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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成廣:《庄子·秋水》“小大之辯”的三重意蘊

彭成廣2022年12月19日10:00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彭成廣,系西南民族大學中國語言文學學院副教授

按照通行編撰體例,雖然“秋水”常被列為《庄子》“外篇”中,但歷代箋注大家和諸多學者並沒有因其非“內篇”而忽視其理論價值,恰恰相反,他們一致強調“秋水”在《庄子》中的重要性,如王夫之認為“此篇因逍遙游、齊物論而衍之。”(《庄子解》)學者陳引馳認為,“《秋水》或許可謂是《逍遙游》 和《齊物論》之間的一個連鎖、一座橋梁。”(《庄子精讀》)傅佩榮也認為,《秋水》之“論述之精妙,可與《齊物論》並列佳構。”(《逍遙之樂》),等等。僅以“秋水”篇中的“小大之辯”主題為例,就包含著多重哲學意蘊,且具有強烈的現實啟示性值得探究。

其一,從“同類”比較向“跨類”比較的提升。河伯東行至海,窺見海之大,發現了自己的小,點明河伯“有恥且格”之心。“知恥近乎勇”是儒家推崇且贊賞的觀念,河伯在此層面上充當了“儒子可教”般的角色。但《庄子》的最大特點之一,就是常常把“孔子”作為故事主人公加以“批判”之,以此,海神與河伯的對話可視為庄子對“儒教”的“詰難”。

海神首先對“知識”何以可能做出具體分析,認為“識見”的來源及其限制主要體現在邊界空間(拘於虛)、生存時間(篤於時)、教化規訓(束於教)三方面。河伯與海神的相見之所以可能,恰恰是因為時間與空間的源發狀態發生了變化,“秋水時至百川灌河”,若沒有相應的汛期,河伯則固守一隅,無法一睹天外之大海而自小。海神進一步指出,就“水”而言,“天下之水,莫大於海”,但是如果跳出“水”的“同類”思維轉入“跨類”比較,則“吾在天地之間,猶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這種轉變蘊含著深刻的生活哲學智慧,能夠給“入局者”帶來現實啟示。一方面,“局中人”終其一生“與接為構,日以心斗”精心營造“事業圈”,甚至為一較高下(大小)而“其寐也魂交,其覺也形開”,但“終身役役而不見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歸,可不哀耶?”(齊物論)跳出自我限定的“水”圈,以“去蔽”的姿態“敞開”,將會豁然開朗,因為即使大若海,在天地間仍是小石小木之於大山也。這種道理絕不是簡單的相對主義和虛無論調,而是表明,放眼開闊與格局雄渾之於解放“固定思維”的重要性,它能夠為孜孜於“圈”中而備受折磨者提供“天眼”解脫之道。因此,從“水”走向“非水”,從“同類”比較跳出,躍向“跨類”比較,是一大根本性飛躍。若無此躍升,后面的小大之辯則無法進一步轉化。

其二,從“空間”比較向“時間”比較的轉向。在“跨類”比較中,海神引譬連類,氣勢如虹般列舉出連串對比性物象,來顯示小與大的相對性,如四海與天地、中國與海內、人與萬物,等等。值得注意的是,“號物之數謂之萬,人處一焉﹔人卒九州,谷食之所生,舟車之所通,人處一焉”句頗難費解,其中的邏輯關系值得進一步考察。前半句“號物之數謂之萬,人處一焉”通行解釋為:能夠命名的物數以萬計,而人不過其中一種而已。這裡體現出“齊物”思想的基本要義,即把人與萬物等而視之。“人處一焉”不能理解為對人之主體性的消解,而是反駁那種建立在人自身之上的主體性,以這種主體性自視之,則會陷入“意識”的成見之中,無法回到“事物”本身。以此,庄子的“齊物論”在某種程度上與胡塞爾現象學的“直觀”具有潛在呼應的可能,它們均代表一種通往真實的“認識論”。當然,把萬物與人等同,並非庄子的獨創和根本意指,如孔子有言:“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更是直接以謙卑“畏天”意識,來合理安放“人”的位置。庄子所試圖超越的,恰恰是這種謙卑意識與認識本身,這種超越在后半句的解釋中得到了體現。

后半句“人卒九州,谷食之所生,舟車之所通,人處一焉”聚訟紛紜,僅關於“卒”字釋義,歷代注疏就各不相同,如崔譔雲“卒,盡也。”郭嵩燾雲:“人卒九州,言極九州之人數。卒者,盡詞。九州之大,人數之繁,其在天之中,要亦萬物之一而已。”今人陳鼓應認為“人卒”即“人眾”之意﹔(《庄子今注今譯》)丁展成曰:“‘卒’當為‘萃’之借字。言人聚處乎九州也。”(《庄子音義繹》)若不過分拘泥於原文具體語境,單從字面義而言,以上三種解釋都能夠自圓其說且含有不同的哲學意蘊,但其中最具邏輯遞進性的解釋應是“聚合”之義,這主要因為:一方面,“號物之數謂之萬,人處一焉”已經點明,作為命名符號的人,是可名萬物的萬一,在這裡,顯然存在一個“命名者”的身份,而隻有宇宙本身能夠充當這一角色,即以宇宙之大視人類之小,盡管往來九州眾生薈集熙熙攘攘,作為集體的人仍然是小。另一方面,作為動詞的“聚合”,所凸顯的恰恰是人之構成的時間性和實踐特征,大寫的“人”是具體的、動態的人的集合。以此,舟車相通,谷食所生,它就不僅僅代指空間的佔據,如郭慶藩的整句解釋:“中國九州,人眾聚集,百谷所生,舟車來往,在其萬數,亦處一焉。然以人比之萬物,九州方之宇宙,亦無異乎一豪之在馬體,曾何足以介懷也!”(《庄子集釋》)更表征著人之實踐活動的對象化體現,是空間向時間的生成,是符號的人向活動的人的轉化。這裡的人不再是靜態、孤立的整體的人,而是活動、延續、相互交往的“人的整體”及其實踐活動的空間時間化,因此,無論是個體的人與集體人的比較,還是集體的人與整個宇宙比較,仍然是“小”。再一方面,谷物與舟車直接對應著人的衣食住行,維系著人的基本生存活動,是人之生命延續的基本條件和活動對象。但斗轉星移,“人生代代無窮已”,作為個體的人與這些條件相比,又何其“變易”與渺小。人及其活動范圍的空間佔據轉向了人之生成的時間延綿不絕,時間本身具有無限性。最后,更為重要的是,隻有實現從空間到時間的轉化,才能開啟下一段論述:“五帝之所連,三王之所爭,任人之所憂,仁士之所勞,盡此矣。”這不再是對“清靜無為”思想的表層肯定,而是將人類整體的“人事”之功與宇宙浩瀚時間綿延相比較。因為如上所述及,從“人事”圈層來看,三皇五帝代表著“人事”功業的極點(大),仁人志士紛紛效法之﹔而從“宇宙”外部來看,人本身僅為萬物一類,即使三皇五帝的“人事”之功又何其小。因此,隻有在“時間”中才能補正“空間”中的靜態比較,實現“小大之辯”的動態比較。

其三,從“絕對”向“相對”的轉化及“比較”的消解。如果說以上論調即使“跨類”比較也有絕對化特征,那麼,接下來海神則試圖從“類屬”內部消解這一絕對性。針對河伯“大天地而小毫末”的疑問,海神以“夫物,量無窮,時無止,分無常,終始無故”進行開導之。其中,“量”“份”“終始”等詞均蘊含著豐富而鮮明的佛教文化色彩,對此學界多有述及。以“量”為例,佛教中有“現量、比量、譬喻量、神通量、聖言量”五種常見形式,學者熊十力更直接以“量論”作為“認識論”。這至少表明,“量”本身可以作為“認識”物的重要方式。“物”作為認識對象,總有“量”(認識)不盡處,認識者自身視角限制當然是最直接的主觀原因,但客觀原因則是事物本身不斷變化,“物”永遠處於構成態中,而非“現成物”。進而言之,每一對象均有屬於自我的“量”知方式,在比較不同對象時,無法以同樣的“量”(尺度)來衡量不同對象,“小而不寡,大而不多”,在不同“量”的觀照下,小與大的絕對性被消解。同時,“量”的變動不居也源於“時”無止,“証向今故,故遙而不悶,掇而不跂,知時無止。”正如學者孫周興以海德格爾思想為基礎提出“圓性時間”一樣,在庄子這裡,“時無止”所體現的恰恰是“圓性時間”的運轉,以此,遙不可及的東西不值得煩悶,唾手可得的東西也會漸行漸去,“量”在時間的裹挾中再次顯現出小與大的辯証性。

緊接著,河伯的疑惑更值得玩味,“至精無形,至大不可圍。是信情乎?”河伯的發問是典型的空間性問題。事物的“形”是空間佔有,如三角形、圓形、曲形乃至大與小的區分,也是物之“形”在空間中的佔有問題,即數學中的面積、體積、周長等問題。與之前徹底的否定相比,此次海神的回應略顯含混,雖然無法辯駁以形式空間作為“小大之辯”的基礎,但他堅持認為,執拗於“小大之辯”已沒有太大的意義。對海神而言,從“形”上區分小與大並不重要,或者說,以“形”區分,並不代表能以優劣“等級制”來看待二者的關系。諺語雲:“寸有所長,尺有所短。”以大觀小,無法看到小之精微﹔而以小觀大,亦無法一覽大之邊界。“自細視大者不盡,自大視細者不明”。在海神看來,從有“形”視之,可言說者是大,可意會者謂精,隻有至大與至小才能“無形”,“無形”則“數”無法量,“言之所不能論,意之所不能致者,不期精粗焉。”換言之,無論是言說還是意會,其所面對的對象總是可以把握、捕捉或觸及的,是具體的“有”,而隻有“不期精粗”之物方能幾於“道”。至此庄子完成了老子“道之為物,惟恍惟惚”的具體注腳。

總之,從小大的消弭必然會引出貴賤、有無、常變等二元命題的解構。海神認為,洞察事物形態有六個常見的透視點,分別是道層、物層、俗見層、差見層、功用層、取舍層,隻有從道層出發,二元對立的“分別見” “等差見”才能真正“去蔽”﹔隻有消解“小大之辯”的基點即“比較”自身,才能真正實現“天”命,進而道法自然“是謂反其真”。

(責編:黃瑾、蔡雨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