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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科舉功名群體及其影響與社會流動

2021年08月06日09:48

福建師范大學郭培貴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明代進士群體與政治及社會變遷研究》(項目批准號為:11BZS030),最終成果為同名論文集。課題組成員有:蔡惠茹、王海妍、劉明鑫、時亮、劉小龍、葉可汗、牛明鐸、孫朝陽。

明代鄉試中者可獲舉人功名,會試中應殿試者可分別獲一、二、三甲進士功名,二、三甲進士應試館選中式者可獲庶吉士功名﹔獲舉人、進士、庶吉士功名者皆可終生享有所獲功名,並享有與其相應的選官資格和各種待遇,由此形成了明代三大科舉功名群體。

舉人群體是明代出現且規模最大的科舉功名群體,總數在103000余人,宣德以后生存於世的舉人經常在13000人左右﹔舉人有連續應考會試的資格,最終考中進士者接近舉人總數的24%。進士群體規模僅次於舉人,總數為24586人,一、二、三甲進士分別為267人、6469人和17850人﹔明初生存於世的進士大致經常在2000人左右,成化以后則大致經常在3000人左右。庶吉士也是明代新出現的科舉功名群體,等級之高僅次於一甲進士,目前已知自永樂二年后經考選產生的庶吉士至少為1297名。

上述三大科舉功名群體實際上包含了舉人、三甲進士、二甲進士、庶吉士和一甲進士中的探花、榜眼、狀元等7個層級,由下至上如一金字塔狀,這既是科舉考試層層選拔、擇優錄取並分級的必然結果,也是明代選官須依制使每級功名與一定官職范圍相對應的需要,體現出明代科舉和選官制度的高度公平性。

舉人會試下第但被錄為“副榜”者,應依例充任府、州、縣學教官,這對保証教官和教育質量具有重要意義,但此類情況大致僅佔會試考生的1/5﹔絕大部分下第舉人則應依例入國子監肄業並分撥諸司歷事,方可取得選官資格,一般選任“府佐及州、縣正官”,並成為其主體,從而對地方吏治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明初選官不拘出身,舉人多有升至六部卿貳乃至入閣者﹔天順以后,進士出身日受重視,嘉靖以后則完全形成“獨重進士”的局面:進士“有銓郎、科、道之選,有部、院長貳之望﹔舉人則入台署者百之一,以方面為極”。這成為明中后期吏治特別是地方吏治日趨腐敗的重要原因之一。

進士中的一甲三名處於明代功名體系的最高層級,故初選官職最為優越:狀元徑授翰林修撰,榜眼、探花徑授翰林編修﹔仕途發展也很顯赫,最終入閣者達42人,佔一甲進士總數的15.73%,佔閣臣總數的26.09%。二、三甲進士則經“觀政”后分授給事、御史、主事、行人等京職,或授府推官及州縣正官。永樂后,進士成為明朝高級和重要官員的主要來源﹔嘉靖后,則幾乎成為唯一來源,故對國家統治狀況發揮著決定性影響。

明中后期,庶吉士成為翰林官最主要的來源和給事、御史的重要來源。天順元年后,庶吉士出身入閣者82人,佔同期閣臣總數的59.42%,可見其成為同期閣臣的最主要來源,自然在輔助皇帝決策和推動國家機器的運轉中發揮著主體作用,對當時政治和社會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如弘治后著名閣臣丘濬、劉健、李東陽、楊廷和、梁儲、蔣冕、李時、翟鑾、嚴嵩、高拱、李本、張居正、許國、沈鯉、葉向高、方從哲等,以及景泰至弘治時著名吏部尚書王翱、王恕等都是庶吉士出身。另外,庶吉士皆為“內閣取中教養之人”,因此,自然成為閣臣嫡系的依靠力量。

在科舉群體尤其是進士和庶吉士群體中十分盛行座主、門生關系,也對明代政治產生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弘治以前,二者基本保持了“以義相結”的狀態,總體上發揮了積極效應。正德以后,消極影響開始顯現,如嘉靖初胡世寧指責當時內閣與翰林的人際關系說:“非翰林出身者不許推入內閣,使后相承入閣者,必其門生子弟,自相傳受﹔后者未遇,感前人之接引﹔前者既老,責后人之報施﹔而凡身后贈、謚、蔭子等事,不論忠邪,一皆預為已地,而盡力為之。”萬歷以后,消極影響則廣泛存在於明朝政治的各個領域,深入自最高決策到具體施政的各個層面,成為促使明末政治日益腐敗、黨爭日趨激烈、各種矛盾迅速激化、政權統治效能急劇衰退並最終走上滅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科舉群體的地域分布也會對政治和社會產生重要影響。如建文二年至永樂二十二年9科殿試共錄取進士1939人,其中南方南直、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6直省總計1622人,佔同期全國進士總數的83.65%,個別科次如永樂十年,6直省進士數還佔到同科總數的86.79%。相對而言,北方的河南、山東、山西、北直、陝西5直省同期進士總數僅為226人,佔同期全國進士總數的11.66%﹔西南四川、廣西、雲南、貴州4省同期進士僅為91人,佔同期全國進士總數的4.69%。這種不同地域間進士分布相差懸殊的局面,不僅嚴重阻抑了落后地區文化教育的發展和人才的脫穎而出,而且不利於明朝加強對全國尤其是邊遠落后地區的統治、增強后者對朝廷的向心力。於是在會試中實施分卷(地區)按比例錄取制度加以調控就成為必然。宣德二年會試,明廷首次實施“南六北四”錄取之制﹔此后不久,又變為以科舉實力最強的南直隸的應天等12府、州和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等5省為南卷,以欠發達的北直隸的順天等10府、州和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等4省以及遼東、大寧、萬全三都司為北卷,以不發達的四川、廣西、雲南、貴州等4省,南直隸的廬、鳳、安3府,以及徐、滁、和3州為中卷,規定錄取比例分別為55%、35%、10%。由此,使北方和西南地區的進士佔比得以明顯提高。在館選中,明廷有時也對考選庶吉士的地區做出明確限定,以致使永、宣時期庶吉士在南、北、中卷地區各自平均佔比分別是78.23%、13.56%和8.2%,變為正統后與會試南、北、中卷錄取比例大致吻合。經上述調控引起的進士和庶吉士地域分布的變化,不僅提高了北方、西北、西南等邊遠落后地區人才在進士和庶吉士群體中的佔比,為其進入統治高層提供了制度保障,對改善高級和重要官員的地域結構、實現統治高層不同特點人才的優勢互補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對增強朝廷凝聚力、促進社會穩定和鞏固統一,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科舉群體中還有一些出自“進士家族”(五代直系親屬內或同父兄弟中有兩名以上進士的家族)的進士,或出自“科舉家族”(五代直系親屬內或同父兄弟中至少出現舉人、進士各一名或三名舉人的家族)的舉人和進士,他們人數雖少,但因具有社會標杆的作用,故其家族成為當時的望族和地方社會的楷模,引導著一方甚至時代風氣。

進士群體的中試年齡也會對其仕途發展產生一定影響。據對洪武四年至萬歷三十八年共57科15528名進士中試年齡的統計,可知此間進士的平均中試年齡為32.65歲。而作為進士群體中的佼佼者,閣臣的平均中進士年齡則為30.4歲。閣臣群體比進士群體的平均中進士年齡小2.25歲,說明閣臣的中進士年齡相比一般進士具有明顯優勢,為其仕途發展留下了較為充裕的年齡空間。

一個社會保持一定的社會流動是其保持穩定與發展不可缺少的前提條件之一,而明代科舉則為這種流動提供了制度保障,其中進士群體的社會流動最具代表性。依據洪武至崇禎間56科《進士登科錄》和3科《進士履歷便覽》所載共16087名進士上三代直系親屬的出身狀況,按照上三代直系親屬無任何功名、官號和捐銜的進士數及其佔比,上三代直系親屬中有任實職官進士數及其佔比,上三代直系親屬中有任從七品以上實職官進士數及其佔比,父任從七品以上官進士數及其佔比,上三代直系親屬中有任從五品以上官進士數及其佔比,父或祖有任從五品以上官進士數及其佔比,父任從五品以上官進士數及其佔比,父任教官進士數及其佔比等8類情況對其進行統計,可知明代出身於“上三代直系親屬無任何功名、官號和捐銜”也即“純平民家庭”的進士,佔進士總數的43.46%﹔這只是一個平均數字,從動態來看,出身於純平民家庭的進士自永樂九年至成化五年在各科進士總數中的佔比,經歷了自79.76%起伏衰減至58.70%的變化,弘治十八年以后,則經歷了自41.63%起伏衰減至19.60%的變化。這種變化固然是功名和官紳之家憑其經濟、文化和政治優勢不斷擴大對科舉影響的結果,但需要特別指出的,它“主要不是由科舉直接引起,而是由出身於擁有非科舉功名和各種捐銜家庭的進士不斷增多及其在進士總數中所佔比例不斷上升引起的”。換一個視角看,明代出身於“上三代無任實職官”家庭的進士,明初為72.32%,明末仍為60.73%,可見變化並不顯著,這恰恰說明,明代科舉不僅引起了很高的社會流動率,而且“呈現相當的穩定性”。

明代270多年間產生進士家族至少2088個,屬於這些家族的進士共達4970名,僅佔明代進士總數的20.21%﹔而且接近87%的進士家族不能傳至三代,96%的進士家族不能超過三代。庶吉士群體出身於非進士家族者佔其總數的82.46%,出身於非庶吉士家族者佔其總數的97.54%﹔出自進士家族的庶吉士又以一代進士家族為主,庶吉士家族絕無超過三代者。以上事實,也同樣說明了明代科舉造成並維持了一個較高的社會流動率。

(責編:王小林、劉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