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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由祭祀到禮制:深化中華文明探源研究的玉器視角

田野2022年06月27日08:59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田野,系遼寧師范大學歷史文化旅游學院考古與博物館學系副教授﹔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草原絲路東端漢以前石構石刻遺存與中西交通研究”〔20BZS151〕階段性成果

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體學習時指出,對文明起源和形成的探究是一個既復雜又漫長的系統工程,需要把考古探索和文獻研究同自然科學技術手段有機結合起來,綜合把握物質、精神和社會關系形態等因素,逐步還原文明從涓涓溪流到江河匯流的發展歷程。綜觀我國上下五千多年延綿不斷的文明發展歷史,一脈相襲的禮文化傳統,構成了中華文明的基本特質之一,而中國傳統玉器,則是最能集中體現中華禮制文明精神特質的價值符號和文化產品。

玉器之於中華禮制文明的奠基作用

中華文明探源工程的研究成果,拓展了我們對中華五千多年文明史的認知。中國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如果從商代晚期使用甲骨文算起,距今隻有三千多年。王巍先生指出,探源研究提出進入文明社會的主要標准:一是生產發展,人口增加,出現城市﹔二是社會分工,階層分化,出現階級﹔三是出現王權和國家(王巍:《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指導中華文明探源研究》,光明日報2022年6月6日14版)。此前也有學者提出,中華五千年文明史,並不是文字記載的五千年,而是禮文化傳承的五千年(鄒昌林:《中國禮文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頁)。中華古禮的根本社會功能在於維護尊卑有序、男女有別的等級秩序。在長期的中華禮文化發展過程中,陸續產生了多種多樣用以“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左傳·隱公五年》)的禮儀用器,尤以玉器和青銅器最為引人注目。其中,有著異常久遠厚重歷史文化背景的玉器,更能集中代表早期中華文明的精神特質,展現中華民族的精神風貌,也是我們深化中華文明探源研究的一個重要角度。

有關玉器的最早記錄,見於先秦典籍《尚書·堯典》和《周禮·春官·典瑞》,二者均把玉器的基本屬性定位為國家政治生活中的禮儀用器。《堯典》載五帝時代堯舜之際的玉器是帝王專屬的禮器,主要有兩大類別:區別等級貴賤的“瑞”與祭祀神靈的“器”。東漢鄭玄注曰:“執之曰瑞,陳列曰玉也。”(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41~45頁)《典瑞》明確記錄了玉瑞和玉器的概念,指出西周設有專門管理國家用玉的典瑞,其職責是“掌玉瑞玉器之藏”。鄭玄注曰:“人執以見曰瑞,禮神曰器。”(孫詒讓:《周禮正義》,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1573頁)當時的貴族除了在國家朝會等正式社交活動中執瑞,日常還在所穿戴的衣冠上飾有不同檔次的佩戴玉器。所謂“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無故,玉不去身”(孫希旦:《禮記集解》,中華書局1989年版,第820~822頁)。

中國早期國家產生之際,並沒有經歷劇烈的外部沖突,走的是一條原生型、連續性的發展道路。從社會層面觀察,是化家為國﹔從制度層面觀察,是由祭祀到禮制。史前考古研究成果揭示,傳世文獻記載的玉器作為“瑞”和“器”服務於國家政教禮儀生活的這兩項根本社會功能,經歷了由前國家階段的尊神到國家階段的尊王這樣一種漫長的發展演化路徑。

目前所見年代最早的中國古代玉器,可以上溯到距今9000年左右的黑龍江饒河小南山文化和遼西一帶的小河西文化。到了距今8000年前后,出現在遼河流域的興隆窪文化、黃河流域的裴李崗文化、長江流域的跨湖橋文化等。其中,用料考究、加工精細、器類豐富的小南山文化和興隆窪文化玉器尤其具有代表意義。

有關資料顯示,小南山文化玉器集中出土於積石塚墓葬遺址,目前發現的總數已逾200件,器形主要有玦、環、管、珠、墜、璧和斧等(李有騫:《中華玉文化的搖籃:黑龍江考古新突破》,《奮斗》2020年第20期,第74~76頁)。其中的玦、環、管、珠、墜,無疑為人體佩戴玉器,而玉璧和玉斧,則應屬於陳列在墓主人身邊的喪葬禮儀用器。現有的研究成果表明,我國東北一帶發現的史前積石塚,其性質是為少數特殊人物設祀的產物,而非普通氏族成員的公共墓地。據此可以知道,這兩類玉器性質應該屬於標識墓主人特殊身份和禮祭亡靈的禮儀用器。

目前發現的百余件興隆窪文化玉器,器物類別更顯豐富,除了同樣出土於特殊墓葬的玦、璜、管、珠和匕形玉飾等人體佩戴玉器,還包括出土於祭祀坑、特殊房址的斧形、錛形玉器以及陳列在積石塚遺址的人形和動物形神靈玉雕。總的說來,興隆窪文化玉器也可以大體上區分為辨別貴賤的人體佩戴玉器和祭祀神靈的禮儀性陳列玉器。

通過以小南山文化和興隆窪文化為代表的早期玉器資料,我們不難看出,中國古代玉器一開始就是社會分化的產物,標識貴賤、禮祭神靈是其基本社會功能。距今9000~8000年前后出現的以神靈雕像和工具形玉器為代表的禮儀性陳列玉器,以及玦、璜、管、珠等人體佩戴玉器,應該就是后世國家文明時代“玉器”和“玉瑞”的早期形態。當代考古學研究成果與傳世文獻記載的這種高度契合,表明古代玉器在中華禮制文明的起源過程中具有重要的奠基作用。

玉器與中國傳統禮制的起源和定型

“講清楚中國人的宇宙觀、天下觀、社會觀、道德觀,展現中華文明的悠久歷史和人文底蘊”,既是深化中華文明探源研究的重要內容,也是考古與史學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職責。

中華文明一向強調世界的整體性、協調性,在天人相通、天人合一的宇宙觀和認識論基礎上,逐步積澱、凝練、升華出禮敬天地、宗事先祖、尊崇王權的禮制文化,所謂“禮有三本”,“上事天,下事地,宗事先祖而崇君師,是禮之三本也”(《大戴禮記·禮三本》)。中華文明傳統的政治倫理邏輯是“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禮記·郊特牲》)。三代以來,在家國一體、君權天授的政治倫理思想氛圍下,通過國家祭祀層面的禮敬天地、祭祀祖先來獲取神權與族權的支撐,達到尊王的目的,是實現社會控制的重大需求,因此成為歷朝鞏固王權、治民理政的基本國策。在這一政治運作過程中,玉器始終扮演著無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先秦典籍把古代帝王在國家典禮中以玉祭天制度的歷史追溯到堯舜之際。《尚書·舜典》記載:“正月上(朔)日,受終於文祖(堯)。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徧於群神。”關於“璇璣玉衡”,東漢鄭玄注曰:“璇,美玉。璣衡,玉者。”關於“類”“禋”“望”“徧”,鄭玄認為是指祭祀不同等級神靈的典禮形式(《尚書正義》,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本,第126頁)。到了西周時期,祀天祭祖的禮制儀注更規范而細密。《周禮·春官·大宗伯》載,天子禮祭天地四方神祇使用的禮器皆為玉器,名目有璧、琮、圭、璋、琥、璜。所謂“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不光祀天用玉,天子祭祖也以玉成禮。所謂“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祼圭有瓚,以肆先王”(孫詒讓:《周禮正義》,第1584~1588頁)。

中國傳統禮制是在不斷整合遠古以來祭神禮俗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國家政治制度。由自然地適應原始習俗到理性地選擇禮儀風俗,反映了文明的起源﹔把包括宗教祭祀在內的禮儀風俗整合為國家政治制度——禮制,標志著文明的形成。西周時期,隨著以玉為禮器的祭天、崇祖、尊王升華到周禮的核心層面,中國傳統禮制定型。周禮規定,天子祀天,要以先祖配享,是謂“禘天”。《禮記·大傳》:“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禘天之禮的推行,促進了天神與祖神的有機合一、王權與神權的交相為用。這種獨特而有效的政治運作模式,為后世歷代王朝所效法承襲。

從文明探源須“拓寬研究時空范圍和覆蓋領域”角度觀察,距今8000年前后,以玉器祀天祭祖的傳統禮俗就已初露端倪。據古代禮書記載,早期祭祀天地的禮儀場所是建在野外高地之上的露天建筑。關於古代祀天地點的選擇,《禮記·禮器》記載:“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是故因天事天,因地事地。”發現於遼西地區8000年前的興隆窪文化積石塚,均為選址於高山之上的少數社會上層人物玉斂墓葬,墓上筑有圓形神壇,且陳列有玉雕神像,具有十分明顯的祖神與天神合一色彩。到了距今5500年前后,隨著早期文明社會的到來和王權的產生,祀天祭祖的禮儀風俗更為盛行。在北方地區出現的建在高山之上“唯玉為葬”的紅山文化積石塚、三重疊起式大型石構圓壇和方壇,南方地區出現的建在巨型墩台之上的崧澤文化、良渚文化祭壇和豪華玉斂葬大墓,都屬遠古“王級”人物借助玉器祀天崇祖神化王權的實物例証。其中明顯蘊含著中華民族尚玉重德、天人合一、家國一體的精神特質和文化基因。

玉器見証的王權出現與國家形成

中華文明探源工程突破“文明三要素”,提出了判斷進入文明社會標准的中國方案,“為世界文明起源研究作出了原創性貢獻”。其中的“權力不斷強化,出現王權和國家”,可以通過古代玉器的考古發現與文獻研究得到進一步驗証。

中國早期玉器,從根本上說,是具有某種文化象征意義的禮儀用器,如先秦典籍所載早期文明時代的“器”和“瑞”,均為助力推行王權的禮儀重器。其中的玉瑞,除了或執於手或佩於身用以辨別等級、區分貴賤之外,還有一個直接體現王權出現和國家形成的基本社會功能,這便是經常而廣泛地應用於朝聘之禮。

中國傳統的朝聘之禮,是國家出現之后王權運行的產物。“朝聘之禮”是王國與諸侯國兩級國家形態並存體制下,用以強化王權、調控天下的基本政治運作手段。《禮記·經解》載:“朝覲之禮,所以明君臣之義也。聘問之禮,所以使諸侯相尊敬也。”

關於朝聘之禮在整個禮制系統中的重要地位,《禮記·昏義》曰:“夫禮,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鄉射,此禮之大體也。”朝聘之禮之所以被列為“禮之大體”,是因為良好的內政外交生態環境,關涉國家安危的根本。因此每逢新君即位,必遣使出聘,“踐修舊好,要結外援,好事鄰國,以衛社稷”(《左傳·文公元年》)。

古代天子與諸侯、大國與小國、諸侯與諸侯之間的朝聘,是以玉器為行禮媒介的國家行為。先秦典籍所載年代最早的朝聘事例出現在堯舜禹時期。《尚書·堯典》:“輯五瑞,……覲四岳群牧,班瑞於群后。”鄭玄注引馬融語曰:“五瑞,公侯伯子男所執,以為瑞信也。堯將禪舜,使群牧斂之,使舜親往班之。”(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第41~42頁)《左傳·哀公七年》:“禹合諸侯於涂山,執玉帛者萬國。”

當代關於玉器的考古發現與研究表明,直接服務於王權運作的朝聘之禮,早在距今5500年前后的紅山文化、大汶口文化、凌家灘文化時期,就已初具雛形。如紅山文化典型玉器之一的多聯玉璧,在同期並存於黃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長江下游的凌家灘文化、崧澤文化和薛家崗文化遺存普遍都有發現。而最早流行於長江下游凌家灘等史前文化的玉鉞,不僅廣泛流行於北方的大汶口文化,還發現於更北的紅山文化遺存。這種以玉器為媒介實現的社會上層之間的遠距離文化互動,其背后的成因,應該就是當時各地新興古國的使節往來和交相聘問。

以玉鉞、多聯玉璧為代表的中國傳統玉器,之所以能夠充當實現早期古國之間互使聘問的基本媒介,其中的深層原因在於這類玉器本身承載著相關社群共同擁有的社會觀念和價值取向。這種蘊含在玉器之中的共同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是中華文明多元一體格局形成的文化機制,也是早期中華民族共同體形成的動力源泉。

(責編:王小林、王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