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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國家社科基金教育學項目申報公告

2023年05月05日15:59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經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准,現予發布《全國教育科學規劃2023年度課題指南》,並就做好2023年度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申報和評審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中共中央關於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學術導向,堅持以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堅持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並重,充分發揮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示范引導作用,推動中國特色教育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更好繁榮發展我國教育科研事業,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二、《全國教育科學規劃2023年度課題指南》聚焦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聚焦構建中國特色教育學重要基礎和前沿問題,擬定了一批重要選題方向,申請人可結合自身學術專長和研究基礎選擇申報。

三、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要體現鮮明的時代特征、問題導向和創新意識,著力推出代表正確方向、體現國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礎研究要密切跟蹤國內外學術發展和學科建設前沿動態,著力推進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創新,具有主體性、原創性和較高的學術思想價值﹔應用研究要立足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要,聚焦教育發展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具有現實性、針對性和較高的決策參考價值。

四、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國家重點項目申請人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能夠擔負起項目研究實際組織者和指導者的責任﹔國家一般項目申請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博士學位。不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博士學位的,可以申請國家青年項目、教育部重點和教育部青年課題,不需要專家書面推薦。國家青年項目及教育部青年課題申請人的年齡均不超過35周歲(1988年6月5日后出生)。項目/課題組成員須征得本人同意並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申報。申請人可以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員作為項目/課題組成員參與申請。全日制在讀研究生不能申請。在站博士后人員可申請,其中全脫產博士后須從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請,在職博士后可以從所在工作單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請。

五、申請人所在單位須符合以下條件: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設有科研管理的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條件並承諾信譽保証。以兼職人員身份從所兼職單位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系的真實性,承擔項目/課題管理職責並承諾信譽保証。

六、2023年度設國家社科基金教育學重點項目(含委托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西部項目﹔教育部重點課題、教育部青年課題、教育部專項課題。

七、項目/課題申報范圍涉及14個學科。依照《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列出的學科分類代碼填寫相應學科,跨學科研究項目/課題要以“靠近優先”原則,選擇一個為主學科申報。

八、《課題指南》分為重點條目和方向性條目兩類。申報國家重點項目必須從重點條目中選擇,本年度擬立15項左右國家重點項目,每個選題原則上隻確立1個項目。申報其他級別項目或課題可以從指南中選擇選題(包括重點條目),也可以結合自身研究興趣和學術積累自擬選題。課題名稱表述要科學嚴謹、簡明規范,避免引起歧義或爭議。

九、2023年度繼續設立國家社科基金教育學西部項目。該項目用於資助在西部地區工作的教育研究人員,重點圍繞西部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開展研究,更好地服務西部教育和社會發展。西部項目分國家一般和國家青年項目,與年度項目一同申報評審,申報時無需單獨注明為西部項目,資助強度和要求與國家一般和國家青年相同,其管理辦法按全國教育科學規劃的國家一般或國家青年的項目管理要求執行。

十、本年度繼續設立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專項,研究經費由教育部相關司局提供,其組織申報辦法、資助力度與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教育部重點課題的要求相同,研究年限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決策咨詢報告和研究報告。申請者可針對港澳台教育中的重點問題自擬題目進行申報。

十一、2023年度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繼續實行限額申報,限額指標另行下達。各省部級管理單位(含各省級教育規劃辦、部委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部省合建高校)要著力提高申報質量,適當控制申報數量,特別是要減少同類選題重復申報。

十二、申報項目/課題的資助額度為:國家社科基金教育學重點項目為35萬元、一般項目為20萬元、青年項目為20萬元、西部項目為20萬元。教育部重點課題為5萬元、青年課題為3萬元。申請人應按照《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管理辦法》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詳見我辦網站)的要求,確定申報類別,並根據實際需要編制科學合理的經費預算。

十三、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完成時限原則上最長不超過5年,基礎理論研究一般為3-5年,應用對策研究一般為2-3年。

十四、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復立項,確保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項目/課題研究,2023年度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申報作如下限定:

(一)項目/課題負責人同年度隻能申報一個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且不能作為項目/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申請﹔項目/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申請﹔在研的國家級項目組成員最多參與一個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申請。

(二)在研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請新的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結題証書標注日期在2023年6月5日之前的,或在6月5日前已經提交合格結題材料的,可以申請。后者若是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需與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實,非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門寄出結項材料時間或在國家社科基金科研創新服務管理平台中審核提交時間的証明)。

(三)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申請人,同年度不能申請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其項目組成員也不能作為負責人以內容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

(四)申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

(五)不得通過變換責任單位回避前述(一)至(四)條款規定,不得將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六)凡在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題的各級各類項目/課題有較大關聯的,須在《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所申請項目/課題與已承擔項目/課題的聯系和區別,否則視為重復申請﹔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家基金項目結項。

(七)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須在《申請書》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課題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別,申請鑒定結題時須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

(八)不得使用與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

(九)立項后凡以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名義發表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不得同時標注其他基金項目資助字樣。

十五、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保証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5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並通報批評。申報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走訪、咨詢學科評審組專家或邀請學科評審組專家進行申報輔導。凡行賄評審專家者,一經查實將予通報批評﹔如獲立項即予撤項,5年內不得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凡在項目/課題申報和評審中發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十六、所有申報項目/課題將進行資格審查。專家採用《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論証活頁》(以下簡稱《活頁》)進行匿名評審。《活頁》論証字數不超過7000字,要按《活頁》中規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關研究成果。中小學和幼兒園申請人申報的項目/課題,實行單列單評。

十七、獲准立項后,項目/課題負責人在研究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申報時承諾的預期研究成果為項目/課題結題時必須達到的要件,不得擅自變更。獲准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最終成果實行結題鑒定制度,鑒定等級予以公布。除特殊情況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鑒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視為自行終止資助協議。如計劃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或者外語撰寫成果,請在《申請書》論証中予以說明。

十八、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申報採用分級審核管理制度。 申請人所在單位、省部級管理單位要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項目/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等,簽署明確意見。各級科研管理部門不得收取任何申報評審費用。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規辦)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

十九、本年度實行網絡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簡稱平台)中的“項目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台,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管理以該系統為准。

申請人及所在單位網上集中申報和審核提交時間為2023年5月5日至6月5日。申請人在平台上填寫並導出《申請書》,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后,全文掃描在一個文檔中,跟PDF版本的《活頁》一起提交到平台上,逾期系統關閉不予受理申報及審核。申報單位完成本級資格審查及提交后,要同時將系統生成的本單位匯總表打印蓋章后報送至省部級管理單位。

二十、省部級管理單位網上審核提交時間為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省部級管理單位把加蓋公章的《申報數據匯總表》掃描件及審查合格、在限額之內的《申請書》《活頁》在平台上提交至全規辦﹔無需在《申請書》上加蓋省部級管理單位公章。審核期間可以退回修改但不能新增申報。在平台上提交給全規辦的所有材料均視為經過各級單位審核同意的文本。請嚴格按照以上時間要求審核、報送材料,因錯過受理時間、未按要求操作系統造成的責任由相關人員自行承擔。

二十一、申報所有類別項目/課題的《申請書》、《活頁》和《申報數據匯總表》均無需寄送紙質版。待立項公布后,已立項項目/課題提交1份帶有負責人及成員簽名、單位蓋章的紙質申報材料,交省部級管理單位蓋章后統一寄送至全規辦。

全規辦咨詢電話:010—62003471、62003308﹔ 平台系統及技術問題請咨詢400-800-1636,電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郵政編碼: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三環中路46號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5月5日

附件:2023年度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指南

(責編:皮博、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