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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五代宋初城市社會中下階層研究

2021年07月29日08:38

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寧欣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唐五代宋初都市社會中下階層研究》(項目批准號為:10BZS057),最終成果為同名專著。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對唐宋時代的整體把握,城市在社會變革中的作用如何定位,以及如何把握社會史研究的核心問題,是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同時,還應注意三個問題:一是在考察唐宋城市變革的長時段歷史時,重視作為變革“源”的一端——唐代城市變化的肇始(上行思考)﹔二是在考察城市社會變化時,對社會經濟運行的終端——社會各類消費的關注(下行思考或逆向思考)應該加強﹔三是對城市社會空間的主體或核心——人,包括人的社會活動及其活動形式,應該進行更深入的探討。第三點是該成果在申報選題時的初心。

由於此前對城市社會階層尤其是城市社會中下階層缺乏整體和深入的分析與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們對城市社會變化、社會階級、階層變動及重組的全面認識。該成果主要圍繞研究唐宋時期城市社會變化進程中社會中下階層的變化及其特點,對各個階層和群體逐一進行研究,力求對此前研究的薄弱領域有所推進,也對探索唐宋以后及當今現代化過程中城市發展變化引起社會尤其是社會中下階層變化過程中面臨的新問題提供借鑒。

二 主要內容

該成果是項目主持人唐宋城市研究系列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前對都城社會結構研究為該成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本次的研究重點放在對城市社會中下階層,堅持唯物史觀,研究方法以歷史學為基礎,借鑒諸如社會學、經濟學、法學、城市地理學、文獻學等相關學科的理論和方法。在全面掌握相關文獻、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進行綜合性研究,同時注意近年新資料的搜集、判定和利用。

以都城社會階層為主的研究,基於以下考慮:一是材料比較集中和豐富﹔二是已有的研究成果比較多,可以吸收和借鑒﹔三是都城社會階層更具有典型性,社會階層的構成復雜而多樣,一般地方性城市包括地方中心城市都無法比擬﹔四是主持人前期研究基礎比較好,城市社會是多年研究的重點領域。

該成果整體結構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緒論﹔第二部分,第一章到第八章是主干部分,又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包括第一章唐五代宋初城市社會各階層分析和第二章從士人社會到市民社會。第三部分,第九章城市社會重心下移與社會中下階層和結語。

緒論部分,闡述基本構想與學術意義。對與成果有重要關聯的“唐宋變革說”、“中世紀城市革命說”等論說的來源與發展進行了后顧前瞻,對大半個世紀以來的探索和近年來中國學界對此論說的反思進行了梳理,將項目主持人的認識融入其中,歸納和總結了研究者近年的研究和對該成果相關問題的思考。

第一章,對如何認識唐五代宋初城市社會階層的幾點想法。歸納和總結以往研究狀況,擇要敘述學界對界定與劃分社會階層的異同,闡述作者對諸如:中國古代市民的概念和含義、唐代城市社會階層劃分等問題的看法,進一步深化對社會城市階層的認識。

第二章,從士人社會到市民社會。是對中國古代城市社會形成的市民群體的關注。城市人口結構與主體人群的變化,是唐宋時期城市社會發展變化的最重要和最顯著的特征之一。從士人社會到市民社會的轉型,是我們在研究唐宋城市社會值得重視和深入探討的問題。這一時期城市社會的顯著變化是有目共睹的,雖然沒有醞釀和誕生如歐洲從中世紀走向近代資本主義社會的市民階層,但形成了城市社會的重要階層———具有中國特色的市民,通過對城市居民稱謂的變化、城市居民主體的變化以及城市居民話語權的加強、城市社會重心的下移的探討,以期對城市社會轉型有更深刻的認識。

第三章,“浮寄流寓”與工匠。主要探討工匠群體與都城建筑業市場的關系。指出:以長安、洛陽、開封、臨安等都城為代表的大城市在發展過程中,出現兩種趨勢,一是大量的流散勞動力涌向生存機會更多的都城等大城市,二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財富向都城的積聚,皇家、官府、私人的建筑需求也隨之膨脹。雙向需求促進了大都市方興未艾的建筑業,推動了建筑業市場的培育和成長。在“變征役為雇召之目”的趨勢下,如何認識長安等大城市有巨大需求的建筑業與“浮寄流寓”人口之間的關系,把握建筑業勞動力來源及構成的變化,值得探討。通過考察工匠作為外來及流動人口進入都城后的情況,從一個側面更深入了解流動人口與城市社會經濟之間的互動。

第四章,“給使小兒”與京城社會。研究都城社會階層,宦官是不可或缺的群體,他們人數眾多,層級繁復,有著巨大的顯性和隱形的能量。本章論及的活躍在長安城中的社會群體中,被用作某種身份稱謂而構成的特殊群體“小兒”一詞在漢代已經作為內侍者出現,在唐朝中后期“小兒”的出現是隨著宦官權力趨重和內諸司系統的形成而擴充,也隨著宦官群體的整體隕落而銷聲匿跡。“小兒”普遍用於內諸司系統是在玄宗時期,隨著宦官權力的衰落而消失。他們以“執役”“給使”的身份卻逐漸成為政治斗爭中不可忽視的群體,屢屢在政局變動的關鍵時刻成為舉足輕重的武裝力量,在長安政治和經濟生活中也有諸多作為。通過梳理活躍在唐朝長安城中的“小兒”這一特殊群體,探討宦官勢力在都城社會的惡性膨脹及勢力的延伸,也為下一步從一個側面解析城市社會轉型過程中社會中下層群體,以及進一步探討城市社會階層流動和城市社會結構變化等諸問題提供線索和思路。

第五章,編制內外:唐代的“趨吏”。討論的范圍主要集中在閑人中的“趨吏”,即擔任或曾經擔任低級雜職雜役的人員,梳理了他們任職后的晉升及出路。他們屬於游走於體制內外的群體,其所作所為往往會歸於市井之徒一類,但由於他們與官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來源、成分比較復雜,和其他很多群體又具有交叉性特征,與平常印象中的市井之徒還是有區別的,容易被忽略或混淆。趨吏為數眾多,尤其在都城社會中具有不可低估的能量,他們的發展趨勢也值得重視。以往更多的關注他們在體制內的生存狀況,但很多人由於種種原因從體制內游離出來,或游走於體制內外,他們的構成、數量和生存狀況如何,這是本章關注的問題。

第六章,禁軍的世襲化與本地化。安史之亂爆發后,到唐末昭宗朝,唐廷有多次擴編和招募中央禁軍之舉,大量的“市井之徒”涌入禁軍,雖然來源、動機各有不同,但素質普遍較低,缺乏應有的訓練,甚至有很多城居惡少、無賴充斥其間,無良分子借系名軍籍而為非作歹,恃強凌弱。當時曾有多次清理和整頓的意圖和舉措,但並未得到有效抑制,反而日漸加劇。京畿地區居民逐漸成為中央禁軍的重要兵源,這既是朝廷面對藩鎮林立格局被動的無奈之舉,也是一種主動的應對,是人口向大城市集中的反映,並使常駐京畿地區的中央禁軍逐漸市井化和世襲化,也可看作是地方化。這一現象具有較長時段的延續性。本章通過重新審視這一歷史過程,闡述了對大量“市井之徒”涌入中央禁軍這一飽受詬病現象的新認識,也對同樣飽受詬病的“市井之徒”群體進行了新的解析。

第七章,商人與豪家的城市舞台———唐宋筆記小說中的城市商人。城市商人群體的崛起與城市發展相輔相成,不同類型的城市商人,是認識城市商人的成長和商業運作的基本線索。本章概述和分析了中國古代商品經濟發展的特點,以筆記小說中的幾個典型商人為線索,通過分析某些不同類型的商人和商業運作的不同經營模式,既看到城市商人力量的成長,也看到隱藏在發展與繁榮背后的非市場因素的存在與干擾,同時深化了對城市商人的特點的認識。唐朝中后期,“坊市豪家”崛起於城市社會,主要活躍於都城長安及其他大都市。他們的成分比較復雜,成為豪家而又活躍於坊市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有以財力,有以權力,商人和軍功集團是最主要的成分和核心,由此帶來城市社會的重組並影響了城市社會面貌,其中一部分人成為“富民”群體的組成部分,一部分人隨著政治權力結構的變更而衰落。利用筆記小說的資料,雖然豐富、生動,但卻有篩選和鑒別的大量工作要做。

第八章,坊市內外之街肆惡少。唐宋都市社會走向開放的過程中,從地域空間到社會空間逐漸形成了日益加大的縫隙,都市社會各階層的升沉起伏及頻繁流動(包括地域空間的流動和社會空間的流動),形成了一批被主流社會邊緣化的群體,他們的生存狀態是成為城市繼續發展的瓶頸,還是成為城市轉型的催化劑,民間社會和政府都面臨著新的問題和嚴峻挑戰。城市邊緣化群體,屬於城市社會中下階層的下層,是城市中流動性最強和不穩定性最大的混合群體。這類群體中最為引人注目的是耀武揚威、尋舋滋事、斗雞走狗,甚至坑蒙拐騙、欺行霸市、為害街市的“惡少”及“無賴”者。街肆惡少群體形成的原因,這類群體構成的變化以及與都城社會的關系,是本章探討的重點,也是研究唐宋城市社會必須面對的問題。本章對這類群體進行了重新梳理和審視。

第九章,城市社會重心下移及其面臨的諸問題。本章論述了唐宋城市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例如,邊緣性及弱勢群體的形成,城市基礎設施的滯后,社會福利的亟待完善,公共服務體系的缺失,城市外來人口和流動人口的膨脹,城市生活服務業的興起,等等,由此思考和探討國家和民間互動狀態下城市社會建設和治理問題。

結語,概括了全文主旨,並提出繼續研究的空間和有待進一步研究和擬解決的問題。

三 成果的主要內容和重要觀點

(一)對城市社會階層的相對獨立和整體研究

城市社會階層經常與其他問題綜合或混合研究,對城市社會階層的獨立和整體認識帶來缺憾。此前的成果在概述和研究城市社會時,城市社會階層的研究一般被包括在大的階層裡,沒有專門分離,多集中在士人、商人或特殊群體,如婦女(妓女、宮女、后妃)或宦官、僧尼、胡人等,對城市社會階層尤其是城市社會中下階層缺乏整體和進一步地深入分析與研究。郭正忠的《唐宋時期城市的居民結構》(《史學月刊》1986年第2期)是目前所見比較早的對唐代城市居民的專門研究。很多學者在討論坊郭戶或城市居民時,一般是放在對人口結構或居民結構、職業結構等更大范圍的視野下進行研究。因此,該成果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這方面的缺憾。

(二)該成果討論的不同群體,都屬於城市社會中下階層

相關研究成果對各個群體討論的視角和側重有很大差別,沒有採取面面俱到的方式,而是選擇了某個切入點。如,對工匠的研討,選擇的切入點是都城的公私工程的規模及所需勞動力通過雇佣等方式獲取,而給都城人口的結構和數量帶來的影響,將兩者結合考察,是此前研究中沒有展開和深入的。又如,對趨吏的考察,此前的研究對胥吏群體的考察集中在吏的選拔、考核、晉升等管理層面,該成果逆向思維,重點考察吏的退出機制,即大量處於低位或久不得晉升的吏退出后的出路與動向,從而給都城社會帶來的影響﹔再如,對宦官群體的考察,此前的研究亦很豐富和全面,但囿於史料,研究對象大多是宦官群體中的中上層人士,該成果選取了宦官專權后的附屬群體———給使小兒,他們走出宮牆,活躍於都城,並肆虐於都城,探討了他們在中晚唐的政治生活中所起的不應忽視的作用。通過這些研究,不僅對上述群體有新的認識,也對城市社會的中下階層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城市社會階層復雜而多變,中下階層的資料又比較缺乏而零散,很多群體屬於混合型,因此需要梳理和歸納

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在進行整體研究的同時,也對具體階層和群體進行更深入的研究分析,探討各階層和各社會群體之間的聯系和互動。該成果的研究著重探討這些群體與城市社會的關系,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影響以及自身的變化等。還有一些群體和階層該成果尚未討論。有些群體是專屬於城市的,如宦官、宮女、駐京禁軍,更多的群體和社會階層是跨城鄉的,如奴婢、工匠、藝人、僧尼、道士等。也有些群體顯然是以在城市的活動為主,如舉子、選人、商人(聚集在商品解散地,尤其是唐后期商業繁榮,都城和地方中心城市的商人勢力發展非常顯著)。在研究時,力求對這些群體給予更恰當的評價,將這些階層與群體和城市社會的發展變化聯系起來考察。

(四)對城市人口結構和流動人口的估測

此前的研究主要以唐長安為研究城市人口的基本點,對長安人口數量的估測學者們在討論時差距很大,最高180萬,最低40萬。嚴耕望先生的《唐代長安人口數量估測》是比較詳細的、按照各個階層和群體分別進行研究,但他的估測對流動人口有些不足,該成果對城市中下階層中的不同群體的研討,涉及這一群體的數量問題,雖然很多情況下沒有統計的具體數字和確切結論,但對如何審視城市人口數量和結構以及流動人口和外來人口評估提出了新的觀點。

(五)雖然沒有將制度的研究作為重點,但並沒有忽視或回避對制度的重視和探討

在研究中,抓住了三個關鍵的制度,從而可推進相關研究的深入。一是城市居民的戶籍管理制度,因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具體情況並不清楚,對坊郭戶的析出和研討,是對城市戶籍分別管理制度形成的重要成果。但僅限於此仍然不能解決官府如何應對大量流入都城的農村的“浮寄”人口問題。該成果在《天聖令》復原唐令中發現一條關鍵性材料,明確規定中央和京兆府機構的雜任由浮寄者充任,這應是繼兩稅法主客戶均以“見居為簿”后的又一重大舉措。但因《天聖令》面世前不見記載,其中反映的城鄉關系及對流動人口管理的重要信息,完全被淹沒了。二是龐大的胥吏群體(階層)是城市尤其是都城社會中下階層的重要組成,此前的研究重點往往放在他們的正向發展,即選拔、考核、晉升、入流等,該成果關注他們的逆向道路,即在基數龐大而晉升途徑狹窄的情況下,他們的退出以及退出后在都城的活動。三是從新的視角運用新的思路探討唐德宗時期的財稅改革,該成果對德宗朝新舉措進行了深入分析,指出:雖然這些改革新舉措由於主客觀原因而夭折,但其中體現的財稅改革和調整的基本思路和原則,沒有因夭折而銷聲匿跡,隨著人口和財富向大城市集中,向商業貿易發達的城市集中,政府財稅征收原則、方式和對象也隨之調整和改革,是由唐到宋財稅演變的大趨勢。此后屢屢成為改革和調整的突破口,向包括房產在內的不動產傾斜、向城市居民傾斜、向財富和流通過程中的預期增值傾斜,以交易稅和流通稅為主的間接稅加大,這些財稅征收制度變革的趨勢,最終成為國家規范的制度。由此,探討制度在動態中的演變。

四 成果的價值

成果的學術價值和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此前對社會階層進行的綜合性研究,主要是以農村的社會結構為框架,或是對某一階層和社會群體進行專門研究,將唐宋時期已經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城市社會階層作為研究對象,目前仍顯薄弱,尤其是近年來對有關文獻的整理研究以及新出史料(墓志、《天聖令》等),為研究提供了更多的資料。該成果的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此前研究的薄弱領域,將城市社會階層作為獨立的研究對象,不僅有了新的視角,而且有了很多新的認識,開辟了可持續研究的新的領域。

在城市發展進程中,人口向以都城為中心大城市的集中,社會資源向以都城為中心的大城市集中與傾斜,由此帶來新階層的形成,城鄉關系的新變化,都是以往沒有給予足夠關注的問題。希望借此研究推動唐宋城市研究的深化,從新的視角認識和把握這一時期城市社會變化的歷史特征,也希望通過對城市社會階層變遷的考察,為中國歷史更長時段的變化提供探索和研究的空間。

(責編:王小林、劉婷婷)