極具文化特色的內容,都值得進一步研探。

通過對易學與天文學研究理路和方法進行省思,筆者認為,首先應該充分掌握相關資料,盡可能做到全面、詳盡、准確。唯有充分,才能洞悉對象的全貌,例如,對天文考古學(包括其文物文獻等佐証資料)的認識了解,有助於我們認識古代天文學的實際情況﹔對現代天文學的了解,有助於進行古今對比,察知奧蘊﹔唯有准確,才能觸及實質,避免誤讀誤判的偏差。應對易學與天文學領域資料的特殊規范有明晰認知,兩個領域資料所呈現的各種面相,甚至看似矛盾的形態,都值得注意納入研究范圍。易學與天文學研究,雖然聚焦於兩者“雙向奔赴”的交叉關聯、融通結合,但要求我們對兩者的“大本營”都要“叩其兩端而竭焉”。其次是進行相關研究,要堅持邏輯分析與歷史分析相結合的原則。如果說,充分、准確地掌握相關資料,才能“持之有故”,那麼,堅持邏輯分析與歷史分析相結合,才能“論之成理”。最后應該注意進行恰當的定位及合理的評判。對於易學與天文學,需要注意考辨不同情形下各種學說的學科主體屬性、兩者的互相借助形態,及其理論目標與實現方法。

在新的時代背景下進行這方面的研究,應該融通運用相關學科及旁涉領域發展的新成果。同時,傳統研究范式中的某種縱貫性、綜合性的形式及成果也需要吸收和借鑒,整合前賢今彥累積下來的成果,考鏡源流、辨章學術,以期刮垢磨光、正本清源。也隻有在厘清傳統學術的基礎上,才能實現這一研究領域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責編:皮博、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